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问题浅析
2013-09-14陈莉
陈 莉
盐城市地处江苏省的东北部,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新兴城市,作为江苏省沿海大开发主力城市之一,各类经济主体蓬勃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中等地位,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因此,对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的思考,对我国二、三线城市的个税征管工作具有很好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盐城市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一)盐城市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分析
随着1994年个人所得税的全面开征,全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大幅增加。盐城市作为改革开放后起步的新兴城市在这方面的表现也非常明显。比如,从2007年的35868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118623万元,税收收入在六年中翻了3倍,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盐城市地税系统重要税种。
图1 2007-2012年度盐城市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表
(二)盐城市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分析
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模式,2010-2012年度具体构成如表1:
从表1可以看出,近三年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占到盐城市个人所得税总收入30%左右,在各项目中位居第一。这说明工薪阶层是盐城市个人所得税的第一纳税群体,其征管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盐城市个人所得税的根基。由表1也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是盐城市个人所得税的第二纳税群体,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盐城市的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其征管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盐城市个人所得税的增长趋势。所以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心就是这两大群体,从他们入手,做好平时的征管工作。
表1 2010—2012年度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收入结构统计表 单位:万元
二、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采取了一系列的征管措施,如:加强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扣缴力度、加强高收入行业、重点企业个人所得税监管力度等,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的真正发挥。
(一)征税范围狭窄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正列举方式加概括法。这种方法由于概括得不清楚,纳税人会利用这个规定的漏洞进行避税、逃税,减少应纳税额。比如,盐城市有些企业减少奖金的货币发放额,用实物补助取而代之,人为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金额,影响了国家税收收入。
(二)税务机关征管效率低下
1.征管力量不足,税源监控水平较低
目前,盐城市地税系统在职人员330名,但基层从事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税务人员只有180名左右,而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区域分散、流动性强、一名基层税务专管员往往要管上几百户个体纳税人,在一线专管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漏征漏管户较多。
2.征管信息来源渠道狭窄
目前,盐城市地税系统缺乏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网络合作平台,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在判断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出现一些漏洞。同一纳税人跨地区取得的各项收入,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税务部门无法进行准确汇总。
(三)代扣代缴单位未严格落实代扣代缴制度
代扣代缴是盐城市个人所得税最基本的征收管理方式,其执行情况将直接影响盐城市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水平,但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省直属单位人员的薪酬水平较高,应该是纳税大户,但这些单位由于管辖的特殊性,部分单位不配合盐城市税务机关工作,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觉悟较差。
2.代扣代缴单位仅将职工的部分薪酬申报纳税,造成税源的流失。例如,盐城市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薪金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职工福利也应该不错,然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微乎其微,经查该公司2009年支付旅行社考察费254701元,实为奖励给本公司员工旅游而发生的费用,企业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科目中,未并计当月工资薪金代扣个人所得税,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1858.85元。
三、完善盐城市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一)对纳税范围实行反列举法,减少不合理税收减免
目前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我国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造成我国现在个人所得税税基狭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限。与此相反的是,反列举法则列示非常明确的免税项目,不在此范围的都应纳入课税范围,这样可以减少纳税人的逃税、避税空间,缩小征纳双方的意见分歧。
(二)加大税务机构的征管和监控力度
1.充实征管力量,完善征管手段
针对目前征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盐城市地方税务局要适时充实个人所得税征管人员,增强征管力量;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尽快开展税收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保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要加强税务系统内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个人所税征收管理的一套程序全面进入电脑信息集成管理,真正依托税收信息化,以提高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部合作单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需要全社会的通力配合,仅靠税务机关一家难以达到高水平的征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如与财政、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构建共享的信息传递平台,多方位了解纳税人所得额的信息,真正做到各部门通力合作。比如,建议盐城市地税系统对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与相关银行沟通信息,掌握资金的往来情况;对企业实行年薪制的老总的工资奖金建立专门个人税收档案。
2.建立严密的个体工商户税源监控体系
针对盐城市个体经济的行业特点,实行分行业管理,采取科学定率和公开定额,使个体经济的个人所得税收量和质量都有一次质的提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个体工商户涉足的行业、信用等级、年收入额等将其分成“大、中、小”三类,按照“首抓大户、引导中户、教育小户”的税收征管原则,对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采取针对性的征管措施,掌握税源监控的主动权。
第二,引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电子定额管理系统。税务部门适时引入计算机核定定额软件,根据相关指标和纳税人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避免“人情税”的存在。对纳税人的定额情况、定额调整情况、纳税情况等基本信息通过征收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从而进行社会监督。
(三)推行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的双向申报制
目前推行自行申报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选择一些纳税意识强、素质高的高收入者,实施自行申报,从中积累经验,再扩大实施范围;二是要求县处级以上干部公示个人收入,实施自行申报,使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起带头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目前盐城市税务机关应重点加强高收入单位、省属单位的代扣代缴工作,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这些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辅导,进一步明确其代扣代缴的义务;二是对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予以重罚,又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陈文东.论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转变.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8.
[2]杨志勇.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几点思考.中国税务,2009,12.
[3]郑敏.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原因及税收建议.现代营销,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