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3-04-29冯静
【内容提要】 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增强各级党委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全面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和加大惩治力度等四个方面,阐述了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 反腐 倡廉 四个环节
【作者简介】 冯静,第二炮兵指挥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讲师。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13)05-0024-0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这一重要指示,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增强各级党委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全面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反腐倡廉建设的“防火墙”
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用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从思想源头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和“如何当官”、“怎样用权”等重大问题,以崇高的理想信念打牢廉洁奉公的思想基础。
2. 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良好的道德,高尚的人格、情操,既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又是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在名利面前不伸手,金钱面前不动心,困难面前不退缩,是每个党员干部时刻面临的考验。加强党性修养,应从加强道德修养入手,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冲击,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
3. 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锤炼坚强党性,严守党的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党的纪律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的总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政治纪律严明,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群众的利益;模范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做到廉洁奉公。
二、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架设反腐倡廉建设的“警戒线”
1. 加快制度的改革创新。要突出领导权力制约。切实依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突出重点领域防范。重点围绕人、财、物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部位,进一步完善对干部任用、经费管理使用、装备物资采购等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积极运用干部考察、财经审计、纪检调查“三位一体”的预防腐败新模式,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从根本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2. 做好制度的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完善制度过程中,要注意总体制度与单项制度、单位制度与国家制度、部门规章的衔接,努力使各项制度相互照应、相互补充、彼此衔接,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和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避免矛盾冲突和制度内耗,让制度真正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切实为预防腐败提供坚强保障。
3. 严格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制度的学习贯彻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党课计划和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各级机关干部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加强对各项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既了解掌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修偏纠错;又要严肃责任追究。要坚持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测评个人和单位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把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问责范围,对执行制度不自觉、遵守制度不严格、维护制度不严肃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练就反腐倡廉建设的“火眼金睛”
1. 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认真搞好经常性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经费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投标招标、物资装备采购、土地租赁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廉政监督。对于重要岗位人员,要坚持全面考核,在严把入口上下工夫、见成效。对管钱、管物、管人、管章四类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和定期轮换制,定期检查权力运行、经费使用情况,做到重点岗位人员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严防权力失控。
2. 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要制定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的监督。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要求,突出加强对领导“八小时以外”活动和“三圈”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请销假、请示报告、思想汇报、定期检查等制度,且包领导干部不逾规、不出格、不失范,真正为群众当好表率。
3. 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统一起来,使各种监督形式相互衔接、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配合,形成上下结合、内外连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和强大的监督合;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好“信、电、网”,在易发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把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应用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确保监督机制“忠于职守、不留空白”。
四、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设置反腐倡廉建设的“紧箍咒”
1. 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赏不足于加善,刑不足以禁非,而政不成”。要始终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提高腐败分子的腐败成本,加大反腐威慑。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以高压的态势遏制腐败行为。特别是影响改革发展大局和对建设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大案要案,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姑息迁就;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理。要坚持依法办案,干脆果断,要架设防腐的“高压线”。要把防止“第一次”腐败作为一个重要关口,做到逢贪必抓,努力营造“腐败一次也不行”的良好风气,彻底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使党员干部崇尚法纪、敬畏法纪、严守法纪,充分发挥惩治手段的威慑作用。
2. 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要重点围绕干部人事、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行为,坚决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干群关系、危害单位风气的突出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抓好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插手干预基层事务、处事不公等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创造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新型内部关系。
3. 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益。要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额剖析研究。要针对案例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坚持把案例警示教育同廉政教育、法制教育等拒腐防变教育一同纳入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党团组织生活。通过案例警示,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实际和自身学习体会,利用民主生活会、倾向性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增强自我剖析、自我整改、自我净化的内动力,从而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责任编辑:周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