APP下载

改革开放后群众路线内涵的发展与变化

2014-03-12刘孝阳

云南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改革开放利益中国共产党

刘孝阳

群众路线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并延伸到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年以后,群众路线成功地实现了从革命型向建设型、从二元对立的阶级分析法向全社会利益分析法、从国家整体至上向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和公平正义的转型与发展。这种发展与变化不仅起到了论证改革开放、凝聚社会精神力量的作用,而且使中国(共产党)向着现代政治文明迈进了一大步。

一、改革开放前群众路线内涵的经典表述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形成的根本路线和基本领导方法。1929年,周恩来在著名的“九月来信”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群众路线”概念,此后中国共产党不断丰富和发展群众路线的内涵。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从认识论角度对群众路线内涵做出了系统表述。“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1](P899)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刘少奇在此表述基础上又增加了群众观点,他在中共七大上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2](P354)自此之后,群众路线的表述基本上由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两部分组成。

二、改革开放后群众路线内涵的发展与变化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内涵有了新的发展与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实现了从革命型转向建设型的转型,重在激活社会活力,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展社会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群众路线从革命型转向建设型,起源于对“文革”时期极左思潮的反省。这种反省和转型表现为“完整理解毛泽东思想”、“尊重知识尊重劳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等理念。

在群众运动认识上,以“完整理解论”反对“左”倾思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把群众路线纳入了国家政治体系,使之同社会主义的建立、巩固和发展相联系起来。此时,中国共产党在群众路线开展方式上继续沿用革命时期的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方法来建设社会主义,诸如“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其后,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外形势的错误判断,导致群众路线被严重地扭曲异化,最终导致“文革”十年内乱。“文革”期间,群众路线被错误地理解为群众运动,“好像不搞群众运动就不是群众路线”[3](P404)。“群众路线几乎成了群众运动的同义语,这种所谓的‘群众运动’最后由经济领域扩散到政治领域,由‘群众运动’转变为‘运动群众’”[4](P359)。直至“文革”结束后,这一“左”的思想仍然牢固地统治着一些人的心理,一些人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无外乎“路线斗争”、“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群众运动”等政治符号。由于这些政治符号紧密相连,而且每一个符号都受到其他符号的解释和支撑,这些政治符号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从而构建成了一个高度机械化、板结化的“左”的群众路线思想体系。

为了打破这种“左”的僵化思想,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及时深刻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认为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必须突破过去那种忽视自由和效率的社会民众动员机制,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群众动员方法。但是,探索新路子注定是一件充满艰难险阻的事情,为了避免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式的悲剧和错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维护毛泽东历史地位的前提下,把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作为突破口。1977年7月21日,邓小平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告诫全党,我们“不能只从个别词句来理解毛泽东思想,而必须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个体系去获得正确的理解”[5](P43)。“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对我们党的现状来说,我个人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此后,邓小平不断地强调,群众运动并不等于群众路线,不搞群众运动并不意味着放弃群众路线,群众运动只是在特殊时期群众路线的其中一种表达形式,但并非唯一的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5](P371),而是要靠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邓小平的这些讲话意味着并非毛泽东所有的话语都包括在毛泽东思想体系之内,从前那些“左”的政治符号,如违反群众路线的“群众运动”、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等,都是对毛泽东思想的曲解和异化。因此,“完整准确理解论”否定了之前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实现了群众路线内涵的拨乱反正。

邓小平认为,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保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因此要动员群众同各种破坏稳定的势力做斗争,但是“进行这种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5](P371),群众运动并不等于群众路线,不搞群众运动并不意味着放弃群众路线,群众运动只是在特殊时期群众路线的其中一种表达形式,但并非唯一的表达方式,新时期的现代化建设要靠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来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权益。

在“人民群众”的概念认识上,扩大了其外延,并提出尊重知识尊重劳动。“人民群众”的概念形成于20世纪,是一个高度流行且外延不断变化的政治概念。抗日战争时期,以民族利益为划分标准,凡是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支持、同情抗日的阶级、阶层都被看做“人民群众”的行列;国共内战时期,以阶级利益为划分标准,凡是加入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独裁统治的阶级、阶层都属于人民群众范围之内;1949年至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人民群众”概念一度阶级化,中国共产党以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出身背景和接受教育的背景作为划分社会阶级的标准,最终确认“人民群众”只包括工农兵,知识分子等社会阶层不在“群众”之内,其范围大大缩小。在这一思想影响下,知识分子被一些人定为资产阶级行列和革命对象。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拨乱反正,重新确认知识分子的工人阶级属性,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1977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意识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参加。邓小平指出,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空气,“要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不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是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也是劳动者”[5](P41)。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高度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在这一精神指导下,中央多次下发文件,为一大批被错划为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和工商业管理者平反,将其重新纳入“人民群众”行列。这一变化不仅表明中国共产党以开放性的姿态扩大了“人民群众”的外延,而且使其摆脱了“阶级斗争化”,走向了现代化。从此,团结的力量代替了阶级斗争的内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扩大了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在领袖与群众关系上,反对个人崇拜。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一种领导方法。既然是一种领导方法,就存在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上来看,领导者往往表现为历史人物,是通过倡导、发起、组织、领导历史任务影响历史发展进程的,在历史上起着特殊的作用。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从根本上来看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也正是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才取得革命胜利的。毛泽东的“先当群众的学生,再当群众的先生”为所有共产党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多次明确表示,反对搞个人崇拜,反对以领袖个人名字命名城市。但是,后来随着“左”的思想发展,毛泽东逐渐背离了这一原则,个人崇拜也逐渐地席卷全国,甚至出现狂热现象。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表示反对个人崇拜,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邓小平指出:“我历来不主张夸大一个人的作用,这样是危险的,难以为继的。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6](P325)从此,公共场所不再处处树立领袖塑像,人们家里也不再家家张贴领袖挂像。人们以前把毛泽东称为“主席”,而现在人们可以直接称呼邓小平为“小平”;以前人们把毛泽东传唱为“红太阳”,现在邓小平则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这种根本性的变化,不仅没有疏远中国共产党和群众的距离,反而更加缩小了党和群众的心理距离[7]。

在人民群众利益认识上,提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注重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与提高。革命是为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民生活处境。改革也是为了增加社会公正因素,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从革命实践中意识到了人民群众的重要性,总结出了“群众路线”概念,并作出郑重政治承诺,宣布“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1](P1094)。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取得革命胜利的关键因素。1953年,中国共产党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准备向社会主义过渡。1954年1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共同富裕”概念[8]。但是对于怎么样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将其理解为平均富裕,并建立“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结果导致中国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改善不大。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对这种共同贫穷、共同落后的错误进行了根本性的纠正。他指出,我们的建设工作“不要脱离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要首先重视群众的物质利益,“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9](P25),“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10](P1216)。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具体说来,就是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一切大政方针政策、纲领路线都要切实符合人民利益,一切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能够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且符合人民利益的新生事物都应当得到积极的肯定、鼓励和大力支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义首先在于它运用了毛泽东一直强调的人民利益政治符号,维护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权威,巩固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群众路线。

在群众历史主体性认识上,强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在1949年建国以后一度实行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压制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此,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作用最终取决于其积极性的调动,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事业,只有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的创造性实践,调动群众积极性,才能蹚出一条路。例如,中央为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积极的肯定,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邓小平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6](P382)“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6](P4),要维护和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与意愿就必须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信群众的创造力,要创造条件让群众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不要用一些清规戒律去束缚群众的创造力。“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论”的意义在于打破了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否定了过去必须在革命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式平均主义下的行动一致性,使多样性、自主性与流动性相结合的竞争性机制在中国逐渐形成。它既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也符合中国国情。

第二,从二元对立的阶级分析法转向全社会利益分析法,注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水平。

新世纪之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初步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并存发展,形成了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群体的多元化,以及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多元化格局。此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如何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中扩大自身基础的历史性课题。众所周知,革命时期群众路线的政治目标是通过发动群众采取暴力革命方式建立新政权,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种通过革命方式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进入了以发展法制性、竞争性、开放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要任务的历史阶段。在这种环境下,群众路线如果继续坚持原来的理念,继续保持传统的革命色彩与政治目标,就会失去革命年代形成的执政基础和存在依据。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市场经济发展时期解决群众路线的基础问题,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2000年,江泽民在广东视察时,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总是“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策略,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11](P1139)。2001年,江泽民在纪念建党80周年大会上进一步指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12](P1909)“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强调“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意义首先在于其思维方式突破了过去的“阶级分析法”,实现了向“利益分析法”转型,使群众路线奠定在了全社会整体利益基础上。长期以来,群众路线以动员群众参加革命,甚至是实现平均主义的理想社会为目标。因此,当革命目的达到,平均主义的理想社会超越中国目前社会发展阶段时,群众路线不及时转型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强调“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表明,群众路线不仅以革命胜利为任务,而且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追求目标。这也意味着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代下,人们未必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去制定方针政策,即便是放弃了传统的“二元对立”的阶级斗争思维,但只要忠实于大多数人的利益,成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代表者,也能找到自己的合法性基础所在。

第三,从国家集体利益至上转向重视人的利益,注重公平正义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进入新世纪,“左”的政治势力和思想已经基本上被边缘化,此时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已经不是与党内保守教条主义进行意识形态论战,而是力求寻找寻求新的社会凝聚目标与终极价值观,以凝聚社会成员,实现更美好的更人性化的社会理想”[13](P166)。“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人民共享的中国梦”都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群众路线的创新性探索,这一探索过程到现在仍然没有结束。2003年,胡锦涛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4](P1053)“以人为本”作为群众路线指导思想的政治意义在于其关注重点从“物”转向了“人”。民生问题、社会建设、公平正义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点,“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了群众路线的显要位置,“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了群众路线的价值追求[15]。从这个意义上来讲,2013年习近平在“两会”闭幕式上提出的“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中国梦”可以看做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继承和延伸。群众路线的这些创新转型既是对世界发展潮流的顺应,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题中之义。

三、思考和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群众路线的内涵实现了创新性的发展与变化。群众路线实现了从“革命型”向“建设型”转轨,从“二元对立的阶级分析法”向“全社会利益分析法”转型,从“国家整体至上”向“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和公平正义”转变。这些发展与变化,不仅没有抛弃群众路线的精髓,而且对群众路线做出了符合改革开放的创新性解释,使之与时代潮流相对应。因此,群众路线转型之路,走的是一条革新之路,而非全盘否定、推翻重来之路。

在此过程中,群众路线创新的具体机制是选择性的继承,时代性的解释。具体来说就是在原有的群众路线表达方式中选择一些具有发展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同时又能维护中国共产党权威的政治概念,比如“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等,使这些政治概念符号脱离原来僵化的有机体,并且成功地对这些概念进行创造性的阐释,以表达其在改革开放语境中的新含义。经过创新,中国共产党创造形成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以人为本”等政治理念,构成了群众路线新的话语体系,并借助这些政治符号达到了解释改革开放事业的目的。

猜你喜欢

改革开放利益中国共产党
《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
中国共产党何以拥有强大的群众组织力?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改革开放是怎样起步和前行的
我们,与改革开放同行
改革开放四十年颂
改革开放 如沐春风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