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协调发展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2013-12-20胡建锋
胡建锋
(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一、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条件: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则是我国实现充分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要有效解决我国改革攻坚所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难题,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着力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使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有序转移流动,顺利实现充分而稳定的就业。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终出路,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整体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我国经济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经济发展由高增长阶段转入中速或平稳增长阶段,经济增速的回落和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必然导致就业岗位需求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不断显现,世界经济不景气导致的外部需求减少对国内就业形势产生了进一步影响。就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形势而言,不仅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而且还出现了转移就业难和“民工荒”并存、农村后备劳动力不断增加和农业发展后继乏人同时存在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尤其是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就业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现实任务。
从根本上说,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1]报告中所提出的“三化”协调发展要求不仅为我国今后如何统筹城乡、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路径,也为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
一般来讲,城镇化是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基本途径。通过城镇化,把农村剩余人口转移到城镇并实现非农就业,是迄今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的现代化也必须经由城镇化的完成来实现。在当前形势下,城镇化不仅是我国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基本途径,也有助于增加农村转移劳动人口的收入,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使他们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然而,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城镇能提供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因此,城镇工业的发展水平是创造有效就业岗位的关键。同时,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充足的粮食和农产品供应,因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发展现代农业又是城镇化和工业化健康发展的保障。从总体格局上看,既要通过城镇化和工业化转移过剩的农村劳动力,又要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业劳动人口从事农业生产以满足城镇化、工业化对粮食和农产品的需求,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二、“三化”发展不协调及其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顾此失彼的偏差,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还没有真正做到协调发展,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城镇化还不能有效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顺利实现就业。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入城市务工经商,我国的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虽然表面上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经超过农村常住人口,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城镇化率往往不能真实反映我国当前的城镇化水平。因为,真正的城镇化率应当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而现有的城镇人口统计中却包含着大量农业人口。如果这些以农民工形式存在的城市常住人口无法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也无法为城市各项福利保障措施所覆盖,自然也谈不上最终解决了这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当前,有2亿多农民工仍然难以融入城市,这不仅表现在制度上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完全松动,而且表现在“人为造城”的土地城镇化吸纳人口入住率低、城市持续上涨的房价远远超出了普通农民工的购买力,使他们无法实现安居梦而成为城市边缘人群,他们在城市的就业和生存自然也相当脆弱,一旦遇到经济不景气就业机会减少就会导致常住城市的农村人口大批返回农村。
其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工业化超前和滞后于城镇化的现象并存,两者均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劳动力通过城镇化实现转移就业。在中等以上的城市,由于投入了过多的资源到工业生产和建设领域,已经导致一些行业产能明显过剩,出现了企业开工不足甚至关闭的现象,削弱了城市进一步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而与此相反的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却因缺少相应的工业投资长期发展不起来,有的甚至走向了衰落。当前,一些地区依然没有改变政府主导型城镇化模式,人为地加快了城镇化进程,通过圈地修路建房,城区面积急剧扩大,但是产业没有协同发展,能够容纳足够多劳动力就业的工业和其他行业没能相应发展起来,人口难以聚集,这就使已经建设起来的基础设施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导致严重的隐形浪费,必然拖累长远发展,反而更加不利于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解决。以上情况说明,不论是工业化超前于城镇化还是滞后于城镇化,都无助于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陷入某种发展误区,引发更多矛盾和问题。要有效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就必须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再次,农业现代化没有做到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增加了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复杂性。第一,发展现代农业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存在着两难选择。发展现代农业虽是城镇化和工业化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但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其经济效益无法与工业产值尤其是重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产值相比,一些农业大省虽然承诺承担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但在规划和实践中却纷纷把加快城市化和大力发展工业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这就难免会造成制约农业发展的结果。如何走出一条以不削弱农业为代价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道路,妥善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难以解决又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第二,对于传统农业大省来说,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发展现代农业还面临着需要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业劳动力与发展劳务输出型经济之间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业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还要确保后备劳动力能及时补充到农业生产领域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又是实现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为了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一般都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把其作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和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由于长期发展劳务经济,农村劳动力外流加剧,而农村后备劳动力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留在农村就业,因此,农业生产主要靠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以及一部分难以实现转移就业的40、50人员,这就导致了农村就业结构严重扭曲,使得农业劳动力资源弱化、农业发展后继乏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学者认为,近年来的城市化让乡村衰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把最容易资本化的青壮劳动力引向了城市,把最难于资本化的老弱妇幼残留在了农村。[2]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过去十年,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口支撑,中国农村以每天消失近100个村落的速度总共消失了90万个自然村。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各级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忧虑和高度关注。[3]可以说,村落空巢化引发的自然村逐步消失,不仅会危及中国村落文化的传承,而且必然会危及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在推进“三化”协调发展中寻求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解决之道
虽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等措施有助于改善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状况,但问题最终的解决之道还是取决于如何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者之间协调发展。在当前形势下,要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努力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在“三化”协调发展中寻求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解决之道。
第一,在“三化”协调发展中依托坚实的工业化基础创造更多有效就业岗位,以满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三化”中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因为工业化不仅可以带动和充实城镇化,而且可以通过促进就业和创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人口,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尤其要统筹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城镇化不能只是众多建筑物的堆积,如果离开工业和人口的聚集,城镇化便没有了支撑,城市也就没有了血脉和灵魂。针对当前大城市工业化超前而中小城市工业化相对滞后的情况,应实施不同的工业化战略。在大城市,要鼓励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工业和服务业。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和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开始向中西部转移,中西部各省区应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充分利用过去城市化过程中已经形成的现有资源,大力引进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工业,做好承接产业转移这篇大文章。承接产业转移不仅可以推动城市化进程,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更重要的是,它能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以此创造更多新的工作岗位,有效解决本地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第二,在“三化”协调发展中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解决。“三化”协调发展,城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能够一举托两头,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城乡居民收入。实施潜力巨大的城镇化战略,既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强大、最持久的内生动力,也是我国拓展与世界各国合作的新平台。[4]新型城镇化应该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最根本的就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业。当前,虽然我国有2亿多农民工在城市实现了就业,但是他们在城市的就业还不稳定,而且难以融入城市社会,“两栖”生活现象明显,这就严重制约了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使我国通过城镇化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效果大打折扣。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果制度改革不跟进,政策调整不到位,相应措施不配套,只是一味强调城镇常住人口的数量和比率,这种城镇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非但不能有效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反而有可能带来相当大的风险。如何避免中国落入过度城镇化的“拉美陷阱”,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5]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业便成为重中之重。一是要高起点高规格全面谋划各地经济发展布局,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二是要加快非农产业发展,中西部地区要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平台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增强非农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三是要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加政府对培训资金的投入,在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持续性等方面保证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非农就业技能;四是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的有序流动,减少就业盲目性;五是支持和扶持城市中不同行业的老乡会、同乡会,充分发挥这些自组织机构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业过程中所具有的介绍就业、救助扶助、联络亲情、适应城市等作用;六是加强政府对农民工就业市场监管,消除城市招工用工过程中歧视、诈骗、克扣工资等各种违法现象,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劳动权益;七是妥善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就业后面临的户籍问题、住房问题、子女入学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城市接纳外来人口的经济社会政策,各种配套措施协调推进;八是妥善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问题,通过各种针对性政策措施使他们在城市就业后不再对农业生产有过多的牵挂,尽量减少农民工在城乡间候鸟般往返的“两栖”现象。
通过实施以上这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能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推进我国经济、社会、民生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当然,还应该充分估计到鼓励农民进城的积极城镇化战略可能产生的后果,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甚至违背农民意愿一味加速城镇化,而最终解决这一问题又只能依赖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第三,在“三化”协调发展中通过农业现代化来增强农业领域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三化”协调发展,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业劳动力,使农业现代化有坚实的依靠力量。一旦外部资本想进入乡土社会的时候,它是难以和这部分残质的劳动力资源去结合的。[6]因此,如何增强农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保证农村发展后继有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增强农业领域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要从两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取得成效。一方面,要动员全党全社会高度关注“三农”问题,既要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又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使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真正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在农业生产领域内部挖掘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潜力。一是要抓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和对农民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养种养大户、农技人员、农机手、农产品经纪人等各类农业从业人员,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同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二是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具有生态、环保、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农业和拉长了农业产业链的农产品加工业来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进入到与农业相关的产业中实现就业;三是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切入点,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通过积极探索农村地区“三化”协调新举措来寻求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新途径。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0.
[2]刘奇.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价值该如何定位[J].中国发展观察,2012,(12).
[3]从“乡村中国”到“城市中国”[N].世纪经济报道,2012-10-27.
[4]李克强.协调推进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J].行政管理改革,2012,(11).
[5]李家祥.进城农民逆向回流及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兼与拉美城镇化相比较[J].求实,2007,(1).
[6]温铁军.农业要迎合中产阶级的需求[J].农村工作通讯,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