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关系:虚拟社会的逻辑起点
2013-04-11陈联俊
陈联俊
(暨南大学 社会科学部,广东 广州 510632)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1]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化生存已经成为许多人的生活方式,改变着人的思维方式和交往方式,影响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生态环境。[2]由此对虚拟社会研究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是如何开始虚拟社会的研究,其逻辑起点在哪里呢?逻辑起点确定的依据是什么?确定逻辑起点的意义何在?
一、虚拟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的研究起点
所谓虚拟社会就是指建立在当代信息网络技术平台上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共同体。“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3](p344)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决定着个人的自主性活动,当交往形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新的交往形式又会变成桎梏并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4](p81)随着虚拟社会的到来,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人本身的存在方式发生了变化,开始从现实存在转变成虚拟存在。这种存在方式的转变,直接影响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方式发生了改变,现实的社会关系开始转变为虚拟的社会关系。
(一)“虚拟人”不是虚拟社会的研究起点。通常的误解是认为虚拟社会的研究起点是“虚拟人”,因为这个概念看上去最简单、最抽象,但是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现实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现实的人,在现实社会中任何公民都是现实存在的,而且他们的存在前提是人。对于社会的任何研究都必须围绕着现实的人而展开,现实人的一切特征都会影响社会的产生和发展,现实人是现实社会研究中最简单和最抽象的范畴。但是,“虚拟人”却不是虚拟社会的研究起点,其依据有三个方面:首先,“虚拟人”是不存在的。所谓“虚拟人”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虚拟社会中的主体仍然是现实的人,他们在虚拟社会中改变的仅仅是其存在方式,而不是人本身,不能因为存在方式的改变,就否定了现实人的主体身份。其次,意识产生的载体只能是现实人。虚拟社会中各种信息都是人的思想意识的反映,并且其反映的途径和手段多种多样,而意识是现实人所独有的,不能被其他东西所获得,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意识。所谓的“虚拟人”不可能承担意识载体任务,虚拟社会中人思想的交流与沟通都是现实人的思想意识反映。再次,即使因为技术的发展,“虚拟人”出现了,它也仍然是现实人的工具。科技发展的速度使得一切都有可能,虚拟社会中很多的行为可能不再需要现实的人亲自来完成,而被所谓的“虚拟人”所代替。但是,从其本质来说,它仍然是现实人的产品和工具。
(二)虚拟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研究中最基本的范畴。既然虚拟社会中“虚拟人”是不存在的,那么什么才是虚拟社会的最基本范畴呢?这个范畴既不是人本身,又不能脱离人而存在,那就是社会关系。虚拟社会中的人通过虚拟的信息技术平台形成的关系就是虚拟社会关系,现实的人在虚拟社会中形成的虚拟社会关系组成了虚拟社会。虚拟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研究中最基本和最抽象的范畴,也就是说虚拟社会的其他研究需要从虚拟社会关系开始,其他的研究范畴要比其复杂,需要用虚拟社会关系来说明。虚拟社会关系与虚拟社会的研究对象之间相互规定,表现在:一是虚拟社会关系是研究人在虚拟社会一切问题的前提。可以说,没有虚拟社会中虚拟社会关系的存在,就不可能有虚拟社会的产生、发展和变化,也就谈不上任何的影响。只有通过对虚拟社会关系现象及本质的分析和把握,才有可能深入研究虚拟社会的变化发展规律所在。二是虚拟社会的研究对象规定着虚拟社会关系的研究范围。虚拟社会不能脱离虚拟社会关系,但是虚拟社会关系是研究的起点,不是研究的一切。从这个起点出发可以进入不同领域研究,虚拟社会的研究对象是虚拟社会的产生、发展、变化及其作用的规律,涉及的是人在虚拟社会中的交往实践活动,其规定着虚拟社会关系的研究范围。
(三)虚拟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的历史起点。虚拟社会的产生源于虚拟社会关系,虚拟社会关系产生之时就是虚拟社会发生之日,它们既在逻辑进程上统一,也在历史进程上统一,虚拟社会中的其他变化可以从虚拟社会关系中找到潜在的依据。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5](p43)人们对虚拟社会的认识实质上必须从对虚拟社会关系的认识开始,虚拟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研究的初始对象。正是因为虚拟社会关系的存在,才使得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发生了分裂,虚拟社会中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才发生了改变,由此决定着人们在虚拟社会的交往实践活动。“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5](p32)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意识。虚拟社会产生于虚拟社会关系,其发展进程之中也贯穿着虚拟社会关系。
二、虚拟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的基本社会构成
“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3](p291)虚拟社会关系对于虚拟社会来说不仅是人思想意识发生改变的根源,而且还是其基本的社会构成。社会是人在交往中形成的社会,要考察基本的社会构成,就是要考察人的社会交往关系。
(一)社会交往中的社会关系。“作为生活世界的成员,我们置身于‘我们的关系’当中,在生活世界的具体协调系统中占据着属于我以及集体的特殊位置,作为自我还和他者之间存在着互动,把祖辈、同代人以及后代人区分开来,并且接受文化的自我理解等”。[6](p122)人的社会交往重要性表现在:一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在相互交往之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切。人从生理的成长到心理的成长,都离不开交往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交往,人不可能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二是人的发展要求。人的发展是在社会交往中得以实现的,交往给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和方向。没有交往,人不可能对于发展的社会系统有明确认识,也就不可能找到发展的路径所在。三是社会目的性实现的关键。社会的目的性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要实现社会的目的性,就必须要在人的交往中实现。只有在交往中,人才有可能找到真正的自由,脱离了社会交往,所有人的自由都是虚幻和暂时的。在虚拟社会中,虽然人们之间的交往是非现实性的,但是无论虚拟社会关系的形式如何变化,归根到底都是人交往行为的体现,“交往行为概念所涉及的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些主体使用(口头的或口头之外的)手段,建立起一种人际关系。”[6](p84)虚拟和现实社会关系都源于人的交往。没有人的交往,就没有社会的存在,“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4](p38)
(二)虚拟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交往。波普尔在其三个世界理论中,将世界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世界是物理世界或物理状况的世界;第二世界是意识状况或精神状况的世界;第三世界是客观思想的世界,特别是科学思想、文学思想以及艺术作品的世界。”[7](p38)虚拟社会的出现,对于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虚拟社会是精神的世界还是思想的世界?或是精神与思想的融合交汇之地?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交往的区别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考察:一是交往基础不同。在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尽管生产关系构成交往关系的基础,但是它不能代替交往关系”。[8](p6)在虚拟社会交往中,人与人交往关系大大增加,交往的基础发生了改变,交往的技术性因素大大增强,虚拟社会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进一步转化为人——技术——人的交往。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以彼此的存在为交往前提的,在交往过程中是以人为导向的。但是,某种意义上虚拟社会交往已经从人的交往转变为人对网络技术的依赖,也就是说它改变了人的现实交往对象性。二是交往内容不同。现实社会的交往内容对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内容受社会的发展阶段和人自身素质的影响很大。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以及不同的个体之间,交往内容存在着很大差别。在虚拟社会中,因为交往方式的改变,个体的交往表现出主动性与被动性同时并存的特点。主动性表现在个体可以自由地选择交往内容,从而建构自己的素质结构;反过来,个体也可能被动地被网络社会全方位的交往信息所引导,影响其自身的交往和发展。三是交往形式不同。现实社会的交往基本上是中心扩散式交往,人们通过各种途径从相互熟悉的人际关系中进一步扩大交往范围,彼此关系的深化以血缘、地缘、业缘等熟人人际网络为基础。但是,虚拟社会的交往形式打破了这种桎梏,基本上是以多向立体式交往为特征。也就是说,除了以熟人交往为节点的交往形式外,人们可以以彼此之间共同的价值观、爱好和兴趣,甚至偶然的网络相遇,作为彼此交往的开始。这种交往形式的改变,使得人们可以在虚拟时空中最大化地扩大交往对象,充分发挥虚拟社会交往的特质,大大增强人的社会交往性。四是交往效果不同。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基本上以能够真实感知的形式进行,人们可以在交往中对对方的各种社会特征进行比较准确的判断和推测,从而在社会交往中逐步建立起彼此的信任感,进而还可能深化为依恋和亲密感。但是,虚拟社会中人们的交往从一开始就是以网络技术为媒介来进行的,人们的真实情感可以轻易地隐藏在交往过程之中,而通过歪曲甚至相反的形式传递出来,这种媒介交往无形之中扩大了人们相互之间的心理距离,增加了彼此的不信任感,从而使得虚拟社会交往的难度加大。虚拟社会交往实质上就是其社会关系的表现,虚拟社会关系在虚拟交往中形成了虚拟社会本身,组成了虚拟社会的基本结构。
三、虚拟社会关系包含虚拟社会主要矛盾的萌芽
所谓萌芽就是指一切的开始,“它不以任何东西为中介,也没有根据;不如说它本身倒应当是全部科学的根据。”[9](p54)虚拟社会的矛盾主要有虚拟与现实的矛盾、思想与行为的矛盾、个体与群体的矛盾、权利与义务的矛盾等。
(一)虚拟社会关系区别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所以说虚拟社会是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社会形态,其主要原因就是指虚拟社会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现实社会。正因为虚拟社会关系的存在,人们的社会交往才有了另一个社会空间。如果没有这个虚拟空间的存在,就谈不上人在其中的所作所为。“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3](p46)虚拟社会中,人的虚拟社会活动本身也成为了自己意识的对象。人在虚拟社会中思想意识的产生也是基于虚拟社会关系,它使得思想意识内容和对象产生了变化,使得现实的个人力量得以在虚拟社会中进一步增长,并占据人的本质性存在,不断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方向迈进。也就是说,虚拟社会关系使得人的发展从现实发展的单向维度变为现实与虚拟共同发展的双向维度,人的思想和行为通过虚拟发展开始获得不同于现实发展的突破,使得虚拟社会变得更加充满张力,从而拥有不确定性的未来。
(二)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中思想和行为的矛盾。虚拟社会中人们的意识重构主要取决于其所选择的虚拟社会关系环境。虚拟社会关系改变着人的思维特征、思维能力和思维进路等,并且通过思想的改变影响其行为选择。虚拟社会中思想决定行为,这种决定关系建立在虚拟社会关系基础之上,人们一切的虚拟社会行为都是在虚拟社会关系之中展开。主要表现在:一是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的思想和行为模式。现实社会公民主要通过与现实人的交往展开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虚拟社会中的人主要借助网络技术的手段来开展各种虚拟社会交往关系,其思想和行为模式必然发生着结构性转变。二是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内容。人在虚拟社会能够开展的活动取决于虚拟社会关系的展开程度。虚拟社会关系的范围越广、形式越多,其思想和行为的自由度越高,内容丰富程度越强。反之,虚拟社会关系越薄弱,其在虚拟社会中的思想和行为局限性越大。三是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的社会影响力。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社会影响力主要通过社会关系来传播,虚拟社会关系的立体式传播方式使得人的思想和行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产生最大的社会影响力。
(三)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个体与群体的矛盾。虚拟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虚拟性存在是现实社会关系的反映,个体和群体在虚拟社会中的矛盾离不开虚拟社会关系。首先,虚拟社会中个体的力量通过虚拟社会关系得以扩大。虚拟社会的个体权利与现实社会相比较,其实现的途径不同。个体通过虚拟社会关系实现了自身力量的扩展,无论是扩展的力度或广度,都是现实社会所不能比拟的。其次,虚拟社会的群体构成建立在虚拟社会关系基础之上。虚拟社会的群体构成随着虚拟社会形态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其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等都与虚拟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虚拟社会关系使得虚拟社会中的信息流动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群体意识和群体行为规律逐渐发生着改变。再次,虚拟社会个体与群体的法律关系建立在虚拟社会关系基础之上。从根本上说,虚拟社会的法律关系调整的就是公民在虚拟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其建立的依据是虚拟社会关系。
(四)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权利与义务的矛盾。权利和义务的变化是社会关系变化的主要表现。虚拟社会关系的出现使得主体存在领域和表现形式发生了改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拟化的成分,从而使得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变化。虚拟社会中权利和义务的改变表现在虚拟公共空间的形成,虚拟公共空间与现实公共领域相比较,其形成的原因、过程和变化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虚拟社会主体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方法更加方便、快捷和多样。虚拟社会关系基础上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现实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权利与义务内容以及实现形式的改变影响着虚拟社会中法律关系的改变。
四、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中人的发展
“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3](p46)人的思想意识的发展变化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虚拟社会的发展,那么这种意识在虚拟社会中是从哪里开始的呢?
(一)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中人的发展基础和路径。“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3](p92)也就是说,人们的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交往中的社会关系。人的发展基础主要由其存在方式而决定,虚拟社会中人的存在方式是虚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虚拟社会的发展实质上就是人在虚拟社会关系中的发展。没有网络技术就没有虚拟社会,网络技术的发展基础是从人的需要出发的,也就是人技术化生存的需要。所以,技术的发展基础是虚拟社会关系中人的发展,而人又是生活在社会关系之中的,其根本还是要从虚拟社会关系出发,寻找不同于现实社会人的发展路径,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中人的发展内容、特点与规律。首先,虚拟社会人的发展与现实社会人的发展内容有所区别。虚拟社会人发展的基础不同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人的发展源于如何认识处理现实社会关系,而虚拟社会中只有从虚拟社会关系出发,才能认识到人发展的内在含义和内容,才能促进虚拟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其次,虚拟社会人的发展特点一方面要反映人本身的特点,但更要强调其在虚拟社会环境下表现出来的特征,这些特征的显现都与虚拟社会关系不可分割。只有也必须在虚拟社会关系中,才能区分虚拟社会人的发展与现实社会人的发展区别所在。再次,人的发展规律贯穿虚拟社会人发展的产生和变化过程之中。要认识规律,就必须认识规律产生的条件,虚拟社会人的发展规律产生条件是虚拟社会关系。只有在虚拟社会关系之中,虚拟社会人的发展规律才具有自身特色,也只有把握虚拟社会关系,才能发现其真正的发展规律。
(三)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中人的发展价值与影响。个体与群体对于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个体公民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对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都有着重要的发展价值所在,而且这种影响力的大小取决于社会形态的不同。一般来说,社会越开放,政治环境越宽松,个体公民的影响力越强,影响范围也越大;反之,则影响力就越弱,范围就越小。相对于现实社会而言,虚拟社会关系的开放程度要高得多,虚拟社会关系决定着虚拟社会个体公民的社会影响和价值体现。虚拟社会关系的构成对于群体思想意识的发展变化也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不仅在虚拟社会中产生重要影响,还会同时波及现实社会群体意识的流变和转型。所以,对于虚拟社会公民意识的发展来说,国家和社会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首要考虑的因素就是虚拟社会关系。虚拟社会关系的变化和发展,决定了虚拟社会中公民意识的引导和培育方向。
五、虚拟社会关系作为虚拟社会逻辑起点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交往”越来越多。但是,“世界交往不能等同于普遍交往。‘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才能达到‘普遍交往’。”[8](p31)在虚拟社会关系之中,普遍交往时代真正可能得以实现。首先,坚持把虚拟社会关系作为虚拟社会的逻辑起点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虚拟社会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而出现的新的社会形态,社会形态发生了变化,理论的逻辑起点必然发生变化。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是意识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带来上层建筑的变化。坚持虚拟社会的基本构成是虚拟社会关系,就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虚拟社会问题研究的目的和归宿。其次,坚持把虚拟社会关系作为研究虚拟社会问题的起点有利于虚拟社会研究的深入。虚拟社会的形成历史短暂,在虚拟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基本的社会构成是虚拟社会关系。坚持把虚拟社会关系作为研究虚拟社会的起点,就是对虚拟社会作为人们在信息时代新的生存环境的认可和重视,就是在新的社会空间中开始对人类思想和活动方式的研究。了解了虚拟社会关系的本质,就可以从根本上把握虚拟社会的现状;了解了虚拟社会关系的结构,就可能深入地探索虚拟社会的组成特征;了解了虚拟社会关系的规律,就可能洞彻虚拟社会的发展和未来。再次,坚持把虚拟社会关系作为研究虚拟社会的起点有利于人的发展研究的深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的研究,长期以来着重于纵向研究,就是对人的发展的内涵、价值、特点以及应用的研究,而对于人发展领域转换的研究则鲜有探讨。随着虚拟社会的出现,传统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形态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公共领域本身也出现了质的变化。也就是说,虚拟社会所形成的公共领域与传统现实社会公共领域的组成主体、产生形式、参与范围、发展进程等都有着很大的区别,相应的是其社会关系组成也发生了改变。在新的社会关系中研究人的发展问题,拓宽了研究领域,适应了当代社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
(二)实践意义。把虚拟社会关系作为研究虚拟社会的逻辑起点,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突出的实践意义。首先,有利于把握虚拟社会的形成规律,增强公民在虚拟社会中行为的自觉性。卢卡奇批判无产阶级之所以在资本主义国家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形成自觉的阶级意识。虚拟社会中自觉性的培养是公民自律的前提,虚拟社会关系是形成虚拟社会公民自律良好氛围的客观条件,公民自觉性的培养离不开虚拟的社会关系。只有把虚拟社会关系作为研究虚拟社会的起点,才能使得人们深入研究虚拟社会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把握虚拟社会的形成规律。其次,有利于把握虚拟社会的发展规律,使得虚拟社会的规范和治理更加科学和有效。虚拟社会的规范和治理对于虚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没有有效的治理,就没有虚拟社会的未来。而要保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把握虚拟社会的发展规律。虚拟社会的基本构成是虚拟社会关系,把握虚拟社会的发展规律就要研究虚拟社会关系。再次,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虚拟交往把现实的交往虚拟化了,扩大、丰富了现实交往,发展了人的本质。”[10](p54)随着虚拟社会的出现,公民的思想意识开始受到现实社会关系和虚拟社会关系双重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构建良好的现实社会关系,而且要构建良好的虚拟社会关系。同样,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既要重视现实社会环境的优化,也要创造有利的虚拟社会环境。
[1]李章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N].人民日报,2011-02-20(1).
[2][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7]K.R.Popper,J.C.Eccles.The Self and its Brain[M].N.Y.,Heidelberg,1977.
[8]范宝舟.论马克思交往理论及其当代意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9][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M].杨之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10]李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