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的危害分析与对策研究
2013-07-18◇李剑
◇李 剑
(作者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2010 级国贸1 班)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成熟,电子商务及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不少知名网络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和为网民提供更方便的服务,推出了自己的电子币,如QQ 币、百度币等,于是网络上就出现了一种新的支付形式——虚拟货币,并且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虚拟货币在给网民提供网络交易便利性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问题,其潜在的危害已经显现出来,如法律地位问题、流通问题、监管问题等等,若放纵其无限发展不加规范,必将对现实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危害。
一、虚拟货币应用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分析
(一)对现实金融秩序造成冲击,给正常的货币政策带来风险
虚拟货币现实和潜在的金融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冲击货币信贷政策
如果互联网公司把虚拟货币的发行当作一种新的融资形式,则此时的虚拟货币就不再是普通的商品。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发生自由兑换,有可能使其取代法定货币成为网上交易货币,势必对现实金融体系形成冲击,从而使国家不能完全再按原有估算方法实施宏观调控,必须考虑虚拟货币对法定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这样就会产生宏观调控风险。
2.可能造成网络公司的信用风险
如果网络公司经营不善或其产品对网民失去吸引力,网民便会抛售虚拟货币或回兑成现实的法定货币,情况严重时,极易引发网络挤兑潮。若网络公司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和充足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就必然导致经营者巨大的资金风险,诱发信用危机,甚至导致发行者破产。如果这种影响波及到其他网络公司或整个互联网行业,必将对整个互联网行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3.可能冲击法定货币流通体系
随着网络经营普及性发展,各网络公司的互联互通也将成为一种趋势。如果虚拟货币的发展使其形成了统一的市场,各种虚拟货币之间可以互通互兑,那么它就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虚拟货币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虚拟货币就成了网络交易中的通用货币了,这就相当于在已有的法定货币之外,又形成了另外一种货币,很有可能会对法定货币流通体系形成冲击。
(二)其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使虚拟货币自身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还没有准确的定位,这使得虚拟货币本身具有安全隐患。由于目前国家对虚拟货币管理机制缺失,使其完全处于一种自由放任的状态,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1.国家没有对虚拟货币实行监管,一旦发行企业关门或倒闭,网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虚拟货币的持有者将无法得到清偿,网民的虚拟财产将化为乌有,造成现实利益的损失。
2.网络运营商的系统安全技术普遍不强,防护措施不够完备,虚拟货币很容易被盗,且无法追回。
3.由于虚拟货币产生出的虚拟财产处于一种“真空”的状态,从法律上没有相关的保护措施,一旦发生虚拟财产损失,执法机关也没有合法的执法依据。
(三)监管措施缺乏容易给社会环境造成危害
1.给洗钱提供便利的平台
与传统洗钱手段相比,利用虚拟货币洗钱更具有隐蔽性,而且其成本和风险也大大降低。不法分子可利用网络经济的平台和虚拟货币的形式,将不法所得转换成虚拟货币,再兑换成实际法定货币,达到洗钱的目的。
2.给国家的税收政策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虽然表明国家已经开始对出售虚拟货币的税收问题引起了重视,但还没有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网络交易不断发展和交易额的成倍增长,税收的大量流失问题也逐渐突出,亟待国家制定配套的应对措施。
3.给赌博提供了新的形式
为了娱乐大众,一些网络公司推出了大量的网络游戏,甚至也开发出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活动,个别不法组织专门利用网络平台推出赌博游戏,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网上赌博。这种赌博形式更容易受到后台的操控,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赌博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4.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已经造成现实危害
由于未成年人自控力弱,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又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所以,由此而引发的逃学现象十分普遍。不少未成年人因沉溺于网络游戏而发生偷盗、抢劫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引发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问题。这些危害基本上都与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货币有关,已经对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极大的现实危害。
二、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对策
1.要尽快确定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货币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变化,历史上就出现了贝币、刀币、铜钱、金银币、纸币等不同货币形式的演变。现代经济形式的发展和现代信息技术的革新,还出现了债券、股票等不同类别的法定有价证券。由于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成熟,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应用是历史的必然。现阶段,对网络虚拟货币的定位已经到了必须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的时候了。如:虚拟货币性质的明确、各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交易的规则等要用法律或法规的条文予以明确,明确消费者、商家、银行和清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明确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规定其发行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确定虚拟货币交易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并就虚拟货币流通可能带来的清算和结算问题、交易安全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提出相应的法律解决办法。
2.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对发行主体实行市场准入。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发行主体的资本规模、经营状况、资信等级、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其发行虚拟货币。其次,对发行数量实行申报制。要限制发行商发行虚拟货币的数量,主管部门要根据发行商的资产状况确定其发行数量。再次,对发行方式要做出严格规范。发行方式只能由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代为发行,并规定购买限额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对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3.要实行准备金储备制度
虚拟货币发行者要发行虚拟货币,必须按相关规定的比例要求,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数量的法定货币作为储备金,这样可以防范和化解发行者在经营不善和面临破产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准备金缴存的额度可以根据公司的规模、发行的数量和风险性评估区分不同的比例,并且在其后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信誉程度进行一定幅度的上下浮动。
4.要纳入税收征管体系
国家应该像对股票交易一样,对使用虚拟货币交易设置相应的税种,根据交易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相应的税收,并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行为的网络监管,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交易主体权利和义务,对在虚拟货币交易中规避税收的不法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促进网络交易的公平性。
5.要实行第三方交易平台审批备案制度
要明确规定使用虚拟货币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且规定凡是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开展服务前,必须按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够开展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须置于国家相关部门的有效控制之下,能够随时对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交易能够随时进行干预,以有效防范风险,杜绝赌博、洗钱等不法活动的发生。
6.要对消费者实行实名注册登记制度
要规定能够使用虚拟货币的消费者只能是年满18岁的自然人,消费者使用虚拟货币前,必须向监管部门进行实名登记,并且规定个人持有虚拟货币的限额。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可以给自己取一个“网名”。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时,只有监管部门和交易商后台管理机构能够看到消费者的真名。这种实名注册登记制度既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未成年人远离网络不良游戏,又可以防范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不法活动的发生。
[1]谢灵心,孙启明.网络虚拟货币的本质及其监管[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1,(02):89-91.
[2]陈桃兰.网络虚拟货币对现实经济潜在影响的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03):67-68.
[3]贾丽平.网络虚拟货币对货币供求的影响及效应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9,(08):5-7.
[4]肖永红.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法律探讨[J].长春大学学报,2011,(07):21-22.
[5]李乐.网络虚拟货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1):63-64.
[6]陈东海.我国虚拟货币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M].浙江金融出版社,2007,(03):23-25.
[7]李乐.网络虚拟货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1):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