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视角下产业一体化探析
——基于湘潭城乡产业的调查
2013-08-01刘晓玲
刘晓玲
(湘潭市委党校 经济教研部,湖南 湘潭 411100)
【经济·法律研究】
城乡统筹视角下产业一体化探析
——基于湘潭城乡产业的调查
刘晓玲
(湘潭市委党校 经济教研部,湖南 湘潭 411100)
城乡产业一体化是研究城乡统筹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证分析湘潭市城乡产业一体化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到:湘潭城乡产业差距不断缩小、互补逐渐增强、配套进一步完善,但仍存在分割明显、各成体系、关联薄弱等问题。而湘潭存在的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性,针对其问题,进一步得出:城乡产业一体化要得以进化和提升,必须要打通产业链,发展小城镇,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城乡统筹政策。
城乡统筹;产业一体化;城市;乡村
一、城乡产业一体化的概念及内涵
1.城乡产业一体化概念
在界定“城乡产业一体化”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城市和乡村加以阐明。根据《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事实上,通过对比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我们也可以看出两者的关系。中央用“城镇化”取代了原来的“城市化”,这表明城市的范畴本来就包括城镇。所以笔者对城市和城镇不加以区分。乡村是指城镇和城镇型居民区以外的地区。
城乡产业一体化是指在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城市与乡村的第一、二、三产业实现广泛的联合,最终构建城乡产业“互为依托,优势互补,高度协作,联动发展”的一体化经济结构。更细化地说,城乡产业一体化的主体是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内容和载体是城市产业要素(包括组织、资源、市场、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发展机会等)与乡村产业要素之间的流动和配置(任迎伟、胡国平,2008);表现形式是城乡产业内和产业间的前向关联、后向关联和侧向关联;目的是加强城乡产业间的关联性,拉长与壮大城乡产业链条;最终的结果是城乡产业双方均获得持续、有效的共同发展。
2.城乡产业一体化内涵
从过程上看,城乡产业一体化是一个不断变化、动态演化的过程。具体而言,分为三个阶段或是三个层次的递进(见图1)。
图1 城乡产业一体化的演进过程
(1)第一阶段:城乡产业互补。城乡产业互补的基本动因是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的要素禀赋差异,由此形成了两者之间的比较优势。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发生浅层次的交易关系——乡村产业以农、林、牧、副、渔等活动提供初级消费品,城市产业的不同部门提供各类制成品。
不同的颜色能带来不同的心理效应,如表2。比如红色的警示路牌能刺激道路上其他驾驶员的情绪,给他们带来积极的情绪,使他们提高警惕,颜色通过心理效应发挥了正面的作用,但长时间红色的视觉感官又会让看的人产生烦躁的情绪,应用不当,颜色也会产生负面的作业。同时,心理效应又不单单是带来的情绪上面的效应,也有视觉上的效应。比如颜色的深浅和冷暖会影响到颜色的远近感,通常来说,颜色越深,颜色越暖,给人感觉越近,反之仍成立。于是红橙黄等暖色看起来有逼近感,感觉较近,蓝绿紫等冷色系有后退之感,感觉较远。而在交通道路上,有逼近感的颜色更能触发我们的神经,调动我们的情绪,使我们更快同时更积极的做出相对应的行动。
(2)第二阶段:城乡产业配套。城乡产业配套是指在整个生产链条中以某一个主要生产环节为核心,其他生产环节跟进配合。它不仅包括产业领域内生产技术环节的联系,而且还涵盖了为本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诸要素的供给(郑海平,2004)。配套意味着以某产业为主,其他产业为其服务,因此会带来某种偏向性。无论选择何种产业为主,其发展的重心肯定会因此而有所偏离。
(3)第三阶段:城乡产业融合。城乡产业融合是城乡产业一体化的最高阶段。融合意味着城乡产业之间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融为一体。产业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甚至可以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看待。在此阶段,城乡产业关系逐渐呈现出交叉性、渗透性、共生性和综合性等特征,最终形成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湘潭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的现状研究
1.湘潭产业政策简述
长期以来,湘潭市在产业政策上一直强调“强工富市”,城市工业处于主导地位,乡村提供城市发展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乡产业分离式发展。在产业空间布局上,湘潭把工业主要放在城区;在村一级,除了农业之外,只有零星的加工业和小商铺,致使乡村第二、三产业发展较为滞后。在产业分工上,乡村第一产业很多时候都是被工业化和城市化简单置换,体现出来就是工业品和农产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乡村第二、三产业也是按城区产业发展的路径被简单安排,导致乡村特有的资源禀赋优势闲置浪费,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动力不足。这种情况是全国的普遍现象,湘潭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整体来说,湘潭城乡产业关系尚处于第一层次的互补阶段,局部区域步入第二层次的配套阶段。
2.湘潭城乡产业一体化的实证分析
(1)城乡产业差距略微缩小,分割仍然明显。由于缺乏直接的统计数据说明城乡产业的发展情况,我们选取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这一统计指标来反映湘潭城乡产业的动态变化趋势。就逻辑推论,收入是经济发展的直接体现,而产业又是经济的载体;因而,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与产业发展是正相关的。
湘潭城镇居民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2007年为2.43∶1,2011年已逐步缩小到2.34∶1(见表1)。而2011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3.13∶1,湖南为2.87∶1。对照来看,湘潭市的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不仅低于全国和湖南的平均值,而且还有下降的迹象。虽然这一比例下降幅度较小,但却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城乡产业的差距略微缩小。
虽然纵向比较,湘潭城乡产业差距有缩小趋势,但两者仍然分割明显,甚至出现城乡产业相克的局面。所谓相克,也只是从单方面来说,就是城市克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本身就意味着农业在经济发展中份额的下降,乡村产业的作用也更容易被忽视。这一点可以从表1的比重分析中得知:一方面,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的农业收入结构被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非农收入结构所替代。以2007年为例,湘潭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占38.66%,来自非农产业收入占61.34%。到2011年,来自农业收入的比重下降至29.44%,来自非农产业收入上升至70.56%;仅仅5年,二者之比就从0.63∶1变为0.42∶1。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农民农业收入不断下降的大背景。另一方面,第二、三产业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份额还较小,尤其来自第二产业的收入占比不到1.2%。这两个侧面都反映城市产业的发展抑制了乡村产业。
(2)城乡产业互补逐渐增强,仍然各成体系。城乡产业互补主要是指城市产业(主要是工业、服务业)对乡村产业(包括乡村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提升与改造,以及城乡产品之间的互通。一方面,湘潭的城市产业逐步向乡村产业的延伸。在工业化的带动下,传统农业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产业化。截至2011年,湘潭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7家,其中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19家。全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32亿元,增长30.8%。乡村产业由第一产业的生产配合、第二产业的简单加工向先进的生产、初加工、精深加工、贸易、物流等三次产业一体化方向发展,推进了乡村产业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催生和拉动了乡村新型产业。由于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和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具有乡村特色的第二、三产业(例如特色加工、生态旅游、田园休闲等)得以发展壮大。以都市观光农业为例,它的融合性体现在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渗透,农业、服务业两业交叉融合。从表1可知,湘潭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第二、三产业所占的份额从2008年开始逐年增大,二者的占比和从2007年的25.18%提高到2011年的29.8%。
表1 2007—2011年湘潭市城乡居民收入变化趋势对比 单位:元
资料来源:湘潭市历年统计年鉴。备注: 农民来自非农产业收入包括家庭经营收入中的第二、三产业收入及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来自农业的收入是家庭经营收入中的第一产业收入。
虽然湘潭城乡产业互补增强,但它们仍在各自不同的轨道与相对封闭区间运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乡村产业自给自足。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湘潭的广大乡村地区,仍存在着“赶集”这一现象。农民通过集市交易,为生产做准备以及交换或出售农产品,同时也从市场中寻求兼业收入的机会。“赶集”本质上是一种定期、定点开市的交易市场,它是乡村市场的重要形式。从时间分布上看,每个乡村的赶集日都不相同,赶集日由乡村内部的村民约定俗成。从交易地点上看,大多数摊位都是流动和露天的。从市场经营者上看,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当地农民,另一类是职业性或半职业性商贩。第一类经营者是当地农民,他们主要是利用村庄集市,销售自家种植或饲养的农副产品及自家生产的手工艺品(陆益龙,2012)。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就描述过农民“内部购销”这种交换方式。“内部购销就是在村庄范围内交换货物和劳务”(费孝通,1947)。乡村内部的村民通过“赶集”的方式,将本村第一、二、三产业的产品交易和消费。内部购销意味着乡村产业自给自足,当然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自给自足,因为乡村并非完全封闭。
第二,乡村产业与镇区产业初级关联。之所以是初级关联,是因为产品、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只简单地流动。首先是产品。前文提到“赶集”的第二类经营者是商贩,他们大多从临近镇区批发轻工产品(以服装、鞋帽、日用品为主)和副食品到村庄集市上销售给乡村居民。这种方式是费孝通所说的“外部购销”。“外部购销”是村和外界进行的交换,镇是农民与外界进行交换的中心。农民从城镇的中间商人那里购买工业品并向那里收购的行家出售他们的产品。流动在乡村的小贩、村内的小商铺在乡村和镇之中起到“中间人”的作用。其次是劳动力和资金。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湘潭,绝大多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社组织都布局在镇一级。在本镇务工是越来越多农民的首选。表1中的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中,本地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呈现出快于外出从业收入的趋势,这说明农村劳动力就业方向发生转移。2007年,湘潭农民本地劳动收入占工资性收入40.10%,外出从业收入占55.08%,二者之比为1∶1.37。2011年,二者之比缩小为1∶1.23,且绝对差距也在缩小。离家近、有农忙假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第三,镇区产业与城市产业同构脱节。目前,湘潭镇区与城区在两个不同的区域里构筑起各自的产业体系。不少镇都有自己的开发园区,“镇镇点火、遍地开花”。它们与城区产业定位雷同,造成重复建设、产品同构、资源浪费、低水平竞争。
(3)城乡产业配套局部完善,关联仍然薄弱。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湘潭城乡产业配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产业配套发展不均衡。集中体现在城市产业的内部配套优于乡村产业的内部配套;城市产业为乡村产业所做的配套远远少于乡村产业为城市产业所做的配套。二是配套水平受限制。能为城市产业提供配套的乡村产业大多数都是镇区的中小企业,极少在村一级;受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短缺的制约,配套企业难以获得发展。三是配套层次难以提升。城乡政府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引资、重招商、重大项目而轻视服务、基础环境等方面的做法和倾向,导致配套产业发展滞后,始终停留在粗放、低层次的水平上。
三、城乡统筹中产业一体化的路径探析
湘潭市在我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局部,它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一般意义呢?首先,湘潭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基本一致。其次,湘潭的产业演进趋势符合全国的一般情况。因此,湘潭城乡产业现状其实是全国的一个缩影。
1.城乡产业一体化的基础:加快园区建设,贯通城乡产业链条
产业发展离不开上下游产业部门、专业性外部服务业,以及配套设施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恰恰是产业链的基础构成要素。相比城市或乡村单一产业链,城乡产业链不仅跨度大,而且辐射面也相当广。因此,改善目前城乡产业链条关系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一是以城乡产业的不同链条为纽带,扩大城乡产业互动的内容。根据城市与乡村各自的资源禀赋优势,选择不同的优势产业或产品,并相互进行延伸与转移。这样,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互为产业上下游关系、互为配套产业,提高城乡产业间的连贯性。二是以园区作为依托和纽带,实现园区内产业配套。突破乡镇区划限制,探索在若干乡镇合建一个园区,推动各乡镇“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招商项目向园区集中”三集中,进而通过“园区+龙头企业+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农户致富、延伸产业链条。
2.城乡产业一体化的纽带:发挥小城镇作用,搭建城乡产业桥梁
毕雪纳·南达·巴拉查亚提出通过发展小城镇,加强小城镇与乡村之间的联系,进而促进乡村发展(毕雪纳·南达·巴拉查亚,1995)。可见,小城镇建设是城乡产业一体化的纽带,它作为城市和乡村地区联系的桥梁,凭借自己的优势,担当着城乡、工农经济要素的集聚节点的角色。一是要促进专业特色乡镇的形成与壮大。制造业逐渐从城区移出来,分散到小城镇,吸引技术、人才、资金向城镇流动。二是要发挥好中心城镇的空间节点功能。完善省级重点中心镇的功能分区,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业区、商贸区、文教区和居住区,全面提升中心城镇在城乡产业发展的节点功能。三是要引导乡镇工业小区集约有序发展。工业向乡镇转移最大的好处是能够带动周边乡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乡镇工业集中区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城市产业和乡村产业的协作配套。某一工业集中区往往见长于某一个专业,包括这个城市里服务业往往也是针对这种专业。专业化有助于构建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实现优势互补。
3.城乡产业一体化的载体: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城乡产业主体
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统筹发展要得以进化和提升,前提条件是要有能够相互对接、相互联结的微观主体。在城市,企业是产业的载体;而在乡村,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载体。企业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能够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服务,以利益联结机制将城市产业和乡村产业有机结合。
首先,对城市产业而言,一方面要培植龙头企业。全力培植现有骨干企业发展壮大。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参股入股、引进战略伙伴、政策扶持等多种合作形式,重组和改造上下游配套企业,并逐步衍生或裂变出更多相关企业。另一方面,要扶持中小微企业。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也是少数大企业和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并存。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专、精、特”的自身优势。其次,对乡村产业而言,一方面,以公司化方式运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坚持把农民专业合作与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提升和扩大农村合作组织的覆盖带动范围。吸引更多的周边农户入社,把合作发展的模式拓展到更多的乡村产业和领域中去,发展具有乡村特色的第一、二、三产业。
4.城乡产业一体化的保障:制订和实施适度“乡村偏向”政策
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产业布局、产业分工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合适的产业政策是城乡产业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与制度保障。因此,在制订产业政策之前,必须综合考虑城市和乡村两个经济主体的产业如何形成合理的分工与合作。这决定了城乡经济能否和谐、健康的发展,也决定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基于此,统筹城乡产业发展,需要弱化与消除“城市偏向”政策的影响。在现阶段以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应制订适度“乡村偏向”的发展政策。所谓适度“乡村偏向”政策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对乡村产业发展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补偿或补贴,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是发挥应有的职能,加大对乡村产业的支持力度和倾斜度。在适度“乡村偏向”的政策作用下,乡村产业的技术知识层次将会加速提升,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的高级化。具体而言,一是加大对乡村产业的科研投入与技术推广。用城市产业改造乡村产业的各环节,大力提高乡村产业的生产效率。二是加快对乡村产业的资本投资与要素积累。引导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各生产要素由城市向乡村合理高效地流动。 三是提高投向乡村发展的财政资金比例。引导财政资金向乡村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乡村公共服务倾斜,缩小城乡劳动力的素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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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毕雪纳·南达·巴拉查亚.Promoting small towns for rural development :a view from Nepal.Asia-Pacific Population Journal,1995,(2).
Analysis of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from the Overall Perspective——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Xiangtan’s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LIU Xiaoling
(Economic Department, Communist Party’s School of Xiangtan, Xiangtan, Hunan 411100, China)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study of urban and rural overall planning.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progress of Xiangtan’s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reveals that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shrinks, complement increases and support improves. But problems still remain, such as segmentation, self-contained system and weakness of association. Problems in Xiangtan have general features in the country. It is drawn out that: in order to evolve and ascen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it is necessary to open up the industry chain, develop small towns, cultivate leading enterprises and improve urban-rural overall policy.
urban-rural overall planning;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industry; city; rural areas
2012-12-19
刘晓玲(1981-),女,湖南湘潭人,经济学硕士,讲师,主要从事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研究。
F291
A
1008-469X(2013)01-0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