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调控
2013-08-15刘笑钰马文军
刘笑钰,马文军
(1.武汉体育学院新闻系,武汉 430079;2.鲁东大学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一、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调控背景
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先进农业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以面向我国一定农业区域进行示范带动为主要使命的特定区域[1]。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建设,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有效提高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
自1994年农业科技园区正式在我国出现以来,由于各级政府众多部门都有批建的权力,一些地区脱离了本地区发展需求盲目建立农业科技园区,导致全国农业科技园区数量迅速增加。据杨其长推测,到2000年左右,全国已有成规模的各类农业科技园区4000个左右[3]。此后,我国农业科技园区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农业科技园区数量呈现急剧增加态势。据马文军的推断,到2003年左右,我国各种各类农业科技园区总量已上升到36000个左右,其中省级以上园区数量在680个左右[4]。而据陈栋等人的统计,到2005~2006年,我国共有地市以上级别的农业科技园区2400个左右,其中国家级园区1个,科技部认定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6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新技术示范区600多个,省级各类农业园区1000多个,地市级农业科技园区600多个[5]。
农业科技园区的数量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发展的需求,其建设也远远超出了我国的承受能力。据作者调研,孙桥现代农业开发区成立后4年已投入开发资金约3亿元,杨凌农业示范区成立后5年仅基建就投入约15亿元,北京小汤山农业科技园计划投资30亿元,中国农科院国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计划投资50.8亿元。农业科技园区的无序发展极大地影响了农科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对我国农业科技园区进行宏观调控显然已是势在必行的任务。
二、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的数量调控
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科学数量究竟应该是多少?这应该结合园区的特性和使命来分析。
农业科技园区以先进农业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以面向我国一定农业区域进行示范带动为主要使命。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数量调控应该依据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及我国不同农业区域发展的需求情况决定。对于农业生产条件、特点、潜力、方向和途径等条件差别很大的不同地域单元系统而言,其所需要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当然是不同的,所以针对不同的地域单元建立不同的园区是合理的。不过,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外部性很强,一项适应于某种类型地域单元系统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出现后,如果农户引进应用到自己的生产活动中能实现丰厚经济收益,则它就能很快在该地域单元推广开来。此外,农业科技创新往往需要大量而长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对于一个地域单元系统而言,只需要建立一个农业科技园区就能够满足需要,同时又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成本。当然,对于个别面积特别广大的地域单元系统而言,往往需要建立一个以上的农业科技园区,才能减少地域单元系统内农户从农业科技园区学习引进农业创新成果的成本。农业生产条件、特点、潜力、方向和途径都具有一致性但与其它地域单元系统具有明显差异性的地域单元系统,就是一个农业区划,所以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数量确定,应根据我国农业区划情况来决定。
根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农业区划可以有农业土地区划、农业水利区划、农业气候区划等,而把这些根据单项标准划分的农业区划有机地综合到一起的是综合农业区划。综合农业区划是各种不同的单项农业区划的综合,同时也能反映出各不同单项区划的特性。因此,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数量,应根据我国综合农业区划情况确定。
我国陆地面积有960万平方公里,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科技条件等无不具有鲜明的地域差异性。根据综合农业区划划分的基本依据,我国陆地可以划分为9个一级综合农业区划,分别是:东北农林业综合区,内蒙及长城沿线牧农林业综合区,黄淮海农业综合区,黄土高原农林牧业综合区,长江中下游农林渔业综合区,西南农林牧业综合区,华南农林渔热作综合区,甘新农牧林业综合区,青藏高寒农牧林业综合区。各个一级综合农业区划范围很大,农业生产复杂多样,因此在各一级区内分别划分出了3~6个二级区(如东北农林业综合区内划分有兴安岭林区、松嫩三江平原农业区、长白山地农林区、辽宁平原丘陵农林区共4个二级区),全国9个一级综合农业区划总共划分有38个二级区,形成了我国比较完备的二级综合农业区划的划分体系[6]。据此,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科学的数量应该在47个左右为好,其中面向一级农业综合区进行创新和示范的园区9个左右,面向二级农业综合区进行创新和示范的园区38个左右。
三、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布局调控
农业科技园区数量确定以后,应该以什么为依据在各个综合农业区内选址布局?这应该结合农业科技园区自身的功能定位来决定。
农业科技园区的核心功能定位是通过农业科技创新,取得创新成果,并积极对外推广示范,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园区要想顺利实现这个功能定位,最重要的是创新并取得丰富高质的农业创新成果;其次是将这些创新成果对外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的选址,必须有利于其农业创新活动的进行,必须有利于其对外的示范推广。
由此,农业科技园区选址布局的依据应该有:第一,是拟选址布局点的农业科研实力。一个农业科技园区要想很好地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其选址布局点就必须具备有先进而充足的农业科研创新设备、雄厚的农业科技人才积聚等。第二,是拟选址布局点的地理区位,根据区位布局理论,农业科技园区的布局点应该交通尽可能地便利、信息尽可能地畅通,并尽可能位于其所示范地区的正中央位置,其对外示范功能才能发挥到最大的程度。
作为第一个选址依据,农业科研实力包括农业科研成果、农业科研人才和农业科研设备等,这些条件不可能通过一时的努力而实现,其往往是很长时间发展的结果。因此,农业科技园区在选址时,不能够按照先选址后积聚创新条件进行科研创新与示范的思路进行,而必须选择至少拥有一个以上农业科研院校、具备比较雄厚农业科研创新实力的地点进行布局。这就是说,第一个依据应该是农业科技园区选址和布局的主依据,第二个依据则是其辅助依据。
根据以上确定的农业科技园区选址布局依据,下面重点对9个一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选址布局情况进行分析。
1.东北农林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雄厚的在哈尔滨、长春、沈阳、大庆、大连五地中,哈尔滨拥有东北农业大学(211高校)、东北林业大学(211高校)两所重点农业高校和黑龙江农科院等高层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创新实力最为雄厚;考虑到地理、交通、信息等因素,沈阳、哈尔滨、长春区位相当;综合两方面情况,哈尔滨条件最好,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在哈尔滨建立。
2.内蒙及长城沿线牧农林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雄厚的地点只有呼和浩特一地(拥有内蒙古农业大学一所普通农业高校和内蒙古农科院等高层次农业科研机构),区位也较好,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呼和浩特市建立。
3.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雄厚的地点有北京、天津、保定、莱阳、泰安、郑州等地。北京拥有中国农业大学(985高校)、北京林业大学(211高校)两所重点农业高校和中国农科院等一批高层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创新实力最为雄厚,且地理、交通、信息等区位优势也最好,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北京建立。
4.黄土高原农林牧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雄厚的地点有榆次、杨凌、兰州等地,杨凌拥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高校)一所重点农业高校,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最为雄厚;考虑到地理、交通、信息等因素,兰州和杨凌区位较好,榆次次之;综合两方面情况,杨凌的条件最为优越,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杨凌建立。
5.长江中下游农林渔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有武汉、南京、福州、长沙、南昌、杭州、合肥等,南京拥有南京农业大学(211高校)、南京林业大学(普通高校)等两所农业高校和江苏农科院等高层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创新实力最强;考虑到地理、交通、信息等因素,上海、武汉、南京区位最好,杭州、长沙、南昌、合肥、福州其次;综合两方面情况,南京的条件最好,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南京建立。
6.西南农林牧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条件比较优势的地点主要有重庆、昆明、雅安三地,雅安拥有四川农业大学(211高校)一所重点农业院校,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最好;考虑到地理、交通、信息等因素,重庆和雅安区位优势相当;综合两方面情况,雅安的条件最好,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雅安建立。
7.华南农林渔热作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优越的地点主要有广州、儋州等地,广州拥有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两所普通农业高校和广东农科院等高层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最好,区位优势也最为明显,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广州建立。
8.甘新农牧林业综合区内农业科研创新条件比较好的地点主要有乌鲁木齐、阿克苏等地,乌鲁木齐拥有新疆农业大学一所普通农业高校和新疆农科院等高层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创新条件和区位优势最好,该区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在乌鲁木齐建立。
9.青藏高寒农牧林业综合区内拥有比较优势农业科研创新条件的地区主要有林芝一地,该市拥有西藏农牧学院,该区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选择在林芝建立。
二级农业科技园区布局也应该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这里不再细论。
四、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的调控对策
根据以上分析,可给出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调控对策如下:
1.明确宏观调控的思路。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调控数量,应根据我国综合农业区划分的层次和数量,按照一对一的比例确定为47个,其中一级园区9个,二级园区38个。这47个园区的布局,应以农业科研实力和地理区位为主辅依据进行,其中9个一级园区分别应选择在北京、哈尔滨、杨凌等地建立。
2.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针对各个综合农业区,对已经建立并符合布局规划的园区,保留并支持;对不符合布局规划的园区逐步予以取消或降低为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辐射点;对于符合布局规划应该建立农业科技园区但还没有建立的,应予以支持建立。
3.明确不同层级园区的职能侧重。一级农业科技园区一般拥有比较雄厚的农业科研实力,其农业科研创新应该以原发性的科研创新为重点,而以引进性的农业科研创新为辅助,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以农业科研创新和示范推广并重且同步发展前进;二级农业科技园区一般没有雄厚的农业科研创新实力,其农业科研创新的重点应该以引进性创新为主,辅之于原发性农业科研创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以农业科研创新和推广示范并行,推广示范适当为重。
4.明确不同区域园区的创新侧重。不同示范区域的农业科技园区,要结合所处的农业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自己的农业科研创新重点内容。比如黄土高原一级农业综合区的大部分地处黄土高原,地面植被缺乏,遇水易受侵蚀,地面分割支离破碎,塬、梁、峁和沟壑交错分布;主要属暖温带气候,年降水量大部分为400~600毫米,且变率大,春旱严重;绝大部分耕地分布在坡度10~35度的梁、峁斜坡上,地块狭小而分散;农作物以小麦、棉花、谷子、糜子等旱杂粮为主,产量低而不稳。针对这种特点,该区的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应该选择干旱节水、水土保持、旱作良种等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
5.分级管理。9个一级农业科技园区,其示范的区域是超越单个省级行政区划的一级农业大区,所以在管理方式上应该由中央政府统一进行管理为主。在投资方面也应该由中央政府投资为主,38个二级农业科技园区,其示范的二级综合农业区划往往以一省的区域为主,所以在管理方式上应该由省级政府管理为主。在投资方面也应该以省级政府为主,当然,由于农业是一种全社会公益性很强的行业,同时二级农业科技园区又往往兼跨其它省份,中央政府也应该对这些予以必要的支持,形成“省级为主、中央扶持”的支持格局。
6.规范审批。限制各级政府部门都可以批建园区的权力,明确园区的批建权力在中央,地方政府不再有批建园区的权力;改变目前中央各部委都可以建立农业科技园区的混乱状况,明确选择一个主管部门,作为农业科技园区审批建设部门,中央其它部委不再有审批建立农业科技园区的权力。
[1]马文军.中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4.
[2]王为农.农业科技园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J].宏观经济管理,2007,(4):23-26.
[3]杨其长.我国农业科技示范园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青年科技,2000,(9):44-47.
[4]马文军,曹艳英.“大跃进”时代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其治理[J].经济论坛,2004,(16):153-154.
[5]陈栋,甄双七.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06,(12):116-120.
[6]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编写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14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