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叙事结构
2013-12-20张进蒙
张进蒙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西安710061)
从“人——社会——自然”系统考察人与自然关系及其发展前景,马克思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现实形式上表现为社会与自然的关系。社会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规定着二者作用的性质和方向。社会因素在结构上呈现为技术、经济、政治、观念的相互作用,因此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在历史行程中展现为技术与自然、经济与自然、政治与自然、观念与自然的矛盾运动。马克思正是以这四个层面作为完整的叙事结构,展示出其思考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理论向度。
一、人——技术——自然:技术向度
何谓技术?马克思曾指出,技术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1]203可见,马克思是从人类物质生产实践来定义技术的,把技术理解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技术的本质就是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各种活动方式的总和,是以自然规律为客观基础的人的智力的物化,反映了人的主观目的性和自然的客观规律性、人的智力和自然物力在人类活动中的统一。
技术的本性决定了其根本功能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充当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在马克思看来,技术作为人造之物,体现着人自身的本质力量的提升,体现着人类驾驭自然力量的提升。一方面,人借助于技术把自然力纳入自己的活动范围,使自然力充当人的助手;技术的应用也能使社会分工合理化,有助于人们的协作,因而形成人作用于自然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会远远超过单个人力量的简单相加。因此,技术的应用能扩大人对自然的作用范围,增强人对自然的作用力度,使自然物愈益朝着符合人的需要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使人类社会不断脱离自然的控制和约束,自然界变得越来越有利于人的目的。技术的进步也把人类改造自然的成果带进人的生活,改善人的生活条件,提高人的文明程度。因此,在马克思的视野中,技术的功能从根本上来看是积极的,它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和实现人性解放的必要手段。
技术作为一种实践的产物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存在抽象的实体性的技术。同考察人的本质一样,马克思也不把技术看成是离开社会的抽象实体。在他看来,技术并不具有抽象的善恶本质,其应用所导致结果的性质主要由特定的社会制度所决定。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机器不是经济范畴,正像拖犁的犍牛不是经济范畴一样。现代运用机器一事是我们的现代经济制度的关系之一,但是利用机器的方式和机器本身完全是两回事。火药无论是用来伤害一个人,或者是用来给这个人医治创伤,它终究还是火药。”[2]481把技术的应用和具体的社会制度相联系来考察技术的善恶属性,是马克思看待技术与自然关系的一个基本立场。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马克思不仅肯定了技术发展对于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所具有的积极效应,同时也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技术异化所导致的生态负效应。
如同私有制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一样,技术异化在特定历史时期也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马克思指出,大不列颠的千百万工人曾把对自然力的破坏变成了人类生产力的现代工业,从而为新社会的到来、为使劳动成为高尚的事业创造了物质条件。因此,消除技术异化的出路不在于像卢梭等人所主张的那样废止技术的使用,使人类退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而在于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和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3]392-393只有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才能用新技术来消除旧技术的负效应,从而协调和控制技术的应用对自然界发展所造成的长远影响;另一方面,马克思主张通过对社会关系的变革来克服技术的不合理应用。“我们知道,要使社会的新生力量很好地发挥作用,就只能由新生的人来掌握它们,而这些新生的人就是工人。工人也同机器本身一样,是现代的产物。”[4]775只有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才能合理调整负载于技术中的人的目的的片面性,走出技术目的的误区,帮助人类摆脱自然的奴役,成为推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中间力量。因此,在马克思看来,面对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导致的生态负效应,不应该采取悲观主义的态度,也不能因此而放弃现代技术,而是应该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解放科学技术。
二、人——经济——自然:发展向度
马克思在对人类劳动过程进行科学抽象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作为劳动过程的一般生产过程。他认为自然界的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经济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进行的。人类社会生产过程首先是一个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生态过程,同时这种自然生态过程又是通过一定的生产关系实现的社会物质交换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经济过程。因此,任何现实的社会生产总是表现为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有机结合、互相渗透、互相作用的生态经济过程。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产是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的有机统一,二者是在生产过程中同时发生的,前者是社会生产的自然生态特征,反映了生产过程的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生产的社会经济特征,反映了生产过程的社会属性。正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才构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本质。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生态经济”这个概念,但是他把社会生产与再生产划分为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并认为二者的统一就是社会生产的本质的论断,正确揭示了社会生产、人类经济活动的生态经济本质。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人类社会生产处于传统的机器大生产阶段的生产发展时期,他运用劳动辩证法分析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明确提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5]398-399的科学论断,第一次揭示出农业生产的本质是生态经济的生产与再生产,即农业生产的生态经济本质。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经济再生产的基本功能单位就是一定的农业经济系统;自然再生产的基本功能单位就是一定的农业生态系统,这两种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就是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农业生产过程是农业经济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过程,它的本质是生态经济过程。不仅是农业生产,就是整个社会生产,也是经济系统再生产和自然生态系统再生产相互作用的生态经济再生产。人类社会再生产要以自然界为基础,自然再生产是经济再生产的物质前提,是社会再生产得以扩大的物质保障,因而经济再生产是在自然再生产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样,经济再生产为自然再生产创造条件和提供手段,不断生产出符合人类需要的生态环境。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构成生态经济再生产这个统一过程的两个侧面。
马克思的社会生产理论不仅提出了整个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统一,而且规定了人类的社会生产应当包括再生产自然界的自然再生产过程。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6]96-97可见,人类的社会生产,不仅要按照人的需要和目的进行,而且要按照自然界的其他自然存在物的需要来进行,做到社会生产的全面化。人类既要从事改变自然物质形态的经济生产与再生产,也要保护自然生态的生产和再生产,尽可能把自然界的可再生资源再生产出来,建设整个生态环境。“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6]97自然,这是马克思为人类的社会生产规定的一个更高的生态经济原则。因此,把马克思的社会生产与生产过程理论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再生产理论,不能正确认识社会生产的生态经济本质,是现代社会生产引发生态危机的重要经济学根源。
三、人——政治——自然:制度向度
马克思认为,人“对自然界的特定关系,是受特定社会形态制约的”,[7]35社会因素全面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制度不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不同,因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根据人的存在状态的历史变化,首次完整地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三大经济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在这三种社会形态中社会关系的状况、人的存在状态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影响着人与自然关系的状况。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特征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划分为相应的三个阶段进行考察。第一个阶段,人的依赖性社会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直接的和亲密的,人们对自然怀着崇拜的感情。自然界直接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或者作为劳动资料直接和作为劳动者的人发生联系。第二个阶段,物的依赖性社会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阶段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是,一方面全社会的人们作为一个整体和自然的联系更为深刻和广泛了,另一方面也变得片面了,自然在人的眼中只是对象和有用的物。此外,人作为单个劳动者和自然的联系也是片面的、间接的和疏远的。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制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不止一次地反对自然崇拜和对自然的情感主义。同时,马克思也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所具有的消极影响。私有制基础上的大工业生产和交换使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对象或生产工具分离了,劳动者的活动或产品只有通过交换价值才是他的活动或产品。这不但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异化、人自身的异化,而且造成了人同自然关系的疏离和异化。“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3]393实际上就是服从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需要。第三个阶段,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一阶段中社会化的人共同占有生产和生活资料,个人的本质力量全面丰富地展开,人成为自由的人,自然也成为具有丰富的人的属性的自然。这就“替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开辟道路”。[8]603因此,在这一阶段,无论从社会整体来看还是从单个人来看,人和自然的联系在人的控制下都展开了丰富的、全面的内容。
我们根据马克思的“三大经济社会形态理论”对人与自然关系发展三阶段的划分,突出了社会制度因素的影响,这应该说是体现了“自然的历史”和“社会的历史”相一致的原则。通过这种考察我们看到,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人对自然的直接依赖性关系,演变为人对物质产品的依赖性。在物的依赖性基础上人似乎获得了对自然界的完全的独立性,人对自然的依存性、人和自然的统一性方面被遮蔽了。在资本家那里,自然完全成了私有财产、有用的物,对利润的无止境追逐加剧了对自然的无止境开发和利用,而不去考虑这种活动在自然界中产生的长远影响。工人阶级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也被无情地纳入了这种对自然的无节制的、短视的开发和利用之中。这正是人与自然尖锐矛盾产生的深刻的社会根源。因而,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消灭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才有可能实现。他们认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与资本的分离,从而能够克服人与人的异化和人与自然的分离。
四、人——观念——自然:人本向度
马克思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对工业文明时代的主导价值观念进行了深入反思,形成了人与自然之间互动共生、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念。这一价值观既肯定了人对自然的价值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又指明了人类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自觉调控者,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必须要把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统合起来,这就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根本的价值规范。
根据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观点,正是由于人的本质需要以及人满足自身需要的方式,使得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价值关系。自然界满足人们主体需要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因而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层面也是多样的,既有物质层面上的价值体现,也有精神层面上的价值表达。马克思从两个意义上论述了自然界对人的价值。其一是在直接的意义上,他曾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6]95这就是说,自然界为人提供肉体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其二是在间接的意义上,即通过考察作为一般价值特殊表现的使用价值来论证自然对人的价值。马克思认为,自然界“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虽然自然资源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但它是自然财富,它进入社会物质生产过程,成为社会的重要财富,是人类劳动藉以创造经济价值的源泉。他说:“如果认为,劳动就它创造使用价值来说,是它所创造的东西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那就错了。既然它是使物质适应于某种目的的活动,它就要有物质作为前提。在不同的使用价值中,劳动和自然物质之间的比例是大不相同的,但是使用价值总得有一个自然的基础。”[9]25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曾招致生态主义者的强烈批评,他们认为劳动价值学说“忘却了自然”。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马克思说:“自然就以土地的植物性产品或动物性产品的形式或以渔业等产品的形式,提供出必要的生活资料。农业劳动(这里包括单纯采集、狩猎、捕鱼、畜牧等劳动)的这种自然生产率,是一切剩余劳动的基础。”[10]712-713马克思把自然视为劳动生产力的一个原因,认为自然虽然不能左右商品价值的总量,但是却能通过劳动生产率决定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间接地影响着价值生产。因此在价值生产上,自然是作为“自然的生产要素”起着重要的作用。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把自然界看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须臾不可离开的外界环境,看成是与人类存在着千丝万缕价值关系的自然生态系统。人类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将改造自然的科学性和保护自然的必要性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自然的价值,不断满足主体的价值需要。
马克思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阐发中,始终把人作为价值的主体。在他看来,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界本质上是一个受盲目的客观必然性所制约的世界,它并没有自己的目的和意识,也不可能有自己的价值要求,而人类作为有目的有意识的主体存在物,在与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的过程中,自觉地与自然界建立起一种目的性价值关系,并在认识自然界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界积极能动的实践改造去实现自己的这些价值要求,因此,虽然自然界构成了人与自然之间价值关系中的一个关系项,但是只有人才是这一价值关系得以确立的真实的主体。自然界只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价值关系的建立提供某种可能性,至于这种可能性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其决定性的意义取决于人对自然界作出了何种认识和实践。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而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上的交换时,必须合理地调节自己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以维护和充分实现自然界对于人的生态环境价值。为此马克思详尽地提出了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相统合的劳动实践规范理论,构建一种既合乎人性又合乎物性的生态劳动实践观。“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6]97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的统一,是人的劳动实践的应有理念及取向。内在尺度是指人对待自然以自己的需要为取向,外在尺度是人作用于自然以物的本性为取向。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这是人生存发展之内在需求,因而人在利用自然时改变自然物的形态便具有必要性。同时,人应懂得按照物的尺度去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劳动实践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种物质变换形态,它必然要受到自然生态系统的规则和万物存在演变规律的制约。马克思指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11]251这种灾难不仅损害人自身的生存发展,而且也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的无序失衡。总之,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相统一的劳动实践观,蕴涵着人道与物道、功利与责任相统一的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