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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盘活水库资产初探

2013-08-15陈胜印

中国水利 2013年2期
关键词:除险盘活江西省

陈胜印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0096,南昌)

一、江西省水库资产形成和现状

江西是全国水库资源大省,全省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数量巨大,星罗棋布。截至2009年年底,已建各类水库9 731座,约占全国水库数量的1/9,在各省中排名第二。庞大的水库群已成为江西省防洪工程体系和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饮水安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等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全省现有水库大多数修建于20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财力、物力及技术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建设标准偏低、施工质量不高、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加上有些水库年久失修,设施普遍老化,许多水库大坝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防洪、灌溉、供水等效益逐年萎缩。长期以来,由于水库管理体制一直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模式,水库资产运营机制不活,管理粗放,既影响了水库工程效益的发挥,也制约了水利管理现代化的实现。

2008年3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出资组建了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作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融资载体、投资主体、经营实体。江西省水投公司目前拥有近70亿元的水库资产,资产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1998—2007年期间省及省以上已投入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13亿元,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入公司;二是2008年以来实施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国家专项规划项目和省补助投资项目的省及省以上财政性资金,通过省水投公司以投资的形式投入到全省病险水库所形成的资产,这部分资产随着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深入实施还在逐年增加。

二、水库资产盘活的客观需求和政策依据

如何以省及省以上注入资金形成的资产和今后投入的资金为基础,整合、盘活存量水利国有资产,尤其是大中型水库等重点水利资产,将“死水激活,活水用好”,扩大和夯实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是江西省水投公司一直寻求破解的难题,也是江西省水利建设融资迫切的现实需求。根据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测算,5年期间全省水利投入总额1 047亿元,预计争取中央资金573亿元,省级需投入218亿元,年均40余亿元。从目前的资金筹措渠道和筹资能力看,省级配套资金投入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将直接影响中央水利资金的争取和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落实好省级水利配套资金,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省级水利融资平台,加大水利项目融资力度,不断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增长机制。预计“十二五”期间,需要通过省级融资平台实现省级配套水利项目资金融资92亿元,用于公益性水利项目建设。

随着水利建设投入持续加大,从中央到地方都对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增强水利建设金融支持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求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同时,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2012年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2〕51 号文件)明确了通过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引导信贷资源有效支持公益性水利项目建设。《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1〕10 号文件)针对盘活省水投公司存量资产,对地方水利建设融资提供支持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水库资产盘活思路与困难

1.基本思路

采用二级管理的模式组建管理公司对水库资产进行盘活。

在县市层面,省水投公司与各县市共同组建由省水投公司控股的县级水库资产管理公司,对水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在维持水库现有管理形式和保证水库既得收益不变的基础上,省水投集团以历年来中央和省级投入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作为出资,其余视为地方投资。通过有效置换,实现省水投公司控股。

之后,省水投公司以各县市水库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发起设立独资子公司——省水库资产运营公司,对全省的各县级子公司进行管理,水库经营收入产生的现金流为管理公司融资提供支持,解决部分融资的资产担保问题。同时,通过加强重点水资源管理,为将来全省水资源统一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拟先在3~5个水库资产数量较大的县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再向全省铺开。

2.存在的困难

历年来庞大的水库投资转化为资产后,分布在全省11个地市100个县(市、区)的1 000余座水库上,其中近200座大中型水库投资分布在全省80个县内,客观上对省水投公司水库资产的整合、盘活造成了极大困难,主要有:

①水库资产形成时间长,资金分散,资产构成复杂,资产范围界定和资产价值确定困难。

②以省及省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作为出资,按水库现有资产规模,难以实现省水投公司对水库资产管理水库控股。

③组建水库资产管理公司,涉及水库既得利益保护、新增收益分配、资产审计和产权划转、融资平台利用和管理等问题,工作阻力较大。

四、水库资产盘活工作原则

水库资产盘活在江西省内尚属首次,在国内也鲜有经验可循。为妥善解决资产确权置换和收益分配等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原则:

①产权集中原则。将县域内所有水库资产的产权经确权和有效置换,集中划转至资产公司统一管理,新组建的管理公司由省水投公司控股。

②既得利益不变原则。维持原水库管理单位既有经营损益不变;维持水库运行调度、工程管护和防洪保安责任不变;维持水库管理单位的人事关系和相关经费使用现状不变。

③互惠互利原则。通过组建控股的资产公司,扩大和夯实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资产公司集中有效运作,化资产为资本,化资本为资金,为地方水利建设服务。

④市场化运作原则。资产公司组建后,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暂时授权原水库管理单位或由新公司自主经营。

五、水库资产盘活步骤

1.选择目标水库

为增强资产管理公司融资能力,做大经营现金流,从已落实了除险加固资金、有经营收入的水库中,优先选择具有供水、旅游、发电、养殖优势的大中型水库作为目标水库,也可涵盖部分开发潜力较好的小(1)型水库。

2.签订合作协议

与当地政府进行谈判,达成基本统一的意见后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公司出资的方式、管理机构的建立,股东双方责、权、利关系等,拟定新公司组建和后续运作的基本原则。

3.资产界定和置换

明确纳入资产公司的目标水库资产范围,盘点水库所属各类资产。为确保省水投控股,将区域内省水投公司历年来的中央及省级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形成的资产,通过等额置换,统一作为对目标水库的投资。

4.产权变更登记

由水库管理单位整理和提供资产及财务资料,经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后,办理各项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作为新公司出资的依据。

5.公司组建和运营

按照资产审计或评估结果商定省地双方投资额,确定公司章程,登记设立公司。根据章程进行经营和投融资管理。

六、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丰城市是全省水库资产大县,现有已登记注册的各类型水库394座,水库总库容67 363万m3,水库总数量和大中型水库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一直以来,水库功能多以灌溉、防洪和养殖为主。近年,丰城市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逐年增加,水利融资需求日趋加大。选择丰城市作为水库资产盘活工作试点,资产规模和地方需求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遵循上述资产盘活工作的原则和步骤,2012年江西省水投公司和丰城市共同组建成立了丰城市水库资产管理公司,标志全省首家水库资产管理公司投入运行。公司整合了丰城市所有大中型水库优质资产,集中产权,由该公司统一管理,授权经营。通过水库资产管理公司集中有效运作水库资产的产权,扩大和夯实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可以解决地方公益性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为地方水利建设服务,同时也为全省各地水库资产盘活工作提供借鉴经验及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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