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惰性探究*
2013-04-12张全福
张全福
(安徽三联学院基础部,安徽 合肥 2306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是大学教育期间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为大学生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和法律基础。但是,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种种原因导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的并没有得到有效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学生对《基础》课程的惰性削弱了该门课程的实效性。为了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育教学效果,需要研究大学生对《基础》课程产生惰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大学生对《基础》课程产生学习惰性的原因
(一)《基础》课教材内容和大学生已有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重复率过高
《基础》课教材具有科学性、政治性、系统性、实践性、开放性等特征,是全国著名专家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每一位大学生从小学起,经历初中、高中学习阶段,均开设有思想道德课程,且课程内容和《基础》课重复率很高,简单举几个例子就能说明,如初中八年级思想品德课程中关于如何培养和谐的人际关系、保持健康的心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主义道德、树立远大理想以及法律知识等内容和《基础》课程相近,高中思想品德课程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人的本质、价值观等内容和《基础》课相近。由于很多内容都学过或接触过,所以这些内容对大学生来说,就没有了新鲜感,也使大学生丧失了对《基础》课程的兴趣,表现出了对学习该门课程的惰性。
(二)《基础》课程所揭示的道理简单易懂,容易理解和掌握
《基础》课程共八章内容、两大理论知识体系,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除有些法律知识以前未接触过外,其余很多内容都和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尤其是和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思想道德和优良传统知识,早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耳濡目染,没有多少东西未受过影响,因此,大学生便认为教材所揭示的道理过于简单,没有再拿出来学习的必要。
(三)教师缺乏对《基础》课程教学方法的把握和创新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有一定理论研究造诣、年纪偏大、职称较高的教师,他们理论基础扎实,善于说理,在授课过程中多以讲授法为主;另一类为具有中级职称、掌握现代教学技术的中青年教师,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第三类为刚毕业不久,缺乏教学经验的年轻教师。价值观多元、注重功利的大学生,本来很难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产生兴趣,如果遇上第一、第三种类型不能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的教师,就会更加厌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而对于实践性很强的《基础》课程,单一的教学方法会进一步削弱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其中,第二种类型教师有可能会迎合学生的口味,想尽一切办法,使课堂热热闹闹,但教学目标却偏离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这种没有多少教育意义的课堂最终还是会让学生生厌。
二、克服大学生学习惰性的基本对策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不断提高教学艺术,挖掘教材的优势,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成绩的考核,使考核精细化、科学化。
(一)发挥“两个主体”的作用,实现教与学的统一
1.思政课教师要善于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两个主体”是指教师和学生这两个主体。“两个主体”思想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教师和学生是两个平等的主体。“两个主体”思想是目前理论界普遍认可,并被积极倡导广泛应用于实践的教学理念。虽然《基础》课程和大学生此前学过的思想品德课程在内容上重复率较高,但是教师和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主体,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善于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即将教材的内容体系进行有机整合,调整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和教授重点,因材施教,避免教学内容的机械重复,尽量做到保持教学内容的新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学生以前已接触过的知识,教师应以不同的视角或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使学生站在新的理论高度加以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将其吸收和外化为日常行为活动。因此,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应注意把握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统一关系,实现由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转化,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方向和目标[1];同时,又要避免照本宣科,不做转化,或为了迎合学生,片面追求热闹场面,哗众取宠,随意转化。[2]
2.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勇于将教材优势向教学优势转化
《基础》课程教材是由全国相关领域一流专家精心编写而成,具有科学性、政治性、纲领性、开放性、实践性等优势特征,融学科的思想性、价值导向性为一体[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勇于将课程的上述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探索和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学生的素质差异、思维活跃程度和学习特点,深入研究和实践“两个主体”的教学模式,减少干瘪的理论讲述,扩大实践课型比例,精心设计案例式教学、问题讨论式教学、参与式教学和社会实践体验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力求运用有限的教学时间,实现教材所要达到的目标。以问题讨论式教学为例,当学生遇到已经学过的知识,而这些内容是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被灌输到学生的大脑中的,没有深刻的认识和领悟,更无法做到践行,为激发学生兴趣,可以采用讨论式教学法,精心设计一些问题,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地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困惑,并从中受到真正的教育和启迪,如组织“挫折的利与弊”、“参与社团组织对成长的作用”、“大学生该不该恋爱”、“如何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正确的恋爱观是什么”等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既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现场组织发挥的能力和胆量,也使学生在积极参与教学的过程中获得了教育[4]。同时,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网络讨论,成为讨论式教学方法延伸的一种有效形式,这种讨论去除了课堂讨论可能具有的粉饰和遮掩,使讨论更自由、更充分、更真实,缩短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充分发挥了“两个主体”教学理念的作用,并实现了教材优势向教学优势的转化。但是,在应用各种实践课型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方法的滥用和缺乏深度,避免“启而不发、探而无究、例而无力、讨而不论”等现象的出现。[5]
(二)对学生的考核应以“行”为主,促进学生知行统一
为了克服学生对《基础》课程的惰性,还要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考核,尤其要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培养的基本依据之一,实现考核范围的延伸,构建全方位考核体系。
1.平时成绩考核应科学有效
目前,多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基本采用的是平时成绩与笔试成绩合成的方法,但各学校对于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百分比并不完全一致。另外,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均有自身特点和独特培养目标,各自在考核中,笔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比也不能千篇一律,且应有较大差异。《基础》课和其它类型的政治理论课程有很大的不同,其现实性和实践性很强,强调将知识内化为学生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外化为学生的日常行为,做到知行统一,教育的最后落脚点和目标表现在学生的行为上。所以,反映学生学习、生活、思想道德等日常表现的平时成绩应在该门课程的总成绩中占有绝对优势的比例,才能符合《基础》课的考核目标。问题在于,因师资紧张和学生较多,学生平时成绩的给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那么,如何给定平时成绩,才能较公正、合理、较准确的反映学生平时的表现,从而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呢?有研究者认为,平时成绩的考核应从教师评价、辅导员评价、学生自评和同学之间互评等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这样可以较真实考核每个同学的表现,并能够促进学生平时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学习,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为保证平时成绩考核的真实性,授课教师和辅导员应重视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多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在教学和日常生活中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确保给出的平时成绩真实反映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同时,加强辅导员和教师的合作力度,做好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将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落到实处。
2.合理安排课程的考核周期和考核结果
为更好地完成《基础》课程的教学目的,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学生的平时成绩考核的周期,周期至少不低于一学年,这样可以有较足够的时间了解学生的日常表现,了解学生有没有吸收所学知识,了解学生有没有把所学知识外化为日常思想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日常行为,同时,还可以督促学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经过长达至少一学年的行为实践,使多数学生都养成严格要求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为进一步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打下良好基础。
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学习和践行《基础》课程的内容,还要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大学生入党、评优评先、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因为成绩的考核过程细致、科学,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思想现状和行为状况,所以,成绩优异的学生已初步具备德才兼备的标准,这样的人才符合党和国家的培养要求,理应优先入党,优先评为先进,有资格享受党和国家授予的奖学金。
通过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实行对学生全方位的考核并加以引导和激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克服大学生对《基础》课程的学习惰性,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1]祖嘉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三题[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1):46 -47.
[2]宋吉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误区及对策出初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4):63-64.
[3]陆树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初探[EB/OL].http://jckjyw.cufe.edu.cn/ReadNews.asp?NewsID=345,2011 -01 -03.
[4]臧宏,王立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问题式考题教学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4):82-83.
[5]宋吉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误区及对策初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4):63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