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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治校的几点思考

2013-08-15张改萍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治校依法民主

张改萍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935)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一、依法治校的含义及其重要意义

1.依法治校的含义

依法治校,从国家机关以学校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对学校各项具体事务的依法管理。如一些部门和单位向学校乱摊派、乱提留,严重违反了教育法律中“税费不进校”的规定,物价、税务、财政部门应依法查处。这是行政机关等部门从外部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行为,管理与学校有关的事务,并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就学校管理本身而言,是指学校各级管理者,以学校的各项内部事务为对象,根据国家法律、部门法规和学校自身的规章制度,从事办学活动,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本文的依法治校谈论的是以学校为主体的依法治校的几点思考。

2.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推进依法治教,深化高教改革,加快高教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高校面临新的形势与问题,促进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对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首先,通过依法治校,依法完善学校内部制度,是建设一流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基本保证。

其次,依法治校将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健全、完善内部自我监督机制,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有利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

第三,依法治校是高校在学校规模扩大、组织机构日渐复杂的情况下,应对自身发展需求,建立科学、规范、民主的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

第四,依法治校要求建立保护学生、教师权利的规范渠道,有利于依法化解内部矛盾,建构和谐校园。

二、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问题分析

1.人治传统的存在

自从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上升为基本治国方略,十六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的思想,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最高意志和最高利益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也将我国治理国家的方式由人治转变为法治。然而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对我国法制的影响是深远的,“重人治轻法治”是封建法制的突出特征之一。它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传袭下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在学校突出地表现为:领导者的意志往往决定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学校的规章制度因学校领导的改变而变化。如有的高校将毕业生毕业证的颁发与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挂钩,英语四级成绩不能通过,就拿不到毕业证等。

2.部分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学生法制意识淡薄

与“依法治国”相比,我国教育法制的普法宣传力度并不够,公民缺乏应有的教育法律观念,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还未形成自觉遵守、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风气。因而许多的高校管理工作者在学生管理的工作中法治化意识淡薄,对高校拥有极大自主权的理解存在偏差,在思想上仍没有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人治”的传统思想并未彻底根除,仍然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因而导致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现代教育重视“以人为本”、“重在育人”的理念,被极大的忽视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高等院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而现实的情况是很多高等院校由于经费、学校规模的限制或对学生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根本达不到或无法达到这个规定的要求,更不要说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了。

依法治校的目标之一是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除了高校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外,作为教职工、学生也需要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如《教育法》第42条第4款明文规定“学生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权利主体意识不强,权利救济能力较弱,不懂得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不懂得应如何借助相应的救济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育人”,其中一方面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确立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遵法守法的意识,从而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如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假公济私等现象),不断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导致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影响法制观念的形成。

3.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

长期以来,在学校与学生关系的理解上,部分高校奉行的是“特别权力关系”的理论。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对等,义务不确定,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属权力服从关系,学校有权特别规范约束学生。这一理论为某些学校获得学生支配权力提供了依据。更为严重的是学校制定的某些校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有些高校管理者崇尚普遍这样一种从严治校的理念:从严制订校规。这些校规与有关法律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比,对学生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学生违犯时处理也从严。从法律角度而言,“位阶低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位阶高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法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而有的高校规定凡考试舞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对在校期间受记过处分的学生限制其毕业分配方向;将本科的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与大学英语四级挂钩等。这些规定与1990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比,明显是从重从严了。

4.民主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高校的加速扩张,许多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与此同时,民主与监管机制的相对滞后直接导致了学校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多严重的问题。如某学校后勤集团负责人,因为学校绿化改建的问题被“双规”。如招生负责人利用手中的权利,收取考生费用降分录取等等。这些都是因为学校各项工作,尤其是基建、工程招标、图书采购、招生、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没有设置相关民主与监督机制或是讨论相关问题的会议没有及时知晓相关民主与监督机制,在具体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不够严密和具体,实际工作中随意性大,或是有些学校并不重视民主与监督机构的工作及采纳相关人士的建议,导致整个学校的民主与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三、依法治校的几点建议

高校依法治校,是增强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在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针对目前我国高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认识依法治校工作在学校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形成发展纲要,列入学校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还要落实具体的工作机构,明确其工作职能。如建立法制机构。法制机构应当承担以下职能:一是,对高等教育当中的重大法律、政策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提供决策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法律依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二是,处理学校涉及法律的事务,包括:制定、审核学校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已有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中立机构,处理或者参与学生申诉、教师申诉的处理;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代理学校参与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承担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及教职工的法律素质。

(二)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充分认识制定学校章程,实现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对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的决策机制与管理体制,促进学校内部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进一步确定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如重视章程的起草,学校可鼓励学生、教师广泛参与,章程草案通过教代会审议后,又由校务委员会审议,此后,在校内网络和校报上公布,让所有的师生员工都知道,参与修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章程的制定必须遵循了依法办事,力求严谨规范的原则。力求做到凡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决不与法律冲突,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学校的实际情况需要的,又符合大学发展未来趋势的,就大胆创新,但力争规范。

(三)针对学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依法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特别是完善资产和财物管理、招生、教科书征订、收费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法人财产包括无形资产的保护,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为教师、学生、社会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机会。加强依法治校的监督组织落实;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校园民主建设。通过民主的制度,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依法治校的核心是民主管理,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教师行使教育权、广大学生享受和行使受教育权,是各个主体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行基层事务的自治的保障。学校应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优化学校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建立规范、高效、民主、公开的管理体系。

(五)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程序与机制,依法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和学生申诉制度并积极加强对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遵法守法的宣传力度,培养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形成对学校管理权的制约机制,保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实施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开设法律法规课程、安排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征文比赛等途径和方式,借助校报、校园网、宣传栏、广播台等强有力的宣传渠道,有针对性的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依法治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观念深人每一个师生的心中,让教师和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校管理者更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师生员工竖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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