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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范畴的综合与创新

2013-04-11郝清杰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哲学马克思主义传统

郝清杰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0)

在我国传统哲学中,“行”(实践)主要是指个人日常活动特别是道德规范的践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实践有着不同的含义,这已经成为学界的一个共识。张岱年曾提出:“传统哲学中所谓实践,即个人日常活动,与辩证唯物论所谓社会实践不是一个意义”。[1](p“序论”第6页)他还进一步阐发了“行”与实践的关系:“所谓行指个人活动,尤其是指道德行为,亦称为履践、实践。‘实践’一词,古已有之。”[1](p559)方克立系统总结中国哲学史上知行观的发展脉络得出结论:“中国封建时代的哲学家们所说的‘行’,一般都没有超出个人的道德行为和应事接物的日常生活行为的范围。”[2](p383)张立文亦提出:“中国哲学中的知行范畴,其重要内涵便是指道德知识与道德实践这两种活动。”[3](p603-604)由这些认识可以概括中国传统哲学中“行”(实践)范畴的基本特征:首先,“行”(实践)的主体是个人。这里“个人”,虽然也有普通民众的含义,但主要是指那些实践社会主流道德规范的知识分子、政府官吏、君王天子等。其次,“行”(实践)的内涵主要是指日常生活行为。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六艺”,洒扫应对、进退酬酢之类的涵养工夫等等。第三,“行”(实践)的目标主要是社会主流道德规范的践行。这种社会主流道德规范,主要是指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

“行”(实践)并不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范畴,但集中体现了传统哲学思想的鲜明特点,即“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具体来讲,“行”(实践)虽然主要指向个人的日常活动,关注洒扫应对、进退酬酢等微小之事,但却是要从细微之处历练和展示道德原则的深远广大,从而实现理论与生活的沟通与融合。换言之,“理论是生活的解说,生活是理论的表见。所谓‘广大高明不离乎日用’,乃‘为学’之理想境界。在日常行动上表见真理,要做到著衣吃饭都是‘至理之流行’。”[1](“序论”第6页)正是由于中国传统哲学具有这样的鲜明特点,加之历代政府的倡导,官吏学人的推崇,劳动人民的践行,数千年历史的积淀,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包括“行”的原则规范)深深融入人们的思想深处,成为指导日常活动的基本理论。

但是,在中国传统哲学“行”(实践)范畴中,存在着一个重大的逻辑难题或者难以逾越的理论鸿沟:仅从个人日常活动,由个人之感悟、觉解,突然跃升为普遍原则,进而企望将这些普遍原则推行到普天之下。这种个人经验到普遍原则、由个体行动到集体行为的沟通,需要一个巨大的逻辑跳跃。这样一种逻辑跳跃,普遍存在于中国哲学传统之中。但中国传统哲学恰恰缺失对这一逻辑跳跃深入、细致、系统的理论研究。解决这一逻辑难题、弥补这个理论鸿沟,成为中国传统哲学走向现代化的前提和关键。

暂且承认中国传统哲学的“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不是一个意义”,而恰恰是这种思想认识的差异,使两大思想理论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实践范畴进行分析阐发,并相互汲取优长,弥补不足,共同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第一,主体上的统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p1031)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实践观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突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和阶级性,真实反映了人民群众在创造和推进历史进程中的作用与力量。但是在对实践观的解释中,也存在对个人日常生活及活动关注相对不足的现象,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常常被认为是“见物不见人的哲学”。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观以对个体的关注为重点,突出了个体道德修养与人格养成。但是,由于历史局限性,这种实践观对生产劳动和人民群众关注不够甚至是不去关注。这样两种实践观,虽然有着较大的差距,但也不是没有沟通的基础:角度不同,但都是对同一客观对象(人类)的主观认识和反映;各有千秋,却从不同层面对实践主体进行了探讨;客体一致,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实践主体只有一个——人民群众。

第二,内涵上的互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5](p283)这是对实践内涵的科学揭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实践范畴虽然是中国几千年来个体日常生活和活动的总结和概括,具有丰富的内容,但主要内涵局限于个人的日常道德行为。可见,两者内涵上各有千秋,但可以优势互补: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借鉴中国传统哲学实践观深入人心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深入到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真正成为具体社会实践的指导原则,从而实现其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中国传统哲学实践观应借鉴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科学精神和时代特色,在宏观政策和社会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与时俱进,增强时代特征,实现现代化。

第三,特色上的发扬。“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4](p284)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贯彻着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这种实践观,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近现代的社会生产和革命运动为主要形式,以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为最高目标,以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为基本逻辑,成为社会建设和个人发展的宏观指导原则,具有鲜明特色。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认识和实践的基本逻辑关系是所谓的“八条目”:“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6](p5)在这一逻辑关系中,实际上贯彻了一种基于个体经验的悟性思维和实践特征,即由个体的经验认识经感悟而跃升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原则。自天子以至于庶人,都可以而且应该遵循这一基本逻辑而寻找到自己合适的追求。这种实践观,同样具有鲜明特色。这样两种特色鲜明的实践观,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在当前的社会实践中共同发挥作用:“八条目”的实践逻辑细腻严谨,确实可以成为每个人社会实践的标准,但应该更多关注群体的社会实践,发掘实践与认识的科学联系,以求得由个体感悟向社会建设的真正跃升和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科学精神,但应该在指导社会宏观发展的同时,与我国当前的实际国情紧密结合,与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深入到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以实现宏观指导与具体规范的辩证统一。

当然,我们也要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其实践观)也存在着一个重大挑战,即如何把至高至善的共产主义伟大理想真正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使宏观理论下降到人世间,真正成为每个人生活和工作的思想指导和行为规范。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所应该担负起的重要使命。

在我们讨论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两种实践观时,还存在着一个更为根本、更为鲜活的社会实践。这种社会实践默默但坚强地矗立于我们的思想之外。在这种社会实践面前,我们面临着三个问题:如何继承中国传统哲学实践观的优秀思想,推进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如何进一步发扬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科学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如何在总结概括当代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两种哲学的综合与创新。换言之,如何把这三种意义上的“实践”统一起来,即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中,实现两大哲学传统实践观的综合与创新;充分发挥两大哲学传统中实践观的理论力量,以有效推动当代的社会实践。

要解决这一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必须关注这种实践的主体——普通劳动者。“人们往往只看到少数大人物的作用。实际上,在日常生活和平凡的事业中,小人物比大人物更不可少。虽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是,如果一个个士兵都想当元帅的话,那支军队肯定是无法打仗的。拿破仑再厉害,真正动刀枪的还是成千上万的士兵。”[7](p236)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也表明,一个社会的发展与完善,既要以高楼大厦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前提,又要以高素质人才的贡献为保障,但最为根本的是要以普通劳动者的社会实践为基础。换言之,宏伟的建设目标要依靠普通劳动者的共同努力,成熟的经济秩序要依靠普通劳动者的共同维护,完善的社会服务要依靠普通劳动者的共同支持。没有普通劳动者的日常社会实践,宏伟的建设目标就可能成为纸上谈兵,科学的发展规划可能成为空中楼阁,全面的社会进步难以真正实现。由此可见,普通劳动者的工作实践能力和水平,才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进步发展程度的根本标志。所以,经济社会的发展繁荣,迫切需要不断提升普通人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同样,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社会发展成果的巩固和发展,诸多现实问题的彻底解决,固然需要政府宏观政策的支撑,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但更需要依靠每个人的社会实践。因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的事业总是要求精雕细刻,没有一样事情不是一点一滴的成绩积累起来的。……归根到底,事情总是所有的人一点一滴地搞成的,这是最根本的。”[8](p314)从这个意义讲,充实和提升个人日常实践的内涵和质量,就成为当前进一步推进经济繁荣、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实践观综合与创新的内在需要。

充实和提升社会实践的内涵和质量,应该汲取中国哲学传统实践观的丰富营养,发扬以“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为内涵的修身传统,不断提升每个人的知识水平和道德修养,把中国优秀道德规范自觉贯彻于生活和工作之中。应该贯彻和落实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科学精神:努力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共同理想,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重要目标。通过这一过程,每个人的社会实践才能不断提升水平和质量,充实人文内涵和科学精神。当前,我国经济总量(GDP)跃居世界第二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提升和充实每个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水平,是推进社会各个领域的建设水平,完善社会整体秩序,提升思想文化建设质量的重要基础和坚实保障。如果每一个普通人的社会实践都贯彻了我国优秀传统道德规范,落实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精神,那么社会的整体实践水平就会有明显提升。这样两种实践观与具体实践的自觉结合和辩证统一,也正是实践范畴综合与创新的过程。

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传统哲学中存在的由个体经验向普遍原则跳跃的逻辑难题,马克思主义实现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现实课题,都能够得到科学解决。因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9](p60)这就要求我们创新研究思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充实和丰富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概念,以推进中国传统哲学之创新发展;用中国传统哲学的优势与方法来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更为重要的是,应该以国家重视、人民关切、社会关注、学界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集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智慧,在解释热点和推进实践中彰显哲学之力量,实现哲学与生活之统一。换言之,在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实践中,展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精神和实践力量,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从而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宏观理论到指导日常社会实践的实际学问的普及。同时,在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实践中,展示中国传统哲学的博大精深与高超智慧,推进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从而解决中国传统哲学由个体经验向普遍原则飞跃的逻辑难题。

总之,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生产实践中,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只有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两大理论体系的沟通融合,才能实现实践范畴的综合与创新,推进当代中国哲学的进步与发展,有效指导我们新的社会实践。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方克立.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张立文.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人道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7]魏根发.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钱学森[M].石家庄: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

[8]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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