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实践与探索
2014-02-04马尚玮
马尚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实践与探索
马尚玮
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是设置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的基础。专业委员会制度和主考学校制度是专业调整和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本文分析不同时期自学考试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回顾总结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取得的成就,提出新时期基于应用型、职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自考专业调整和课程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课程改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自学考试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并提出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1]新时期如何完善自学考试制度,使自学考试的人才培养目标由学科型、理论型向职业型、应用型转变,成为业内人士共同关注的问题,而积极推进专业调整和课程体系改革,在完善自学考试制度过程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1 建立科学的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是调整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的基础
要讨论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必须考察不同时期自学考试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1.1 传统的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
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第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2]可见,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与普通高校相一致,人才培养目标是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根据《条例》规定,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之初,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的制度框架下,成立了不同学科的专业委员会。考试机构依靠专业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的教材以及参考资料,是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的标准。[3]这些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来自普通高校,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全国211、985高校,直接参与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建设。同时,遴选普通高校承担自学考试主考学校。1983年5月召开的全国考委一届一次会议明确“自考质量标准在总体要求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四年制本科和二、三年制专科的要求一致”。自学考试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依然参照普通高校的标准执行。主考学校参与完成专业计划的制定、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编写、命题、评阅试卷、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毕业证书上副署等。这是20世纪80年代自学考试制度创立初期,其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只能向普通高校看齐的唯一选择。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90年代末。
1.2 在发展中适时调整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4]2002年,全国考委五届二次会议明确提出:积极发展自学考试本科学历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的改革思路。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考试厅[2004]1号)中明确:“自学考试专业培养目标要坚持国家关于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规格与要求,同层次、同专业的基本要求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相一致。”[5]这与90年代以前的“与普通高等学校要求相一致”的质量标准相比,有所调整且符合实际。
2002—2005年,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行业部门的结合越来越紧密,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职业教育新格局。全国考委审时度势,提出积极发展自学考试本科教育,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的发展思路,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必须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和目标相一致。这样的定位符合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逐步走向大众化和多元化,自学考试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还应该在动态中适时调整,笔者认为,除上述定位外,自学考试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还应与同层次、同专业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学院)教育、民办高等学校相一致。
《规划纲要》提出,要从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出发,进行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2011年,全国考委明确提出,自学考试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证质量为核心,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主动面向职业、面向基层、面向社区,培养目标从以培养学科型人才为主调整为以培养应用型、职业型人才为主,同时兼顾社会文化教育的需要。”[6]按照这个培养目标,自学考试应参照一般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本科)、成人高等学校和高职高专同专业、同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模式,改革完善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建设。
2 完善、创新专业委员会制度和主考学校制度是做好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的重要保证
全国考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原主任赵亮宏认为,专业建设是自学考试的基本建设,是“灵魂”和“核心”,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体现在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应地设置和调整专业。[7]专业委员会是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审定教学大纲、教材等业务工作的重要机构,是推动专业和课程改革的主要力量。
2.1 专业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及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取得的成就
自创立自学考试制度以来,全国考委共调整成立四届专业委员会,开展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调整工作。
第一届专业委员会是从1983年到1988年逐步建立的。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全国考委同意在北京试点开考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8个专业,1982年在天津、上海、辽宁试点。1983年5月,全国考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中文、英语、哲学、数学、经济管理类、法律、土建类、机械类、电类、农科10个专业委员会;出台《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规范和加强专业设置论证、专业计划制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工作。此后几年,全国考委应统计、价格、新闻等部委要求,相继开考统计、价格学、新闻专业。至1988年,全国考委共设置13个专业委员会,有委员22名。第一届专业委员会成立时期,是自学考试学历“补偿教育”期,也是报考规模快速增长期,开考专业种类急剧增加,这体现了自学考试快速发展的趋势。但是,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专业的开考不规范,相同专业和课程的考试标准参差不齐,影响了自学考试的质量。[8]于是,在全国考委的领导下,拉开了第一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和课程改革的序幕。第一届专业委员会按照全国考办的安排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制定调整方案,开始对全国410个专业进行清理、论证和规范工作。
第二届专业委员会是从1995年到1996年换届调整建立的,共设置18个专业委员会(专家小组),有委员195名。[9]第二届专业委员会先后精心组织各学科的专家,对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称、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分等进行反复论证,将开考专业规范为224个,形成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专业基本规范》,并由教育部颁布执行。这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专业基本规范》是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规范的开考专业文件,是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依据。
2002年,调整成立第三届专业委员会,开展第三轮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社会的需求,开设一些新专业;完善已经开考的专业,调整教学计划、专业课程,更新教材。根据这一时期自学考试的特点,从注重应考者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出发,强调调整开考专业层次、优化课程结构,修订并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专业基本规范》,并开设大量本科专业。全国考办提出,各级考试机构要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探索与高职高专教育及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相互沟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教育途径与育人模式,以满足人们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愿望。这一时期,浙江、湖北、天津、甘肃等省(市)从社会和考生的实际需求出发,陆续开展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教育、本科与高职教育相互沟通衔接工作。这又对自学考试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改革专业和课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全国考委提出要加快专业主干课程改革步伐,逐步形成以专业主干课程为主体内容,体现地方特色,与其他教育形式及非学历证书教育相互衔接的、开放的自学考试专业及课程体系。2005年起,全国考委决定将专科专业审批权下放省级考委,开展调整专科专业审批权的试点,这是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增强了省级考委根据当地社会经发展设置专业的主动性、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好地发挥了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全国考委专业委员会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008年,全国考委调整成立第四届专业委员会。强调新一届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学术、教学、教材、评估(命题)“四位一体”的作用。专业委员会首当其冲的是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负责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标准。这一时期,自学考试仍然面临着结构调整,要实现专业和课程体系从传统学科型逐步向职业型、技能型、应用型的专业和课程体系转变,形成以核心课为主体内容、强化实践课和选考课的专业结构,建立选考课程库。[10]这是第四届专业委员会的重要任务。经过调研、论证,2011年全国考委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启动了新时期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工作。
2.2 主考学校在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主考学校既是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执行者,也是省级自学考试专业指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参与命题、评卷、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工作,主考学校既发挥着保证质量的作用,也承担着省级开考新专业的论证、设置和课程调整的任务。同时,在坚持“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下,主考学校通过网络、面授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助学活动,为考生答疑解惑。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在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也缩短了获得学历文凭的时间。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批的高职院校、独立学院纷纷加入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队伍中来。面对新的发展格局,自学考试制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必须调整思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多层面、多方位探讨,在保持当前主考学校由普通高校担任的体制下,遴选、增设高职院校、独立本科学院担任相应学历层次的主考学校,丰富主考学校的层次规格,形成主考学校多元化的新格局。同时,吸收一定比例的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学科代表进入专业指导小组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调整工作,更符合实际。这样,既有利于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的改革发展,也有利于各类高等教育之间的相互沟通、衔接、课程学分互认和终身学习“立交桥”的构建。
3 努力建成与职业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专业和课程体系
3.1 专业建设管理体制和旧有课程体系模式
从实践来看,由于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建设受普通高校影响太深,依然不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参照普通高校的专业标准来设置自学考试专业,其课程设计依然根据学科知识结构的内部逻辑来展开,并据此形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体系结构。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强调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课程强调学科本位,关注知识的经典性、原理性、规范性,而对知识的整合性和实用性关注不够。而目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很大部分考生是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他们要么是为提升学历层次,要么是想获取第二学历,提升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如果实行“学科型”专业计划,那么培养出来的人才很难适应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其次,专业设置采取全国大一统模式,审批权限集中,很难体现灵活性、多样性、行业性和区域差异性。这种管理体制忽视了不同省(区、市)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差异,不利于地方性人才的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3.2 构建新的专业和课程体系
自学考试与中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是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有益尝试,应充分肯定并积极探索,继续推进。从《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分析,这次改革突出以专科层次专业和课程为重点,兼顾本科层次,以部分职业性较强的专业调整为突破口,到2015年形成以职业型、应用型为主的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需要的自学考试专业体系;建立以专业核心课为主体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由原来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调整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学分比例为2∶5∶3)。尽管自学考试与中高职教育衔接,同样是培养应用型人才,但从培养层次和就业导向来看仍然存在着差别。有人认为,高职院校培养的应用型属职业技能应用型,大多对应的是岗位或职业;应用型大学培养的应用型属专业应用型,对应的是职业人群或某个行业。[11]或者说,高职院校主要培养技术员、工艺售货员、技术管理员等,注重实际操作;应用型本科主要培养技术工程师、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研究人员等。[12]由此可见,自学考试与中高职教育衔接,培养专科和本科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所以,公共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的课程体系结构,只能适应专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而对于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来说,应强调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深度融合,建立素质、知识和能力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其人才标准应该是既掌握某一技术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也包含在技术应用中不可缺少的非技术知识。这类人才的最大特点是有较强的技术思维能力,擅长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够解决生产、管理实际中的具体技术问题,甚至实现技术创新。
基于以上分析,以自学考试与高职教育衔接联合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为例,开考专业不能简单机械地改造现有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必须突出“职业群、行业领域、注重能力”而设置专业。课程设置与课程体系建设应当以宽口径、厚基础、重特色、强能力为原则。有关研究人员提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的“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得到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普遍认可。[13]受这种课程体系构架的启发,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和课程的改革,也应该按照专业类群设置相同的学科基础课,既符合“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要求,也符合自学考试与高职教育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衔接;而设置“多方向”课程既满足了多个专业方向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专业知识的深化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按照这样的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培养出的人才,应该具有就业竞争的优势和职业适应能力。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33.
[2]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EB/OL].[2014-05-21].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0/200409/2737.html.
[3]高桂娟,张应强.试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自学考试质量问题[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2).
[4]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EB/OL].[2014-05-21].http://www.edu.cn/zong_he_870/20100719/t20100719_497966.shtml.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2014-05-23].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5/201006/88983.html.
[6]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R].2011-07-28.
[7]赵亮宏.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05-11-24.
[8][9]王明达.在全国考委第三届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2002-11-24.
[10]戴家干.在全国考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2008-12-22.
[11]杜承铭.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选择、构建及实现[J].教育与职业,2006(32):20-22.
[12]杨兴林.应用型人才及其培养模式的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6):164-167.
[13]张维亚,严伟.基于就业导向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2008(2):77-81.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on Specialty Setting and Curriculum Reform in Self-taught Examin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MA Shangwei
The quality standards and talents training goal are the basis for the specialty setting and curriculum establishment in Self-taught Examination.Specialty committee system and Examiner-school system are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the specialty adjustment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curriculum system.The paper analyzes the quality of Self-taught Examination and the orientation of talents training goal in different periods,reviews the achievements of specialty setting and curriculum reform,and puts forward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specialty adjustment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curriculum system based on the training mode for applied and professional talents in a new period.
Self-taught Examination;Specialty Setting;Curriculum Reform
G405
A
1005-8427(2014)08-0056-6
马尚玮,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高级教师(兰州 7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