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教学方法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2013-08-15陈仕学李宇阳
陈仕学,李宇阳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 杭州 310036)
1 开展研究性教学是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需要
研究性教学是教师指导学生选择和确定与课程相关的专题进行研究,使学生在主动探索、积极思考、大胆实践的研究和学习过程中,学习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从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种新兴的教学活动。有研究指出,研究性教学是一种将教师研究性教授与学生研究性学习、课内讲授与课外实践、依靠教材与广泛阅读、教师引导与学生自学有机结合并达到完整、和谐、统一的教学手段。研究性教学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既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思维,又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既能使学生系统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又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1]。
卫生法学是法学与医学、卫生学等自然科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的法律课程,一方面具有教学内容多的特点,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行政执法、医疗纠纷处理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律制度,对民法、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原理和制度均有涉及;另一方面具有教学时数少,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特点。以往教学由于固守传统的教学模式和落后的教学方法,教师上课“满堂灌”,学生下课背课本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学习状态,导致学生不但无法深刻理解和掌握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而且不能运用和创新,收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开展研究性教学,有利于教会学生敏锐地发现问题,主动地提出问题,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进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根据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开展研究性教学应符合以下要求:首先,实现卫生法学教学与研究的有机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有机结合。其次,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为学生提供研究问题的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研究工作。再次,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优化课程结构建立一种基于研究探索的学习模式,在教学、科研结合的氛围中,实现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最后,鼓励但不限于必须得出结果,注重研究、探讨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就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而言,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2 在卫生法学课程中开展研究性教学的主要方式
研究性教学方法具有开放性,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实施。自2010年起,我们在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部各专业的卫生法学以及相关课程的教学活动中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建立以启发、训练学生法律思维为目的,传授学生法律知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综合探究、文字表达等多种能力的研究性教学方法体系,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卫生法学课程而言,使用价值最大的当属专题研究教学和案例分析教学。
2.1 专题研究教学
任何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都因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培养法律思维,动态地学习法律并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各种问题是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重要素质,专题研究就是直接服务于这一素质培养的重要教学方法。通过提出要求、进行准备、开展研究、汇报评价等教学过程,可以收到很好的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热情、兼顾传授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效果。
在专题研究教学中,教师提供的课题应当富有启发性,能引发学生深入思考,且与学生未来职业工作密切相关。例如,我们在针对卫生管理专业学生开展的专题研究教学中,设计了“乳制品食品标签的规范性调查研究”、“医疗纠纷处理第三方调解机制效果调查”等多个课题供学生选择。专题研究教学需要在课题开题和方案论证中,刺激学生提出高质量的常规性问题和非常规性问题。问题解决活动有可能使学生激活自己的原有经验,通过积极分析生成新的理解、新的假设。专题研究教学始终诱导和鼓励学生发现较复杂、较深层次的问题,把学生提出问题的多少、问题思考的广度和深度等作为课题结题重要的评价标准,注重问题的解决是基于已学知识的综合运用[2]。
专题研究教学应当采用研究小组的形式进行。在研究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各研究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要强调各研究小组成员的分工合作,问题的提出可分头或由专人进行,但问题最终确定和解决应当由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决定。研究完成后,由研究小组共同或指定专人撰写研究报告,汇报研究成果并接受教师和同学的评价。
2.2 案例分析教学
案例分析是一种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方法,具有以案释法、教学相长、注重分析、培养能力的特点,可以让学生把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与未来工作中,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判断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
案例的选择与组织是案例分析教学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可以由教师选择能把所学知识系统联系起来的真实案例,尤其是社会热点事件,使学生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从总体上把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如我们在给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过程中,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的患者杀害实习医生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及时将其作为案例分析教学的材料引入课堂,不仅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学习、研究兴趣,还教会了学生医师执业权利义务、权利保护以及法律制裁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教学中也可以由教师指定主题,学生自行查找并撰写用于分析研究的案例。案情的叙述应一目了然,具有真实性、生动性、变化性和可再现性,切忌只平铺直叙具有法律意义或与旨在传授法律概念、制度和理论相关的事实,将丰富的社会生活简单化[3]。在案例分析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但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作出决策和选择,解决案例中特定的问题,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经历和感悟,而且要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的复杂过程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此外,教师还可假设或变更一些条件,让学生进行讨论,有时甚至可以故意提些错误的问题,让学生学会自己从错误的迷宫中找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引导他们掌握正确的推理方法[4]。
案例分析教学也应当采用研究小组的形式进行。在案例分析教学中,既要充分发挥各研究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要强调各研究小组成员的分工合作。对于由教师指定主题,学生自行查找并撰写的案例,查找工作可分头或由专人进行,但案例的选择和撰写应当由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决定,并在小组讨论结束后,进行问题设计和案例分析。由研究小组共同或指定专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汇报研究成果并接受教师和同学的评价。
3 实施过程
作为两种主要的研究性教学方式,专题研究教学和案例分析教学的实施细节虽有差异,但其要点大致相同,可分为以下3个主要阶段。
3.1 确定主题
无论是专题研究教学还是案例分析教学,研究的主题均应围绕专业目标以及学生未来工作实践所需进行设计。确定主题之前应当对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专业开设的法律课情况、学生法律知识掌握状况以及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为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定主题时不能仅满足于对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本身的探讨,要适当联系相关的医药卫生专业知识和医药卫生领域的难点和社会热点问题,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如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应侧重于依法执业、医疗管理、医患关系、医疗损害等涉及法律制度的课题和案例。专题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数量一般控制在所有学生每学期分别分组完成1~2个为宜。
3.2 学习与研究
研究性教学强调学生自主学习,重在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小组合作研究活动。因此,本阶段是研究性教学的关键环节。
如前所述,无论是专题研究教学还是案例分析教学均采用研究小组形式进行。学生分组一般依据学生自愿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专题研究教学的学习和研究过程:各小组成员自主学习和分工查找资料;各小组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小组内展开讨论,提出问题并加以论证,共同撰写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教学的学习和研究过程:各小组成员自主学习和分工查找案例;各小组对所搜集的案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小组内展开讨论,对问题形成初步的构想,并加以论证,共同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学习与研究过程中要处理好教师、学生、研究资料之间的关系。首先,教师要充分发挥引导、支持作用。教师应当精心准备,布置好研究任务,明确学习和研究的基本要求,及时解决学生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提出的问题。其次,学生要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开始研究之前先学习教师指定的教材、讲义和有关知识,对研究主题涉及的课程内容有一个粗略的了解,并在研究过程中及时将存在的疑惑和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反馈给教师。最后,研究资料是学生进行研究的认知工具。研究资料中的理论材料往往来自于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或网络评论,案情事实或社会事件发生、发展情况以及有关争论则主要来自于新闻媒体的报道。
3.3 汇报和评价
汇报和评价是研究性教学的最后一个阶段,重在增强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与思维和应变能力,并对学生的研究成果、研究态度进行考核与评价。具体操作过程为:各研究小组向全班汇报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回答来自同学和教师的提问并接受考核,最后由教师对研究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汇报应当围绕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的介绍进行,但不限于书本知识的讨论,要着重对与研究主题有关的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关注寻找解决方案的过程。尽可能让研究小组成员都有发表自己见解和意见的机会,同时允许小组之外的学生提问并展开讨论。教师着重引导学生对研究专题或案例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回答与总结,对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归纳,并可联系实际,对当前知识点进行深化与迁移。教师总结不能简单地把问题的答案直接告诉学生,应注重启发,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引导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成绩评定重在考核学生的研究情况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主要考查学生的课题设计、研究和汇报或案例准备、分析和汇报情况。具体考核方法:专题研究考核成绩由课堂表现、研究情况和专题研究报告3部分组成;案例分析考核成绩由课堂表现、研究情况和案例分析报告3部分组成。各部分均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其中专题研究教学的课堂表现、研究情况由学生评分,专题研究报告由教师评分;案例分析教学的课堂表现、研究情况由学生评分,案例分析报告由教师评分。
[1]夏锦文,程晓樵.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J].中国大学教学,2009(12):25-28.
[2]赵洪.研究性教学与大学教学方法改革[J].高等教育研究,2006(2):71-75.
[3]陈仕学.医学院校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探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2):66-68.
[4]李强.推广案例教学法的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2(3):12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