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误”小而为之
2013-04-29伏华玉
伏华玉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数学老师在课堂教学中经常会设计一至两个活动,引导学生经历操作、探究、讨论等过程自主建构知识。教材中也呈现了许多很好的操作活动,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但也有不够合理之处。
如:人教版数学第十二册教材中,对于圆锥的体积教学设计了这样一个活动:(1)各组准备好等底、等高的圆柱、圆锥形容器。(2)用倒水或倒沙子的方法试一试:可以将圆柱装满水,再往圆锥里倒,正好倒了几次;也可以用圆锥装满水倒入圆柱里,倒几次正好倒满。(3)通过试验,你发现等底等高的圆锥、圆柱的体积有什么关系?初看这个活动,很好。由把圆柱形容器装满水后,倒入与它等底等高的圆锥形容器,正好倒了3次可以发现等底等高的圆锥体积是圆柱体积的■。由圆柱体积计算公式V=Sh推导出圆锥体积计算公式是V=■Sh。但经过认真思考、反复推敲后,我发现用这个试验来推导圆锥体积的计算公式是不严密、行不通的。
我们从体积的概念入手,来细细分析这个试验活动。物体所占空间的大小叫做物体的体积,试验中将圆柱形容器中的水倒入与它等底等高的圆锥形容器中,倒入的是圆柱形容器的体积吗?水是圆柱形容器所容纳的体积,容器能容纳物体的体积叫做它的容积。因此,由两个概念来看,这个试验证明的是等底等高的圆锥容积是圆柱容积的■,而不是体积之间的关系。“容积”与“体积”虽一字之差,但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特别对数学这门严谨的学科,我们经常有意识法引导学生区别物体的体积与容积,在这样关键的活动中,就更应重视,决不以“误”小而为之。
是不是这个活动有问题我们就不开展了呢?不!办法是人想出来的。那么怎样设计能证明等底等高的圆锥体积与圆柱体积关系的试验呢?其实不难,我们可以充分运用转化的思想,将圆柱形、圆锥形容器的体积转化成水的体积来实施目标。具体操作如下:(1)准备实心圆柱、圆锥各2个(标上序号1、2),其中包括等底等高的各1个。(2)每组准备装满水的大烧杯4个,量筒2个、水缸1个。(3)将一个装满水的大烧杯放在水缸里,选择一个圆柱放在烧杯里,将溢出来的水倒入量筒,再照此将一个圆锥放在另一个烧杯里,将溢出来的水倒入另一个量筒里。(4)在记录单里填好圆柱、圆锥的序号,对应填上溢出的水的体积。(5)说说溢出的水的体积与圆柱、圆锥体积的关系,再观察表格里的数据,你发现了什么?
虽然这个实验较之课本中的实验麻烦一点,但这才能真正探究出等底等高圆锥的体积是圆柱体积的■,也可以发现不是等底等高的圆锥与圆柱之间不存在这样的关系。还有,在收集溢出的水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误差,也能让学生科学地理解实验与结论之间的关系。
数学是一门学科,更是一门科学,科学的真谛在于追求真理。我们在教学中,一定要反复思考,精心设计每一个活动,为学生创设寻求真理的空间,不能唯教材、唯教案进行教学。教材是教学的载体,我们要灵活地运用教材来教,而不能死板地教教材,要不畏艰难地开启真理的大门,决不以“误”小而为之。
(作者单位 湖南省汨罗市黄柏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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