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至上主义:“左”与“右”
2013-04-29曹钦
曹钦
摘 要:人们通常将自由至上主义与右翼的政党或思潮联系在一起,然而,这是一种不恰当的分类。首先,自由至上主义对现存的制度往往持一种批判的态度,因此不能等同于“保守派”意义上的“右翼”。其次,在很多政治社会议题上,自由至上主义实际上与通常被归为“左翼”的政党和运动有着更为类似的立场。最后,即使是在经济分配政策问题上,也存在着“左翼”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即支持国家干预和再分配行为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因此,把自由至上主义定性为右翼思想,是一种过分简单化所导致的误解。
关键词: 自由至上主义;右翼;保守主义;左翼自由至上主义
中图分类号:D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6-0022-06
在西方社会与学术界,自由至上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思潮与学说。由于西方国家的政党和政治运动经常会以“左”、“右”进行划分,各种政治思想也往往被归入“左”、“右”这两极。一般来说,人们更多地是把自由至上主义与右翼的政党或思潮联系在一起。然而,如果我们对“右翼”的含义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就会意识到这是一种不恰当的分类。本文将在对自由至上主义作简单的介绍后,分三个方面论述为什么它并不必然是一种右翼的意识形态。首先,自由至上主义并不等于保守主义。其次,在许多政治社会议题上,自由至上主义的立场与左翼更为接近。最后,即使在经济分配政策问题上,也存在着“左翼”的自由至上主义,即支持国家干预和再分配行为的自由至上主义。
一、 自由至上主义与左右之分
在当代西方社会中(尤其是在美国),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是一种占有重要地位的思潮。该流派的主要思想家包括哈耶克、米尔顿·弗里德曼、诺齐克、詹姆斯·布坎南、米瑟斯、高蒂尔、简·纳维森和罗斯巴德等人。同一般的自由主义者一样,信奉这一理论的人也认可一些基本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包括言论、集会、结社、示威游行和受到法律公平对待的权利)。但与当代主流自由主义不同的是,自由至上主义者赋予了财产权和市场一种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通常认为,对于公民社会中以市场形式组织起来的经济生活,政府应该尽量避免进行干预和管制。理想的政府是一种“守夜人”式的政府,其功能仅限于防止谋杀、伤人、抢劫、欺诈等行为,以及强制履行人们之间自愿签订的契约。国家既无权强迫人们去过一种更为“高尚”和“健康”的生活,亦无权限制人们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使用自己的财产。在自由至上主义者眼中,无论是国有化、(超过最低限度的)税收、最低工资和国际贸易壁垒,还是免费的教育、医疗和养老政策,都代表了国家对人们合法权利的侵犯,因而不仅是效率低下的,而且在道德上也是错误的。
在学术界,自由至上主义遭到了广泛的批判。不过,在面向普通民众进行的政治动员中,这种思想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2003年回顾罗尔斯与诺齐克之间的理论争执时,沃尔泽甚至认为:虽然在“哲学世界”中(即理论界中),支持福利国家与再分配政策的罗尔斯主义者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在“政治世界”中(即现实生活中),胜利却属于主张自由至上主义政策的诺齐克主义者。[1]无论这一陈述是否有夸大之嫌,作为一种政治思潮,自由至上主义的影响力是难以否认的。
然而,自由至上主义“政治思潮”的风行,却给自由至上主义的“政治哲学”带来了许多误解。其中最大的一种误解中就是:自由至上主义是一种右翼的政治理论。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印象,主要是因为,在西方当前的政治语境中,比起左翼政党来,右翼政党一般更强调维护财产权和市场自由的重要性。于是,人们便常常将自由至上主义的主张与右翼政治家的经济政策联系起来。而政界与学界之间的积极互动,又往往会进一步加强人们对这种联系的看法。在右翼阵营里,许多政治家常常引用一些信奉自由至上主义的学者的研究成果来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理论支持。同样,一些信奉自由至上主义的学者也乐于与政界人物进行交往,以便影响政府行为。这就使人们有更多的理由来确信两者之间联系的存在。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看法误解了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的特点。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更为细致地辨析当代西方政治语境中“左”与“右”的含义。
二、自由至上主义与保守主义
对“左”与“右”政治立场分野的一种解释是:左翼较为激进,而右翼较为保守。根据这样的定义,我们很难说自由至上主义是一种右翼理论,因为它经常对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制度进行激烈的批判,从而体现出了鲜明的激进特征。按照自由至上主义的标准,西方国家现有的经济体制对个人自由构成了严重的侵犯。即使在相对来说自由放任色彩较为浓厚的美国,以公立教育、行业执照、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和累进税等为代表的经济体制,也与自由至上主义的理想相去甚远。例如,在研究了美国社会党1928年的纲领后,弗里德曼认为,该党所主张的经济政策大多都在半个世纪后得到了实现。[2]在这种背景下,如果一个政府以自由至上主义的思路来指导制定政策的话,势必会对现行体制进行大幅度的改变。因此,如果把“右翼”理解为“保守派”的话,那么把自由至上主义定位为右翼,是极具误导性的。
所以,自由至上主义与保守派没有必然的关联。两者之所以常常被人们联系在一起,更多地是由于他们在经济政策的主张上具有相似之处。然而,尽管在当代的西方政治史中,保守派往往给人以支持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印象,但这样的印象只是一种粗糙的、不完全精确的概括而已。它们之间的联系比很多人(尤其是它们的批评者)所想象的要更为松散。保守主义的天性,是根据其具体所在的环境,来决定自己所支持和反对的政策。它“没有什么可称之为实质性的理想”;“任何一个社会都可能会有需要被保守的制度,但是从来就没有保守主义的制度”。[3]这必然会使保守主义对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认同成为有条件的、可以加以调整的。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干预盛行的时候,甚至像尼克松这样的保守派也自称为凯恩斯主义者,就说明了保守主义在这方面的易变性。
与保守主义者不同,自由至上主义者把对市场和财产权的支持看作需要坚守的原则问题,认为不能为了权宜之计而随便就此做出妥协。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非常注意把自己与保守主义者区别开来。弗里德曼就说过:“由于自由主义这一名词的滥用,以往属于那个名词的观点现在常常被称为保守主义。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可供选择的办法……(自由至上主义者)不希望保留干涉我们自由那么多的国家干涉,虽然我们当然希望保留那些改进自由的东西。”[4]米瑟斯也曾在1950年代抨击保守主义“是一个空洞的规划。它仅仅是消极地拒绝一切变化……在当前的美国,保守已经存在的东西,就等于保存新政和公平政策(Fair Deal)遗留给这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5]
即使是相对来说更富有保守色彩的哈耶克,也对“保守主义”的标签感到不安。他特地将其《自由秩序原理》一书的跋文的标题定为“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并在其中阐明了自己与保守派的分歧。在他看来,保守主义者“本质上是机会主义者且毫无原则可言”。[6]因此,他们“无法对我们现在的行动方向提供一种替代性选择”;其命运“必定是在一条并非它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被拖着前行”。[6](577)相反,哈耶克自己所支持的哲学则“并不反对进化和变革”,且“从来不曾停止过追求或展望对既有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或完善”。[6](578)他支持美国保守主义者所珍视的某些价值,但并不是因为那些价值“已确立久远”或者是“美国的”,而是因为他认为那些价值恰好也符合他自己的理想。[6] (579)
三、自由至上主义与政治社会议题
与“激进”和“保守”这种简单的二分法相比,另一种更为客观和科学的“左”“右”划分方法,是把主要的政策议题划分为“经济”和“政治—社会”两个部分,[7]然后根据在这两方面的立场来区分“左翼”和“右翼”。这种划分方法尽管也并不完美,但是相对来说更能体现左翼和右翼政治立场的复杂性。粗略地说,在“经济”问题上,即涉及税率、福利、政府支出、再分配等领域的问题上,左翼倾向于由政府采取主动的干预和调控措施,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右翼则强调维护财产权利,反对国家插手扰乱市场的正常运行。在“政治—社会”问题上,左翼通常主张更多的个人权利,更人道主义的政策,更多样性的文化和更深入广泛的民主;右翼则倾向于更传统的价值观,更强硬的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以及更追求国家权力的外交政策。
把自由至上主义与右翼联系起来的人,往往都是在片面地关注经济问题,结果忽略了同样重要的政治—社会问题。在政治—社会方面,自由至上主义者反而与左翼在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问题上更能达成共识。正如瓦伦泰因所指出的:“在社会——而非经济——议题上,自由至上主义倾向于‘左翼。它反对那些限制成人之间相互同意的和私人的性关系(例如,同性恋,婚外性行为和反常性行为)的法律,反对那些限制成瘾药物使用的法律,反对那些把宗教观点和实践强加于人的法律,还反对义务兵役。”[8]这都与保守主义对权威和义务、对传统价值观和国家利益的强调形成了对比。
然而,这一点时常被人所忽视。即使是布莱恩·巴里这样出色的政治哲学家,也未能避免犯下这种本来不难避免的错误。在一篇对诺齐克撰著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的书评中,巴里宣称,诺齐克的思想在小威廉·F.巴克利和巴里·戈德沃特的著作中都能找到。[9]但是,在对自由至上主义有更多同情性理解的人看来,把诺齐克和那些保守分子相提并论,显然是大错特错的。对活跃于冷战期间的巴克利来说,具有优先地位的目标是防范苏联,而不是维护本国公民的自由。他甚至曾主张美国人应该接受“极权主义的官僚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对于打败苏联来说是有用的。[5] (30)这无疑和诺齐克(或任何自由至上主义者)的主张南辕北辙。同样,正如巴里的批评者所指出的,诺齐克在各个领域都会支持自由市场制度,包括在成瘾性药物、性交易和言论出版领域,而巴克利和戈德沃特则不会具有相同的看法。[10]
四、左翼自由至上主义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自由至上主义与右翼政治的唯一有力的联系,只能从前者对财产权与市场的看法中去寻找。不过,即使是在这一方面,就算我们忽略自由至上主义者对右翼政府许多经济政策的批判(如对大企业,尤其是军工企业的扶持),事实也比人们的惯常印象要更为复杂。固然,在以“自由至上主义”为名的政治运动和党派中,对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鼓吹都是一个显著的特点,但对于哲学层面上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来说,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左翼自由至上主义”学派在近年的兴起,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根据这一学派的看法,自由至上主义者在捍卫一些核心价值观(如自我所有权和市场)的同时,仍然可以支持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扮演干预和调控的角色。这表明,哪怕在经济领域里,自由至上主义与右翼的联系也并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紧密。
左翼自由至上主义(left-libertarianism)是一种新兴的政治哲学理论,甚至可以说是最年轻的意识形态。它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斯坦纳(Hillel Steiner)、[11]瓦伦泰因(Peter Vallentyne)、[12]范·帕里斯(Philippe van Parijs)[13]和迈克·大冢(Michael Otsuka)等。[14]尽管左翼自由至上主义的流行只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但支持该学说的人认为,这种理论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早就有迹可寻,格劳秀斯、洛克、潘恩、密尔、斯宾塞等人的著作中都存在有关的想法。[15]
在很大程度上,当代左翼自由至上主义理论起源于对“自我所有权”(self-ownership)问题的思考。“自我所有权”这一概念的流行要归功于柯亨(G.A. Cohen)的开创性研究。在对诺齐克的研究中,柯亨提炼出了这一概念,并将其作为分析批判诺氏理论的切入点之一。从自我所有权的角度来看,柯亨与诺齐克事实上都赞成如下观点:自我所有权与平等是相矛盾的。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由此而得出的规范性结论。作为一名(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诺齐自然会认为,为了维护自我所有权,有必要牺牲平等(更精确地说,物质分配上的平等)。相反,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柯亨则坚持认为,为了捍卫平等,必须在自我所有权方面做出让步。[14](11)
对于这两种主张,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都不赞同,因为他们并不把自我所有权和平等看作是不可兼得的东西。他们拥护人们对自己身体和劳动的自我所有权,但与传统的自由至上主义者不同,他们并不认为这一权利可以延伸到人们根据实证法所拥有的一切物品上去。他们也支持平等,但与激进的平等主义者不同,他们并不主张一切物品都应该根据某种单一的标准来进行较为平等的分配。简单地说,左翼自由至上主义的立场是:“行动者应当是完整的自我所有者(agents are full self-owners),而自然资源应当以某种平等主义的方式被拥有”。[12] (1)这一思路是为了调和自由与平等的理想,使之能够和谐地共处。实际上,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明确地承认,他们的理论是自由平等主义(liberal egalitarianism)的一个分支。[12](1)
一方面,与许多其他平等主义者相比,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更为注重财产权,并因此而更为注重市场的道德意蕴。他们认为自己提出的是一种有关正义的理论,而这一理论“把正义建立在具有道德性质的财产权利之上” 。[16]与其右翼同伴一样,他们把个人的基本权利理解为财产权。[12](2)但另一方面,他们并不认为现有法律所确立的财产权必然是合理的。在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看来,以前的政治哲学家大多忽视了“内在才能”(internal endowments)和“外部资源”(external resources)之间的区分。[17]他们主张对于自然资源,所有的人都拥有平等的财产权。[16]因此,如果有人通过不公正地占有自然资源而获利,他的所得就是不正当的。正是这一点,使左翼自由至上主义带有平等主义的色彩,并使其同右翼自由至上主义区分开来。
更具体地说,对于人们能够对之拥有所有权的事物,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种,并加以区别对待。第一种是“具有道德地位的存在物”(beings with moral standing)。这主要是指作为“理性选择者”的行动者,即人类自身(但也有可能包括其他生物)。第二种是自然资源,即不需人力加工就天然存在的资源,如土地、空气、水和矿产等。第三种是“人造物”(artifacts),即人们劳动的产品。[12] (2)所有的自由至上主义者都认为,对于第一种事物,人们应当拥有完整的自我所有权。他们之间的分歧来自于对后两种事物(尤其是第二种)的态度。典型的右翼自由至上主义立场是:第一个发现自然资源的人,在将自己的劳动混合于那些资源中之后,或仅仅是在宣示了自己对那些资源的占有之后,就可以合法地获取它们。这一过程无需经过其他任何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对他们做出什么补偿。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这种洛克式的观点。在他们看来,自然资源以某种平等的方式属于每一个人,因此,获得那些资源的人就可能需要对其他人做出补偿。[8]
当然,对自然资源共同所有权的设想,只是为了展开进一步论证而提出的理想模式。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在现实存在的社会条件下,我们很难区分出哪些人的哪些财产是源于对自然资源的不正当获取。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的理论假设就完全没有意义了。从左翼自由至上主义的论证起点出发,我们可以为某些再分配的政策提供辩护。在这一点上,诺齐克对“矫正正义”的看法可以用来加以比较。诺齐克认为,在人们利用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自愿交易后,所产生的财富分布就是合法的,无论这种分布具体呈现为什么样子。[18]但是,他也承认,这种结论只适用于理想境况,也就是在社会交往中从未出现非法获取财产事件的境况。假如某人以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如偷盗、抢劫、诈骗等)获取了不义之财,那么,即使其所获取的财产随后再未通过非法的方式进行转移,最终形成的财富分布也是不正当的。这一理念构成了诺齐克所说的“矫正原则”的基础。[18](181~183)从理论上来说,在涉及历史上的不正当行为时,对正义的实现要求人们矫正由那些行为所带来的不公正后果。不过,考虑到追溯既往的困难,诺齐克勉强同意用“某种模式化的分配正义原则”(如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来达到一种接近正义的结果。他承认,如果人们没有考虑到矫正原则的要求,就不能简单地用他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来批判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过去的不正义是如此严重,以致为了矫正它们,一种更多功能的国家在短期内是必要的”。[18](277~278)
由此可见,尽管诺齐克经常被奉为(或斥为)右翼自由至上主义的典型,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在历史上存在不正义的情况下,对市场和财产权的维护不一定和政府的干预措施相抵触。事实上,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常常不愿意面对的一个事实是,由于既往不正义的存在,对市场和财产权持续的充分维护,还有可能要依赖于政府积极的干预。左翼自由至上主义实际上也正是采取了这一思路。他们主张,自然资源应当为全体人民所共有。但是,在现实中,这一条件往往得不到满足。因此,如果要贯彻正义,就应该遵循诺齐克式的矫正原则。这将会涉及对不正当获利者的剥夺,以及对遭受不公平待遇者的补偿。考虑到实际社会条件的限制,我们无法把已有的自然资源汇集起来重新洗牌。我们更无法详细确认,在多大程度上现有的财产分布是从前的非正义行为的结果。于是,更为现实的做法,就是通过实行某种方式的政府干预,来尽力接近正义的财富分配,就像通过政府干预来接近诺齐克式的分配正义一样。
当然,在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问题上,与半心半意的诺齐克不同,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态度要积极得多。[17](68,76~77)不过,在社会议题上,左右两翼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则有着更多的共同点。同其他的自由平等主义者不同,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基于对“自我所有权”的看重,更加强调对个人不受妨碍地使用自己身体的自由。[16](212)他们会出于反对家长主义和道德主义的立场,去支持许多富有争议的自由,如表达自由、自愿同意的成年人之间的性自由、拥有成瘾性药物的自由和赌博的自由,[14](2~3)甚至是实行自愿奴隶制(voluntary slavery)的自由。[12](4)此外,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也对市场机制有着更多的好感。正如斯坦纳所指出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包括右翼的和左翼的)都不喜欢“过分扩张的国家”。在他看来,英国工党对市场机制的敌意是没有根据的,很多受到左翼人士批判的制度也自有其合理性。例如,尽管英国大学的高昂学费广受批评,但如果大学学位可以帮助人们大幅提高自己的收入,那么,向希望获得这种学位的人征收较高的费用就是合理的。[19]
五、结论
本文的论述说明,尽管自由至上主义往往被人们与右翼政治势力联系在一起,但对于自由至上主义的政治哲学来说,这种联系其实是基于误解之上的。这种误解体现在三个层面上。首先,如果我们把右翼理解为持保守立场的政治派别,则自由至上主义显然不属于右翼,因为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政治经济体制,大多数自由至上主义者都依据自己的理论原则对之进行了批判。其次,如果把右翼理解为在政治与社会议题上的某种立场,自由至上主义同样不具有右翼色彩,因为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个人自由的坚决维护,而这种维护与右翼的政策常会发生冲突。最后,即使我们把右翼狭义地理解为在经济上支持市场体制的放任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内部的分歧仍然会使我们难以将其简单地归类。近年来兴起的左翼自由至上主义思想虽然继承了传统自由至上主义的内核(包括自我所有权和对市场的肯定等),但却对政府干预持有更为积极的态度。综上所述,虽然“右翼”这一概念具有多重含义,但无论在哪种意义上,我们都不能简单地宣称自由至上主义是一种右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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