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视角下的公共服务市场权力构建研究
2013-12-18毕普云
毕普云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存在经济市场的同时存在公共服务市场,在公共服务市场中,民主政治活动也具有交换的性质,首先是政府和选民之间通过选票的形式进行着权利和服务的交换,也即:选民用天赋人权的选举权换取政府提供给选民的公共服务,这是一个类似于买卖关系的公共服务市场,选民可以根据物美价廉的原则在选择着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次是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阶级团体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协调冲突、制定规则等同样在进行着政治利益的交换。而现代行政国家的形成,限制和压抑了第二种交换的发展,形成政府一枝独秀的局面,在行政权全面铺开的时候,单一的行政主体作为一个规模不断扩张的利益实体往往把行政政治化,谋求自身的利益,损害选民的利益。
一、公共服务市场与经济市场的比较
我们仔细分析比较后就会发现,公共服务市场与经济市场虽然在表象上存在着不同,但在实质规律上是相似的,即都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受供求规律的支配。两者市场表象上的不同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市场主体上看,在经济市场中,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在起着主导的作用。而在公共服务市场中,则主要是公权利行使的代理人——政府在充当着主体的角色,另外还有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在发挥着准主体的作用。
第二,从交易对象上看,不同行业的企业生产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和服务作为交易对象就出现在经济市场上。而当政府利用委托人——公民让渡的权利来行使行政权利时,为公众以及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就被作为了公共服务市场中供求双方的交易对象。
第三,从市场的客体看,拥有各种需求的消费者,再生产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的对象,其需求直接制约着主体的生产行为。而在公共服务市场中,享有投票权的选民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其手中的选票又决定了谁将成为新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第四,从市场约束机制上看,公平的竞争,也即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企业之间展开产品的生产、销售、营销,并且企业必须遵循签定的契约或合同以及一些潜在的市场规则。因此,公平竞争、遵循契约和潜在规则就约束着企业在市场原则的条件下实现着利润的最大化。而自从行政学家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以劳动分工,层级结构和对事不对人的高效率姿态出现后,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时就一直遵循着官僚体制的内部规则。
第五,从市场上双方的交易原则来看,等价交换是产品和服务市场上交易的原则,而无论从政府权利的来源看还是从政府活动的目的看,向公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始终是其追求的目标,而且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由此可见,经济和政治两个市场,在一些表面的现象上看是完全的不同,然而把企业和消费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选民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一种交易的关系,其内在逻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都涉及到了供给和需求的关系问题。
二、经济市场效率分析
西方学者通过对这些市场中厂商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的分析后,推导出他们各自的供给曲线,这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供给产量的集合点,又根据理性消费者的需求,推导出消费者获得最大满足的需求曲线,通过对价格和产量的决定说明了不同类型的市场形态的不同的经济效率。
完全竞争市场,它有三个主要特征:市场上有许多买者和卖者;各个买者和卖者提供的物品大体上相同;企业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从长期看,厂商的产量将达到生产效率的最高点,即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它的意义在于说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市场机制能够使社会的生产资源实现最有效率的配置,因而任何政府干预都只能导致非效率。理论上,完全竞争的结果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看往往是最好的。生产者得到社会平均利润,消费者得到充足的产品(或服务)和最低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总福利最高。
完全垄断市场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市场上只有唯一的一个厂商生产和销售产品。第二,该厂商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相近的替代品。因此,它不受任何竞争者的威胁。第三,其他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这样垄断厂商就可以独自操纵市场价格。垄断厂商总是通过限定一定的产量来提高价格,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因此,完全垄断厂商与完全竞争相比,市场价格水平高于完全竞争市场价格水平,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
垄断竞争市场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市场上有较多的厂商,他们对市场可以施加有限的影响,是市场价格的影响者,但不能互相勾结,控制市场价格。由于某个厂商的决策对其他厂商影响不大,不易被人察觉,它可以不考虑其他厂商的对抗行动。第二,厂商的产品不是同质的,而是存在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是指产品在质量、商标、式样、性能方面,以及销售条件等的不同。但是,在这些不同质的存在差别的产品之间又存在着很强的可替代性。这样,产品的差别,就造成了一定垄断因素的存在,而产品相互之间的可替代性,又造成了竞争因素的存在。
三、公共服务市场效率模式的提出
根据第二部分的分析可得出市场效率的函数模式为:E=[Q、M、O、C、……]。其中 E 表示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也即经济效率,Q代表经济市场中参与产品和服务提供的厂商的数目,M代表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O表示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和力度,C表示消费者的收入水平。
这个函数表明:市场中主体的数目、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国家的宏观调控的水平,以及消费者的收入等因素共同决定着市场的经济效率。而市场的经济效率主要通过厂商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社会消费群体的福利最大化来衡量。经济市场的分析表明,市场中企业的数目影响着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由于厂商数目很多,存在着完全意义上的竞争,因此,资源配置可达到帕累托最优;在完全垄断市场中,只有一个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不能够进行选择,市场的效率由垄断者的生产行为来决定,导致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风险,往往是低效率;而在垄断竞争市场中,市场主体的数目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引入了主体之间的竞争,然而由于主体数目的有限性,制约了市场经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另外,市场机制的建立也影响着市场的效率,无法想象在一个竞争机制不健全,信用制度不完善,契约行为不诺守的环境中,企业自身的利润行为和整个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有多高。在政府只是消极“守夜人”的资本主义自由发展阶段,出现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的矛盾,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危机包括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而当政府全面干预经济,“从坟墓到摇篮”的福利国家盛行时,政府机构膨胀,人员冗余,行政效率低下,导致整个社会无论是公共服务市场还是经济市场都运转失灵。由此可见,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和干预程度影响着市场的效率。
四、公共服务市场新权力结构的构造
通过比较公共服务市场和经济市场二者的本质相同时,这个函数同样适用于公共服务市场。采用西方经济学家的分析方法,即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先研究其中一个因素对函数的影响,我们着重研究公共服务市场中市场主体的数目对其效率的影响。毫无疑问,二者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数目越多,在规范化的运作下,选民获得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就越高,反之亦然。这个结论要求要打破政府对公共权利行使的垄断,勇于吸收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来,从本质上说是对公共权利的重新划分。
在新的权利划分中,政府机关、企业和第三部门主要是行业协会都可以承当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要遵照“发挥主体优势,提高交易效率”的原则,使各个主体各得其所,实现公民福利的最大化。
在权力重新划分的活动中,政府不只是消极的分权者,而应成为积极的推动者和建设者,仍应起主导作用。政府的优势在于其概念化的全局判断性,能够从总体的、长远的角度做出决策,它拥有强大的社会治安能力和传统的权威认知,决定了在政治功能如民主和专政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新的社会管理体系中,政府职能应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把经济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提高对宏观经济的控制能力。同时,制定出社会各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框架及相应法规,使社会各主体的职能有法可依。
企业以其高工作效率和顾客导向的服务原则成为政府等社会主体进行改革时竞争效仿的对象,效率高,程序不冗杂,服务态度好成为企业的基本特征。政府应采用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的形式,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投入市场,由企业通过竞争来提供。政府的责任是确定这些公共服务部门所提供的质量和价格标准,抓好市场准入关,以保证企业主体无法利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增加顾客选择的机会,更好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样在打破官僚制低效率、多程序提供垄断公共服务的同时,充分挖掘企业这种社会资源的潜能。
行业协会作为各行业为调节本行业活动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其优势体现在:第一,能够形成行业自律,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调节经济活动,制定行业规则,发挥行业内部稳定器的功效。第二,可以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信息交换,无论是为国家的宏观活动还是企业的微观经营均可提供方便。第三,在全球经济化时代,实现本国家本行业的资源共享的过程中起穿针引线的作用,发挥全球经济中地区规模成本优势。因此,政府应该裁撤专业的经济管理部门,一方面为行业协会的发展创造便捷的制度空间;另一方面使已有的行业协会真正独立起来,不再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品,可以真正表达行业的呼声和意志,为行业协会向政府机关提出合理的意志表达,真正成为企业行业发展的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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