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
2013-04-11诸凤娟
诸凤娟
(绍兴文理学院 法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课)是大学生跨入大学后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开课的目的主要是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基础》课传统的教学模式比较注重学生知识的掌握,而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学生实践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加上本课程评价方式的单一,因此,这门课的实效性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在绍兴文理学院2010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背景下,结合本课程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构建了以提高学生的知识能力并重的新课程教学模式,改变了传统的“你说我听”的教学方式,使《基础》课变成了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的背景
1.绍兴文理学院2010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为了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能力培养,绍兴文理学院2010人才培养方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设置作了比较大的调整,由原来的3个理论学时改成了2个理论学时和1个自主学习或实践学时。本课程的教材内容没变,但理论学时大大减少,无法在课堂上完成大纲必须完成的内容。因此,必须对本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实行精讲与学生自学的结合,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才能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契合。通过这样的改革,一方面能顺利完成大纲所必须要求完成的教学内容,同时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培养和提高,使理论与实践真正结合起来,本课程的实效性才能真正体现。
2.本课程教学内容的丰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是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教材基础上,根据新的时代要求和教学目标重新编写的教材,它主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条主线,将思想、道德和法律等内容有机整合起来,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这本教材实际上包含着三个模块的内容,绪论至第三章为思想模块,第四章到第六章为道德模块,第七、八章则为法律模块,各个模块的内容相互联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由于本教材内容非常丰富,信息量大,教师如果纯粹利用2个理论学时的课堂教学,根本无法完成本课程的教学任务和达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因此,根据学校2010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对传统的课程教学模式进行改革,采用多种的教学形式与方法,才能真正使学生提高能力、强化知识,增加认知,提高本课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性。
3.本课程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反思本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首先,从考试的评价方式来看,本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其他所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一样都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学生对本课程的不重视,学生认为期末考试书上抄抄就行,没有难度也没有任何的挑战性,上课听不听都无所谓,考试一定通得过。其次,从教学内容上来看,老师上课基本上按照教材的内容按部就班、照搬照抄教材的内容来讲,没有真正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学生感到内容没有新意,所以就不感兴趣,很多学生纯粹是为了混几个学分来上课。再次,从教学的方法和手段来看,比较陈旧单一,没有进行相应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由于理论学时减少,为了加快教学进度,上课时教师往往对着PPT念教学内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其他的教学活动较少,不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这样的教学调动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对传统的课程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实行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对思想、道德、法律三个模块的内容进行整合,采用专题化的教学形式,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引发热点,真正提高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同时,改变本课程传统的评价方式,注重多形式和过程的评价,提高学生平时的参与率在整个分数中的比重,才能提高学生对本课程的重视和参与,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的主要措施
1.教学内容上实行教师精讲与学生自学的结合。实行专题教学的目的,主要为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实际上是对整个教学内容的梳理和整合。在系统研究教材体系和对学生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打破以往课堂教学按教材章节体系进行平铺直叙、面面俱到的传统教法,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热点、难点问题,引入当前学术界研究的新观点,新成果,把整个教学内容分解为多个专题,对那些基本观点和理论难度较大的重点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作深入的阐述,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具有说服力的讲解。同时,指定具体的自学内容,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根据绍兴文理学院2010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基础》课的理论学时减少,有一部分内容必须在课外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来完成。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和学生各专业的实际,各任课老师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教学需要对每个章节的自主学习内容作相应的规定。这实际上与专题化的教学是相辅相成的。通过对整个教材内容的梳理和整合,重要的、有难度的内容通过专题的形式向学生讲解,其他一些内容指导学生通过自主学生的方式来完成。这一方面减轻了老师的负担,减少了由于内容讲不完而采用“满堂灌”形式的可能性,同时,通过自主学习,提高了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自学的能力,也可以引发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为了检验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各位学生在完成自主学习内容以后,可在自主学习内容中任选一个内容,自主命题,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论文,期末结束前交给任课老师。
2.教学方法和手段上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加实践比重,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美国教育家苏娜丹戴克说:“告诉我,我会忘记,做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加,我就会完全理解。”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他三门课的教学内容与教学目的相比,《基础》课具有突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因此只有增加实践比重,注重学生的参与率,才能提高本课程的实效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思想、道德、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思想、道德、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通过实践教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理论与实践、思考与体验结合起来,把学生直接感受生活、感触价值、感悟人生等纳入课程体系,使学生在参与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本课程的实践教学既是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的手段,更是课程的目标指向,也是符合绍兴文理学院2010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结合绍兴文理学院的实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采取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课内实践主要通过案例探讨、时事小组探究等教学方式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课外的实践主要分两种方式:一种是把学生带出校园,走进法院,参观审判大楼,旁听庭审,增加对法律的实际感受,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事后撰写感想;另一种是要求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和撰写调研报告,具体要求:课程学习期间,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分成小组,利用节假日进行社会调研、考察实践和撰写调研报告。寝室长负责整个活动的进展,每位同学都必须参加一个专题的调研。每个小组在调研结束后由组长执笔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作为社会实践的成绩。要求学生调研报告不得抄袭,否则本小组所有成员的调研成绩不合格。
3.教学评价上注重多形式和过程的评价方式。《基础》课在对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进行改革的基础上,对单一的考试评价方式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注重考核的应该是学生掌握的知识和学习能力提高的统一。在原有的考试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完善,推行“期末开卷考试(60%)+平时考勤和课堂参与(10%)+社会实践(15%)+自主学习论文(15%)”的考试方式。同时把自主学习的内容也纳入到期末考试的范围之内,更好地检验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把多种考核方式和手段融入到考试内容中去,改变传统的一考定终身的做法,也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平时参与课程教学活动的重要性和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的必要性,要拿高分不容易,引起学生对本课程的重视。通过这种考试方式,学生一方面掌握了大纲所必须要掌握的知识,另一方面也培养了他们参与的意识、团队合作的精神、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可谓真正达到了“知能并重”的效果。
三、《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基础》课的实效性。通过《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它的“实用、高效和活力”充分地体现出来。以前学生总觉得这些思想政治理论课只是空头的理论,没有实用性,也没有实际的价值,因此不喜欢听也不愿意听。但改革后的《基础》课,内容上采用专题化的形式,教师精讲与学生自学的结合,大大拓展了课堂的知识面,增加了信息量。由于专题不再拘泥于教材上的内容,又与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密切相关,比如大学生的理想信念问题、心理问题、事业与爱情问题、新时期的爱国主义问题、公共生活中的人际交往问题等往往能吸引学生的眼球,激发他们的兴趣,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课堂中案例教学的讨论和时事小组探究活动的实施,真正提高学生参与合作的能力和口头表达的能力,使课堂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学生不再觉得《基础》课课堂枯燥无味,而是充满了新鲜感和活力,上课是一种快乐和享受,学生的到勤率和课堂参与率大大提高。这样的课堂教学,才能使本课程的实效性充分体现出来,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法律观得到了真正的培养和提升。
2.培养了学生的实践和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学生的实践和自主学习能力得到了很好的培养。《基础》课一般是在大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刚从应试教学的模式下解放出来,他们还带有很强的应试教学的思维痕迹,习惯于教师课堂的灌输,自己被动地接受,缺乏自主学习和探究的能力。《基础》课实践教学和自主学习内容的开设,对大一新生的学习理念是个比较大的冲击,他们必须由被动的学习转化为主动的学习,客观的学习变成了主观的学习。一方面,课堂实践教学中的案例讨论和时事分析中的小组探究让他们能够充分地思考,大胆地实践。另一方面,课外实践教学中的真实法庭审判和社会调查,让学生充分了解了社会,开阔眼界,增加认知,同时也提高了他们发现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合作精神也能得到很好的培养。同时自主学习内容的相应规定和考核的要求,使学生一方面有自由学习和选择作业的空间,同时也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和思考、写作的能力。“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使学生受益匪浅。
3.增强了教师教改的信心和决心。在《基础》课“知能并重”课程教学模式构建的过程中,通过课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等方面的创新和变革,使年复一年的课堂教学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教师也能从中感受教改带来的成功喜悦,知识、能力和涵养不断得到提升。同时,教改也激励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断思进,认识到只有不断地学习,紧密结合社会的实际,才能不断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基础》课的教学才会真正“有用、有效、先进”。在教改的过程中,也让老师们充分感受到学生的巨大潜力,必须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教改让课堂充满活力。通过本课程的教学,看着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的极大提高,无形中增添了教师工作的荣誉感、成就感和使命感。在教师、学生的共同进步中,期待着《基础》课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能不断创新,在人才培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国习.建构主义视域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J].江汉大学学报:社科科学版,2012(3).
[2]付文茂.影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因素分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4).
[3]安明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式教学研究——基于教学内容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