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毛泽东所有制思想的误区及原因分析
2013-08-15王广峰
王广峰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300071)
1956年“三大改造”后,我国确立和巩固了公有制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了生产力。但由于受时代的局限,毛泽东在所有制思想方面陷入了误区,导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一、所有制思想的误区
(一)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单一公有制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受苏联模式单一公有制的影响,毛泽东在1955年10月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指出:“让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者也绝种。”[1]310结果“三大改造”后原有的五种经济成分变成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成分,脱离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主要表现为公有制经济模式单一、僵化,政企合一,商品流通不畅,市场供应紧张。对此,在1956年9月的中共八大上,陈云作了题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的报告,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方针,主要指在工商业经营方面,集体经营是主体,个体经营为补充;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为主体,市场生产为补充;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国家市场是主体,自由市场为补充。八大后中央按照“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方针调整经济关系,引入市场调节机制,自由市场一度活跃,出现自发经营的个体户,人称“地下工厂”、“地下商场”。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在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2]170毛泽东在这里讲的“又搞资本主义”是指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为减少单一公有制的弊端,适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但是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使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良好开端受到挫折,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旧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改变了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判断。这种转变表现在经济领域是重新放开的私营经济被放弃。1958年4月2日,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强调:“各地应当抓紧目前全民整风这个有利时机,在这些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中间有领导地展开以反对资本主义道路为中心的整风运动,经过大鸣、大放、大争,在政治上彻底把资本主义搞臭。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对它们的生产经营加以审查,区别资本主义性质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分别地有步骤地进行整顿、登记、改造、排挤或取缔。”[3]236以后,“左”倾错误更加泛滥,一大二公在全国普遍推行。
(二)片面强调生产关系的反作用
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毛泽东尤其看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以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程度越高,变革得越快,越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公有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合作社时期的强制入社引起农民的不满,一些地方出现非正常的杀猪宰羊、不热心积肥和备耕等现象。毛泽东指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4]232要求“停、缩、发”,但重点是放在发展,在毛泽东的号召下合作化迅速完成。到了人民公社时出现“一大二公”的局面,农民说:“除了一双筷子、一只碗是个人的,其他都归公了。”[4]499在分配上否定按劳分配,搞完全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当时有很多民谣形容这种情形,比如,“出工鹭鸶探雪,收工流星赶月,干农活李逵说苦,争工分武松打虎。”[5]48-49
党中央觉察到这种现象,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某种状况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种变革,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同志们要记得,我国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毕竟还是很低的。苦战三年,加上再努力若干年,全国的经济面貌可以有一个很大的改变,但是那时离开全国高度工业化、全国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的目标,还将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至于离开社会产品大大丰富、劳动强度大大减轻、劳动时间大大缩短这些目标,就还有一段更长的距离。而没有这些,当然就谈不到进入人类社会的更高发展阶段——共产主义社会。”[6]535-536可见,中央领导人是在肯定人民公社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不会彻底纠正“左”倾错误。在基层,为了对抗“共产风”,群众普遍瞒产私分,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指出:“我以为生产队的做法基本上是合理的,是合法的,它们基本上不是所谓不合法的本位主义,而是基本上合理合法的正当权利。”[7]62为此,毛泽东主张把产品的分配权放在生产小队,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是纠“左”的进程一再被打断,以后混淆所有制界限、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又一再发生,主要原因在于,毛泽东没有充分意识到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及其对生产关系的要求是具体的,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整体水平比较低,发展很不平衡,呈现多层次性,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所有制结构必须与这种实际相适应。
(三)混淆了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所有制是就所有制的性质而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毛泽东混淆了二者的区别,集中表现为包产到户问题上,包产到户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而毛泽东把包产到户认为是土地私有,使农村所有制退到合作化以前的状态,1962年5月,毛泽东在上海对秘书田家英表示:“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6]709在听取了陈云的意见后,毛泽东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集体经济,是修正主义。”[8]1086毛泽东认为不能包产到户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娶小老婆的。”[8]1087在毛泽东的意见下,包产到户经历了三起三落:“三大改造”后第一次出现,因为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中断;第一次郑州会议后第二次出现,因为庐山会议“反右倾”而中断;八届九中全会后第三次出现,因为八届十中全会上批判“单干风”而终止。实际上,包产到户是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方式,不是分田单干,因为土地、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体经济。
针对包产到户的反对声音,1962年7月,邓小平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些地方能够比较容易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9]323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行,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10]250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11]555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12]20
(四)忽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社会主义由理论变成实践以后,各国共产党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改造以后,普遍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体制。这种公有制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表现为政企不分、人民公社下的政社不分,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价值规律,企业没有经营的自主权。这种管理体制下,农民被固定在土地上,1956年6月颁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其中第31条规定:“生产队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劳动组织的基本单位,生产队的成员应该是固定的。田间生产队负责经营固定的土地,使用固定的耕畜和农具。副业生产小组或者副业生产队负责经营固定的副业生产,使用固定的副业工具。”[13]414在农业生产方面,种什么、怎么种都有繁琐的规定,有些地方“只抓粮食,不注重发展多种经济,甚至限制合作社发展副业生产,要群众生产什么吃什么。因此有的社将莲子挖掉种稻谷,有的社把茶树砍掉种地瓜,许多地方造纸、炼铁、制笋、砍柴、养猪、养鸭均大为减少”[14]379,甚至连田间管理都作了规定,例如四川省对庄稼的密植规定“双龙出海、蚂蚁出洞”(只有行距,没有株距)的高密植,社员都接受不了[15]71。
1958年兴起大办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由过去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转归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并由公社“统一核算、集体经营、统一分配”。不仅土地所有权归集体,而且经营权也归集体。土地、劳力、物资随便调用,一度形成垄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共产风”,在现实中造成很大的混乱。1960年11月3日、196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一平二调”,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为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制度,生产队的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四固定。之后,虽然一直强调“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农村发展多种经营(庭院经济、小片开荒)仍被当作“资本主义倾向”加以批判,社员经营的自留地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除。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分配”,这种吃大锅饭的经营方式束缚着农民参加集体劳动的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陷入误区的原因分析
(一)苏联经验的影响
苏联开创的社会主义模式成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榜样,苏联经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毛泽东对苏联的经验的认可。中苏两党对马克思经典作家的论断取得了共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土地应该进行集体经营,例如恩格斯指出:“正像巴黎公社要求工人按合作方式经营被工厂主关闭的工厂那样,应该将土地交给合作社,否则土地会按照资本主义方式去经营。这是一个巨大的差别。至于再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16]5471894年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17]524“把各小块土地结合起来并且在全部结合的土地上进行大规模经营的话,一部分过去使用的劳动力就会变为多余的;劳动的这种节省是大规模经营的主要优点。”[17]5251923年列宁在《论合作社》中指出:“在我国,既然国家政权操在工人阶级手中,既然全部生产资料又属于这个国家政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剩下实现居民合作化了。”[18]349“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18]355受此影响,党的主要领导人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搞集体经营,不能搞个体经营。
其次,中国国情与苏联类似,面临的问题也大体相同,苏联经验适用于中国。中苏都是工业基础薄弱的国家,独立后都面临着敌对势力的封锁包围,因此必须优先发展重工业,尤其是军事工业。而工业化的资本积累只能靠国内完成,斯大林采用了集体农庄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为社会主义国家树立了榜样。1953年党中央在《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指出:“苏联采用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在十多年中就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19]706并且中国派出代表团到苏联考察集体农庄,受到影响,参照集体农庄的管理办法,我国颁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薄一波指出:“实际上也不允许因地制宜地进行探索,结果是只认定初级社和类似苏联集体农庄的高级社是半社会主义和完全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唯一模式。”[20]360
(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偏差
毛泽东的阅读范围以中国文化典籍为主,尤以史籍最多,对自然科学则兴趣不浓。这一特别嗜好影响了毛泽东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模式。毛泽东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大同思想和张鲁为例。大同思想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集中表现为康有为的《大同书》。大同社会被描述为财产公有,人人平等,没有任何剥削和压迫的和睦社会。毛泽东少年就是康有为的崇拜者,深受大同思想的影响,在他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后,他未曾忘掉大同思想,并把大同思想与共产主义理想联系起来。他深信,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下,世界的大同是人类最终将要达到的。毛泽东曾讲:“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21]1471言外之意就是说社会主义才是实现大同之路。当1958年人民公社出现的时候,毛泽东认为大同世界很快就要实现了。这从毛泽东对人民公社的设计上也可以看出,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政社合一,在推进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1958年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会议期间,毛泽东批示印发《三国志》中的《张鲁传》,让中央委员认真学习。他还写了两次批示。《三国志·张鲁传》共573字,毛泽东两次批示,是它的三倍。
毛泽东批示的核心观点是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他在12月7日的讲话中说:“三国时候,汉中有个张鲁,曹操把他灭了。他也搞过吃饭不要钱。凡是过路的人,在饭铺里吃饭、吃肉都不要钱,尽肚子吃。这不是吃饭不要钱吗?他不是在整个社会上都搞,而是在饭铺里搞。他统治三十年,人们都高兴那个制度。道路上饭铺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大约有一千六百年的时间了,贫农、下中农的生产、消费和人们的心情还是大体相同的,都是一穷二白。不同的是生产力于今进步许多了。解放以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人们掌握了自己这块天地;但一穷二白古今是接近的。所以这个《张鲁传》值得一看……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22]张鲁的创造,让毛泽东心仪不已,因为在他看来,这和他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完全一致。人民公社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一定程度地沿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进而演化成一种空想社会主义思想。
(三)用军事斗争的办法建设社会主义
在长期的军事生涯中,毛泽东的军事指挥艺术出神入化,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同时,在长期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毛泽东一向持谨慎、稳妥、积极的态度。建国初期,毛泽东告诫全党:“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熟悉的东西快要闲起来,我们不熟悉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这就是困难。”[21]1480
建国后,在朝鲜战场上,面对武装到牙齿的美军,打成了平手,这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也增强了毛泽东的自信心。在国内,原计划15年的社会主义改造3年就完成。在一连串的胜利面前,毛泽东也变得骄傲起来,对不熟悉的事物丧失谨慎与清醒,毛泽东在1958年初的南宁会议上指出:“我就不信,搞建设比打仗还难。”[23]78毛泽东深信,运用战争时期的经验,比如战争经验、群众动员经验以及政治工作经验等,完全可以在经济建设方面创造出新的奇迹,使中国早日建成世界强国。金冲及指出:“毛泽东在指导社会改革和经济建设的时候,常常采用类似用兵作战的方法,使用一些军事术语。”[24]837突出的例子就是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劳动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采取“大兵团作战”、“集中力量歼灭敌人”、“挑灯夜战”等军事斗争的方法从事工农业生产。据统计,全国投入水利建设的劳动力,1957年10月为二三千万人,11月份六七千万人,12月份八千万人,1958年1月达到一亿[8]681。1958年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指出:“资产阶级和苏联的一些人,说我们在工业方面搞群众运动是‘游击习气’、‘农民作风’,其实我们这一套正是正规的马克思主义作风。”[8]705在大炼钢铁中,大搞“小(小高炉)、土(土法炼钢)、群(群众运动)”,薄一波回忆:“一场全民夺钢保钢的群众运动,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轰轰烈烈地开展起开。8月以前,全国已建成一批年产量10万吨以下的土高炉、小高炉,9月后新建了几十万座。除主管的冶金部门之外,地质、煤炭、电力、机械、交通运输等部门,为配合完成1070,也广泛开展了群众运动。为了找矿,许多地方由党委书记带领群众上山,中小学生、七八十岁的老人,都投入运动。煤炭部门提出兵对兵,将对将,用分散的小煤窑对分散的小高炉,哪里有千吨铁,哪里就有万吨煤。成千上万的农民,背着镢头,带着锅灶,上山挖煤。”[8]708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方面,毛泽东进行了艰辛地探索,也走了弯路,关键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时代大课题缺少正确的认识,前者主要表现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偏差,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单一公有制,把儒家的均贫富当成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后者主要表现在片面强调生产关系的反作用,用军事斗争的办法搞社会主义建设,采用集体经营的方式,混淆了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忽视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而导致毛泽东失误的原因也是多样的,表现在没有摆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断和苏联经验的束缚。但是“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25]803,在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在所有制理论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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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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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凌志军.历史不再徘徊——人民公社在中国的兴起和失败[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6]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下)[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7]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
[9] 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0]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M]//中共党史文献选编.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
[12] 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13]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14] 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
[15] 李锐.庐山会议实录:修订本[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8] 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9]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0]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1] 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2] 韩起.三国张鲁的“共产主义”辉煌[J].炎黄春秋,2011,(07).
[23] 郑谦,韩钢.毛泽东之路·晚年岁月[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
[24]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25]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