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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视域下的国家建构

2013-10-31王金利

学理论·中 2013年9期
关键词:民族国家哈贝马斯

王金利

摘 要: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在世界尤其是西方得到了充足发展,但在当今全球化的大环境下民族国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哈贝马斯基于对民族国家的分析,提出后民族国家结构,旨在解决民族国家在全球化环境下遇到的问题,维护社会一体化程度。然而,后民族国家结构的可行性,哈贝马斯并未给予充足的论述。

关键词:民族国家;后民族结构;哈贝马斯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029-02

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全面的全球化时期。在全球化时期的大背景下,全球化理论研究的核心已经变成了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关系,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关系甚至影响到全球化未来的发展与国际政治的发展形势。对此问题,哈贝马斯认为全球化并不是不可解决的难题,相反,在后民族国家结构下,政治并不可能被终结,它本身就孕育在市场之中并可以随着全球化的成长而成长。对此哈贝马斯借助陈述民族国家及其当下遇到的困境,试图去论证他的后民族结构理论。

事实上,民族国家的概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民族国家是民族和国家的统一,是由一个民族组成一个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概念是经由18世纪后期的法国大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才被整合在一起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相对于古老的政治形态,是被最后采用的国家形态。

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以及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促进了知识分子为代表的阶层对民族集体认同的追求,这种追求逐渐演化为对民族归属的强烈诉求。“民族归属感促使以往生疏的人们团结一致。因此,民族国家的成就在于,它同时解决了这样两个问题:即在一个新的合法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更加抽象的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从而为新的国家结构形式奠定了合法性基础:民族认同与公民认同。”[1]131在古老的国家形态中,他们的合法性基础是宗教,而膜拜上帝的观念的崩溃导致了多元化的世界观,而多元化的世界观又逐渐瓦解了执政的宗教基础的政治合法性,因此,民族国家势必要致力于为自己找到一个新的政治合法化基础。哈贝马斯认为“民族使一国领土范围内的居民有了一种通过政治和法律而表现出来的新型归属感。这种民族意识是共同的起源、语言和历史的结晶,这种属于‘同一民族的意识把臣民变成了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公民——作为共同体的一员,他们会相互负责。民族或民族精神是最初的现代集体认同形式,为法治国家形式奠定了文化基础。”[1]133

哈贝马斯把民族国家的民主过程概括为四个方面:管理国家和税收国家;享有主权的地域国家;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可以发展成为民主法治国家和社会福利国家。但哈贝马斯认为,并不是一切的民族国家都是民主的。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听从的是自身的逻辑,因此,它不会立即接受民主法治国家制定的这些严格的要求。相反,西方社会转而进入了社会福利国家。社会福利国家为自己制定了职责:“致力于保障社会、技术和生态等领域中的生活条件,使所有人都有同等的机会行使均等的公民权。”[2]77

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民族国家的合法化、制度化逐渐遭到全球化发展的影响。哈贝马斯陈述了全球化的发展演变,认为经济全球化对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发挥着最重要的影响作用。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的扩展具有了超越一国范围的功能,导致的后果就是国家的边界随着经济的超越国家性也变得逐渐模糊起来,民族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交通、信息、经济、生产、金融、技术和武器流通的全球化,特别是生态风险和军事风险的全球化,迫使我们面对这样一些问题,他们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通过迄今普遍采用的主权国家间达成的协议形式是无法解决的。”[1]126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许多具有较强政治行为能力的跨国组织,它们的出现,分享了原来专属于民族国家的一部分权利和职能,使民族国家的主权不断萎缩。

另外,哈贝马斯主张要超越民族国家的一项考虑是: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其中一项重大问题是风险全球化,地球上的人们在此背景下都有一个无法避免的共同命运要承担,也势必为了承担这种风险而结成团体。单个国家不可能再仅靠自己单个的力量保护本国公民免受全球性风险。例如生态环境问题、恐怖主义问题、跨国犯罪等等,都不是哪一个国家可以单独解决的难题;并且,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势必会对民族国家的主权以及国家的合理性存在产生冲击。面对上述人类共同面对的严重问题,“各个国家都必须在对内政策上鲜明地被纳入一个负有世界义务的国家共同体的有约束力的合作过程。”[3]82

更甚的是,全球化导致了社会福利国家妥协的终结。社会福利政策曾使西方社会处于“黄金时代”,然而,在全球化的经济模式中,显然民族国家要想继续保持自身经济的竞争力,就不可能再自投罗网地继续符合社会福利国家的各种策略,而是选择压缩福利开支消减补贴,由此导致失业加重,社会分化日趋严重,出现“下等阶层”。这个被抛弃的社会阶层处于贫困线上,而且还在不断受到其他阶层的排挤,致使社会越来越不稳定。从长远来看,这种不稳定、不团结的趋势必定会危害到自由的政治文化。“一个人如果既无居处也无工作和收入的来源,那就无法指望他成为积极的公民。”[4]176不管怎样,经济全球化都摧毁了社会福利国家妥协所依赖的历史结构。因此,哈贝马斯认为“很显然,只有把民族国家的社会福利国家职能转让给政治共同体,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跨国经济的发展要求,这种职能才能在目前的水平上得到履行。”[2]64

民族国家的传统治理形式以及民主的合法性发生危机,而现代民族国家既不能忽略民主合法性的亏空,又不得不适应全球化对自身的冲击,面对此种情况,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应运而生,但哈贝马斯认为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现代民族国家的困境。在哈贝马斯看来,民族国家传统结构的变化已是不能改变的事实,目前的重点只在于尽早的找出一种方法来取代民族国家,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独特的格局就是所谓的“后民族国家结构”。

他声称全球化的问题并不是不可解决的难题,相反,在后民族国家结构下,政治是随着全球化的成长而成长的,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本身的增长催生了新的政治结构形式。“全球化似乎迫使民族国家在自身内部向各种外来的或新型的文化生活方式保持开放状态。与此同时,全球化又限制了一国政府的活动空间,具体表现为:主权国家对外,也就是面对国际管理机构同样也必须保持开放状态。”[2]97哈贝马斯认为,克服这个问题的重点就是,建立一个超越民族国家范围内的政治共同体,以及一种顺应全球化趋势的政治概念。哈贝马斯把希望寄托在了区域和超国家的各种政治机制和政治团体。而目前为止在全球范围中符合他要求的跨国组织只有联合国和欧盟。哈贝马斯认为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的政体是不太现实的,到现在为止联合国还远不能担负起世界政府的职能,他反而更赞成建立北美、亚洲和欧洲“大洲机制”,追求在欧洲层面上建立起超国家的政治结构,因为欧洲一体化具有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经济一体化程度。因此,在不具备实现“大同政治”的前提下,不得已,哈贝马斯把他的全球主义理想的实现寄托在欧洲一体化从经济一体化走向政治一体化的深化上。

要做到这一点,哈贝马斯建议通过制定欧洲宪法来促进社会融合和政治民主化。哈贝马斯认为:“一种真正的认同形式要想超越民族界限,就必须满足下述实际条件:第一必须有一个欧洲公民社会;第二,建立欧洲范围内的政治共同领域;第三,创造一种所有欧盟公民都能参与的政治文化。”[2]157

哈贝马斯解决后民族国家的方案显然是欧盟,但哈贝马斯自己也认为,仅仅将民族国家的权利过渡到超民族国家结构是不够的,关键要用政治来驯服资本主义国家。具体做法是将民族国家范围内的民主法制观念扩大到国际范围里,通过各民主法制国家的民间社会和舆论影响,形成世界性的共同的互助意识。虽然哈贝马斯一再坚持,今天的社会中不会有人愿意继续相信乌托邦理想的存在,但他的这个通过互助意识驯服资本主义国家的想法,却不能不说是乌托邦主义的理想。在以自由主义为主的思维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各国公民互助意识的培养只能是一个深睡中的梦境。后民族结构作为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结构,无法解除横亘在超民族国家与其成员——民族之间的国家。至少在目前,不会有国家愿意为了解决自身面临的困境,而自愿的将自己的权力交付给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组织。

而在当今的地球上,有许多的现实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有组织的犯罪问题、金融风险问题等等,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而是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这意味着国家权力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风险共担的时代,任何国家都不能简单地把自身放置在共同面临的风险之外,势必要与别的国家一起承担人类的共同责任。这都有一定的正确性,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去改变民族国家的职权范围。在20世纪有区域性的治理机制,可是即便是联合国,在许多方面的功能仍旧是薄弱的,由此可见到目前为止全球治理的结构机制还尚未形成。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只能是继续以民族国家为单位,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来完成。哈贝马斯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要使利益协调和普遍化的程序以及创造性地策划共同利益的程序制度化,不能靠根本不受欢迎的世界国家这一组织形式来实现,而要靠以前各主权国家的自主、自愿和独特性来实行。”[3]83

不可否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国家的主权的确发生了变动,但是民族国家依旧是目前世界事务的行动主体,“全球化没有带来‘国家的终结,反而推动了各国调整战略的出现,而且在某些方面推动了更加积极的国家的出现。因此,国家政府的权力并不一定被全球化削弱了,相反正在重组和重构,以迎接在一个互相联系更紧密的世界中治理过程不断复杂的挑战。”[5]14

总之,现代社会发展的各种情况表明,民族国家确实遇到了不少难题,需要做出调整,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世界的主体依旧是主权国家有政府的治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区域一体化和跨境合作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主权国家主导国际事务的一种超越,可以说民族国家结构在某种程度上顺应了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客观来讲,哈贝马斯的后民族国家结构的提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以及规范性价值意义,不是一句“乌托邦”就可以概括的。

参考文献:

[2]哈贝马斯.包容他者[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1]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哈贝马斯.超越民族国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4]贝克.自由与资本主义[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5]戴维.赫尔德.全球大变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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