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的占有和动用状况及其分析
——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L村为例*
2013-12-02周兆安
周 艳,周兆安
(长沙民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的占有和动用状况及其分析
——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L村为例*
周 艳,周兆安
(长沙民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以回族农村妇女为研究对象,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分别对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的占有和动用情况做了描述和分析。研究发现,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占有量不足,社会资本动用能力较弱,与她们的社会网络状况和其他因素相关。
社会资本;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占有;社会资本动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女性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得到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女性社会关系网络的状况密切相关。然而,因为受自身文化水平、宗教习俗和地域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少数民族妇女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提升较为缓慢,所以对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状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理论基础和资料获取
(一)社会资本理论及其运用
“社会资本”是从新经济社会学演化而来的一个最具有影响力的理论概念。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第一个系统地表述了社会资本的概念,他指出:“社会资本是现实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与拥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共同熟识和认可的关系网络有关。”[1]后来亚历詹德罗·波茨对社会资本提出了更加精确和全面的表述, 罗伯特·D·普特南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经验层次上的研究, 罗纳德·博特在1992年提出的结构空档(structural hole)理论(也称结构洞理论)继续丰富了社会资本理论,随后林南比较系统地对社会资本的概念和理论的测量进行了研究。至今,社会资本理论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社会资本理论对中国社会亦有很强的切适性和解释力。因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2],中国传统社会是关系取向、伦理本位的社会,梁漱溟、费孝通、金耀基等人的研究都表明了中国社会中关系的重要性。近年来,围绕少数民族妇女社会资本研究形成的主要观点有:女性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婚姻[3],回族女性社会资本占有不足和动用能力弱势源于女童学校教育的缺失和不足[4],宗教文化和婚姻制度等影响了回族女性社会资本的占有和动用[5]。已有研究显示,少数民族妇女社会资本状况与多种因素相关。
虽然国内外学者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场域迥异,但在理论解释上有一定的共识:一是网络资源——嵌入个人社会网络结构中的资源,侧重考察个人对社会资本的占有情况,二是网络资本(关系资源)——行动者利用工具性行动动用(mobilized)的社会资源,其侧重测量个人对社会资本的实际动用情况。本文试图从上述两个方面对回族农村妇女的社会资本状况进行比较深入的描述和分析。
(二)研究资料获取方法
1.研究基本方式:问卷调查研究。
2.调查对象:居住在L村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回族农村女性。
3.调查社区:L村是一个典型的回族聚居区,其距省会城市兰州约60公里,因此研究者容易进入,也能很好地反映都市现代生活对其的影响,以及回族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变化状况。
4.资料收集的具体方法:在L村共计10个村民小组中,采用分组随机抽样的方式,每个小组随机抽取25%的家庭,再在每个家庭中随机抽取一位设定的访谈对象。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40份,收回有效问卷112份。
5.资料分析方法:在获取经验资料的基础上,主要运用SPSS13.0软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二、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占有状况及其分析
社会资本嵌入在社会网络之中,社会网络是社会结构的概念。社会网络的状况能够反应社会资本的存量。因此,文章选用网络规模、网络成员差异、网络结构和网络密度等四个变量将测量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
(一)网络规模
网络规模是指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有交往的亲属、朋友以及其他人的数量大小,交往人员的总数越多,网络规模也就越大,网络资本的范围也就越广。因此,网络规模的大小是反映网络资本范围大小的一个标准。
在调查中,被访者认为自己交往范围一般的占30.5%,比较广泛的占18.6%,交往范围比较狭窄的占29.6%,除亲属外无他人的占5.4%。由于受伊斯兰传统风俗的影响,回族农村妇女都不轻易外出,因此她们所交往的对象不仅在数量上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同质性很高,不外乎是自己或丈夫的亲属以及邻居。在调查中还发现,回族农村妇女交往对象的性别比非常不均衡,他们当中89.2%的人交往对象是女性,为数不多的几个或十几个男性交往对象主要是娘家亲属和夫家亲属,这主要是由于伊斯兰风俗“家妇不见外男”传统习俗造成的。在调查中还发现,当敲门问“家中有人吗?”,如果只有妻子一人在家,往往会听到“没有人”之类的回答,因为在回族农村妇女的观念中,只有他们的丈夫或公婆才是一家之主。
(二)网络成员差异
网络成员的职业类型是反映网络成员差异的重要指标之一。在调查中发现,回族农村妇女交往对象的职业类型非常有限,86.2%交往对象的职业类型为5个以下,6~10个职业类型的占11.7%,11个职业类型以上的为2.1%。由此可见,回族农村妇女交往的网络成员差异性不大,网络成员的职业类型非常单一,主要是农民工、餐饮服务员、中小学代课教师等,而那些职业地位得分较高的、处于地位职业分布金字塔上层的职业类型(如科研人员、大学教师、法律工作人员等),几乎是凤毛麟角。
(三)网络结构
社会网络结构即社会网络中所嵌入的资源分布情况,也就是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分布。林南认为,关系人所处的社会地位越高,其拥有的社会资源也就越丰富,能够提供的帮助也就越大[6]。当今社会,个人的职业地位是其社会地位的一个主要表现。此次调查中假设社会资源是按照职业地位高低呈金字塔型分布于社会中的,通过对被调查者网络成员职业地位的考察,就可以对其所占有的社会资本情况作出大致的测量。将问卷中14个职业类别按照职业地位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计算出所交往的人员在每种职业类型中所占的比例,以比例的大小来反映该职业类型的社会关系能为被调查者带来多少社会资源。由此推论,如果职业类型地位高的占很大比例,那么回族农村妇女的社会网络结构就越好,占有的社会资源也就越多;反之,则说明回族农村妇女的社会网路结构越差,占有的社会资源也就越少。调查结果表明,回族农村妇女的社会资本占有情况呈现出结构上的两极分化趋势,即被社会认为较高的职业类型(如科学研究人员、大学教师、法律工作人员等)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而被社会认为较低的职业类型(如农民工、餐馆服务员、个体户、打工人员等)所占比例却非常高,这充分说明回族农村妇女的社会资本结构非常不合理。
(四)网络密度
社会网络的密度可衡量社会网络结构松紧程度或成员间相互联系的程度[7]。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认为网络密度代表网络成员彼此关系的平均力量强度。在社会网络中,网络成员之间互动频率越高,则成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在彼此交换时越频繁,这样有利于社会资本在关系网络中的生成。回族农村聚居区妇女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以血缘、亲缘和地缘等强关系为主,业缘、友缘等弱关系为辅,即使有个别被访者拥有业缘、友缘等弱关系,但彼此的互动频率很低。由此可以看出回族农村妇女网络结构具有密度高、同质性强、重复性强等特点。
三、回族农村妇女动用社会资本状况及其分析
下文主要从回族农村妇女处理自身事务、家庭日常事务和家庭重大事务等三个方面,从女性关系(回族农村妇女自身的关系资源)、男性关系(回族农村妇女丈夫的关系资源)、地缘关系资源、政府及其他关系等四个纬度对回族农村妇女动用社会资本的状况进行考察和分析。
(一)处理自身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情况
回族农村妇女在处理自身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的情况主要通过“当有烦恼时,最想找的述说对象是谁”、“您遇到困难会找谁帮忙”、“您与丈夫发生矛盾时,找谁来解决矛盾”和“您外出打工时提供帮助的人是谁”这四个问题来考察,具体内容详见表1所示。
表1 回族农村妇女在处理自身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的情况
表1和其他调查数据显示:(1)当有烦恼时,79.4%的人会选择告诉与自己相关的关系资源,其中39.2%是娘家亲戚,34.3%是自己的朋友,4.5%选择告诉自己的孩子,1.4%的人是谁也不告诉,6.3%的人会选择告诉自己的丈夫或夫家亲属,还有12.5%的人选择告诉周围的邻居,另外1.8%的人选择政府或其他。总体而言,回族农村妇女在平常生活中遇到烦恼时,往往会寻求自己的关系网络成员作为倾诉对象。(2)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42.7%的回族农村妇女会选择求助于自己的关系资源,其中26.3%是自己亲戚,16.4%是自己朋友;41.5%求助丈夫关系资源,其中27.8%是家人,7.3%是夫家亲属,还有6.4%是丈夫的朋友,12.6%是周围邻居,还有3.2%选择寻求村干部和其他的帮助。总的分布更多倾向于向自己网络资源寻求帮助,其次才是丈夫的关系资源。(3)当与丈夫发生矛盾时,27.2%的人会求助自己的关系资源,其中13.7%是自己亲戚,13.5%是自己朋友,16.3%求助丈夫关系资源,其次求助周围邻居的占22.4%,还有34.1%会选择寻求村干部(4.2%)和其他(29.9%)的帮助者。访谈中发现,许多回族农村妇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其他”主要是指夫妻之间自己解决矛盾。夫妻间自己解决矛盾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才是依附自己关系资源调解夫妻矛盾。(4)回族农村妇女很少外出务工,但是近几年在各项务工政策的促使下,这种情况有所改善。即使有人外出务工,都是跟随自己的丈夫或家人,单独出去打工的人很少,由表1可以看出,28.2%的人求助于自己的关系资源,43.3%求助丈夫关系资源,其次周围邻居占7.1%,还有21.4%会选择寻求政府和其他的帮助。因此,回族农村妇女在外出务工时主要依靠自己丈夫的亲戚和朋友帮忙,其次才是自己的关系资源。
(二)处理家庭日常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情况
家庭日常事务就是家庭中一些日常小事,如借农具,外出时帮忙看孩子、看家等,它能够反映出回族农村妇女家庭地位和社会资本动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表2所示。
表2回族农村妇女在处理家庭日常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情况
家庭事务女性关系(%)男性关系(%)地缘关系(%)政府和其他(%)家里出现急事提供帮助的人20.336.025.718.0家里农忙时的帮助者38.450.97.23.6家庭日常琐事的帮助者22.417.346.214.1外出帮忙看家或看孩子的人21.145.327.46.2
从表2可以看出:(1)家里出现急事的时候,丈夫亲属和丈夫朋友提供帮助的占36.0%,邻居提供帮助的占到25.97%,娘家亲属和自己朋友提供帮助的占20.3%,还有18.0%是村干部和其他人提供的帮助。(2)在回族农村聚居区,农忙时节亲戚之间和邻居之间有时候会以互助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农忙时节回族农村妇女动用其社会资本的情况是:50.9%的帮助来自丈夫亲属或丈夫的朋友,娘家亲戚和自己朋友提供帮助的人占38.4%,7.2%的帮助来自邻居,还有3.6%选择政府或者其他帮助者。(3)家庭日常互助中动用最多的是地缘关系,占46.2 %;其次是娘家亲属或自己朋友,占22.4%;动用丈夫的关系资源、政府及其他关系资源的占少数,分别为17.3%、14.1%。(4)回族农村妇女外出回娘家或去县城,一般寻求帮忙看家或看孩子的情况大致如下:45.3%是丈夫亲戚和朋友,因为在农村“妇随夫居”,妇女往往是从自己娘家村子嫁到丈夫家村子的,所以外出帮忙看家或看孩子一般会寻求自己丈夫亲属;27.4%是邻居提供帮助的,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地理位置上的优越性成为邻里间互助的主要原因;21.1%是由自己娘家亲戚和自己朋友提供帮助的;另外6.2%则是由村干部等其他人员提供帮助的。
对于回族农村妇女而言,亲缘关系网络在家庭生活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一个家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亲戚一般是首选的求助对象,如夫家亲戚或娘家亲戚。从比例分布上看,在心情不好和个人遇到困难时,妇女娘家亲戚和她们朋友提供帮助较多;而家庭重大事务中丈夫所属关系提供帮助较多,特别是在家庭生产、盖房和红白喜事上,其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在一些日常互助事务上,邻居之间的互助作用则更凸显。
(三)处理家庭重大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情况
分析回族农村妇女在家庭重大事务中动用的社会资本情况,最能反映出女性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对其家庭地位的影响状况,具体内容详见表3所示。
表3 回族农村妇女在处理家庭重大事务中动用社会资本情况
从表3来看,在回族农村家庭重大事务中,男性关系资源所起的作用大大超过女性关系资源。具体情况如下:对生产经营等事务帮助占最大比例的是男性关系资源,占50.9%,包括占40.8%的丈夫亲戚和10.1%的丈夫朋友;其次是38.4%的女性关系资源,其中娘家亲戚占36.8%和自己朋友占1.6%;再次是占7.1%的邻居之间的帮助;最后政府和其他支持力占3.6%。
在盖房或买房的重大家庭事务中,所占比例最高的也是男性关系资源,占到69.6%。在回族农村妇女的眼中,她们认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所以买房盖房总被认为是丈夫家的事情,除非经济特别困难才向娘家求助;其次有25.0%的女性关系资源能够提供帮助;2.7%是周围邻居,邻居在盖房时主要提供劳动力,这是一种互助性的交换形式;最后占2.7%的是政府帮助,政府主要是办理盖房或买房时的手续,在盖房时对所征用地进行批示。孩子上学、就业的问题,提供帮助比例最高的是男性关系资源,其中丈夫亲属有23.6%,还有11.2%的是丈夫朋友;其次,30.5%的人依靠政府帮助,被调查者认为孩子在上学和就业时,政府部门提供了很多帮助,比如办理孩子上学的各项手续,安排毕业生的工作等;女性关系资源占22.3%;还有13.4%的被调查者寻求邻居的帮助。
在农村回族聚居区,婚丧事宜被认为是家族内部的事情,因此帮忙的主要是男方的家族成员,分别占48.2%和54.3%;女性的亲属在这种事务中往往被当作客人对待,尤其在婚礼上充当喜客角色,分别占35.0%和26.8%;周围邻居有时过来帮忙打下手,分别占14.5%和12.6%;村干部的帮助则很少,分别占到2.3%和6.3%。
当家庭遇到经济困难时,63.4%的被调查者向丈夫亲戚或丈夫朋友借贷,男性关系资源的动用占很大比例。他们认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出嫁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万不得已不能向自己娘家伸手要钱或借钱,所以在自己经济拮据时,动用自己关系资源的比例很少,仅占16.1%。另外,14.2%是政府和其他机构,主要是向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借贷,还有6.3%的向关系比较好的邻居借贷。访谈中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向银行借贷,他们认为向银行借贷就不欠别人的人情,也不会被看不起。然而,银行贷款额很高的时候需要担保人,大多数人会寻找在银行有存款的亲戚和朋友做担保人。
四、结 语
对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占有和动用情况进行描述和分析,是进行回族女性家庭地位研究和社会地位研究的重要内容。研究发现:在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占有方面,与回族农村男性等人群相比,存在网络规模狭小、网络成员差异性小、网络结构单一不合理和网络密度高等特点;其次,从回族农村妇女社会资本动用的情况来看,因事务的类型不同而在动用自身的关系资源、丈夫的关系资源、地缘关系资源、政府及其他关系资源等四个纬度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上述几种情况的存在,与回族女性自身文化水平、生活习惯、地方风俗、宗教信仰和婚姻制度等有着一定的关联。
[1] 张文宏.社会资本:理论争辩与经验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3(4):23-35.
[2]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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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明琰)
AnalysisofPossessionandUseofSocialCapitalofFemaleHuiNationalityinRuralArea:CaseStudyofLVillageinLinxiaHuiAutonomousPrefectureofGansuProvince
ZHOU Yan, ZHOU Zhaoan
(ChangshaSocialWorkCollege,Changsha410004,China)
The rural women of Hui nationality are the subject of the researc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capital theory and by the use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 the authors describe and analyze the possession and use of rural Hui women’s social capital. We have found that the rural Hui women do not have enough social capital and are weak in the ability of using social capital, which is related to their social network status or other factors.
social capital; female rural Hui nationality; possession of social capital; use of social capital
10.3969/j.issn.1673-8268.2013.02.018
2012-11-13
周 艳(1981-),女,陕西绥德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女性社会学研究;周兆安(1981-),男,甘肃靖远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都市化运动和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研究。
F127.8
A
1673-8268(2013)02-0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