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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文化政策概览*

2013-08-29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奥地利联邦艺术家

柳 英

(天津城建大学图书馆,天津300384)

1 奥地利文化政策的历史演变

20世纪的奥地利历史有以下几个标志:哈普斯堡帝国的衰退和君主政体的结束、战争期间第一届共和国的艰难时期、1938至1945年间被德国希特勒政权吞并作为其政权下的一个省、1945至1955年间盟军占领时期。

奥地利战后文化政策主要是信誉为本和非政治的。它倾向于支持联邦剧院或节日以及包括文学、戏剧、视觉艺术和音乐在内的被忽略的当代作品。战争期间被纳粹赶走的大部分艺术家和知识分子并没有被召回。

伴随着60和70年代欧洲的政治化和激进化,奥地利战后的文化态度发生了改变。文化作为一项政治因素成为应对奥地利未来政治变化的工具,例如,布鲁诺克莱斯基社会民主政府承诺了所有文化领域的改革和现代化,包括“文化接受生活上的所有表达”的概念。此时,文化政策被看做是社会政策的因变量。

1975年联邦教育与艺术部采取了一系列文化政策措施。其主要目的是改善公众的文化习惯、提高公众的教育水平、缩小城乡人口的教育鸿沟。其中由联邦教育与艺术部部长负责运行的文化服务措施一方面促进艺术家和文化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促进学校、成人教育、企业和文化中心之间的交流。因为发起了政府与艺术家及艺术中介组织的对话活动,至此形成了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不仅朝着现代艺术改革体系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而且在接下来的25年里不断地扩展和改善,包括建立了各种各样的顾问实体(包括董事会、陪审团、委员会和专门监管人)。这些实体被授予了一定的决策权,目的是致力于使艺术支持体系更加的民主。同时建立的还有中间实体,它们由政府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固定在民营企业里。

80年代,奥地利实现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文化繁荣,开展了越来越多的文化活动,文化投入比过去25年的平均投入增加了大约7倍。总的来说,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对大范围文化活动的支持以及大量的节庆和重大展览。

80年代末期,文化政策的焦点转移,讨论开始关注文化赞助和私有化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一时期基督教民主人民党和社会民主党组成了一个新的联合,同时受到了1989年重大政治变化的影响。尽管关于私有化的公众讨论起初在80年代只具有边缘化意义,但这一讨论在90年代的后半期却成为热点论题,尤其是在音乐剧、流行歌剧和博物馆领域。根据国际标准,这些领域和那些更前卫的艺术形式相比更容易在市场上获得基金的支持。

1998到2006年间,所有文化政策方面的日常工作事项均由艺术与文化国家秘书负责,艺术与文化国家秘书同时作为联邦大臣办公室的一员。

1998年,关于文化政策重新架构的讨论启动。负责艺术事务的大臣和国家秘书召集了专家工作组来分析奥地利的联邦文化政策和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来改善公共文化管理并使其现代化。尽管这些计划在媒体、文化政策制定者和艺术家之间被广泛讨论,但最终并未得到实施。

2000年出现了另一次重大的政治变化,人民党与右翼自由党实现联合。这一政治转变受到了国内和国际上社会、政治、文化各方面力量的强烈批评。总体而言,这次联合的文化政策目标是关注文化公共支持的重构问题。主要强调荣誉文化、创意产业和经济导向项目的促进。2007年,当下届政府由人民党和社会民主党联合组成时,一个独立的文化和艺术部才得以成立,即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Art and Culture),简称BMUKK。除了媒体和国际文化政策方面的责任外,现在所有的艺术和文化事务均由一方管理。从2008年开始,联邦级别的文化政策关注文化多样性、文化供给、文化国际化、新一代艺术家的培养、改善艺术家及文化创意产业工作者的工作条件、促进现代艺术发展、发展新媒体和电影、鼓励艺术与文化的参与。[1]

2BMUKK管理体制

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Art and Culture)于 2007 年成立,简称BMUKK,负责文化、艺术、教育及学校事务。BMUKK的管理体制可分为联邦级、州级和地方级三个等级。在各自负责的内容上有不同的侧重。

2.1 联邦级

BMUKK联邦级的管理体制主要是部长负责制。在部长办公室的协助下,联邦部长将文化、教育及艺术等领域的相关事务以各指挥部的形式分配下去。各指挥部同样是采取人员负责制的形式,即将各指挥部的事务分类并指派给特定的人员负责。总体而言,BMUKK联邦级的分管理机构有9个(见图一),各分管理机构下设数量不等的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

2.1.1 组织结构图[2](见图1)

2.1.2 各机构职能

国际事务与文化指挥部负责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所有的国际性教育活动与文化合作活动,负责满足宗教事务部门的需求。具体负责的国际活动包括双边专家交换,在欧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中作为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的代表,负责所有奥地利教师的人员流动项目。奥地利政府还通过该部门下的宗教事务部门管理和培养与教堂、宗教团体的关系。

图1 BMUKK联邦级组织结构图

预算指挥部主要负责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的基础设施管理。具体内容包括财政预算、预算控制、人员管理、公共关系以及其他机构事务。除此之外,该指挥部还负责媒体教育、教学资料的认定以及教育与文化的财政支持。

信息技术、培训活动统计和性别方面的议程统归信息技术分部负责,该部直接向联邦部长汇报。

指挥部Ⅰ管理奥地利的总体教育系统,负责教育方面相关研究,促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高校教师教育事务、教育多元化和语言政策、学校合伙人、政治教育、环境教育、消费者培训、交通教育、学校心理服务和培训指导、健康教育等内容。

指挥部Ⅱ负责旅游培训学校系统的战略管理。具体包括旅游培训学校、中高级技术和工艺美术学校、民办学校系统以及农林、社会学专业的中高级学校。另外还负责成人教育和学校体育。

指挥部Ⅲ的职责包括总办公室的人员管理,高中的人事事务、高级旅游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学校管理以及法律管理事务(包括基本法律问题、服务规范、待遇立法、教师管理、学校法律),另外还负责学生的社会事务。

指挥部Ⅳ总体负责文化和文化遗产方面的事务。包括国家博物馆、国家剧院、国家图书馆、遗迹保护、补偿事务、文化信息和文化交流项目的基金管理和补给,支持地方博物馆、民间文化活动和公共图书馆系统。

指挥部Ⅴ致力于提高奥地利现代艺术家的创造力,按照《艺术基金法》中的相关要求,在视觉艺术、建筑、时尚、设计、摄影、视频、媒体艺术、音乐与表演艺术、影院、文学、出版领域以及地方文化倡议等方面提供基金支持。[3]

2.2 州级

奥地利各州政府中均有负责文化的管理部门,并且除维也纳外,各州均在上世纪80年代出台了自己的文化促进法,这就从机制和法律上保障了各种文化职责的履行。具体而言,州级的文化责任包括:⑴与文化政策有关的法律事务;⑵促进地方文化活动(常与联邦政府合作);⑶古村镇外貌的保存及相关活动的促进;⑷促进当代艺术发展;⑸州级基金会及基金的管理;⑹音乐学校的管理;⑺影剧院的管理;⑻保存文化遗产和文化传统,促进民间艺术发展;⑼年度庆典的组织和管理。[4]

2.3 地方级

3 奥地利当前文化政策关注的主要内容[6]

3.1 艺术促进体系

当前文化政策的焦点之一是对现代艺术的支持。财力支持方面,从2009年开始,奥地利授出了多达90种的针对年轻艺术家的启动奖学金,其中35种授予音乐、表演艺术和舞蹈领域,15种授予文学领域,10种授予美术领域,10种授予建筑设计领域,摄影、视频与多媒体艺术、时尚、电影领域各5种。与此同时,用于支持艺术家的财政预算也不断增加。

另外,奥地利政府还通过一些项目和活动来促进艺术的发展,例如,用于提升本土文化影响力的“network call 2010”,以及用于鼓励杰出艺术家的“outstanding artist awards”。

奥地利政府还通过立法来促进艺术的发展,形成了艺术促进的法律体系,这其中就包括《联邦艺术促进法》、《艺术支持法》、《艺术补偿法》、《艺术家社会保险基金法》以及用于促进某一艺术领域发展的专门法,如《电影促进法》、《联邦剧院组织法》、《演员法》、《电影电视协议》等。

3.2 文化遗产问题——博物馆改革

奥地利拥有举世瞩目的文化遗产,其中大量的文化遗产保存在博物馆中。为了使奥地利的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奥地利在1999至2003年期间实施了全国范围的博物馆改革。改革涉及的核心议题是国家的博物馆政策、博物馆规划、藏品管理和博物馆治理等。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授予了博物馆独立的法律地位,使其转化为公共法律体系中的科技型机构。

博物馆改革实施过程中强调的问题:⑴提高财政预算;⑵提升个体博物馆形象;⑶委员会参与;⑷藏品的透明化;⑸藏品的数字化战略;⑹年度补贴;⑺19岁以下青少年的免费参观;⑻和学校教育、教师培训、终身教育的结合;⑼促进现代艺术发展;⑽建设现代艺术博物馆;⑾支持博物馆发展领域的研究;⑿应用艺术在博物馆领域的可行性研究;⒀未来发展方向。

3.3 创意产业的界定

从2000年开始,在有关文化政策的各种争论中创意产业的重要性不断得到提高。主要表现在创意产业领域的研究工作数量不断增加,其中对创意产业定义和产业结构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分歧。在由维也纳市议会、维也纳商会和维也纳电影基金会组织的一项有关创意产业经济潜力的调查中,对奥地利创意产业做出了最新的定义。该定义认为创意产业包括与下列领域有关的所有活动:建筑设计;视频音频领域;美术和艺术品市场;表演与娱乐艺术;形象艺术、时尚与设计;文学、出版和出版媒体;多媒体、游戏软件和网络;博物馆与图书馆;音乐产业;广告业。

3.4 促进民族文化多样性

1976年联邦政府通过了《奥地利本土少数民族权力法》用来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在奥地利,6个族群被认定为少数民族:科恩滕州和斯洛文尼亚的斯洛维尼亚人、布尔根兰州的克罗地亚人、布尔根兰州和维也纳的匈牙利人、维也纳的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遍布奥地利9个州的罗马人。

寒假的第二天,天气清朗。冬日的阳光白白的,好像力度不够,晒在人身上,也还觉得暖洋洋的。陈浩的家和我家在同一条街上,吃完早饭,我就出发去他家了。

除少数民族外,还有被认定为移民族群的移民群体,如生活在奥地利的突厥人。移民族群的数量要远远多于认定的六个少数民族。

总体而言,奥地利联邦政府的艺术主管部门并没有针对少数民族和移民族群的艺术群体项目,但联邦大臣负责为他们的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另外各种协会、基金会也有针对他们的基金项目。

3.5 多语言发展

奥地利通行的主要语言是德语,其他使用广泛的有布尔根兰州使用的克罗地亚语和匈牙利语,科恩滕州使用的斯洛文尼亚语。在布尔根兰州,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数量来决定是否用第二种语言授课。

从2008年开始,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连同维也纳成人教育机构,邀请来自奥地利各地的语言机构参与一年一度的“语言长夜”活动;2009年,个人、职业和社会领域的文化政策也将多语言发展作为重要议题,用于促进文化与社会参与。

3.6 媒体多元化与内容多样性

奥地利鼓励媒体的多元化和媒体内容的多样性。从1993年奥地利广播集团解体以来,奥地利媒体行业的运行可分为以下三类:(1)公共广播与出版媒体;(2)私人的、盈利性机构(私人广播、电视和出版机构);(3)非盈利媒体机构(免费广播、文化出版媒体等)。

为了防止媒体行业的垄断行为阻碍媒体多元化和内容多样性的发展,奥地利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如《奥地利卡特尔法》(1988)中的一条特别条款对媒体的合并做出了规定,规定强调当媒体的合并导致垄断或是使垄断加强时,抑或是使媒体多样性受到威胁时,合并将被禁止。

3.7 国际文化间的对话

尽管奥地利是一个“移民国家”,但其移民政策却是相当严格的。法律及其实施过程中严格区分了奥地利居民、欧盟居民和第三方居民,这使得社会和政治融合变得更加困难。一般而言,从非欧盟国家移民而来的居民在人才市场上处于劣势,他们贫困的概率也是其他居民的两倍。

在奥地利,移民和融合是一个复杂且容易引发冲突的问题,而且不同的执行者、不同的利益也使得融合变得非常困难。从2001年开始,大量地市级的融合政策出现。以维也纳为例,2003年维也纳市制定了融合政策应对移民人口在健康、社会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需求。促进国际文化间对话的意识不断觉醒。2010年起杰出艺术家将开始颁出,用于表彰为国际间文化对话做出贡献的杰出艺术家。

3.8 社会凝聚力问题

作为欧盟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奥地利的社会凝聚力问题只是最近几年才凸显。其中一个原因是贫富差距。据2009-2010年度的社会报告显示,奥地利12.4%的人口面临贫困的危险。另一方面,男女收入差距在奥地利依然较大。2008年,针对男女在劳动力市场上地位平等的国家行动计划(NAP)达成,目的是提高男女在薪酬上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9 文化部门的雇佣政策

据统计,2008年奥地利有58900从业人员就职于文化领域,约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4%,其中就业人员最多的领域是作家、美术家及表演艺术家,约有32900人。从业人员中59%为男性,73%的从业人员年龄在25-50之间,50以上占18%,25以下占8%。

创意产业的劳动力市场被认为是文化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希望,然而由联邦教育、艺术与文化部开展的一项关于奥地利艺术家社会生活状况的研究表明,2006年文化活动中三分之一创意人员的收入刚刚达到贫困线以上,与此同时,社会保险法在保障这部分人利益上也被认为有很大不足。

基于奥地利文化领域大量的从业人员数量和略显不足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文化部门的雇佣政策成为奥地利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3.10 性别平等

在奥地利,女性的工作现状急需改善,尤其是在薪酬与晋升平等方面,然而在奥地利,却没有相关文件来保障女性在文化活动中的地位。

2010年6月针对男女在就业市场上地位平等的国家行动计划实施,在此计划的促进下,男女平等有了较大改善。例如2010年,总值520万欧元的1241种补贴发放。其中价值280万欧元的687种补贴授予男性艺术家;价值240万欧元的554种补贴授予女性艺术家。平均来看,每种补贴有4137欧元用于男性艺术家发展,4313欧元用于女性艺术家发展。

除此之外,政府在艺术与文化报告中制定了性别标准,使得女性在文化领域的晋升有所依据。

3.11 文化艺术领域的新技术和数字化发展

为促进文化领域的新技术应用和数字化发展,奥地利实施了一系列相关的项目。主要包括:⑴eFit。教育、科学与文化部的eFit项目致力于教育、科学与文化领域现代信息和交流技术的高效、持续和系统应用。1970年以后出版的所有艺术报告自2009年起可在网上访问。⑵e-Austria in e-Europe。2000年4月,政府通过了该计划,集中力量于文化遗产的数字化。⑶2010年,国家图书馆与谷歌合作,谷歌负责将16到19世纪超过版权保护年限的著作数字化并提供在线使用。这对图书馆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同时也受到了不少批评与质疑。

4 奥地利文化的特点

4.1 政治因素对奥地利文化影响深刻

从君主政体的结束到共和国的建立,从纳粹政权的统治到盟军的占领,奥地利的政治历史急剧动荡。正是经历了这样的政治动荡时期,奥地利在战后实施的文化政策才会强调信誉为本和去政治化。联邦政权建立以后,随着执政党的变化,国家的文化政策也有不同的侧重。从关注文化的公共支持到关注文化赞助和文化私有化,奥地利的文化政策受到了执政党执政理念的深刻影响。

4.2 艺术在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奥地利是以艺术闻名世界的国家,是世界上重要的戏剧中心、音乐中心和建筑文化中心。为了进一步提高奥地利艺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BMUKK建设了专门的艺术促进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括各种基金、奖学金所组成的财力支撑体系,还包括完善的艺术保障法律体系。同时为促进艺术家的交流与合作,还建立了覆盖全面的艺术行业组织体系。

4.3 文化与教育结合紧密

与我国不同,奥地利文化和教育统归BMUKK管理。在其管理体制下,文化与教育虽然分属不同的指挥部管理,但彼此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最突出的表现在奥地利文化教育的发达,如奥地利举世闻名的音乐与绘画教育。

4.4 注重国际文化交流

随着国际文化间对话意识的觉醒,奥地利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用于促进欧洲范围内的文化对话,授予在文化对话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杰出艺术家奖”,2013和2014年在维也纳召开的“民主同盟”论坛上,奥地利欧洲与国际事务委员会还将以文化与宗教间对话作为重要议题。

〔1〕〔4〕〔5〕〔6〕 Veronika Ratzenbock ,Anja Lungstarb.Cultural Poli cies and Trends in Europe:Austria[EB/OL].http://www.culturalpolicies.net

〔2〕 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the Art and Culture.Organization Chart[EB/OL].http://www.bmukk.gv.at/enfr/min_en/organization.xml.[2013-01-14]

〔3〕 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the Art and Culture.Organization of the 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the Arts,and Culture(BMUKK) [EB/OL].http://www.bmukk.gv.at/enfr/min_en/min.xml.[20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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