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及应对途径——基于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视阈

2013-04-11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文凭学历教育部

李 铭

(江南大学 北美学院,江苏 无锡214122)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代表的新型教育模式在我国相继出现。这种模式产生的时间较短,但其所显现出的较强的生命力及阶段性的成果却日趋为人们所接受和重视。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外合作办学这种渐近式的留学方式,既保护了学生在国内相对熟悉的环境中成长,同时又享受到了国外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氛围,而且费用相对低廉,受到不少学生和家长的青睐。”[1]

一、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毕业生就业现状

在中外合作办学模式行入快车道的同时,经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的绝大多数毕业生,正以每年数以千计的规模进入社会,使得我国的人力资源成分朝着多样化发展,推动其向兼并包容的模式前行。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在各行各业中为国家的建设不断奉献着他们的才智和汗水,他们已成为就业领域中的新生力量。以江南大学某中外合作办学学院为例,经过对2001~2011年之间部分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查及该学院档案室已出档的442名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分析显示,其中就职于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的比例分别占到12.67%、14.03%和10.41%,而进入金融机构的毕业生则占总数的26.47%。由此可见,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的就业前景总体态势良好,毕业生最终都能够选择到心仪的工作。这源于他们在校学习过程中所具备的一定优势:如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毕业于相对热门的专业,以及熟悉欧美文化背景,等等。如此教育背景的毕业生已成为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的首选目标。

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在现实的求职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因素影响了他们的就业进程和职业生涯的发展。诸如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毕业文凭的社会认可度不高和毕业文凭及认证材料发放的时间较晚等问题。从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管理者的角度进行分析,此类问题的主要因素来自于社会、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多个维度。

二、影响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的多维成因分析

(一)社会及用人单位的认可度因素

尽管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均能正常就业,但总体来说,当前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及其毕业生的认可度尚处在较低水平,甚至一些身处教育行业的工作者也不了解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事实上,“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2],在教育部认证(承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范围之内,应给予持有《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毕业生与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就业机会和权利。而现实情况是国内的一些用人单位对此类毕业生所获文凭并不认可,一般不愿接收此类毕业生。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起步较晚,机构和项目的数量相对于较少,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与国内普通高校比较而言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不了解,对其毕业生的性质和质量尚存疑虑。他们认为“与其招聘一些不甚了解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不如直接在传统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择,对于这样的毕业生可选择的范围更大一些,也具有校方的品质保证”。二是对于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毕业生的定位产生质疑。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既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其毕业生也非真正留学海外的“海归”人员。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既不能取得学历证书,也不能提供出留学经历的证明。一份“洋文凭”加一张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既非“统招”、也非“海归”的毕业生应归于哪一类型。“不出国门的留学”本应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特色,却在毕业生就业的环节中处于尴尬地位。

(二)校方在就业指导方面重视度因素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于毕业生就业方面相关指导不足。一个时期以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于毕业生质量的重视程度大幅增加,但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以及在就业指导方面的师资配备和对毕业生入职后的情况关注度有限。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更多关注的是招生情况和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管理者会根据历年较好的就业情况,对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做较为乐观的预计,但实际的就业指导重视程度不高。

职业生涯课程与就业指导脱节。在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中,根据课程的要求,一般会开设《Job Search &Success》(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的课程。但此类课程全部使用英文教材,且教材内容主要根据西方社会和国外学生的特点编制,内容以择业前的职业规划指导为主,理论知识较多,重在教授学生如何了解自身特点,同时指导学生进行相关应用文体写作、入职前准备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相关知识。这对于使用外国教材的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就业指导来说只是起到有限的作用;对于学生的职业发展仅具有参考的价值。事实上,这样的教材主要内容并不能与国内的就业现实完全吻合,教材中不会提到国内就业的相关政策,甚至大多数学生在毕业后仅仅知道“报到证”这个名词,却不懂这用于何处,这样的课程内容对于学生实际就业的指导性有限。

(三)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性因素

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用人单位在对求职者遴选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毕业证书查询系统,了解学生培养学校的情况和甄别学生证书真伪。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属于学历教育,故在此范围内不能够查询到学生的相关信息。涉及到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个人信息的相关内容只能通过教育部下属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而对于毕业生来说,所获得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则是由教育部另一直属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和查询。学生的注册信息和学生文凭的认证情况不是由一个部门归口负责,也不能通过一个统一的平台查询,出现各自为政的状况,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信息查询工作增添困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毕业生的就业产生一定影响。

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的文凭还存在着“认证书真伪验证程序繁杂”[3]的实际情况。《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并不能像“学信网”一样,直接在相应网站中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后查询。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核准和查证毕业生认证证书信息的真伪,则需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认证书真伪查询申请表》,填写后连同毕业生“认证书”的复印件一并邮寄至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并等待若干工作日之后的回复。相对繁琐的程序及较长的查询时间影响到用人单位的工作和精力,进而影响毕业生的正常就业。

(四)政策与学校对接延伸出的时间因素

在现实中,由于外方毕业证书颁发及后续认证工作耗费时间较长,影响着毕业生就业签约。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国外学士学位文凭内容为全外文,为了鉴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性和毕业生所获国外学历学位的真实性,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提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所颁发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于属高等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范围的,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已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4]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所获国外文凭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在国内正常使用。由于国外院校发证时间与国内院校发证时间的差异,外方合作院校文凭制作时间在每年6~7月份,文凭此后再经过邮寄、整理、翻译、报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相关环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后,一般认证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5]学生最终获得认证书的大概时间在每年10月前后。一般的用人单位均在毕业生获得“认证书”的基础上才与其签约,如此繁琐手续和冗长的等候时间使毕业生错过就业的黄金时段。

此外,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不能获得由省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而是需要在获得“认证书”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信息表》、《单位接收函原件(样本)》和《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等材料,并附上毕业生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共计七份材料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获得证明信的手续不仅繁琐而且耗时,毕业生获取证明信的时间基本在毕业年的12月前后,而一般用人单位则是接收到“报到证”后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拖延时间较长的各种证书同样对就业的影响较大。

(五)成因繁杂的个体因素

除去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外部因素,学生的内因对于就业也存在一定的影响。事实上,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就业并非困难重重,进入社会的毕业生也并非无人问津。相反,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在某一领域已成为“稀缺资源”,成为争抢的对象。以江南大学某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专业为例,毕业生被凯宾斯基等国际知名酒店所青睐,但落实到具体工作分配中,用人单位一般将毕业生安排在前台等基层岗位进行锻炼。相对于就读期间较高的学费来说,用人单位的薪资待遇与就读期间投入费用反差较大,最终影响毕业生的正常就业。此外,个体因素还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的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等多方面。

三、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应对途径

(一)教育主管部门要有配套政策支持

第一,健全教育主管部门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毕业生的监管、指导和服务机制。做到在批准建立中外合作办学“准入机制”上把好关,又要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培养过程中做好监督,在我国已有的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有效监管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积极肯定依法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他们所取得的成绩,维护合法和规范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形象。此外,强化监管力度,从根源上杜绝一切“野鸡大学”和“文凭工厂”,消弱此类对于获得办学许可证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获得国外文凭毕业生的负面影响,使其培养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急需的、合格的,并具有国外教育背景且掌握一门外语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加快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系统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行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系统的对接步伐,使社会乃至用人单位能够通过相对简洁的查询方式获取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同时,推动教育主管部门与各办学机构间的信息交互机制的全面展开,可采取每年6月为就学阶段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预发“认证书”和“报到证明信”等特殊方式,为已获得国内外文凭的毕业生开设绿色通道,在时间上确保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正常就业。

(二)办学机构要把握教育质量

第一,规范办学,保证学生的质量。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国际化的先行者,不仅引进国外优质资源,更需要在我国合理运用资源。在教学体系、课程和教材上更加科学规范的同时,也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本着教育、管理、服务的原则,紧抓培养质量,增加通识教育、礼仪教育等相关内容,为其毕业生在国内就业增添砝码。

第二,凭借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在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中相对独立的特殊性,以就业创业为载体配备师资力量,依托中方广阔的就业市场和外方优秀的职业生涯课程,将学生工作范畴内的就业指导工作与外方课程中的就业指导课有机结合,针对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国内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教学中对学生就业进行相关的指导;在指导中推进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从而使学生在毕业前认清就业形势,了解自己特点,达到更好服务社会的目的。

第三,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工作,促进学生面向社会,更多融入社会。借鉴国外社区志愿服务的形式,在学生工作中以志愿者活动为有效载体,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锻炼实践能力,实现以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为平台的育人途径。此外,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学生创新能力强、思维开阔以及他们外语能力较高和国外教育背景的显著特点,在学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中积极引导和培养其创业意识。

(三)社会和用人单位要有敢于接受的态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及家长都有责任积极营造宽松的社会气氛,通过舆论引导社会和用人单位应以敢于接纳的气魄看待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对于新生事物也要以宽容的政策和心态,给予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适当的帮助。如,针对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毕业生文凭获得时间较晚以及需要教育部认证的客观事实,用人方可在签订就业合同前夕,为这一类毕业生设定文凭认证的缓冲期,允许其参与认证,并在认证后给予他们与国内同等高校毕业生的平等待遇。

总之,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开放的持续深化和教育公平的不断推进,形式各异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将会不断涌现。经过此类机构所培养的毕业生也会源源不断进入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选拔规则也将打破唯学历、唯文凭的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将在我国的人力资源领域中崭露头角,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唐明媛.你会选择不出国的留学吗?[J].出国与留学,2005,(19).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DB/OL].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index.php/default/news/index/350,2012-06-17.

[3]缪娟.对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思考:以江南大学莱姆顿学院为例[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6).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申请须知[DB/OL].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35/info6568.htm,2012-06-13.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周期是多少天[DB/OL].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35/info13501.htm,2012-06-14.

猜你喜欢

文凭学历教育部
学历造假引发法律纠纷
不单纯以“文凭证书”识才——营造“高可成低可就”的人才聚集磁场
文凭能代表知识水平VS文凭不能代表知识水平
学历军备竞赛,可以休矣
巴西要发电子文凭
教育部召开座谈会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建阳 建阳区在书坊乡开办中专班老区群众自家门口拿文凭
知识无力感
教育部: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2018年减至35个
我校两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