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在艺术作品中的养成与感悟
2013-08-15聂涛
聂 涛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美术系,山东 东营 257000)
佛家《心经》有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与“色”不是两种事物,而是两者融为一体。从佛学的角度审视我们眼见与未见、想与未想到的诸多物象单体或其综合体都是“空”。此“空”非特指某一物,而是世间万象:山川树木、你我诸人、或空明或沮丧或喜悦之内心、诸声香色味、时光之流逝,等等,所列都是“空”,而这万象又融于作为一个综合体的“空”之中。就个体而言,在艺术作品中这种“空”的概念接近于“虚”、“实”之说。“虚”指的是艺术作品中那些无形象或不易分辨的形象,同时还指以“实”相转换为“虚”相的形象;“实”指的是相对的“实”相和以“虚”相转换为“实”相的形象。
“色”、“空”本为一体,当对立角色相互转换时,我们辨其为色即是“色”,辨其为空即为“空”,这样的角色转换,与艺术品中的“虚”、“实”转换是相同的。“实”相作为相对具体的形象被观察、体验时为“实”;当创作者、体验者之心不在此时,“实”相也不为“我”所关注,此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便呈“虚”相。作为艺术品中的“虚”象,典型的例证就是绘画作品中的无画处,本来并无一物,是虚相,但是在心理作用下,转而为实相,或为水、天、云或其他物象。“虚”、“实”二象也实为一体,角色的转换,只是依体验者内心需求而变。
作为综合体的“空”,实际上是指“空”的境界,可以说是“色”与“空”(虚、实)总体的升华,无论是佛家所说的“色”、“空”,还是艺术品中虚、实个体及其相关联的部分,其所构成的综合体“空”境——通过体验者(修禅的体验者或艺术作品的体验者)复杂的心理转换升华而形成的“空”的境界是一致的。
一、“空”非空
对于“空”,古人自有描述。宋朝苏辙《论语解》说:“贵真空,不贵顽空。盖顽空则顽然无知之空,木石是也。若真空,则犹之天焉!湛然寂然,元无一物,然四时自尔行,百物自尔生。粲为日星,为云雾。沛为雨露,轰为雷霆。皆自虚空生。而所谓湛然寂然者自若也。”[1]115
苏辙所谓的“空”为“真空”,行四时,生百物。四时、百物、诸声香色味等皆含于这“真空”之中,而空内的灵动之物,无非四时、百物、诸声香色味等不断变化中的万象。“空”既然长存于时空,含四时、百物,也就是说我们所观的世界万象并非是死的、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的、变化的、转换的。在艺术作品中所表现出的 “空”也是如此。
在艺术作品中去体会或体现“空”的存在,必要的条件有二:其一,创作者或体验者须有广阔的胸怀,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创作者或体验者能够认识到世界万物的繁与大,而这一切都长存于“空”中;其二,在体会与创作中,个人须有静观的心态,无论世俗生活中有何等杂事乱象,在这一时刻,皆需放下,真正进入到静观状态中。在创作与体会时,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感受到“空”的境界。“中国画中的虚空不是死的物理的空间间架,俾物质能在里面移动,反而是最活泼的生命源泉。一切物象的纷纭节奏从他里面流出来!”[1]114宗白华所说的“空”正是这样的一种情形,“空”不是死的,而是生命的源泉,从中流淌出万物的纷纭与光辉。
在艺术作品中,在实景的映衬下,不辨形象处可以称之为“虚空”。虚空之处又可以当为探寻“空”之窗口。清初笪重光曾在著作《画筌》中这样描述:“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疣。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2]“空”本难求,于画更难求,这是难言之“空”,难于表达之“空”,一旦表达,却又往往偏离了自己本来的目的,变成以偏概全了,但是以文字记又不得不如此,所以只能是暂且如此。笪重光说,这“空”是“实景清而空景现”。这“空”在画面上是“画”出来的,画的是实景,由“真境”而逼出“神境”。这“逼”字道出真意:虚实相生。实景位置安排必有道理可循,自然含道,画里亦有其自然规律。若不合规律,位置必然相戾,则画面乱象丛生,现赘疣。画面有画处为实,无画处为虚。实景位置合乎道的规律,则其与周围环境(虚空之处)必定是和谐相处。这样才能引起观者进一步的感受。一实一虚,虚实相生,实处精巧清亮,虚处空无若有,这无画处——虚空所体现出来的全是妙境。这妙境则是包罗万象的“空”的入口,当我们通过这入口去体会这“空”时,眼前这片实景则又全成了虚境,为心所忽略,而虚空处则呈现出无限广阔、丰富、灵动、活跃的实地感受。
二、琵琶裂秋山,惊鸟鸣春涧
近观明人石沆之《夜听琵琶》:
娉婷少女未关愁,清夜琵琶上小楼。
裂帛一声江月白,碧云飞起四山秋。[3]
此诗入手便写一个未谙世故的娉婷少女,并不似通常所说的“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般的手执琵琶,小楼欲弹。是时,环眼望去,江边夜色清明,小楼内,烛光恍恍。忽然间,琵琶声响,有如裂帛一般,犹若万古长空,仰天一啸。“裂”字尤为精彩,声由裂起,“空”内万物起波澜,碧云飞起笼压四面秋山,就连月亮也因这一“裂”声亮了起来。一曲作罢,四面又回到一种空境状态,弹罢的曲声似有若无,弥散在苍茫的时空之中。之后的曲声余音或是千愁万绪似乎又充实着这似有若无的空境,在其中回旋环荡,久久不散,使人读后不禁沉浸于这空阔深邃绵厚的意境之中,这便是“空”的魅力。如此般体验,“空”及其内充实着的万物,只有静观时方能得到。此诗虽好,但在这烛光恍恍、人影繁杂之间,恐难有静观之心,所以其境止于碧云飞起。比较而言,王维的《鸟鸣涧》则更为高超: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4]
夜静不是目的,静而后能空,空而后能“充实”,非“空”后而能充实,实为当下观者所能感受的这一过程使之产生这一感受。这一“鸣”正如前诗一“裂”,灵动之处,正映着四野、春山的空,如镜般一声声、一声声,在这“空”内响彻,而后充实的静为我们所感受到的自然增加了时间和空间深度,赋予我们无与伦比、连绵不绝的丰富感受。这是静观时以心灵所感受到的,人闲所以才能感受到花落这一微小的动,才会感受到夜的静、山的空、鸟的惊、春涧中的鸣。人是静寂的、树林是寂静的、山是静寂的、涧也是寂静的,所有的景物中的寂静自然地融汇于此“空”境中。此时,后人抛开世俗杂念,用自己内心的真去体会时,此时此境与彼时彼境如一,故可以此与王维神交。
这时我们所观所感自然已不仅仅是现实中的自然。这是作者观感的升华,是个体与客观事物高度和谐的感受。
三、观鱼与八大山人神交
观八大山人水墨立轴《鱼》一图,全幅只有一游鱼,水墨勾勒,似游无所依,除鱼之外,别无一物。这鱼是实相,别无一物是虚相,是入“空”之窗口。一般人观之,只见鱼,不见虚空处,或者将其描述为水、海等以使其“实”化。这样一来,此图便如儿童画一般无法感受到什么了。如果用静观之心,通过这入口感受这空时,实物的鱼反而不重要了,它甚至可以是花、是鸟或是其他形象,此刻都统统变成了虚无。通过这一入口体会到的“空”,既包含了鱼,又包含了似乎“别无一物”,但又似有某种不可名状而又挥之不去的东西,绵厚而隐约,让人不忍舍其离去。这是我们所感受到的画面的“空”境。渐渐地这体验中的“空”从纸上弥散开去,隐隐地在苍茫中将体验者包容进去,似乎又将历来观者包容进去,将八大山人包容进去,将八大山人这握笔一挥包容进去,让历来可会此“空”境者相携,同身着长袍、手握竹管的八大山人在这“空”中相视一笑,神交于此,相知相随。当体验者沉浸其“空”中细细“体会”时,这鱼忽又成了实境,又成了鱼,而这鱼又成了这空中的灵动之物。突然间,这鱼白眼一瞟,正如同天地混沌之中一声霹雳,在电闪雷鸣之中,鱼眼的白如刀锋的光芒一般直指观者之心灵,让人为之一震,更如前文所述“裂”与“鸣”。这是撕裂时空之声,是响彻万古之声,惊醒历来多少观者!道家之悟道是遵循自然之道,是庖丁解牛之道,是以鸟养鸟之道;禅家之悟道是感悟包含生机之道,是空,是极动中的静、极静中的动的统一。眼心所观如镜一般,是“我”观镜,镜映“我”,而我又在这镜内,通过这镜观得“我”。王羲之云:“在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空明的觉心,容纳着万境,万境浸入人的生命,染上了人的性灵[1]25。万境只有与人的心灵碰撞出火花,相互交融时,才会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四、山水之间找个歇处
唐朝禅师青原惟信老和尚曾描述过修禅的三个阶段,30年前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歇息处,依然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了。
第一个阶段:见山是山,见水是水。描述的是普通大众对物象的认识层面。此时个人的主体意识与所观所感的客观对象是相分离的,个人和客体之间并未有所交融和交流,个人所观山水仅为所观表象。所以老和尚如是说,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了。
第二个阶段: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这一阶段是老和尚学禅过程中的感受。此时个人的主体意识由于有了些“亲见知识”,开始变为主动,所观所感的客体对象为主观意识和主观情感所同化,被主观意识蒙上一层情感色彩。此时个人所观所感的客体不再是客体表象,而是个人主体意识所赋予客体的主观意识,如此便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第三个阶段:依然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一境界初看与第一境界一样,实际上二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个人与物之间并无联系,所见之山非山、水非水;而后者是个人的主体意识与客体物象本质的高度统一的结果。个人在这一阶段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地,此时观者观物并不是眼前之所见,而是在破除所见外相之相,用自身的心灵去体验物象内在的本质。此一阶段,便如法无定法,世间有万法,但并无有一法可解所观所感之对象。故老和尚说山依然是山,水依然是水。
这一过程和结果正是无数修禅者所追寻的过程和结果,对于艺术创作,与此也是如此吻合。未曾学艺时,创作者观物象也仅是见其表象,不辨其实。其实并非不想辨,而是不知道如何辨,只因为当时的见识如此。等到初入门道,偶然拾得些“法”,便处处以“法”为法,若不合 “法”,即为之所弃,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所以创作者所观感到的都是依“法”而生的,所描绘的都是依“法”而画的,所看所画的形象无非“法”相,而忽略了“法”相之下的本质。这时创作者对形象的本质未曾辨识,不是不想进行深入的辨识,而是认为此“法”相便是本质,更不知道如何进行再深入的辨识。这时的创作者处在一种有所观、有所不观,有所创、有所不创的状态和境界之中。及至领会“法”非法,“法”无定法,这时的创作者所观所创,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样的人已不单单是对艺术融会贯通的艺术家,也可称之为有觉悟者,随处信手拈来,物我交融如一。
归根到底,体验者所见到的是其内心能够体验到的境界。对世界认知是什么样的,他体验感悟到的境界就是什么样的。体验者对于事物的本质并非不想去做深入探究,只不过是不同个体领悟的程度不同。在艺术领域,同是艺术作品的体验者,后来的体验者所感受到的与创作者的本意未必如一;同样,对“空”的感悟也是如此,所以说认知如此,感受亦如此。
[1]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周积寅.中国画论辑要[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93:248.
[3]石沆.夜听琵琶[EB/OL].[2012-12-20].http://www.4qx.net/Poetry_ShiCi.php?id=278103&poetry=1227777870.
[4]林继中.栖息在诗意中——王维小传[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