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2例医疗纠纷案的统计与分析
2014-02-17廖祥钧
廖祥钧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
对42例医疗纠纷案的统计与分析
廖祥钧
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医疗告知不到位已成为导致当前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鉴此,在医疗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证告知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从而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纠纷;统计;分析
医疗纠纷已经严重困扰着诊疗活动的所有参与者,甚至已经成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除了最根本的体制因素外,医疗告知已成为当前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医疗告知是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权利,[1]是新时期医患双方最大限度地共享医学信息的重要途径。[2]现将某医院2005年至2013年医疗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选择某医院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为调查对象。所有纠纷均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诉讼等形式进行了解决。
(二)方法
通过查询每起医疗纠纷的资料,仔细调查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时间、解决方式等内容,将相关数据和资料列表进行归类分析。
二、结果
(一)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本次所调查的医疗纠纷42件,发生时间从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全部纳入调查范围(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二)调查对象医疗纠纷发生原因情况分布
尽管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很复杂,但在关注和调查医疗纠纷问题时发现,绝大部分医疗纠纷都不是由医疗事故引起的,而往往是由医患之间的沟通不畅或是交流质量不高造成的。[3]某医院2005年至2013年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见表2。
表2 医疗纠纷发生原因
三、讨论
(一)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在我国,可以说哪里有医疗服务哪里就有医疗纠纷,而且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也是五花八门。医疗纠纷的表象是医患双方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实质是社会建设和治理过程中的缺陷所衍生出的结果。[4]具体从发生医疗纠纷的争议内容来看,除了对医疗服务和医疗结果不满引发医疗事故侵权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之外,还有其他多方面的争议内容,具体包括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摔伤等意外伤害、患者在医疗机构被仇人伤害、患者在医疗机构内自杀身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财物被盗、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被侵犯、患方家属委托医疗机构保存患者遗体发生损害、实施不必要的诊疗措施、医疗机构乱收费、医疗欺诈等。[5]当前的医疗纠纷冲突很多发生于患者对医疗知识不甚了解的基础上,有时病虽然治好了,病人却对医院和医护人员有意见,甚至将其告上法庭。[6]医务人员常常知道怎样治疗及判断预后,但却往往忽略与患方的交流和沟通。
1.医疗告知原因。
随着医学模式及医患关系模式的转变,医疗告知、同意已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六十一条就将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告知内容及形式、同意主体及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有关医疗告知、患者知情同意法律制度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逐步走向完善。[7]某医院2005年至2013年共发生医疗纠纷42件,其中因医疗告知原因引起15件,占总医疗纠纷数的35.71%。由此可见,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已成为依法行医的核心内容。
2.其他原因。
某医院2005年至2013年共发生医疗纠纷42件,除了因医疗告知原因引起15件外,其服务态度原因引起9件,责任意识原因引起7件,技术原因引起6件,其他原因引起5件,占总纠纷数的64.29%。
(二)医疗告知因素的具体体现
1.告知内容不全面。
医疗告知是一个复杂的事情,在临床工作中告知不全面主要表现在:不良结果的发生极其偶然或无法预见的风险,因为医方也无法预见,故也无法告知;扩大手术范围或改变手术方式后对治疗及预后的告知;对患者可能产生较大经济负担的告知。[8]
2.告知内容不准确。
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有时会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语言对患者的病情及预后进行描述,殊不知这已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及《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告知内容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为患方进行医疗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3.告知时限不及时。
此种情形常见于患者入院后病情在毫无预见的情况下突然变化,医务人员还未来得及书面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该病情变化及预后情况。
(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综合分析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的一般规律,无论地域、医疗机构级别、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水平,都会发生医疗纠纷。虽然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新形势下,由于医疗告知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已越来越多。鉴此,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医疗告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
1.明确权利和义务。
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明确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对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特殊检查等诊疗情况,有了解真实情况及是否同意实施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依照《执业医师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医疗告知这一法定义务。
2.规范告知行为。
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凭借自己掌握的专业医学知识和技能,在不会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保证告知内容准确、全面,保证告知对象的有效性,保证告知时限的及时性,从而履行对患者的疾病、治疗方案、治疗效果、预后等情况的告知义务,这样才能进一步减少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从而营造医患双方共赢的良好医疗环境。
当然,从我们国家的现状来说,完善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统一医疗损害鉴定,才能充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9]
[1]刘鑫,张宝珠,陈特.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条文深度解读与案例剖析[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96-97.
[2]李燕.医疗权利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114.
[3]刘新民,杨志寅,白波.医患行为与医患沟通技巧[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3.
[4]黄显官,王海容,石俊华,程文玉.医疗纠纷的深层原因及对策研究[J].医学与法学,2014,6(3):13-18.
[5]刘鑫,张宝珠,陈特.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条文深度解读与案例剖析[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3-7.
[6]张天文.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防范[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42-44.
[7]吴春岐,郝志刚.百案通解医疗侵权[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11-14.
[8]刘鑫,张宝珠,陈特.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条文深度解读与案例剖析[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101-105.
[9]钟林涛,王将军,曾庆,等.浅析现行法律法规对医患关系的影响[J].医学与法学,2014,6(4):37-41.
(责任编辑:魏洋)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所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of 42 Cases of Medical Disputes
Liao Xiangjun
There are varied causes of medical disputes,among which insufficient medical disclosure has become the main one.Therefore,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should be fully fulfilled in the process of health care to ensure the comprehensiveness,accuracy timeliness,,and effectivity of the inform content,minimize the occurrence of medical disputes,and thus ensure medic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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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祥钧,四川省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