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2013-08-15李响
李 响
(沈阳体育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000)
古代中国本没有“体育”概念。辽宁地处高纬度边陲,生活在此地的先民们在长期的征服自然,抵抗外敌,宗教祭祀,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了多种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活动,并在发展的过程中吸收容纳了中原地区的文化,使之更加丰富多彩。这些民族民俗活动都是体育的具体表现形式,在岁月的沉淀下成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人体育活动的记录和承载,是继承、传播和弘扬体育文化的重要形式,也是后人必需的文化营养和精神财富。然而,随着时间的流失人类的社会生活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演变,许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遭到破坏甚至消亡,一些传统体育项目不能得以流传,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的民族体育文化记忆正在逐步丧失,因此探究辽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现实发展意义。
1 传统舞蹈(民间舞蹈)类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1.1 秧歌
秧歌起源于我国北方人们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又和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祈福禳灾有关,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农歌、菱歌、民间武术、杂技及戏曲的技艺与形式。辽宁地区群众扭秧歌历史久远。从辽阳出图的壁画来看,秧歌的形式可以追溯到汉代。秧歌是城乡祭祀、节庆活动的主要内容。辽宁秧歌产生初期内容和形式都比较单一,是一种群众聚在一起“舞毕乃歌,歌毕乃舞”以走阵的形式进行的舞蹈表演。在发展过程中辽宁的秧歌受到满族文化和中原文化的影响,又和高跷,满族传统舞蹈与生活习俗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高跷秧歌、寸跷秧歌、满族地秧歌和伞灯秧歌等多种丰富的形式。
高跷和秧歌原是两种独立的艺术形式。明末清初,秧歌和高跷结合在一起成为高跷秧歌。《辽阳县志》载,“十五日为上元节,俗呼元宵节,又名灯节,由十四迄十六,商民皆张灯火,间有奏管弦者,街市演杂剧,如龙灯,高跷,狮子,旱船等沿街跳舞,俗谓秧歌。”高跷秧歌按照表演特点分为辽南高跷、辽西高跷、津式高跷和盖州高跷。
为区别于后期的“寸跷秧歌”、“高跷秧歌”,传统东北秧歌称“地秧歌”。清初,清王朝发祥地的抚顺地区形成一种具有浓厚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舞蹈形式,满族地秧歌,又称“太平歌”,俗称“鞑子秧歌”,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旗装打扮的“鞑子官”和仅穿皮袄、斜挎串铃及各种生活和狩猎器具的“克里吐”,其表演动作多源自跃马、射箭、战斗之类满族原始状态的生产生活、早期渔猎生活和八旗战斗生活,也有的系模仿鹰、虎、熊等动物的动作,伴奏音乐是在满族萨满跳神的打击乐形式上发展形成的,与汉族秧歌有较大的区别。
本溪全堡寸跷秧歌是由太平秧歌发展而来,后与河北矮跷表演技艺相融合而形成的,并靠民间艺人口传心授流传至今。寸跷秧歌独具一格的表演特点“走路不忘跺颤,动作各异角色全。”,依然保留着满族先人渔猎生活与社会活动的特征。
伞灯秧歌演出时以一持伞形彩灯者为前导,为夜间表演照明的需要,在伞灯内燃以蜡烛,整个秧歌队由持伞灯者指挥变换队形。铁岭伞灯秧歌于清康熙年间从山西传入铁岭。清人杨宾在《柳边纪略》中记载:“上元夜有好事者辄扮秧歌,秧歌者以童子扮三四妇女,又三四人扮参军。各持尺许两圆木戛击相对舞,而扮一持繖镫卖膏药者前导,傍以锣鼓和之,舞毕乃歌,歌毕更舞,达旦乃已。”
1.2 龙舞
龙舞是一项传统体育项目,舞龙者在龙珠的引导下,手持龙具,随鼓乐伴奏,通过人体的运动和姿势的变化完成龙的游,穿,腾,跃,翻,滚,戏,缠,组图造型等动作和套路。龙的形象源于中国古代的图腾,被视为中华民族的象征,并把它看做能行云布雨、消灾降福的神物。在节庆、贺喜、祝福、驱邪、祭神、庙会等期间,都有舞“龙”的习俗。
金州龙舞起源于大连金州古城西门外村(现园艺村),已有120多年的历史。清光绪七年(1881年),清朝毅军驻防金州,每逢元宵节,均在军营内表演龙舞。金州龙舞一支龙舞队由两条龙和一个龙珠组成,共19个人。龙全长23米-28米左右,金州龙舞舞姿变化多端,神奇而富有魅力,舞龙花样近40种之多。新中国成立前,金州龙舞多在商贾开业、庆贺新喜和祈福拜神的时候表演,舞龙队自大年初九开始,走街串户表演到农历二月二止。新中国成立后,金州龙舞曾先后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0余个国家演出,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张氏皇苑龙,又称懒火龙、大古龙。清初,张氏家族依照北方人的特点和风格,把来自南方的舞龙改造成张氏 “懒火龙”,因颇有名气而被皇太极诏至沈阳故宫表演。于是赐名——皇苑龙。张氏皇苑龙与南方舞龙的龙相比,龙体长,龙身粗,龙样憨,懒中带壮,憨态可掬,更具北方粗犷、雄健的风格。
1.3 农乐舞
本溪朝鲜族农乐舞(乞粒舞)是表现朝鲜族农民喜庆丰收的传统舞蹈,产生于朝鲜三国时期,其历史可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春播秋收时的祭天仪式中的“踩地神”。农民自春天准备耕种开始,到秋收为止,根据劳动内容、场合的不同,唱不同的歌,跳不同的舞。乞粒舞主要在朝鲜族的重大节日或大型活动中演出,如作周、回甲、回婚或婚礼、店铺开张、建造和修缮庙宇时,村里老人都会牵头,组织歌舞表演。这种古老艺术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猛烈冲击和老艺人相继离世的影响,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亟待抢救和保护。现全国仅流传于辽宁东部桓仁县横道川和六道河等地。
朝鲜族面具舞是朝鲜族传统舞蹈的一种,是表演者利用面具把面部或头部蒙住之后扮演人物或动物的舞蹈形式,流传于东北三省,主要分布在辽北的铁岭、开原、调兵山、昌图等地。它产生于祈祝农业丰收、家宅安泰的祭祀活动,后与朝鲜族民众的生活结合在一起,发展成农耕社会人们为祈盼丰收,举行庆典仪式的一种舞蹈艺术。
2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辽宁地区的先民们创造演化出许多带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体育形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武术。北方民族勇武彪悍,自古以来便以武术为军事训练项目和强身健体的锻炼手段,擅长骑射的古代肃慎人曾经以“矢石”进献给周天子。满族统治者马上得天下更是重视武术训练。在火器尚未普及的清末民初,骑射及长武器等武技逐渐衰落,各种防身的武术开始在辽宁流行。较为著名的有金州梅花螳螂拳(六合棍)和辽阳逍遥门武功。
随着列强的入侵和东北的沦陷,武术作为国粹也被赋予了救亡图存的使命。
1931年4月,东北边防军司令部秘书长王树翰与热心国术者50余人联名上书辽宁省政府建议开设辽宁省国术馆。政府同意申请并每年由省财拨6000元补助费。同年5月21日,辽宁省国术馆成立,辽宁省政府主席臧式毅为馆长,并颁发了各项章则。8月辽宁省国术馆筹备主办第一次国术考试。据《盛京时报》民国20年8月31日载,“为鼓励体育,发扬国粹之国术运动会,已定于九月五日至十日在万泉河开会。准许有国术之技者人任便报名。”省考科目为搏击、摔跤、器械,评审委员由国术专家张策担任。辽宁省举办首届国术省考的消息传出后,得到社会的积极响应,报名参加人员达100余人。同时聘请了滨江国术馆的男女演员一百余人到会表演。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占领了沈阳,省国术馆则名存实亡了。
第二次国术考试时间是1947年8月5日至13日,由东北抗战烈士纪念会主办,地点在奉天国际体育场。比赛办法是先表演后参赛。项目有刀、枪、拳和按体重分成五个重量级的摔跤。
3 民俗类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社火是我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社火产生的年代相当久远,它是随着古老的祭祀活动而逐渐形成的。顾颉刚先生在《古史辩》中是这样记述社的:“社是土地之神,从天子到庶民立有不等的社,乡村祭神的结会,迎神送崇的庙会,朝廷进香的香会,都是社火的变相。”
3.1 本溪社火
本溪社火因表演者以十八般兵器为道具,捉对厮杀,被当地人称为“武秧歌”、“武社火”。清顺治年间,关内移民来到本溪,并将社火带到此地。本溪社火一般在正月初五开始表演,一直到元宵夜才结束,有祭社(称“拜庙”),然后从村东走到村西(称“踩街”),最后圈场演出(称“定场”)的形式,具有驱瘟压邪、纳福求祥之意。
3.2 朝阳社火
朝阳社火早年与山东、河北、山西一带的秧歌活动十分相似,特点是古朴、火爆,形式灵活多样,多达20余种,朝阳社火地域特色鲜明:大凌河流域多以高跷秧歌为主,小凌河流域多以地秧歌为主。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似乎沧桑斑驳的古董,是历史尘封的记忆,但是它与过去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体育发展阶段紧密相关,是体育发展史上的物证,是体育文化的活化石。辽宁体育文化遗产能够还原辽宁不同历史时期的体育活动,是以往人类体育水平和体育发展脉络的真实再现,生动准确的反映了历史各个阶段民众长期体育文化活动及其成果以及先民们在征服自然、生产劳动、杀伐征战、宗教祭祀、健身娱乐等活动中创造演化出许多带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体育形式,因而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1]辽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志:体育志[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9.
[2]金毓黻.奉天通志[M].沈阳:辽海出版社,1934.
[3]盛京时报[N].1930.
[4]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DB/OL].http://www.lnwh.gov.cn/fybh.html.
[5]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