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价值异化的伦理思考①
2013-08-15郑玉莲徐建龙
郑玉莲,徐建龙
(1.安徽科技学院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2.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技术一词在中国古籍《考工记》中有记载:“知者造成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意思是科学家发明、创造出成果,技术人员将发明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活动中,并将其经验、技巧、技艺传给后人。这里的操作经验、技能技巧就是古代的技术。西方国家用technology来表示,由techne(工艺、技能)与 logos(词、讲话)两部分组成,意为工艺、技能、经验。张志永在《关于技术的含义、特征和本质之我见》一文中把技术理解为“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借助于手段,使客体之间按其本性相互作用,从而变革客体的方式和机制的能力体系。”[1](P19)郑玉莲,徐建龙在《多维视域下的科技价值合理利用》论文中把技术定义为“人类为自身生存和社会发展所进行的实践活动中,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根据客观规律对自然、社会进行调节、控制、改造的知识、技能、手段、工具、规则方法的集合。”[2](P149)亦有学者把技术解释为“包含了设身技能和物质设备双重含义的一阶‘技术’。”[3](P87)
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把技术与机器联系在一起,甚至有人直接把技术等同于机器理解。进入工业革命后,科学技术有了空前发展,对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更为巨大,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后,技术几乎渗透到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技术的价值不断得到彰显。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实然性和技术价值的应然性不断发生背离,技术价值发生异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脱离了主体道德性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出现技术目的性与技术价值性的对立、否定和背叛。人类社会不断上演着技术价值异化的悲剧。人们惊讶的发现“我们大家都正在经受同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共同危险的威胁,这一危险在其性质与规模上是任何一个曾威胁过人类的另外的危险都无法相比的,它产生于若干异常现象的同时的共同作用,这些异常现象中的任何一个都伴随有若干对我们而言几乎无法解决的问题,它们合在一起不仅极大地增加了人类在不远的将来将面临严重考验的可能性,而且对于人在地球上的生存提出了完全现实的威胁。”[4](P50)技术价值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同步前进。
一、技术价值异化的特征
1.技术价值异化是客体必然性与主体偶然性的统一
与一般价值异化一样,技术价值异化也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客观必然性与主观偶然性的耦合,它不可回避且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但技术价值在什么时候发生异化,以何种形式异化,会发生哪些价值异化则具有偶然性。可以说,只要有技术存在,就内含着技术价值异化的可能性。“尤其是现代技术已不再是传统社会中人的本能性功能和技艺、工艺性的技术,而是以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掺杂着各种因素、游离于整个社会的存在方式之中的、难以控制的复合体。”[5](P87)雅克·埃吕尔在其《技术社会》一书中阐述道:“历史表明,在每项技术的运用中一开始就蕴藏着不可预料的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带来了比没有这项技术的情况下更为严重的灾难。”这种源于技术自然属性的表现,其恶的存在必然不以主体意志而改变。正如关于原子弹的技术价值问题,有学者指出:“原子弹即使置之高阁不用,也不能说它在政治上、道义上是清白的,因为它在被设计的那一刻起就被赋予了‘杀人’这种恶的价值。”[6](P83)也就是说原子弹技术从被设计那一刻起就内含着恶价值的客观必然性,至于这种恶价值会不会发生,何时发生,何种状况下发生,发生后会产生多大程度的恶则具有主体偶然性。
2.技术价值异化是实然客观性和应然影射性的耦合
技术价值异化所具有的客观性和影射性的属性已成为不证自明的事实。一方面,技术的实然性必将带来技术价值的应然性。另一方面,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技术作为主体实践活动的方法、手段和工具,其应然性必然产生实践活动结果的双效应。这种双重效应还将影射到其他领域。正如美国著名学者杰里米·里夫金说:“每项技术所建立起的只是一个暂时秩序的岛屿,而在此同时这又会给周围环境带来更大的混乱。”[7](P231)技术发明的目的只是一个“岛屿”,而技术应用的结果不仅会对该岛屿产生影响,还可能映射到其他“岛屿”。继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的悲剧之后,2011年3月日本福岛再一次上演核电悲剧。虽然这次核爆炸的破坏性没有像上次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一样,但核电站的相继爆炸和核泄漏事故的一再发生,足以让世人“谈核色变”。福岛核电爆炸是由于氢气泄漏这一客观原因引发的,其爆炸结果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影射性。据新华网东京2011年5月29日东京电力公司宣布: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周围半径20公里范围内捕捞海鱼并进行检测,结果测出的放射性铯最高浓度达每千克样本1880贝克勒尔。核技术带来的负效应不仅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还影射到生物界、海洋、森林、大气、地下层等领域,严重影响到人类与生物界的健康和安全。
3.技术价值异化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
目前,科学技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们无法想像离开现代化技术该如何生活和生产。人们尽情的享用着技术给予的恩惠,技术价值呈现给我们的似乎都是善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其价值风险具有隐蔽性。
得益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在钢铁、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领域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大大提升了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取得突破并在国内多家钢铁企业实现了工业应用,每条生产线平均节约50万吨标准煤;超临界发电技术在燃煤电厂的装机容量已达0.8亿千瓦,每年减少标准煤耗2940万吨;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集成技术实现了工业应用,年发电量达2736万度,减少标准煤耗1.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万吨。”[8]这种巨大经济价值的诱惑和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已完全让技术主体乐不思蜀,忽视技术价值自身及技术应用中可能隐蔽的负效应,使主体对技术价值产生无风险、低风险的错觉。同时,由于技术发展既关涉经济、政治、军事等多种因素,又涉及人—自然—社会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错综复杂的关系链增加了技术价值异化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的存在可能。因此,探讨技术价值异化的伦理性的意义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技术价值异化的成因
1.技术价值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和伴随性
科学通常被认为“是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体系,具有普遍性、系统性和确定性的特点。但是科学的普遍性、系统性是在忽略一些偶然及次要因素的基础上达到的,因而科学的确定性也只是近似、简化的结果,而不是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完全真实的反映。”[9](P58)当科技的正价值产生并日益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时,科技的负价值也育孕而生,这里姑且称其为“伴随价值”。就技术而言,“现代技术将人与物都‘摆置’其中,迫使人将现实作为‘持存物’来‘订造’,同时也逼迫着人把自己向着敞开之域敞开而成为‘持存物’,人亦不自由。技术之本质作为解蔽之命运即是危险。”[9](P60)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乃是一种解蔽。”[10](P930)技术把自然界中的持存物发掘出来加以利用、分配、重新组合,以达到求“利”的目的,在这种目的下主体的自由性受到技术的约制。
从技术价值主体的漂流性观点审视,技术向科学输入应然性的指令对科学提供的知识进行筛选,进而对社会意识形态进行调整,对社会生产关系进行规范和调节。科学自身的不确定性和技术价值的伴随性决定了技术价值必然蕴藏这样或那样的风险,而高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难免存在设计中的疏漏和主体应用中的偏差,从而产生不确定的后果,导致技术价值异化。另外,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还不能穷尽对当前技术价值的认识,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如核技术,人们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地预测、计算和控制其发展给人类可能带来的风险成本,这就增加了技术价值异化的概率。
2.技术价值主体的漂流性
随着科学分工日益细化和科学活动日趋专业化,技术主体也相应地被程序化。就技术本身而言,每一项技术的设计和研究,乃至最终投入到生产领域,都有很多主体参与,每个主体都仅仅是完成该技术流程中的一道程序。如美国的汽车制造,很可能车胎是日本制造,零件是中国制造,座驾是德国制造,安全气囊是韩国制造,而到最后组装才是美国制造。如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鲍曼所言,我们在每一种情境中都以个体角色的面目出现,但任何情境中又都缺乏能够准确地体现“整体自我”的本质。可以说现代“技术活动乃是人类社会的集体赌博。”[11](P26)技术个体在这一活动中所能预测到的技术恶果显得微不足道,所能承担的个体责任显得模糊不清。“现代技术所引起的可怕后果的因果责任关系便变得模糊起来,这就是现代技术活动中技术主体的困境。”[11](P26)个体责任的不可替代性受到考量。“作为个体,我们是不可替代。然而,作为我们很多角色中的任何一种角色,我们并非不可替代。”[12](P22)出现了现代技术主体和技术主体责任的漂流性、模糊性。这种主体责任的漂流性导致很可能在技术价值异化中存在多主体犯错的实然性和技术价值异化主体责任追究的空缺性的悖论。这种“坐车不买票”的主体漂流性在技术主体身上至今找不到准确的责任主体。换句话说,即使该技术主体中的某个体进行最诚挚的自我检查并退出该角色,也无济于技术价值异化的客观现实性存在,因为技术主体的个体角色具有相互替代性和漂流性。即使作为一个特定角色的个体退出该角色,也会立即出现另一个个体来填补空缺。从技术价值异化的主体责任追究而言,要想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实属不易。加之技术活动与主体责任追究之间的不对等性更间接扩大了技术价值异化的风险性。
3.技术价值主体的需求性和功利性
技术价值本身的应然性决定了技术主体目的的需求性和功利性。技术的目的是求“利”,从国内外技术发展史可见,技术是在满足人类需求的前提下产生的,并随着人类需求的增加,而对技术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由最初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的技术向满足主体高层次的心理需求的技术转变。“在这一进程中,主体缺乏对科技加速物质生产效应进程的反思,人类社会被拖入到盲目扩大生产和病态消费的恶性循环之中。合理的物质消费发展为炫耀性的物质消费,即通过消费让他人明白自己的权力、地位及金钱,从而使消费者获得荣誉和自我满足。”[2](P150)“技术的‘利’和道德的‘善’发生碰撞和分裂”[13](P12)这种纯粹的物欲需求即是人类自身虚伪的功利性需求的掩饰,又是技术的“求利”性与人的自由发展的“善”性的分离。而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需求;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境下也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当低级需求得到满足时,主体便会产生更高级的需求。在这种需求的驱使下,主体便产生了这样那样的想法、构想和假设。在此基础上假想出产品对象,经过研究、研发新的技术便产生了。主体得意于其新技术带来的主体需求的满足感,而往往忽视新技术应用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性。同时,当人与人之间有了竞争,有了想要取胜的动因时,主体亦会创设出新的技术,而新技术的应用又会导致新的需求与目的的产生。目前,如何用最少的人力、物力或时间来获得最大的功利性已成为技术创新的根本动因,可以说技术从被设想那一刻起,就已被赋予了功利性的价值在里面。
三、技术价值异化的伦理调控路径
1.倡导低碳技术,施行低碳生活
低碳技术即低碳能源供应技术。未来,它将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标志,谁拥有它,谁就拥有了国际核心竞争力。低碳技术主要包括四大类:可再生能源,如核能、碳捕获与封存(CCS)等;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高效的生物燃料);工业节能、减排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根据能耗标准大小,又可将低碳技术分为减碳技术、无碳技术和去碳技术。最近美国能源部投资31亿美元用于碳捕获及封存(CCS)技术研发;到2013年年底,欧盟计划将投资1050亿欧元用于绿色经济;甚至有报告称,到205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将接近甚至超过50%,届时人们将迎来一个真正的低碳社会。然而,就目前的社会发展现状来看,要实现低碳技术,进行低碳生活并非易事,还存在技术不成熟、成本过高等诸多难题。因此,要进行低碳生活,首先要倡导低碳技术,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争取克服低碳技术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利用节能、减排、降污、除废等新技术,“不断提高资源单位资源消耗产出水平,使资源消耗从高增长向低增长、再向零增长转化,从源头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的巨大压力。”[14](P96)其次是转变传统的能源利用模式,发展能源、资源、环境一体化模式,进行清洁生产、环保生产。通过实现资源、能源再循环再利用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废能” 、“废物”、“废气” 、“废碳”的排放量,让人们真正生活在绿色和阳光之下。最后是提高公众的低碳意识、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生存空间的清洁,杜绝污染消费,奢侈消费。进行低碳消费,节约消费,自愿、自觉地保护环境,促进绿色消费产业链的和谐发展。
2.倡导绿色技术,促进绿色生态发展
可持续发展向技术提出了保护环境资源、保持生态整体性和多样性的新要求。不仅人类的发展需要技术的参与,自然的发展也离不开技术,因此,传统意义上的技术观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倡导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核心的新的技术观——绿色技术观。简单地说,绿色技术观就是倡导适应于可持续发展,保持生态多样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要求的技术观,亦称可持续技术观。由“节约、重新使用、循环”[11](P28)三大抽象规定性组成,立足于生态价值和生态理性基础之上,在主体的“认识和能力范围之内,在不破坏现有的社会生产力和人类的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尽量的减少技术和生产对生态产生的可能危及到人类生存的破坏性后果。”[15](P112)需要强调的是“绿色”,即保持自然界的持续性、发展性、多样性和生态性;所谓可持续发展包括人、社会和自然三者的持续发展。绿色技术观要求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仅要为科教兴国战略服务,为提高社会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做贡献,而且要为建立良好的绿色经济、生态环境、生物环境以及提高技术软实力做贡献,这就要求技术、各种技术活动都要符合生态化、生物化和道义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生态公正原则,也即是“涉及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利益和义务上的合理分配的准则,它既包括对待人类成员施行生态正义,也对非人类存在物施行生态正义。”[16](P254)不仅农林牧副鱼业要实现产业生物化,冶金、化工、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的发展也要有利于生态化发展宗旨,力求做到“三低效应”,即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形成生产化—生态化—生物化—人性化的循环链条,实现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产模式,最终完成“绿色需要技术,技术彰显绿色”的发展理念。
3.倡导商谈伦理,建立和完善技术主体责任观
技术的真正目的是达善臻美,服务于人类的最高福祉。因此,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亦需全人类共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在技术价值异化的伦理思考中应坚持技术主体利益关系的普世价值。“技术使用的情境建构不是哪一类使用者的专有责任,而是使用者整体的责任,每个使用技术的人都应该积极地有意识地参与到重新建构情境的行动中来,每个使用者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获得自己的权利。”因此,建立一个积极、有效的国际对话商谈伦理机构显得尤为重要。该机构囊括了学者、专家以及企业生产者和个体消费者在内的所有技术主体力量。“由他们定期审视技术进展情况,评判在技术应用中可能产生的伦理问题,及时向政府和公众进行通报,发挥在政策制订中的咨询、导向作用,从而协调全社会力量,理性地防范各种科技伦理负效应问题。”[17](P21)同时将一些公认的技术道德评价标准提升到普遍伦理层面,建立不同层面、不同级别、不同职业之间的交流和对话通道。在立足于人类根本利益的基础上,达成相互间的共识。
这种商谈伦理机构的建立,无疑为技术价值异化的伦理调控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在该伦理思想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技术主体责任观。科学家、专家自觉承担起科研和道义上的责任;社会公众自觉维护技术应用的正价值,监督技术应用中的“伴随价值”;政府领导人擅于决策,勇于担当技术政策。从而使技术主体自觉承担起自身的伦理责任,维护技术应用中的正价值,克服或降低技术应用中的“伴随价值”和“风险价值”。正如罗尔斯顿所言:“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端正自己的‘品行’,负责任地行事,这样才能‘引导’我们自己从过去走向未来,亦即引导人类安全地走下去。”[18](P110)
[1]张志永.关于技术的含义、特征和本质之我见[J].南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17-23.
[2]郑玉莲,徐建龙.多维视域下的科技价值合理利用[J].皖西学院学报,2011,(5):149-152.
[3]吴国盛.技术释义[J].哲学动态,2010,(4):86-89.
[4][俄]阿·恩·丘马科夫.全球性问题哲学[M].姚洪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5]李国俊,谭玲艳.技术价值评价原则及尺度的历史唯物主义规约[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9):85-89.
[6]李桂花.科技异化与科技人化[J].哲学研究,2004,(1):83-87.
[7][美]杰里米·里夫金,等.熵:一种新的世界观[M].吕明,袁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8]科技创新推动“低碳发展”转型[N].科技日报,2010-09-20.
[9]陈雯,陈爱华.低碳科技伦理风险审视[J].求索,2012,(1):58-60.
[10][德]海德格尔.技术的追问[A].海德格尔选集(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11]曲用心,高剑平.现代技术的伦理困境与重建[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8):25-29.
[12][英]鲍曼.后现代伦理学[M].张成岗,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13]高剑平,万辅彬.技术工具理性与道德价值理性的时空追问[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1):10-14.
[14]佘正荣.生态智慧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15]衡孝庆,邹成效.绿色技术三问[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6):111-115.
[16]余谋昌,王耀先.环境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17]郑玉莲.关于科技伦理主体调控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12):20-22.
[18][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M].刘耳,叶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