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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教育方针的历史演进与创新发展

2013-04-29杨天平

高校教育管理 2013年1期
关键词:现代化服务建设

杨天平

摘要: 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再度提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前后10年,教育的“二为”方向一脉相承、不断强化,教育的“二为”方针一以贯之、与时俱进,既相辅相成又高度概括了教育促进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发展的基本职能,客观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内在需求,集中体现了教育方针的科学性与时代性的辩证统一。科学准确地解读我国现行教育的“二为”方针的历史演进与创新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 教育方针;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为人民服务

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提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前后10年,教育的“二为”方向一脉相承、不断强化,教育的“二为”方针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科学准确地解读“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教育事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必由之路。

[HS2][HT4”H][JZ]一、 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HT]

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系由1934年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中“教育为革命战争和阶级斗争服务”、1950年当前教育工作的中心方针中“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改革开放之初强调的“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等提法演化而来,正式载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条,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性质、地位、方向、目的、任务、功能和作用的综合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进步、提高社会文明的集中反映。它从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出发,具有高度概括性、现实针对性和未来前瞻性,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教育指导方针和思想认识上的质的飞跃。

(一)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进程[HT]

中国现代化进程,大致经历了19世纪中后叶至20世纪之初晚清政府的洋务运动、维新运动、立宪运动及1912-1949年共和时代的现代化努力等阶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拉开了全面现代化建设的序幕。最初,提出要着力实现工业的现代化;后来,提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即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方面的现代化;再后来,则提出要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赋予其丰富的内涵。同时,在“现代化”前面冠以“社会主义”的限定词,即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其意义更加明确,也更具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Socialism)一词,源于拉丁文socialis,原意指“同伴”、“善于社交”等。19世纪30至40年代,社会主义一词在西欧广为流传。马克思、恩格斯给它以科学的解释,认为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系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总称。早在20世纪20年代,李大钊就曾指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不是要穷的”,要“使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生活”[3]。现在,社会主义通常用来表示以符合公众利益为目标,以对社会发展有利为标准,以按劳动分配为获利模式,以社会需要为价值目标的社会,其特征是由国家、社会和集体拥有、控制、管理、分配资源,实现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类自身最全面的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逐步实现按劳分配,走共同富裕之路。其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要。资本主义现代化则与之相反,是为了发展私有制,维护剥削制度。我国的现代化,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国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所建设的现代化,即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它早已超出“四个现代化”范畴,覆盖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的现代化和人自身的现代化等社会生产、生活、生存、发展等各方面的内容。

按照科学共产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自身不可调和的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而必然为社会主义所代替,进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应远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论、初级阶段论、市场经济论等“三论”的思想实质是一致的,完全符合他所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精神。江泽民所讲的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也是基于社会主义生产力远比资本主义生产力先进的立场而言的。同样,按照科学共产主义的学说,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及与其相统一的生产关系也远高于资本主义,比它更成熟、更适应乃至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30多年改革开放的大发展,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经济总量已无可争议地位居世界第二,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更创造了人类发展的奇迹。但冷静分析,现实的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人均系数低,生产力还是不很发达,生产关系也不很成熟,上层建筑还有待完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医疗乃至社会福利诸多体制的系列改革,都有待深化,而且必须采取渐进式。中国当前安定团结的局面来之不易,乱不得,折腾不起。按照邓小平的论断,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且这个阶段不可逾越、时限漫长,还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科学共产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按照中国科学院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呈现出以下态势。

2010年1月,《中国现代化报告2010:世界现代化概览》指出,如果从19世纪40年代算起,中国现代化已经走过了160多年历程,经历了现代化起步、局部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3个阶段。如果按照1990至2005年的年均增长率估算,中国有可能在2020年前后完成第一次现代化,在2040年前后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提前10年左右实现中国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4]。

2011年1月,《中国现代化报告2011:现代化科学概论》指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有20多个,发展中国家有100多个,各国实现现代化的路径有别,但战略重点主要集中于提高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3个方面。在过去300年里,发达国家的比例不到20%,发展中国家的比例超过80%;在最近50年里,发展中国家升级为发达国家的可能性约为5%,发达国家保持发达水平的可能性约为90%。中国是一个初等发达国家,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间水平。中国的发展目标分为四步:第一步是进入世界前60名,完成第一次现代化;第二步进入世界前40名,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第三步进入世界前20名,成为发达国家;第四步进入世界前10名,走到世界前列[5]。

2012年5月,《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指出,人类的农业现代化经历了3条基本路径。首先,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走向初级现代农业,从自给型农业向市场化农业转型,包括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良种化、水利化等;其次,农业现代化是从初级现代农业向高级现代农业,从工业化农业向知识化农业的转型,特点包括知识化、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生态化等。再次,综合农业现代化是前两条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包括农业市场化、机械化、信息化、绿色化和国际化的协调发展。中国是世界农业的发源地之一,但农业现代化水平低于现代化整体水平,是现代化建设的一块短板,属于农业初等发达国家。在2030年前后有可能完成第一次农业现代化,达到上世纪60年代农业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在2050年前后达到世界农业中等发达水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6]。

(二) 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科学涵义[HT]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人的活动,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年轻一代的成长,都离不开教育,教育是社会的重要领域。教育方针涉及的根本问题就是为谁服务,即关于教育方向和任务的规定。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包括服务的方向、内涵、前提等基本内容。

1. 教育服务的方向。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把复杂的社会现象分为经济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教育是培养人、造就人的复杂的社会现象,有其自身的本质特征。不能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公式对它作简单的裁剪:或者把它归结为生产力,或者把它归结为上层建筑。单纯地归结为上层建筑,就否定了教育与生产的联系,否定了教育的社会经济功能,就不能从把握教育本质的高度揭示其对物质生产和对人类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若简单地归结为生产力,就混淆了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区别,而且也必然否定教育与精神生产的联系。

教育与社会的生产和经济基础、与社会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化等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教育的社会作用也是多方面的,它既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可以促进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巩固,同时,还可以发展科学文化和促进良好道德以及社会风气的形成。换言之,教育具有服务政治、经济和传递发展文化、培养人才等多种功能。教育对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大奠基作用已为举世公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涵盖了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指明了教育发展的总方向和总任务。

2. 教育服务的内涵。

中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教育。教育方针开宗明义:首先,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的政治服务,为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服务。教育工作的方针要与国家的总路线保持一致,使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具体。教育要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其步骤相适应,通过培养人才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在促进全社会的政治理想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深刻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防止再度陷入教育政治化、庸俗化的泥潭,又应根据教育的特点,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继续强化教育在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

其次,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的经济服务,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积极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发达的社会主义强国服务。现代教育和古代教育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它的生产性。教育虽然不直接参与生产过程,但是具有潜在的生产力性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资料消耗率的降低,都和劳动者的技能熟练程度以及生产技术设备有关,而生产技术设备也要依靠劳动者来创造和使用。因此,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培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以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持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再次,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发展服务,以培养合格人才为基础,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为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服务。要加强公民基本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和促进教育对象把个人的道德理想、职业成就理想和社会的共同理想、最高理想结合起来,提升抱负水平和理想的境界,把理想的实现和脚踏实地的工作结合起来。要通过教育传播文化科学知识,延续、活化并弘扬祖国的文化传统,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对广大受教育者进行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3. 教育服务的前提。

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首先必须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作用。文献检索表明,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过程,经历了从与农业社会政体相适应的教育向与工业社会政体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新式教育转化的过程:从清末洋务教育、维新教育、新政教育等旧式科举制内的教育变革到起自清末、兴于民国的西式教育变革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师法苏俄模式又力图有所突破的教育变革直至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现代化浪潮。教育现代化命题的提出,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正式见诸于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年7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第三条“战略目标”中郑重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对当今世界各市场国家的发展历程稍作分析,就不难看出,西欧走的是“(先发展)市场经济——(后发展)教育(培养作为市场主体的人,下同)——(再发展)市场经济”的路子,东亚遵循的是“(先发展)教育——(后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两种类型各有特点,但它们都体现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本质要求,即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教育的相应发展,它要求教育培养各种参与市场活动的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并致力于其素质的提高。人类历史演变至今,教育是社会趋向文明和成熟的重要标志和内在支撑因素。现代文明社会无不直接依赖于教育的支撑,而落后的教育无不直接制约着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之具有愚昧和病态的特征。经济越发展,对教育发展的要求也就越迫切,教育越发达,社会也就越趋向文明,离开教育的相应发展,社会的文明发展是绝无可能的。

在21世纪的第2个10年中,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的关键期,作为更高类型的文明社会,其主体应具有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文化支撑因素。这就决定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

[HS2][HT4”H][JZ]二、 教育为人民服务[HT]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在中国古籍中,“人民”一般指人生,也指平民、庶民、百姓。在古希腊、古罗马,一般指奴隶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近代以后,“人民”的概念被广泛使用,但往往与公民、国民混同,泛指社会的全体成员。在西方政治学辞典中,“人民”(people)一词,广义上指国家主权的构成主体,与国民(nation,Nation)、民族(nation,Volk)、国族(nation,statenation)同义[7]。马克思主义诞生后,“人民”这一概念有了科学而确定的含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范畴,是一个集体概念,是众多人的集合体,其本意是指普通百姓,类同于公民,即拥有国籍且具有选举与被选举等权利的人民群众,泛指在人口中占大多数、顺应历史发展和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即区别于少数特权者、以从事物质和精神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一) 为人民服务的理论发展[HT]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人民始终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有不同的内容,其所处的地位及其作用也不尽相同。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国家从法律、制度和物质上保障人民的主导作用的实现[8]。

“现代民族国家乃是具有价值共识和政治认同的人民共同体,尤其在经过了人民革命的中国,必须实现民众权利。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要求民众的利益高于一切。”[9]教育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公民个人发展的基础。强调教育为人民服务,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方针,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时代要求的产物,既是中国共产党立党宗旨的体现,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国体的表征,同时也是教育为人的现代化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为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服务的概括。

教育为人民服务,源起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思想。其后,列宁也作过相关论述。他强调,哪里有群众,就一定要到哪里去工作[10]。毛泽东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为人民服务学说。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的追悼会上,他发表著名的《为人民服务》演讲,系统阐述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其科学内涵。他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开幕词中,他再次强调,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11]。新中国建立后,“为人民服务”明文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早在1956年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所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邓小平就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全部任务[12]。第三次复出以后,他强调,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立党执政的根本宗旨和基本要求,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他特别提出,应该将“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四项基本标准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根本宗旨就是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99年6月,江泽民重申,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13]。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第四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更进一步指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本质就是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从而赋予为人民服务崭新的时代内涵[14]。

(二) 教育为人民服务的科学内涵[HT]

概览中国共产党90余年的发展历程,不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始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方针,只是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述而已。

1. 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脉络。

1934年,中国共产党在江西建立的苏维埃中央政府关于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即提出“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广大劳苦民众……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正式确立“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方针[15]。是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将其具体化,要求教育首先“为工农兵服务”。次年5月,教育部副部长、党组书记钱俊瑞在《人民教育》杂志创刊号上提出:教育要“为工农服务”[16]。

自1958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起至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前后近30年间,“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提法一度中断,不再被提起。直至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再度提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方针,从而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从最初的“二为”(即“教育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革命斗争和建设服务”),到后来由旧的“一为”转变成新的“一为”(即由“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转变成“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而又回归至新的“二为”(即“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从1934年的“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到1949年的“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工农兵服务”和1950年的“为工农服务”,再到2002年直至2010年的“教育为人民服务”,建党90多年、新中国成立60余年教育方针的演变,既充分反映了教育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基本规律,同时也生动再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民、执政为民、一以贯之、不断与时俱进和继承发展创新的思想脉络。

教育为人民服务,既是解决人民群众“有学上”与“上好学”及给每个人提供合适教育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教育领域的直接反映,是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征,更是《联合国宪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第二款“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的典型体现[17]。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个人全面发展,这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可以说,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与教育为人民服务,是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教育为人民服务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反映了教育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价值观认为,教育过程是社会发展需要与人的发展需要辩证统一过程,教育不仅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类自身延续和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的发展是教育最基本的职能。中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必然是社会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的辩证统一。

2. 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

首先,要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充分认识教育的战略地位,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基础上,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协调科学发展,体现政府对所有公民的教育关怀,使广大民众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成果,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其次,要以促进人的个性全面发展为指向,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学习的质量,更重视教育中和教育后的生活质量。坚守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教育品质,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包括物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包括为物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为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与为人民服务,是相容、交叉、包含乃至同一关系,但又有所区别。在其同一性上,人和人民均泛指人类。人,可以从生物、精神、教育与文化等各个层面来定义,或是这些定义的结合。从教育学的角度看,人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具有发展的本质和潜质,具有自主性和创造性、历史性和现实性、多样性和差异性。人民更多的是一个政治概念和语汇。在古代中国,“人”和“民”各有所指,“人”是指人的生物个体和思想、文化、教育个体,“民”则是指底层的大众百姓。在当代中国,教育为人民服务和为人的现代化服务,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诠释了教育的服务指向与功能,也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自身的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服务。

更需强调的是,人民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由每个个体组成的集合概念;教育为人民服务也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切实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必须落实于各级政府和各类教育的具体行为中。这与一些地方或政府假服务人民之名、行独裁专断之实和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干着营私牟利的勾当的做派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历史上或现实中,这样的现象见怪不怪,这样例子俯拾即是。由于民主和法制的不健全,人民的公仆有时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转过来做人民的主人,权力被异化了。谁有权力,谁就代表人民;谁是权力的中心,谁就是最大的人民;人民或者被添加了新的意义,或者被抽去了旧有的美好含义,有的甚至干脆拧到了意思完全相反的方向上去。教训不唯不深刻,当须十分警惕和认真汲取。

综上所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作为党和国家新世纪的教育方针,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根本需求,概括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性质、方向、功能和任务,体现了教育方针的阶级性、人民性、科学性与时代性的和谐统一。应该准确理解、科学诠释、全面贯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HT][HJ1*2][HJ]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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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扬.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N].人民日报,1983-03-07(4).

(责任编辑东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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