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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基础课程评价改革目标及方法研究

2013-08-15张志国王桂叶李德恒

卫生职业教育 2013年1期
关键词:专业课程基础医学

张志国,杨 力,王桂叶,李德恒,任 亮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漯河 462002)

随着医学教育改革的深入,高职医学院校课程改革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课程标准的推行及课程目标的改变。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课程目标由过去单纯强调知识和技能,转向同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综合能力的培养。这一变化,对医学及相关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的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要求课程评价在层次和规格上具有不同的特点,以便根据不同情况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开展评价;另一方面,要求课程评价必须形成新的思路,以满足执业资格考试及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具体要求,并在持续不断的课程评价中,使课程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

1 医学基础课程评价现状

医学基础课程由于自身的课程性质和受传统教育思想、教学习惯的影响,其课程评价改革与专业课程相比,无论是评价取向、评价机制还是评价内容、评价形式、评价方法和手段等均存在诸多弊端,已严重滞后于医学教育改革的整体进程。其现行的课程评价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 评价内容难以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

多数高职医学院校医学基础课程的评价方式单一,往往是通过考试来量化评价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存在明显的“重知识、轻能力”倾向,不能反映学生能力及素质状况。考试内容往往以教材和课堂讲述的知识点为主,侧重于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记忆程度。从考试形式上看,书面作答多,动手操作少;注重理论知识考核,忽视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有些学校即使进行了医学基础课程的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但也只是注重与专业能力相关的考核,忽视对非专业能力——素质的考核。对学生素质的测试与评价,往往在课程评价之外,由学生管理部门独立运行,评价时没有将医学基础课程作为评价载体,与教学目标的关联度非常低。那些在专业课程学习中需要的,职业岗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并没有在医学基础课程的评价中得到体现,造成在医学基础课程评价中,知识、能力与素质目标严重脱节[1]。

1.2 评价方式难以体现“就业导向”

高职医学院校的办学方针是“以就业为导向”,学生能否顺利就业,还要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及用人单位进行的双重检验。在执业资格考试影响下,无论是学生、学生家长,还是用人单位,多关注学生医学专业课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发展状况,不关注、也不了解学生医学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完全由教师说了算,造成目前医学基础课程评价主体单一的局面。特别是作为课程实施中的主体——学生,在课程评价中只作为被评价对象,基本没有参与课程评价的机会。医学基础课程的评价,主要是通过各门课程结业考试来实现,学生只要保证各门课程及格就算实现课程目标,其是否达到医学基础课程要求的能力及素质目标,是否满足专业课程学习的要求,很难客观反映。1.3 评价重结果、轻过程,导学促教难以发挥

目前,医学基础课程评价基本依赖于结业考试,主要以结业考试成绩来评价学生知识和技能的高低,缺少过程性评价。即使部分院校将学生出勤率、平时表现等纳入课程评价,也存在权重系数过低、评价不规范现象,较少采用质性评价、等级评分、模糊评分等过程评价。这种重结果、轻过程的“一锤定音”考核方法有很多弊端:一是导致学生不注重平时学习,难以从学习过程中获得能力及素质的提高。二是终结性评价集中在期末进行,课程门数多,给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三是终结性评价在一门课程学完以后进行,使导学促教的功能难以发挥,学生没有机会根据自己的不足改进学习方式,不利于学生发展;教师没有机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利于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鉴于医学基础课程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其评价方法刻不容缓。我们拟借鉴国内外教育领域先进的课程评价模式,通过对课程评价的评价取向、评价内容、评价形式、评价方法和手段等进行有效变革,满足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协调发展的培养要求。

2 医学基础课程评价改革目标

2.1 紧紧围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制定课程评价标准,体现“能力本位”思想

2.1.1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能力本位”思想,提高课程评价的可操作性 首先,在教学中紧紧围绕“知识、能力、素质”3方面协调发展,进行医学基础课程设计及实施工作,对课程的评价也要围绕这一核心进行。简而言之,要在整个教学环节做到“培养能力,就教能力;教能力,就考能力”。其次,要注意“知识、能力、素质”3方面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不能人为地把它们割裂开。在制定医学基础课程目标时要兼顾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的协调发展,在教学过程中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有机结合。授课教师要将“知识、能力、素质”培养渗透到专业教学中,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体现“能力本位”思想。

2.1.2 建立符合“知识、能力、素质”3方面协调发展的课程评价标准,提高课程评价与培养目标的关联度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促进“知识、能力、素质”3方面协调发展。无论是医学专业课程还是基础课程,其课程评价都应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3方面。评价内容应为:基本理论知识、应用技术、操作技能、法律知识、计算机技术、创新能力、分析能力、人际合作能力等。当然,不同基础课程可根据自身特点,在上述评价内容中有所侧重或取舍,但所有的课程都应有明确的综合评价标准,以促进学生提高综合能力[2]。

2.1.3 突出课程评价中的素质考核 由于素质目标的复杂性,多数高职医学院校对学生的素质评价,往往设在课程评价之外独立运行,主要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评价指标繁杂,评价时没有将医学基础课程作为评价载体,与课程目标的关联度低。目前,部分医学专业课程将素质目标纳入学生实习考核中,以实习中学生的合作能力、沟通能力、交流表达能力等职业通用能力为主来评价学生素质情况。虽然医学基础课程教学与学生的专业实习存在一定距离,但可以借鉴医学专业课程评价方法,确定以岗位普遍要求的、对专业课学习有指导意义的非专业能力作为评价内容,由教师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情况,定期给予定量或定性评价,同时结合学生自评或他评给出评语。在课程结束时结合这些评语,由教师按照“知识、能力、素质”3方面评价的结果,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给出一个总评价,作为学生自我完善及后续课程教师进行诊断性评价的参考。当然,学生素质是在日积月累中形成的,很难一蹴而就,需要教师在每门医学基础课程教学中反复训练、持续观察、共同培养。

2.2 瞄准专业课程需求设计医学基础课程评价标准,提高基础课程对专业课程及就业的影响

为确保学生能顺利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就业,课题组认为,在进行医学基础课程评价模式改革时,要参照专业课程的评价标准设计基础课程的评价标准,提高评价标准的针对性及适用性。在制定医学基础课程评价标准时,可以通过对执业资格考试的分析和用人单位的走访,与专业课教师一起,制定出符合执业资格考试及用人单位要求的课程评价标准,将素质评价细化到每门医学基础课程中,某些实践性较强的医学基础课程(如病理学、药理学)的评价,甚至可以与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对接,依考施教、依考施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医学基础课程评价质量进行监督与评判。

2.3 加强过程性评价及学生主体参与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对医学基础课程的评价要转变以往过分依赖结业考试成绩的状况,应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评价,把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力及素质提高过程纳入到评价体系中,使评价目的不再是简单的判断,而是通过教师及学生的共同努力,使学生了解自己在学习中的不足,从而在今后的学习中有的放矢。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习过程变得更加有趣、更加个性化,以利于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教师也要充分了解自己教学工作的优缺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改革内容和拟解决关键问题的方法

3.1 医学基础课程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

对于目前医学基础课程评价主体单一的问题,课题组拟在项目实施中将教师与学生同时纳入课程评价体系中,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专业课教师作为第三方,对医学基础课程进行多元化评价。评价方法由以考试为主的终结性评价改为质性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导向性与可操作性评价相结合,以及全面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3.2 医学基础课程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

课题组拟对医学基础课程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采取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方法。对知识目标的考核与评价采取平时测验、阶段考试和结业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测验和阶段考试的次数、内容及形式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结业考试指学校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可作为课程终结性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能力目标主要指与课程相关的技能与能力,可利用学生的实验课程进行评价,通过学生实验课程中的表现、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实验考核方面进行评价。素质目标则利用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可利用学习手册及学习记录袋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素质及职业通用能力,如谨慎质疑能力、分析解疑能力、学习迁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学习手册包括表现式评价、真实性评价及非正式评价等,其中表现式评价主要考查学生的自我表现力,过程与方法方面的修习情况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变化。这种评价方式通常由师生双方共同参与,可以较为灵活进行。如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爱或擅长的某种方式(预习作业、小论文、学术报告及讨论课等)参与评价,这样既可以展示学生的特长,也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种评价方式由学生自愿参与,并根据教师的教学安排来确定。真实性评价则针对所有学生,可通过学生学习行为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也可采用教师评定、学生自评及互评方式,主要考查学生学习的态度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完成一项具体任务的能力,这实际上也是考查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方式。非正式评价是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修习情况所做的一种即时的、随机的、口头的评价,可采用教师与学生他评结合的方式。它不像正式评价那么按时、准点、正规,但对学生的课堂学习是一种很好的调节与激励,也是对学生实施过程性评价的一种有效手段。

3.3 医学基础课程评价认定模式

课题组拟对不同的课程目标采取不同的认定模式。如知识目标的认定可采用分数+等级的模式,能力目标的认定可采用分数+等级+评语的模式,素质目标的认定可采用等级+评语的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评语评价虽无固定的模式,但针对性较强,语言力求简明扼要和具体。要避免一般化,尽量使用鼓励性的语言,客观和较为全面地描述学生的学习状况,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指出学生具有哪方面的潜能,哪方面存在不足,使评语有利于学生树立学习医学基础课程的信心,提高学习医学基础课程的兴趣,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3.4 学习手册及学习记录袋的合理使用

学习手册及学习记录袋作为课程评价的重要载体,包含了教师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是展示学生知识、能力及素质全面提高的一种物质化的资料,是展示学生持续进步的重要信息。学习手册作为可以放入学生档案的资料,真实记录了学生在不同课程和不同时期知识、能力及素质形成的过程,是师生相互了解、沟通的纽带。学习记录袋作为学习手册中量化及质化评价的依据,不只是收集学生学习作品的档案夹,还是记录学生迈向课程目标、与学习和发展进步相关的作品样本。学习记录袋可以包含以下内容:不同课程的学习计划、作业、预习笔记、听课记录、学习自传、小论文、实验报告、问题记录、讨论课发言提纲、课程竞赛证书等。使用学习手册和学习记录袋,使医学基础课程评价更客观、更全面、更丰富,既使教师、学校、家长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医学基础课程学习的历程,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工作。

总之,随着医学基础课程改革的深入,课程评价的目标取向模式固化、评价对象窄化、评价标准单一的矛盾更加突出,如何实现课程评价的转型,是每一位医教工作者的重要使命。我们对医学基础课程评价的改革,只是一次初步尝试,虽在教学中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在今后的教学中不断探索和实践,以求得更好的教育模式。

[1]任亮,康红钰,王雁梅,等.高职高专药学专业药理学课程的现状分析及改革设想[J].卫生职业教育,2009,27(16):124-126.

[2]任亮,张志国,付宜静.不同考核方法对药理学实验教学的影响[J].卫生职业教育,2008,26(18):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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