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阿伦特“平庸之恶”思想探究
2014-02-12魏美薇
魏美薇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汉娜·阿伦特“平庸之恶”思想探究
魏美薇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艾希曼审判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也是最具争议性的审判之一。这次审判使汉娜·阿伦特对于“根本的恶”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平庸之恶”观点的提出是对其“根本的恶”思想的深化与补充,是对极权主义制度下人性的深刻反思。阿伦特“平庸之恶”思想为我们跳出传统的关于“恶”的一维认识怪圈,深刻理解个人与社会、服从与责任以及罪与罚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具有重要的政治哲学意义。
汉娜·阿伦特;艾希曼审判;平庸之恶
汉娜·阿伦特是20世纪具原创性的德裔美国女政治思想家,师承存在主义哲学大师——海德格尔与雅斯贝尔斯。在亲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目睹了纳粹德国与苏联极权主义制度下的大屠杀与种族灭绝政策所造成的恶果之后,阿伦特对极权主义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批判。1951年汉娜·阿伦特出版《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提出了“根本恶”(the radical evil)的观点,认为纳粹德国与斯大林的极权专制是根本的恶,它利用恐怖与暴力的手段消除自由、改变人性,“使人成为多余者”[1]。然而十年之后的艾希曼审判却使阿伦特对“根本恶”的理解发生了变化,艾希曼审判为阿伦特由“根本恶”转变为“平庸之恶”(the banality of evil)的认识提供了契机。经历了这次审判过程,阿伦特认识到了极权主义制度下个人的肤浅、无思与缺乏判断的特征,为我们反思与批判极权主义之恶,重新审视制度与个人、服从与责任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艾希曼审判
阿道夫·艾希曼是纳粹德国党卫军军官,负责组织运送犹太人到纳粹集中营与毒气室,造成了数百万人犹太人的死亡,二战纳粹战败后他逃往阿根廷,在1960年被以色列特工抓捕,遣送到耶路撒冷接受审判。这次审判引起了广泛关注,以色列当局占据了法律与道德的制高点,对这位屠杀犹太人的“恶魔”进行制裁的呼声掩盖了事件本身的真实性。这场举世瞩目的重大审判引起了汉娜·阿伦特的兴趣,希望借此审判的机会来验证极权统治所犯下的“根本恶”。她以《纽约客》记者的身份前往耶路撒冷进行特别报道,然而在亲临现场观看审判与研读审判资料过后,阿伦特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以此审判为契机,阿伦特写成了《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恶的平庸的报告》一书,在此书中阿伦特提出了“平庸之恶”的观点。此书一经发表便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然而阿伦特却独树一帜,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亲身经过审判后她发现“艾希曼只不过是庞大的官僚机器上的一个齿轮,在纳粹意识形态这种包罗万象的世界观的强大力量下,个人只不过是纳粹实现其统治世界的政治野心的一颗棋子。”[2]在极权制度下个人丧失了独立性,变得肤浅与无思,导致了“平庸之恶”的产生。
二、从“根本恶”到“平庸恶”
“平庸恶”的提出是建立在对“根本恶”认识的基础上。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中深刻分析了纳粹德国与前苏联极权专制所产生的一种史无前例的全新政体——极权主义政体。极权主义不同于以往的所有政体,它的“统治目的是废除自由,甚至是消灭一般人类天性”[3],以期获得无限的统治权力。这种制度是一种“根本的恶”,它试图消灭人的法律人格、道德人格与个体差异性,使无数人生活在恐惧中,最终死在种族灭绝与大屠杀的政策之下。
“根本恶”的概念并非阿伦特首创,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康德首次提出了“根本恶”的概念。“康德认为,人的偏好会诱惑人作恶,当人没有遵循道德法则而是听从自己的偏好去行为时,这就是人的‘根本恶’”[4]。然而阿伦特对于极权主义制度下“根本恶”的理解却与康德的“根本恶”有所不同。她认为这种“根本恶”是极权主义所犯下的极端罪行,是不能用单纯的理性去解释的。“根本恶”打破了传统的道德规范,借用恐怖与暴力的手段来消除人的个体性,使人变成原子式的个人、变成极权统治机器上的齿轮,无法阻挡机器的运转。这种“根本恶”是极权统治的政治罪恶。然而,艾希曼审判却使阿伦特对“根本恶”有了新的认识,使其视角从“根本的恶”转到了“平庸的恶”。
(一)“平庸之恶”是对“根本恶”认识的深化,两者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从《极权主义的起源》到《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从“根本的恶”到“平庸的恶”,看起来阿伦特彻底地改变了她的思想,许多学者也认为阿伦特“平庸之恶”的观点摈弃了最初对“根本恶”的认识,然而仔细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根本恶”与“平庸恶”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阿伦特只不过是把认识问题的角度改变了而已。就如刘英在《汉娜·阿伦特关于“恶”的理论》一文中所认识到的那样,“这两种‘恶’实质上是从社会与个体两方面揭露了现代社会极权制度下人性的丧失状况”[5]。“根本恶”的观点是从极权主义政治制度角度出发来认识的,而“平庸的恶”则是从极权主义制度下的个人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分析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根本恶的制度才造成了平庸恶的个人,而无数平庸恶的个人又构成了根本恶的制度存在的根基。两者不是分离与背弃的关系,而是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是相互依存的。正是这种极权专制取消了人的个体差异性,使之变成不会思考、不会判断、不会反抗的原子式个人,无数个原子式的个人聚集成乌合之众,构成了极权统治的群众基础。二者关系的思考对于我们深入了解个人与制度、服从与责任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政治哲学意义。
(二)“平庸之恶”打破了关于恶的一维思考方式,对个人与制度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传统观点认为恶的产生需要有邪恶动机,阿伦特的“平庸之恶”思想让我们以二维的思维方式来认识恶,为我们展现了恶的两面性。使我们了解到原来恶的产生可是是“无意识”的,但这种“无意识的恶”却可以产生巨大的恶果。从“根本恶”到“平庸恶”阿伦特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极权主义留给我们的困惑:个人与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怎样在极权专制的制度下维持个体的独立性与判断力?面对这些问题阿伦特给出了深刻而独到的解释。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要在公共生活中体现价值,遵循共同的道德规范与价值准则,但是这其中却隐藏着难以避免的两难困境,在公共制度下存在的个人应该怎样发挥作用?纳粹政权通过意识形态的灌输来改变人性,通过暴力与恐怖来剥夺人格,产生了一群缺乏思考、没有自我的“艾希曼”。当集体无意识变成常态,当盲目服从成为惯例,极权制度下的个人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价值,成为了多余的人。“平庸的恶”使个人淹没在集体的洪流中,这样的探究与思考使得我们更好认识极权政治的危害。
(三)“平庸之恶”为我们提供了认识服从与问责关系的新路径
权威与服从的关系是政治学中的重大课题。同时服从与问责的问题也是难解的问题,极权制度下无条件服从命令所产生的恶果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米尔格拉姆在自己实验中得出结论:“在一连串的罪恶行动中,如果个人只是中间的一环,并且远离最后的行动结果,那么在心里上就很容易忽略责任。”[6]无条件服从组织命令的个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阿伦特是反对集体责任说的。虽然艾希曼是“平庸之恶”的代表,但是这种平庸的恶却产生了极大的恶果。对于极权主义产生的恶果艾希曼等人负有不可逃脱的责任。在法律面前机器下的齿轮也要还原为真实的个人,个人的道德自律与良好的制度他律并存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恶的发生,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兼具才能极力避免重蹈艾希曼的覆辙。阿伦特对于服从与问责的分析对于我们落实个人政治责任,解决“法不责众”的难题具有启发意义。
三、走出“平庸之恶”的困境
(一)实现政治生活的“复归”
阿伦特对于“平庸之恶”的矫正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她认为只有进行不断的思考,培养个人的独立性与判断力,使人积极投入到公共领域中去,参与政治生活,形成公民意识与公共精神才能有效地避免“平庸之恶”的产生。实际上阿伦特是从古希腊思想中汲取营养,是在吸收了古典共和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来力求实现政治生活的复归的。“这种阿伦特意义上的政治生活的复兴,或许是克服现代社会潜在危机的一条出路,是抵制现代社会极权化危险的一种药方。”[7]
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看,阿伦特力求实现政治生活的复归,实现古典的共和制度,这对于我们走出“平庸之恶”的困境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然而在政治实践的具体过程中,我们也可以不断探索,寻求避免“平庸之恶”发生、逐步完善现有体制的方法。
(二)处理好政治与人性的关系,培养“政治人”
政治与人性的关系是政治学领域的重要关系之一。在政治体制下生存的个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治的影响。为了避免政治扭曲人性、出现艾希曼这样的“平庸”之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培养个人的政治人格,使其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形成独立的政治意识、反抗精神与判断善恶的标准,减少无条件服从带来的灾难。保持个人在政治体制下的复数性与差异性,以“政治人”代替“庸人”。
(三)形成多种制约,防止个人“面具效应”扩大化
权力不应是无休止的、毫无限制的。阿克顿勋爵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防止极权政制的再兴,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是必要的。权力的内部制约与社会的外部制约等诸多因素共同起作用才能防止暴政独裁的发生,形成良善的政制,使政府获得公信力、合法性基础更加坚定。个人也可以摘下“面具”,生活在真实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人”。
汉娜·阿伦特“根本恶”与“平庸恶”的思想为我们认识极权政治、深刻理解个人与社会、服从与责任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具有重要的政治哲学意义。虽然极权主义的时代已离我们远去,民主政治已成为现代政治发展的主流,但以现代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那段历史、进行反思和批判,对于当今政治的发展仍旧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1][3]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570,511.
[2]涂文娟.邪恶的两张面孔:根本的邪恶和平庸的邪恶——汉娜·阿伦特对极权主义制度下的邪恶现的批判[J].伦理学研究,2007,(1).
[4][5]刘英.汉娜·阿伦特关于“恶”的理论[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3).
[6]舒杨,赵恒.论汉娜·阿伦特平庸的恶[J].科技咨询,2013,(6).
[7]陈伟.阿伦特与政治的复归[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82.
“The Banality of Evil”in Hannah Arendt’s Thought
WEI Mei-wei
(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
Eichmann trial is the most influential,and also one of the most controversial trials in twentieth Century.This trial make Arendt has a new understanding for the concept of“the radical evil”.“The banality of evil”is deepening and complement of“the radical evil”,and a profound reflection on the humanity under the totalitarian system.“the banality of evil”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usto jump out of the traditional thought of one-dimensional circle,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ividual and society、obedience and responsibility as well as the crime and the punishment,has important political philosophysignificance.
Hannah·Arendt;eichmann trial;the banality of evil
D093.712
A
1009-6566(2014)05-0022-03
2014-03-03
魏美薇(1990—),女,黑龙江绥化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外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