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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弗洛伊德释梦的理论分析

2014-01-12张明

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 2014年9期
关键词:心理分析欲望

张明

【摘 要】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对梦保持着长盛不衰的兴趣,尤其在触及到梦的探密时,更是如此。因此,在梦的研究领域,梦也以其独具的魅力吸引了广大的精神病学家、生理学家及心理趋向的精神分析学家的强烈兴趣。对梦的意义和性质最有影响的解释当推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它引发了人们就梦的性质、来源、内容以及解释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大大推进了人类对于梦的认识。

【关键词】心理分析;梦的解析;欲望

在弗洛伊德之前,人们把梦看作神谕、或一种肉体上的疾病或内在障碍的变现或一种灵感的、创造力的启示。梦成为占卜者、预言家,及各种江湖术士的领地,成为愚弄迷信者和无知者的工具,而现在,经过弗洛伊德的研究,梦的解析也成为研究人类心理的科学。使古老的占梦迷信实现了向科学释梦的伟大转变。

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的学说认为,大脑皮层的抑制的扩散产生了睡眠,但由于还有一小部分脑细胞仍在活动以致形成了梦。这是对梦的生理机能的解释。至于梦为什么会有种各奇特的内容呢?这是属于梦的心理解释的问题。弗洛伊德指出,"梦,并不是空穴来风,不是毫无意义的,不是荒谬的","它是完全有意义的精神现象" 。可以说,弗洛伊德释梦的相关内容对人们理解梦有创造性的贡献。通过他的研究,人们开始了对梦的新的心理学的解释。

一、 梦的解析方法

(一)意识之分

弗洛伊德梦说体系的核心是他创立的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的精神结构。按他的说法,由于无意识的欲望受到超我(即社会上风俗习惯和法律、道德观念)的压制,他不能以自己的本來面目出来,为了通过超我的检查,它不能不化装以寻找自己的代替物,由无意识的欲望到它化装了的面目出现,就是"梦的变形",如何变形则取决于如何通过超我的检查 。介于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层次,叫前意识 。前意识虽也在意识阈限之后或之下,但可以通过记忆而随时进入意识。而无意识由于检验机制,却一直被排挤、被压抑,不允许进入意识,即使经过化装,也只能在梦中表现自己,即根据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梦是人的无意识得以表现和发泄的一种方式。

打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人格比喻为一座大海上的冰山,露于水面之上的则为意识,在水面处上下浮动的部分为人的前意识,水面之下的则为无意识部分,前意识可以通过风浪的作用偶尔露出水面,即进入意识之中,而水下的那部分是无法显露于水面之上的,即作为人的无意识只能通过梦的形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形态,从而把人的另一部分自我以梦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自由联想法

通过显梦的分析,从而找出梦的隐意。即为弗洛伊德所使用的自由联想法,他将梦分为若干组成部分,让被试去细想,每次只能针对一小部分,让他的思想自由漫游,思绪便会慢慢的走向过去的体验和想法上,同时如实的报告出脑中所想到的任何东西,从而得到其梦的隐意。由此可以想到,精神分析所强调的由于早期经历、幼儿经验所产生的防御机制,也可以通过释梦的方式得以解决,因为早期所压抑的一些不能被意识接受的东西并没消失,而是更深的隐藏在无意识之中,然而这种无意识的东西可以通过梦的方式得以表现 。

二、关于弗洛伊德释梦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梦的实质是欲望的满足

弗洛伊德认为,“梦并不是无意义的,并不是荒谬的,并不是以我们的观念储蓄的一部分休眠而另一部分开始觉醒为先决条件的。它是一种具有充分价值的精神现象,而且确实是一种愿望的满足;它在清醒时我们可以理解的精神动作的长链中占有它的位置,它是通过一种高度错综复杂的理智活动而被建造起来的。”他说:“我必须坚持,梦实际上是具有重大含义的,一种释梦的科学程序是可能的。 ”

梦的实质,就是“一种愿望的满足”,可以算是一种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是由高度错综复杂的智慧活动所产生的 。从前面的叙述中已经知道,欲望虽然被压抑在无意识(潜意识)中,但它仍在不自觉地积极活动,寻求满足,由于在意识的门口有“检查员”的检查作用而不能得到满足;但是,当人们在睡眠的时候,由于检查作用的松懈,无意识(潜意识)中的欲望得以绕过“检查哨”(或者说绕过抵抗),并以化装(即伪装)的方式乘机闯入意识而成梦。所以,就是梦的内容,也并不是欲望的本来面目,还得加以分析和解释,才能寻得真正的根源。弗洛伊德他引用大量的梦的例证证明梦的意义在于愿望的满足。他指出,使愿望在梦中得到满足可用以维持精神的平衡,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睡眠不受干扰。

但是,有时人会梦见各种各样的、不愉快的、甚至使人感到痛苦或焦急的、以及东拉西扯毫无意义的梦境,这又怎样解释为“一种欲望的满足”呢?为了说明这一问题,弗洛伊德创用了两个名词--“显梦”和“隐义”。

所谓显梦,它类似于假面具,是“梦所叙述的东西”、“梦的外显的内容”。所谓隐义,是假面具所掩盖的欲望是“那种隐匿的我们只有通过观念分析才能达到的东西”,是“内隐的梦的思想”。做梦好比编造谜语,显梦是谜语所说出来的内容即谜面,隐义是谜语未说出来的让人猜测的内容即谜底。

(二)梦的来源

弗洛伊德说:“梦中的愿望究竟源于何处?......对于此种意愿,我想到三种可能的起源:①它也许在白天即受到激动的,不过却因为外在的理由无法满足,因此把一个被承以但却未满足的意愿留给晚上。②它也许源于白天,但却遭到排斥,因此留给夜间的是一个不满足而且被潜抑的愿望。③也许和白天全然无关,它是一些受到潜抑,并且只有在夜间才活动的愿望。 ”除此之外,弗洛伊德还强调:“要加上第四个愿望的起源,就是晚间随时产生的愿望冲动。

(三)梦的过程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工作(即做梦)共有四种基本过程(或者说是四种工作方式):第一种过程是“压缩作用”,即几种隐义以一种象征出现,也就是说,显梦是隐义的一种“简略的译本”。第二种过程是“转移作用”,即:一方面,将隐义中的因素加以转移,用不重要的替换重要的,用引喻代替原文;另一方面,把梦的思想的精神重点或中心加以转移。“梦的转移作用和梦的压缩作用是两个主要负责塑造梦的工匠。”第三种过程是戏剧化,即“梦中的描述手段”,就是把思想翻译成为视觉意象,也就是用具体的形象来表示抽象的欲望。第四种过程是润饰,即“二级加工”,这是指醒后把梦中颠倒的材料再加以条理化,使其更能掩饰真相。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就是“把梦的工作的最后产物发展为某种统一的东西,某种近于连贯的东西。 ”

三、对弗洛伊德梦的理论的评价

弗洛伊德的释梦理论是对各种神秘主义的占梦迷信活动的根本否定。他把梦视为一种心理现象,是正常的精神生活得表现,既非一种神秘力量所推动,也非一种未卜先知的因素所暗示。梦境是人内心精神生活得产物,不是外在的某种神秘东西活动的结果。弗洛伊德的释梦研究是对宗教神学的挑战,促进了人思想的解放。弗洛伊德提出的意识分类及内省法,为其他科学以很重要的启发,成为这些科学研究的一个课题 。

然而,对梦的解析人们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梦的实质就是对人的欲望的满足。对此,精神分析的其他心理学家有不同的看法。荣格认为梦的功能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它们总是强调另一方面以维持心理的平衡,它通过制造梦的内容来重建整个精神的平衡和均势。在荣格看来,梦是试图告诉梦者一些重要事情─-他必须处理以改进生活质量的事情。阿德勒则认为梦的主要功能是解决问题,设法克服所面临的困难的尝试,但它仅仅是欺骗自己,给自己一个暂时的满足,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当然还有弗罗姆、莱格芙特等人也对梦的本质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那么对以上几个人对梦的本质的阐述,究竟哪一个是最恰当的呢?这在梦的研究领域还没有一个明确地说明。但我认为他们对梦的本质的分析都只能代表某一个方面。弗洛伊德強调梦是对愿望的满足。但在生活中并不是全部表现为这种性质。比如,当你想去厕所而无法醒来时,你会梦见你到处找厕所,但都没成功,最后还得醒来。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它们说明了梦有时只是体现了你的愿望,但并不能使愿望得以满足。由此我认为弗洛伊德的这一提法更加可疑,其他几个心理学家的提法也是一样的片面。

弗洛伊德不能正确的释梦是因为他在理智和本能之间划开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他没有正视意识对潜意识系统的控制作用。把无意识、潜意识描述成一个独立的发生系统。于是,梦的内容便复杂到用理智也说不清的地步了,只有借助于一定的精神分析的技巧。这种技巧在弗洛伊德看就是改装、替代、凝缩等作用。而它们是如何能够发生的呢?无非是告诉人们:有一个理智行为的叛逆者——它甚至和理智一样复杂,并且能够躲避理智的检查制度,自由地运用各种手段来实现满足梦者愿望的目的——终于,弗洛伊德便在理智与本能之间筑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从梦的材料中提炼出思想,从而把整个表面上显得无系统逻辑的梦象予以体系化。然而,从梦的发生本质来看,在梦中,意识的理智能力仍潜意识地存在着,但是,这种能力和梦中的联想等现象一样都是一种自然的本能属性,并且,这种微弱的精神活动和它的本能基础之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正如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A .阿德勒在批评弗洛伊德学派的释梦理论时所指出的:“把睡眠和清醒,作梦时思想和白天时思想当作是对立事物的任何理论,都注定是不科学的。 ”

弗洛伊德不可能解决这样的矛盾:既然梦是愿望的达成,作梦是为了千方百计地满足梦者的欲望,那么潜意识信息流就完全能肆无忌惮地发泄一通。而且,此时,整条意识大街上没有一个警察,这些潜意识的信息流为什么还要改头换面,乔装打扮呢?至于说,梦者受到良好的教育,他把一些不符合良心法则的欲望压抑在自己的心里,只有等到晚上作梦时才得以发泄,是没有多大根据的。相反,我们认为,在清醒的时候,梦者已经把这些沉重压抑在他心头的欲望作过许多形式的清晰明白的改装、凝缩等。而当它们在梦中出现时就绝不再是梦的创新的结果——在被贮存的信息中就已经积淀了这种改装、凝缩等,凭白无故的改装只能是天方夜谭,至少可以说是牵强附会的。

总之,理论和现象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该修正的应是理论,而不是现象。因而梦的理论还须我们这些对梦的产生、形成及意义存有很大兴趣的人,去不断的探索和研究,使其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

[2] Admin.意识和无意识. http://www.sxgjzx.net.cn.2008-9-4

[3] 吴琼. 关于弗洛伊德梦的理论的分析与阐述.http://psycho.hebtu.edu.cn

[4] 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论之四:梦的学说.http://www.jledu.com.cn

[5] 张昱.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http://tieba.baidu.com. 2007-3-31

[6] 舒婷.弗洛伊德对梦的解释.http://blog.163.com.2008-12-17

[7] 论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论之三:梦的学说. http://www.jledu.com.cn

[8] 简介弗洛伊德及精神分析学派对梦的解释.http://www.conghui.com.cn.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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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光中.弗洛伊德释梦理论述评. http://blog.ifeng.com.2008-06-09

[10] 候鸿勋 姚介厚编《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下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1] [美] 埃里希·弗洛姆著《梦的精神分析》叶颂寿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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