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冲突面面观”学术沙龙综述
2014-02-17王毓倩
◆业内动态
“医患冲突面面观”学术沙龙综述
2014年7月25日下午,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和泸州医学院法学院(以下简称“泸医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医患冲突面面观”学术沙龙在成都四川省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举行。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李天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杨丽等嘉宾应邀出席会议。包括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委员在内的四川律师协会各专委会委员,泸医法学院师生代表,律师、医方、患方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学术沙龙以专题发言、自由发言、发问交流等多种形式分两个阶段进行。与会人员围绕主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探讨和争论。
学术沙龙第一阶段由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主任李玉声主持。患方代表、医方代表、泸州市龙马潭区医调委代表、医改律师代表、医法教师代表等围绕主题进行了专题发言。
患方代表李祖德介绍了他在“患病、看病、养病”中所遇到的若干实际问题,如就医之艰难、高额医疗费造成家庭负担重等,向各界人士呼吁应深化医疗改革,降低医疗费用,完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建立让每个患者能有尊严地就医、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医疗体制。
医方代表宋成随后以“处置医疗纠纷的感受和困惑”为题,指出在医患关系高度紧张、暴力伤医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医疗纠纷处置难度持续加大,多途径有效解决医疗纠纷成为各界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龙马潭医调委”)代表叶惠以“龙马潭医调委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作用”为题,介绍了龙马潭医调委自2012年6月成立至今开展工作的情况。其共调解医疗纠纷21件,其中涉及死亡的重大疑难纠纷12件;患方申请理赔金额1450余万元,经调解最终协议理赔金额为206.91万元。她指出,龙马潭医调委之所以能在解决医疗纠纷中起到积极作用,关键在于调解员学会换位思考,以“专家指导”为依据,依法、依理、依情促进互信互谅,有效调解医患纠纷。
律师夏巍以“我国医改存在的问题”为题,指出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各国各地区医改模式多、难度高。被世界认为医改较为成功的我国台湾地区,其“健保”制度以其公平、全面、高效、满意度高而闻名全世界。我国应当借鉴各国各地区成功的医改经验,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改之路,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泸医法学院副院长罗刚从“培养医事法律人才,促进解决医患冲突”相关问题入手,从解决医患冲突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医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医事法律人才在解决医患冲突中的作用、泸州医学院培养医事法律人才的概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泸医法学院实验室主任庞琳介绍了泸医具有特色的“早实践、多实践、反复实践”的实践教学经验。以上两位医法教师代表均提出,只有综合性、系统性地培养复合型医事法律人才,才能有效促进医患冲突的顺利解决。
学术沙龙第二阶段由泸医法学院副院长罗刚主持。与会代表围绕医患冲突的现象、趋势、根源、对策及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等进行了探讨。
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副主任严晓蓉博士与参会人员一起开展了“关于解决医患纠纷相关问题的探讨”。她指出,近几年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医生成了高危职业,其原因在于:一是医疗资源有限、个别医务人员不尊重患者、医院因顾忌声誉而迁就“医闹”等;二是患方期望值过高、出现纠纷不愿选择司法途径等;三是不良媒体误导社会舆论;四是缺乏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鉴此,她建议转变观念、完善立法、健全医患纠纷解决的第三方调解途径,以妥善解决医患纠纷。
随着医学现代化的发展,电子病历在医院逐步普及。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赵因律师介绍了“电子病历”的定义及电子病历作为民事证据所应具备的特征与证据缺陷,提出让其符合民事证据规则的建议:一是形式上满足法律的规定;二是技术上保证电子病历真实性、合法性,如必须有可靠的病历生成时间、专属性签名、储存与传递过程中任何改动都应留下痕迹,让电子病历能够以原貌的状态作为证据提交,从而才能让电子病历真正发挥民事诉讼证据的功能。
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宋民宪律师提出了与大多数参会人员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相对于行政纠纷的统计数字,医患冲突并不是特别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在医疗事故处理体制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如较低的赔付标准、原告就被告管辖恒定不变、律师更愿意为医疗机构做代理等。由此,他建议建立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三调解一保险”的制度体系,以有效解决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理问题。
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邓明攀律师站在患方代理律师的角度,指出医院自身确实存在不少可以改进的问题,如复印病历诸多阻碍、医方自身设立于法无据的诸多内部规定导致医患沟通障碍等。他建议,在医患纠纷中,相关各界应达成职业共识,彼此尊重,以让各界能更有尊严而便捷地解决医患纠纷。
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江敏律师结合国家医改热点,介绍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等共同签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该意见精神,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但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存在医疗机构积极性不高、保险覆盖面有限、参保率低等问题,因此,他建议各界要集思广益,共同探索如何更好地解决医疗责任保险的实际问题。
泸医法学院梅达成教授从法学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认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最主要原因是“失信”,主要根源为:一是对眼前利益的过分追求;二是从熟悉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其约束机制的缺失;三是社会上丑恶现象的泛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迄今还未根本解决。他建议建立更好的约束机制与诚信机制,以求能更好地化解医患纠纷。
分阶段专题发言、自由发言、发问交流结束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杨丽进行了精彩点评。她特别指出,在自媒体时代,医事法律人更需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更理性看待若干社会现象。她强调,为化解医患冲突,司法系统、律师系统、教育系统、医疗系统等各方均应着眼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而共同努力。
最后,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主任李玉声作大会总结。他指出,一是医患矛盾属于社会矛盾,面临现今社会变型转轨时期,将医疗纠纷法律事务专委会更名为“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其意义在于拓宽视野,其业务范围包括医、药、卫生三大板块,其研究视角不仅为纵向法、横向法,而且还包括纵横交错的社会法;二是提议将四川律协医卫专委会下次研讨会主题确定为“拓展和升华医药卫生法律服务”,因为法律服务是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学研究、法律人才培育所并行的法治的环节之一,拓展和升华医药卫生法律服务,对构建和谐卫生社会有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三是学术活动需要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一个国家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政党的理性、政府的理性,还需要公民的理性和社会的理性,法治中国需要百家争鸣,本学术沙龙期望与各界贤达共同努力。
本次“医患冲突面面观”学术沙龙因其内容丰富、精彩纷呈而取得圆满成功。
(泸州医学院法学院王毓倩老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