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拟数学客观题之浅见
2013-04-29黄富春
黄富春
摘 要:所谓客观性试题,通常是评分标准比较稳定、评分结果比较客观的一类试题,具有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迷惑性强、概念性强、灵活性大、知识覆盖面广的特点。一般表现为选择题与填空题、是非题。是非题易偶然取胜而不可取。编拟客观题,便于电脑阅卷,因此,客观题在中考中多占的比例由增大趋势。客观题编拟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试题的质量。一份完善的数学试题,必须符合难度、区分度、倍度和效度四项质量指标。同时,具备学科的科学性。即要求试题准确无误,没有争论难定的答案。语言表述大众化,符合受试者的知识水平与理解水平。
关键词:观题;定向性;准确性
笔者认为,编拟数学客观题应注意:考查目的的定向性,概念的严密性,条件与结论间的谐调性,答案的唯一性,试题的导向性。
一、考查目的定向性
具有高效度的试题,必须具有准确的定向。如果编拟数学客观试题略有疏忽,常会谬之千里,达不到预期的考查目的,学生侥幸取胜,考生不能发挥正常知识水平,更不利于人才的选拔。
例1.设α为锐角,那么sinα+cosα的值是( )
A.小于1 B.等于1 C.大于1 D.不能确定
解:取α=45°,则sinα+cosα=■>1,故选C。
诸如此类客观题,达不到真正考查目的,考生可“投机取胜”,不掌握完善的解法,照样可做正确。这类题不能作客观题,只能作解答题,才能利于考生體现实有水平。当然,例1按选作题的特殊值解法,其答案均正确。
二、概念的准确性
概念的准确性就是指试题中所用到的概念必须准确无误。绝不能把不严密的概念误用于试题中。否则,必给学生审题带来障碍,浪费有限的考试时间。
例2.已知根式2a-b■与5-2b■是同类根式,则a=( ),b=( )。
误解:由题设得2a-b=5-2b
3a+2b=2a+4b+5,解得:a=3
b=-1经检验知;a=3,b=-1;a=3,b=-1。
符合题意。
在考试中,多数学生会采取上述解法,且常常是命题者的考查目的。准确掌握了同类根式的学生,会发现上述解法是错误的。但又很难寻找到正确的解法,于是给学生带来用感。造成紧张情绪。
正确解法:由题设得:2a-b=5-2b
3a+2b=k2(2a+4b+5),解得:a=■
b=■(1-6k2≠0)
当然,a,b的值还必须使2a-b与5-2b为大于1的正整数。这样的a,b有无穷解。本题应改为“已知最简根式2a-b■与5-2b■是同类根式,求a,b的值才符合大纲要求。
三、试题的导向性
命数学客观题时,必须对有些题合理导向。明确给出要求。否则,势必造成模糊混乱。不利子应试者的审题。往往使考生对题的要求出现模棱两可的现象。
四、条件与结论间的协调性
■
例3.Rt△ABC的周长为10,斜边的中线为2,则Rt△ABC的面积为( )
A.5 B.■ C.10 D.■
一般学生通过计算,回当即选A。事实上,设a,b为△ABC的直角边长,c为斜边长。则a+b=6,ab+10,由此可知a,b无实数解。故△ABC不存在。此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考生的知识水平的正确发挥。命题者要认真推敲,切不能盲目从事。
五、答案的唯一性
现行中考试题,一般要求试题的答案是唯一的。特别是单选选择题中,决不能允许有两个同时正确或无正确答案的情况。
例4.(单选选择)已知方程mx2+nx+p=0(m≠0)的一根是-1,则另一根是( )
A.-p B.-■ C.■ D.1-■
一般考生根据根与系数求得另一根x2=-■。实质上,在备选答案中两次出现上述答案。事实上,1-■=■=-■这样,已给学生带来犹豫不决的困惑。
总之,编拟数学客观题,应仔细推敲,不断完善,才能提高试题的质量。
(作者单位 江西省铜鼓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