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研究
2013-04-29朱忠琴
朱忠琴
一、调查背景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农村学龄人口不断减少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不少中小学校生源不足,学校布局分散,规模小,质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开始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的大调整。2001年起,正式开始一场对全国农村中小学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摒弃“村村办学”的方式,对临近的学校进行资源合并,农村原有的中小学被大量撤销,学生集中到小部分城镇学校。为了适应集中办学,解决上学路途遥远的问题,发展寄宿制学校是农村撤点并校后采取的普遍做法。从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可以看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不断增多,寄宿制学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2011年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的规模达到3343.52万人,比2010增加14.5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1.97%。其中,小学寄宿生数为1038.08万人,比2010年增加57.11万人,所占比例为10.44%;初中寄宿生数为2305.43万人,比2010年减少42.54万人,所占比例为43.67%。
寄宿制学校在解决了部分儿童上学问题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还有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安全、就餐、饮水、洗漱、卫生等等都不能满足学生寄宿的基本要求,另外寄宿学生很多是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缺乏父母亲情的关爱,寄宿生年龄较小,独立生活的能力较差等等,寄宿制学校能否为这些学生提供满足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安全和谐的环境,是寄宿制学校面临的巨大挑战,另外,小学段寄宿制学校学生在学校里生活,面临着一系列社会与心理方面的需要。这些需要在家庭中是通过家庭生活的自然状态实现的,而学校如何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指导还缺乏比较深入的研究,教师和学生生活管理人员对于相关问题也缺少关注与培训。无疑这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为此,对于农村寄宿制生活指导教师的调研,为农村学校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是教育研究中的重要选题。
二、调查设计
1.研究对象
调研组选取河北省青龙县,位于燕山山脉东端,是山区农业县,境内山多地少,经济比较落后,为国家级贫困县。撤点并校在河北省青龙县更有反响,在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推行寄宿制学校的政策下,青龙县的学校布局调整出现了很大变化,一批寄宿制学校也由此产生。调研组选取大石岭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官场乡官场兴龙小学、隔河头乡明德小学,以及位于县城的一所民办学校——阳光学校。调研组在每所学校分别访谈校长、德育处行政人员、任课教师代表、生活指导教师(全部)、学生代表。其中选取的学生对象为各年级的寄宿学生代表,每个年级2-3名。
2.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取访谈的方式,通过访谈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信息,也可以深入了解到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更真实的生存状况以及所面临的问题。
三、调查结果
1.现状呈现
通过对四所样本学校的调研发现,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各不相同,每所学校生活教师的职责范围、教师的专业、年龄结构、负责学生数量均不一样,详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四所学校中,两所学校的生活指导教师为专职,但无编制,属于临时聘用。专职生活指导教师的学历背景方面,学校不是特别关注。A学校中,有两名聘用的生活指导教师就为当地的农民,D学校中的生活指导教师则具有初中文化程度。B、C两所学校的生活指导教师均为任课教师兼职,并且兼职教师多为寄宿于学校的教师,农村学校的教师大多离家较近,寄宿于学校的教师多为特岗教师或支教教师。
工资待遇方面,公立学校的专职教师工资待遇较低,A学校的生活指导教师为600元每月,D学校为私立学校,每月为1200元。当然,薪资待遇与其工作职责内容也有一定的联系。如D学校的生活指导教师,一个人负责管理全校所有学生的住宿生活管理。
管理对象方面,学生的年龄较小,小学一、二、三年级的孩子就开始寄宿,最小的孩子只有7岁,这些孩子生活自理能力都比较差。D学校是从五年级才开始招生,学校提供五到八年级的教育,所以,其寄宿的学生年龄多在10岁以上。
2.存在问题
(1)学校对于生活指导教师的认识不到位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地认识到生活教师的重要意义,虽然普遍认识到寄宿学生生活存在生活卫生习惯、心理、情感发展等诸多问题急需解决,但对于负责学生生活管理的生活指导教师的聘用,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的职责却没有严格的标准。如这几所调研学校中,学校的领导在对生活指导教师职责的认识上比较狭隘,认为生活指导教师的指导职责为管好学生在宿舍期间休息好,不打架、不出事。所以,在对生活指导教师的任用上,除了学校专职教师兼任生活教师的文化素质水平相对较高外,其他兼职生活指导教师文化素质水平较低,且年龄较大,多为50岁以上的学校附近居住的农民。这样的生活指导教师,面对长期远离父母照顾,生活自理、适应能力较差的儿童在生活上、学习中碰到的一些心理问题时,是很难帮助孩子们及时排除困难的。
(2)生活指导教师任务量大,待遇报酬低
在调研的农村寄宿制学校中,生活指导教师反映,工作量较大,管理的事务比较庞杂,任务量大的学校平均每个教师要负责管理100个学生的就寝。并且,这些生活指导教师的待遇报酬还较低,如A学校的生活指导教师津贴为600元每月。兼职生活指导教师会获得额外补发的工资,大约二三百元每月,但相对于付出的劳动量,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有的学校则无份外补充经费,如在C学校中,由六名寄宿学校的年轻女教师无偿义务兼职管理寄宿学生的生活、学习。
(3)生活指导教师专业素质不高
除了由教师兼任生活指导教师的学校外,聘请的临时生活指导教师的知识层次多为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生活指导教师对于工作职责的认识停留于简单的照管学生的日常生活起居,检查平时宿舍卫生,他们对于儿童心理学、教育学、营养卫生学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对于学生仅停留于管理上,而远非具有教育的含义。在对学生的访谈中了解到,多数学生反映生活指导教师太严肃、喜欢“训斥”。
3.问题产生原因
(1)学校经费紧张,生活指导教师短缺
调研中了解到,农村学校经费紧张,寄宿制学校的生活指导教师没有正规编制,多为兼职或临时职工,聘请学校附近的接近退休年纪的村民或由寄宿学校的教师兼管。生活指导教师工作量大,且福利待遇较低,使得本来就是兼任的生活指导教师更加不稳定,另外,由于农村学校教育财政的困难以及学校教师编制的限制,使得农村寄宿制学校很难招聘专职从事学生生活指导工作的高素质教师。
(2)学校对于生活指导教师重要性认识不够
对于农村生活指导教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是对于生活指导教师管理与对于学校寄宿生生活指导工作的一个反映,也是生活指导教师诸多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调研中发现,学校行政领导认为生活指导教师不需要太多的知识与技能,为此,在聘请安排生活指导教师时,对于生活指导教师专业素质考虑较少,所以有的学校将不能很好胜任教学的教师安排照顾学生生活,并且对生活教师的工作要求也是限于“进”——“出”宿舍的这段时间(晚自习后回宿舍到第二天早上早起后离开宿舍)的看管。而通过对学生的访谈中了解到,学生们由于缺乏父母的亲情照顾,期望生活教师给予他们不仅仅是生活卫生的要求,而更需要情感的呵护。
(3)针对生活指导教师的教育培训较少
一方面,由于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对于生活指导教师认识的狭隘,阻碍了学校领导对于生活指导教师职业素质的关注,很少有专门针对生活指导教师的专业培训,即使有,也多为怎么管理好学生就寝,看好宿舍门窗之类的话语。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好像无关生活指导教师的事。所以,对于生活指导教师的培训较少,且内容多指向于简单地看管孩子。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的薄弱,教师的培训费用必然给学校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农村学校在师资培训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主科的任课教师,有限的教育经费必然限制了对于生活指导教师的学习机会。
四、政策建议
1.完善生活指导教师编制,提高生活指导教师待遇
学校寄宿制工程仅是解决了校舍建设问题,却没有考虑后期的相应的管理人员的配备、编制问题,导致了寄宿制学校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生活指导教师问题成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发展面临的巨大瓶颈。这些问题也深刻地反映出农村寄宿制学校必须要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素质,一定数量的生活指导教师,这样才能保证寄宿制学校学生身心的良好发展和寄宿制学校的良性运行。农村生活指导教师缺乏编制、待遇低下等是导致农村生活指导教师素质低下、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国家应该首先从政策上着手,作出相应的规定,才能保证生活指导教师问题的解决。从目前的寄宿制学生低年级化的现象来看,应该给予有一定规模的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指导教师编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的生师比,另一方,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财政投入,只有这样,农村寄宿制学校才能有条件招聘到高素质的、合格的生活指导教师。
2.明确生活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加强对生活指导教师评价
一个工作岗位,其职责不明确,就会造成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影响工作效率,也会影响工作质量。改善的方法是制定科学的岗位职责,进而培训员工执行岗位职责的习惯。国家应及时出台关于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的政策法规,对生活指导教师加大投入,加强培训与管理。同时还需建立配套的激励制度,如制定相应的生活指导教师考核细则及评价标准,通过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对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作出客观的评价,来规范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对生活指导教师培训,提高生活指导教师专业素质
生活指导教师应该是专业化的教师,对他们的职业应该有专业化的要求,相应的也应该有专业化的培训,这样才能满足他们工作的需要。因此,对于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迫在眉睫。农村寄宿制学校所选择的生活指导教师多数没有接收过系统的师范教育或高等教育。因此专业知识不合理、专业能力低下,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的偏差都对生活教师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对生活指导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应使他们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卫生学等方面知识,以及具有理解他人和与他人交往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心。当然,在对生活指导教师的培训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其他学校教师,尤其是学校领导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参考文献
[1] 杜育红.农村寄宿制学校:成本构成的变化与相关管理问题.人民教育,2006(23).
[2] 翟月.我国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问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9.
(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