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中的模仿与创造
2014-02-20牛登山
摘要:在教学中所谓模仿法,就是要求学生仿照(实际再现)一定的模式(思想模式或行动模式)去进行学习的方法。模仿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模仿可以是有意的、主动的;也可以是无意的、被动的;可以是重复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向学生明确提出模仿与创造,并说明它在人类创造活动中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他们模仿创造的意志,鼓舞他们渴望创造的情绪,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键词:数学教学;模仿;创造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4)01-0003
在本文中,笔者提出一种教学方式——模仿创造,并对其意义、作用、特点和做法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在教学中所谓模仿法,就是要求学生仿照(实际再现)一定的模式(思想模式或行动模式)去进行学习的方法。这种模仿往往被认为是一种低级的学习形式,甚至还被说成是有害于创造性活动的方法。可是根据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一致认为:模仿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模仿可以是有意的、主动的;也可以是无意的、被动的;可以是重复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
在教学法中,提出模仿创造,是为了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思维形式和行为形式的特点。
事实上,当学生遇到一个新问题,常常要想,碰到过与这个新问题有关并早已解决过的问题吗?能不能仿照它,或利用它的结果?或是仿造它的方法呢?如不能直接利用,可不可以适当的变形,或引入恰当的辅助元素,以便利用呢?等等。这中间不是明显的富有模仿创造的特点吗?这种在学习过程中模仿创造的特点不仅表现在正确的学习方面,在错误或片面的学习方面,也表现得十分明显;不过这时的模仿变成生搬硬套,“创造”变成胡编乱造罢了。
在教学中,提倡模仿创造,就是想要对“模仿创造”进行较深的研究,以提示教师在教学中自觉地运用,培养学生正确的模仿创造的能力。
模仿创造与其他教学法,诸如启发式教学法,发现式教学法等,是有联系的,但又有它自身的特点。其特点是,根据学生在学习中的创造源起于模仿,而特别强调示范(树立模仿的原型)和模仿(创造性模仿)这两个侧面。
模仿的原型,可以是教科书或其他课外读物中的素数、图形、证明和运算格式等。但更重要的,还应该是教师的讲解、扮演、操作以及意志和情绪等的示范。
目前,少数教师在教学上的示范,似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倾向,一是认为在课堂上的示范主要是板书与操作等直观的东西,而对抽象思维的示范则多有忽视。二是重视个别类型题(如证明线段相等、求极值问题等)求解的示范,而忽视解数学题一般方法的示范。这些倾向的存在,是不利于创造性模仿的。
事实上,小学生擅于模仿外形,而中学生则已能模仿抽象的思维,并且力图掌握一般的解题方法,而数学又具有这样的特点:高度的抽象性、严格的逻辑性、结论精确性。
为了加强抽象思维的示范,教师在讲解定理、公式以及为数不多的例题时,不仅要讲明其解法(或证法),而且还要讲述其解法所借以发现的一些实质性步骤,以及导致这些步骤的动机和想法。对于一个特例之所以要进行这样周密的描述,其目的就是为了从中提出一般的方法或模型,这种模型,在以后类似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学生起示范作用。
要在数学教学中指导学生抽象的、创造性的思维,就必须结合为数不多的个别类型题的讲解,反复示范运用一般的解题方法,得以检验,怎样把一般问题特殊化,把一个问题分析和再组合,怎样进行类比、推广、把个别问题一般化等思维方法,都值得给学生反复示范。如果缺乏示范,单纯要求学生自己去摸索,那就会让学生多走不少弯路,如果只是告诉学生该如何如何,而自己在讲解定理、公式以及例题等过程中,从不或很少予以示范,那种告诉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每个人应该是通过模仿和实践来学习的,以获得思想模仿的正确模型。
关于示范,我们应该注意:1. 内容必须正确,错误的示范,就会给学生形成错误的印象,其恶果是不言自明的。2. 要从学生实际出发,既不要过易而使学生毫无思考的必要,又不要过难,而使学生无法理解或高不可攀。3. 速度不宜过快,要使多数学生看清、听清、想清每一步骤的来龙去脉,切记手疾嘴快,如同变戏法一样,使学生不明其所以。4. 要与说明相结合,使学生明了每一示范步骤的意义,不要只是忙着自己做,而学生还不知道你在干什么。5. 示范应与学生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仿照着去想、去做。自己找到的方法,就像在自己的心房里点明了一盏灯。
教师创造性的示范非常重要,照本宣科的教师,是很难培养出富有创造性思想的学生的,也就是说,并非任何模仿都能培养出创造来。但是,只有通过模仿,才能把新知识领会,和使调节行为方式的动作映像及时得到检验、巩固、校正与进一步充实。
在数学教学中,有的教师轻视模仿性的基本练习,认为这些题只不过是对例题的模仿,没有意思,可是,当把板演的例题擦掉后,即使是要求学生重做一遍例题,不少学生还往往做不完整。
一个重大的发现,可能解决一个重大的问题,在模仿求任何问题的过程中,也都会有点滴的发现,模仿初期,可能没有大的发现,但也能引起学生们的求知欲,激起学生们创造才能的展现,如果还是启发学生在模仿的基础上,运用自己想到的方法去解决他们的,那么学生们就会体验到那种追求解答的紧张心情,和享受到发现的喜悦。在易塑的中学生青少年时期,这样体验,会使他们养成善于思考的习惯,并在他们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会影响他们一生的性格,这时的示范才会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当再碰到类似的问题时,就可作为仿照的模型,要做好模仿,必须注意模仿阶段,学生思维和行动方式的特点。根据心理学的分析,模仿阶段学生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一般有如下特点:
(1)速度与品质方面,表现为反映迟缓、正确性、稳定性与灵活性较差;(2)结构方面,首先表现为思维活动与行为活动的动作间不够协调,常有顾此失彼的干拢,其次表现为动作系列的直觉性较差,不善于把各个分解动作连接成总体,此外,动作的正确顺序也常遇到违反,有时还交杂着多余的动作。(3)动作的控制方面,首先表现为动作的执行往往是在监督下完成,动作和思维的监督作用不足,其次,表现为知觉的广度、精确性、敏锐度及辨别能力都较差,既难以同时感知较多的信号,也难以觉察错误。另外,难以分配注意,常有顾此失彼的现象;(4)动作时的自我感觉方面,常感到紧张,容易产生疲劳。
以上述特点可见,让学生模仿好,也不是容易的,不能认为只是让学生照着例题做几道题是很简单的事,而加以轻视,目前很多学生成绩低劣,学习厌倦,细分析起来,多是由于在模仿阶段就没学好。
在数学教学中,加强模仿练习的效果,一般来说,应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在练习的方式方面,要注意多种方式的结合。
首先,要注意整体练习与分解练习相结合,例如,练习列方程解应用题,就可分解为:(1)设未知数(包括设辅助未知数),按照题意写出相关的代数式。(2)找出等量关系,布列方程(组)。(3)解方程。(4)检验答案等几个环节。其中的1、2、4就可先突出的分别进行练习,然后进行整体练习,整体练习有助于掌握思维系列与动作系列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分解练习有助于确切掌握多种方式的要领,最好两者交替使用。
其次,要注意独立性较低的练习与独立性较高的练习相结合。独立性较低的练习(如按照公式一步一步套用),有助于获得正确的体验,但不利于迁移。独立性较高的练习,最初难以使学生获得正确的体验,往往容易养成错误的思想和动作,但是这种思想和动作的正确方式已经掌握,就易于迁移,一般应由低到高,逐步做到两者交替使用。例如,基本练习与综合练习就可类似处理。
再次,要注意正、误两种问题的练习相结合,正面的模仿练习示范的内容,有助于学生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但由于在模仿初期学生难以同时感知较多的信息,一时注意不到较多的条件,也难以觉察错误,特易与相近的内容混淆,因此必须注意让学生练习辨别错误的问题,前一种问题,让学生练习掌握应该怎样做,后一种问题,让学生练习了解不应该怎样做。
最后,模拟性练习与实际性练习相结合,在教科书上的练习,大多是模拟性的练习,这种模拟性的练习在教学中是主要的,但还应引导学生到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去练习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样会增强学生练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第二,在练习的要求方面要注意合理,学生在练习上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者错误是难免的,这时,教师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要求。
第三,在练习的质量与速度方面,应先要求质量,力求在掌握正确思路和动作的基础上,再要求提高速度。
当针对讲的过多,练得太少,而提出精讲多练是可以理解的,但长期一般的提出精讲多练是需要商榷的,强调了讲要精,练就不要精而只是要多么?目前有些教师,讲的不多而尽力加大练习量提高练习速度深怕遗漏了某一类型题,以致造成泛滥成灾的题海战术,常言说,欲速则不达,因为要求过快,常使学生只动手不动脑,当题目稍一变形就束手无策,或错误百出,这也扼杀了学生们练习的兴趣,妨碍了他们智力的发展。因此,特别是在练习的第一阶段,强调精讲精练反倒是适宜的,先不要求速度,做为数不多的典型题,体会解法的步骤和思考路线,想一想这种解法能否一下子看出来,并探讨多种解法,研究研究题目的变异,想一想能否把这种结果或方法推广于其他问题,这样的练习,岂不能以一当十?这样的模仿的练习,就可引导到创造。
的确,关于模仿与创造各方面叙述的内容,大多是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所熟知的,无论是在教材的编写,课程的讲授上,都经常运用着那些方法,笔者在此系统地论述,期望引起同行们的重视,更自觉地加以运用,并进一步实验,以更好地发展学生们的智力。
作者简介:牛登山(1969-),内蒙古民族师范大学毕业,一级教师,现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旗第二中学高二数学备课组长。
(作者单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二中学 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