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指导我国意识形态建设
2013-04-29李萍王兵
李萍 王兵
摘 要: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是由人类历史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也是应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分化”战略挑战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需求。建国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也不断走向成功。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方向,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建设的成效性。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建设 历史变迁
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走向胜利的精神法宝,同样,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武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它的实践基础,这一理论以物质生活实践为逻辑起点,以改变现存世界为最高旨趣,使意识形态由纯粹的理性批判走向实践建设。在意识形态冲突依然加剧的今天,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仍然是我们批判、透析各种意识形态的“武器”,是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旗帜。
一、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意识形态建设的必要性
就国际形势来看,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是应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分化”战略挑战的需要。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同样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西方国家的冷战思维并没有随着冷战的结束而结束,他们凭借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所积累起来的雄厚的经济科技实力、政治文化强势以及军事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大肆推行其经济模式、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尤其是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后,他们将“和平演变”的战略重点指向中国,在“意识形态终结”的“隐身衣”下,变本加厉的实施其“分化”、“西化”图谋,利用广播、卫星电视、互联网、电子邮件等现代传媒手段,以电子游戏、卡通动漫等为载体兜售资产阶级的“普世价值”,侵蚀我们民族精神,消解我国民族凝聚力。因此,在当代国际舞台上,各种意识形态之间的角逐、较量和斗争从没有停止过,甚至更具复杂性和隐蔽性,往往难以觉察,意识形态没有终结,却仍然在场。在这种情势下,如果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缺席”,势必会落入西方意识形态的陷阱,使民族、国家的主流文化失落,精神支柱崩塌,在国际社会失去同等对话的资格。
就国内情形而言,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人们的思想观念随着人们的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而改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出现了重大调整,与此相适应,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出现了深刻变化,市场经济一方面催生了与之相适应的进步的价值观念,如培育出社会成员的自由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独立意识等,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具有功利性的价值追求。全球化进程中,中西文化、价值观念不断交汇,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非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不断渗入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填充着因传统价值观的失落而留下的空白。人们的价值取向、评价标准以及信仰日趋于功利化、多元化,这些价值观在为社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诱发了人们对传统价值标准和公共道德“合理性”与“必要性”的质疑,造成一定程度上道德的困惑和失范,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与我国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分歧和冲突。上世纪90年代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挫折,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开始弥漫,一些人对苏联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产生疑问与困惑,并对社会主义前景感到迷茫与动摇,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遭到巨大冲击和挑战。这种现象如不及时遏制,将会削弱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消解国家和民族凝聚力,危害国家长治久安。
二、建国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历史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被提上日程,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性地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之路。
毛泽东立足于“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将意识形态置于社会结构的宏大背景和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高度上来理解,认识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对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服务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建设,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2]。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已经占据统治地位,但也有形形色色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存在,因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3]为了战胜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发展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必须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展开积极的思想斗争,针对思想领域内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的特点,毛泽东提出了著名的“双百”方针,以此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建国初期,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1956年之后,由于国际形势的影响和变化,毛泽东对国内主要矛盾做出了错误判断,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且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将注意力逐渐集中到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锄毒草”,出现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意识形态建设也开始偏离正确轨道。肇始于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更是使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遭到严重扭曲,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歧和冲突被简单地归结为阶级斗争和两种社会制度的对立,自由的学术讨论和残酷的政治斗争被混为一谈,社会生活中到处充斥着意识形态斗争的画面,充满着意识形态宣传的狂热,意识形态被政治化和泛化,已经与经济发展状况、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严重脱节甚至抵牾,意识形态建设被庸俗化和工具化。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认为,意识形态对经济生活的反作用终究是以经济基础为中轴线的,撇开经济建设而一味地将意识形态的功能作用扩大化、片面化,只能形成意识形态有效性的虚假现象——表面上强化而实际上弱化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邓小平的积极筹备和主持下,于1978年5月展开了全国范围内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澄清了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思想混乱。在同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党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进行思想路线上的拨乱反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就为意识形态的功能进行了准确定位,从根本上杜绝和纠正了把意识形态领域内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稍后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上又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明确提出意识形态应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党围绕着一系列现实问题展开思考,相继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注入时代内容,使意识形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得到调适。
综上所述,建国以来,我国的意识形态理论逐渐走向成熟,因而意识形态建设也不断走向成功,从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从动荡走向失败、社会主义运动遭受巨大挫折的不利形势下,不但顶住了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压力,而且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巩固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地位。
三、以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指导我国意识形态建设
当今世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斗争非但没有终结反而处于更为激烈的交锋之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依然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科学理论。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方向
马克思虽然没有把自己的学说称为“意识形态”,也没有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概念,但是,根据他对自己学说阶级属性的阐释、对意识形态概念不同层次内涵的揭示以及对无产阶级意识觉醒和提升的期盼在逻辑上已经预示了马克思本人的学说将随着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地位的获得而上升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趋势。历史的发展与逻辑是相统一的,在无产阶级政党获得执政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马克思主义相继被提升为政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前苏联在20世纪20至30年代通过“哲学大论战”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地位,但是它在后来的改革过程中逐渐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搞意识形态多元化,最终导致了国家的解体。苏东国家的教训是沉痛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了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特别是在当今国际风云变幻、国内剧烈变动的社会转型期,各种性质不同的社会思潮纷纷登场,在思想领域争相获得话语权,在社会生活中竞相争得人们的认同,使得主流意识形态受到巨大冲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主导性,是增强全国人民凝聚力、共同团结奋斗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中心环节。
(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物质利益是贯穿意识形态理论的一条中心线索,马克思通过对意识形态的考察向我们揭示了意识形态和统治阶级根本利益之间的内在联系。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代表了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决定了这种意识形态具有多大程度上能够被民众所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功能与作用,就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自己的理论根基和价值目标,切实反映各个社会阶层、群体的愿望和要求,表达人们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正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所说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4]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能否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最终要看它能否增强自己满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在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时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邓小平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5]江泽民指出必须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根本落脚点。胡锦涛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6]实践证明,以利益作为主线,把群众利益实现作为意识形态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就可以找到保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的不竭动力。
(三)立足于社会实践,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建设的成效性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是从物质生活实践出发来考察意识形态问题,认为意识形态是“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7],意识形态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并对社会生活和经济基础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今天,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决不能背离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中这一思想主旨。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能够正确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现实、正确揭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但是并不排除由于人们认识不足,特别是领导人判断失误乃至个人崇拜等原因所导致的虚假成分的存在。要想保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科学性、祛除其虚假成分,必须立足实践,尽可能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当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正确反映社会生活,必须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实际,回答社会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将新的实践经验升华为新的理论成果,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莫里斯·博恩斯坦指出:“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作为其文化支撑,相应的任何经济体制的变革也必然伴随着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或整体性转换。”[8]意识形态建设应在尊重意识形态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通过党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具体化为政治领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内化到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之中,内化为民众的内心信念和价值追求,发挥其维系社会经济基础、整合社会认同、缓和社会矛盾、引领社会思潮、为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3]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8、768-769、78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2页.
[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7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8][美]莫里斯·博恩斯坦.比较经济体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