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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宝物崇拜的社会心理学审视

2013-04-11刘卫英

关键词:宝物小说

刘卫英

(大连外国语大学文化传播学院,辽宁大连116044)

明清小说宝物描写与时代社会心理有着怎样的联系?这一介乎文史之间的课题已引起一些关注,但还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试图把文学现象、兵器演进与群体期盼的历史与时代现象结合起来,以期进一步阐发宝物崇拜发生的深层社会心理动因。

一、外来挑战与应激尚武的现实需要

明代是一个重视军事装备和武器更新的时代,这缘于战争需要和外来挑战。《明史》卷92《兵四》载:“古所谓炮,皆以机发石。元初得西域炮,攻金蔡州城,始用火。然造法不传,后亦罕用。至明成祖平交趾,得神机枪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习。制用生、熟赤铜相间,其用铁者,建铁柔为最,西铁次之。大小不等,大者发用车,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大利于守,小利于战。随宜而用,为行军要器。永乐十年(1412),诏自开平至怀来、宣府、万全、兴和诸山顶,皆置五炮架。二十年,从张辅请,增置于山西大同、天城、阳和、朔州等卫以御敌。然利器不可示人,朝廷亦慎惜之。”从秘而不宣的造炮技术、大规模制造及其广泛分布,也见出明代人自上而下对威力兵器的重视。而沈德符的相关记载中,更能见出古人对先进火炮的惊赞和仿制:

红毛夷……当此夷初至内地,海上官军,素不习见。且状貌服饰,非向来诸岛所有,亦未晓其技能。辄以平日所持火器遥攻之。彼姑以舟中所贮相酬答。第见青烟一缕,此即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海上惊怖。以其须发通赤,遂呼为“红毛夷”云。……自来中国惟重佛郎机大炮,盖正统以后始有之,为御夷第一神器。自此夷通市,遂得彼所用诸炮,因仿其式并方制造,即未能尽传其精奥,已足凭为长城矣。其人双瞳深碧,举体洁白如截肪,不甚为寇掠,亦有俘执解京者。大抵海上诸弁,诱至取赏,非尽盗也。近且骎骎内徙,愿为天朝用。亦亘古未有之事。[1](P782~783)

这种“外夷”兵器远距离巨大摧毁力的“惊怖”及相关心理活动,在内患不断,外敌丛生,尤其是嘉靖之后东南沿海倭寇祸乱严重的时代氛围中,更能诉诸于口耳相传、三人成虎的传播机制,从而在几乎全社会范围内被充分放大与扩散了。在习惯于冷兵器面对面作战的中国古人那里,这其实就是一种引发和强化“神奇宝物”时代崇拜心理的爆炸性事件,可以想像时人“谈虎色变”的心灵震撼。

在外来先进兵器触发下,明代加速引进和模仿制造火炮等长距离攻击性武器,并尽快运用于实战中。史家也指出,天启初,一种新式武器——西洋大炮,也称“红夷大炮”传入中国。[2](P213)而有识之士徐光启惊叹:“似兹火器,真所谓不饷之兵,不秣之马,无敌于天下之神物也!”当时迫不及待地经由澳门先后输入30门“红夷大炮”,朝廷还聘请葡萄牙人训练中国炮手掌握操作技术。史称嘉靖八年(1529),右都御史汪鋐言造佛郎机炮,谓之“大将军”,发诸边镇。佛郎机,即今葡萄牙国名。正德末年,其船队来到广东,地方官员开始效法制炮,其后:“大西洋船至,复得巨炮,曰‘红夷’。长二丈余,重者至三千斤,能洞裂石城,震数十里。天启中,锡以大将军号,遣官祀之。……明置兵仗、军器二局,分造火器。号将军者自大至五。又有夺门将军大小二样、神机炮、襄阳炮、盏口炮、碗口炮、旋风炮、流星炮、虎尾炮、石榴炮、龙虎炮、毒火飞炮、连珠佛郎机炮、信炮、神炮、炮里炮、十眼铜炮、三出连珠炮、火兽布地雷炮、碗口铜铁铳、手把铜铁铳、神铳、斩马铳、一窝锋神机箭铳、大中小佛郎机铜铳、佛郎机铁铳、木厢铜铳、筋缴桦皮铁铳、无敌手铳、鸟嘴铳、七眼铜铳、千里铳、四眼铁枪、各号双头铁枪、夹把铁手枪、快枪以及火车、火伞、九龙筒之属,凡数十种。正德、嘉靖间造最多。又各边自造,自正统十四年(1449)四川始。”[3](P2264~2268)可见,这新型火炮是怎样的花样纷呈,名目繁多,人们给予的命名又是多么形象而富有期待性,其反映出人们改革兵器提高战斗力的愿望该多么急切!

由于现实战争需要,这一兵器改进的历史进程是相当迅速的。朱国祯《涌幢小品》历数兵器时称:“炮虽名十一等,近益增多矣。”他还记述文皇(永乐,1403—1424)在位时,火炮运用已引起了北方女真部的防备,采取了种种应对火炮策略:“有神机铳炮之属,其制始盛。五军铁骑恃之益强,能逐虏数千里外。至宣皇喜峰口外之战,先以两翼飞矢,虏不能支,而后以此乘之,则用之次第可见。自后兵不习战,专以之为护身符。敌佯挑战诱我,或驱所掳掠我中国人先尝我,火器叠发,敌叠为进退。药尽,敌冲而前,全军溃败。甚有不见敌而发火,敌至不及发而先走者,则火器误之也。”[4](P263~265)如果不是火炮在现实战争中广泛被运用,防炮策略也不会这样应运而生。因而,对改进火炮等先进兵器的呼声和想像,也必然酿成一种普遍的时代心理。《明史·意大里亚传》载:“其国善制炮,视西洋更巨。既传入内地,华人多效之,而不能用。天启、崇祯间,东北用兵,数召澳中人入都,令将士学习,其人亦为尽力。”这与徐光启《西洋神器既见其益宜尽其用疏》中所呼吁的相合:“惟尽用西术,乃能胜之。欲尽其术,必造我器尽如彼器,精我法尽如彼法,练我人尽如彼人,而后可。”[5](P289)

正是在这样一种普遍性的危机心理支配下,明代军中上下,形成了探讨中外结合之新式远程武器的热潮。如增加火炮的杀伤力即为一例:成化甲辰七月,余公子俊为总督尚书,上言边务曰:“凡器械神枪,以竹为翎,神炮以木为矢,以铁为镞,俱可致三四百步。每步队十人驾拽战车一辆,辆用绳二条,圆牌二,旗一,炮四,车箱内安其三,虎尾上安其一,火桶二,各藏火箭十枝,炮上用狼头送子、马子圆石子,并一窝蜂铁弹、碎石子,包定火药。每马队则圆牌五,神枪五,炮二,鹿角柞连绳铁锹及钁外皮“各二,斧及翦锥各一,其锣锅、皮浑脱、火镰、火药与步队同。此中国之长技也。”[6](P149~151)

在现实需要的触发与呼唤下,伴随思想解放和民间神秘信仰的流行,明中后期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富有想像力的时代,这不仅表现在文学创作与民俗行为上,也表现在兵器专业创造,尤其是倡扬军械更新、火器运用以及战车发明等上,这真是一个全民思考和谈论改进战争工具的时代;而这种社会现象又与各类文献载录的宝物想像、期盼互为因果,互动升华。据《明史·兵四》载,景泰元年(1450),郭登请仿古制为偏箱车,廷议此可以守,难于攻战,命登酌行。兰州守备李进请造独轮小车,上施皮屋,前用木板,画兽面,凿口,置碗口铳四,枪四,神机箭十四……成化二年(1466)从郭登言,制军队小车,车前置牌画猊首,远望若城垒。十三年,从甘肃总兵官王玺奏,造雷火车,中立枢轴,旋转发炮。(嘉靖)十五年,总制刘天和复言全胜车之便,而稍为损益,用四人推挽,所载火器、弓弩、刀牌以百五十斤为准。箱前画狻猊,旁列虎盾以护骑士……[3](P2264~2268)

战车前面即正对敌人的一面,画着“兽面”、“狻猊”,明显地是以猛兽形象来震慑敌人,并威吓敌人战马。这些战车,主要是用于平原地带进攻敌阵。车中配备火器,却以“外包装”进行严密的遮蔽,而后在接近敌营时猝不及防地实施攻击,与小说中宝葫芦等突然冒出杀伤力极大的暗器思路是多么一致!《说岳全传》第57回写金兵运用“铁浮陀”这样的“轰天大炮”向宋营轰击,幸亏岳飞事前知讯转移,派人乘夜把火炮推入小商河中。而陈忱《水浒后传》第34回则写凌振架起子母炮将敌船炸得粉碎;该小说第11回写乐和还吩咐:“海面上征战全凭火攻,韭山门兵船内有三眼枪、子母炮,将硝黄铅弹装好……”凡此种种,当是明清之际火炮军事上运用的现实在文学世界中的折光和投影。

社会心理学认为,带有普遍性的群体民俗心理具有强大的暗示和感染的功能。明代后期战事频仍,战争需要带来了武器的迅速更新,而外来的先进兵器也引起了时人的震动,愈传愈神,从而唤起了早期群体记忆中宝物崇拜的复苏和活跃,在新的时代迫切要求面前,把现实心理焦虑同宝物的神秘期待结合了起来。

兵器史家指出:“明代枪炮之制造甚佳,以靖边患,以平内乱,均曾建卓著奇勋。……明代兵器,实较优于宋元两代(指元代之中国军器而言),颇有复兴之气象。故明代文化,较优于元代远甚。科学技术盛兴,士重实学,民重实业,上下求新,国力隆盛,且输入欧洲新知识,斯时中国在国际上之地位,俨然可为亚洲文化之代表。是以关于兵器之著述,亦开秦汉以来列代未有之盛况。如唐荆川之《武编》、毕懋康之《军器图说》、王鸣鹤之《登坛必究》,以及戚继光诸名将之著作(《纪效新书》等),均明代杰作也。尤以明防风茅元仪所著之《武备志》,为最详细重要,图像之多,搜采之备,不亚于宋时敕编之《武经总要》。而如此庞然巨著,竟能出自一人之手,为更可钦佩也。”[7](P165~166)明代中后期兵书丛集,谈论兵器成风,这的确是特定时代受到外在强大军事力量和先进武器装备激发而来的应激反应,有着深层的社会心理原因。

二、宝物叙事艺术对趣味性接受心理的适应迎合

联系到更具有大众化心理接受优势的戏剧,透视戏曲与小说间互动效应的深层动因,小说宝物崇拜母题泛化之于社会心理互动的问题也许会看得更加全面。

首先,从清初戏曲的改编可看出明末清初人们的接受趣尚,由宝物想像支撑的神怪小说受到青睐。宋莉华曾注意到清初戏曲改编过程中对趣味性的重视:“从戏曲所借用的小说题材内容看,历史演义和英雄侠义小说这一类好勇斗狠,场面热闹的小说首先受到了欢迎。……据神魔小说改编的戏曲也因为这个缘故加之神秘的魔幻色彩大受欢迎。与《西游记》的众多戏目相映成趣,《封神演义》也被大量改编排演,有内廷大戏《封神天榜》,有茂苑啸侣的《封神榜》。明清佚名传奇《顺天时》演《封神演义》邓九公、土行孙一节,稍加删改。清人传奇《摘星楼》亦是本《封神演义》敷衍之,演纣王昏聩,比干剖心,杨任剜目,逼反飞虎,吕望兴周灭纣,自焚于摘星楼。”[8](P174~175)张彝宣《獭镜缘》传奇,取材于邓志谟《铁树记》,等等。清初有识之士对续书盛行的理解也未限于小说,而把小说放到一个与戏曲结合、传播流通的动态过程中观照。民众的赏爱欢迎,刺激了通俗文学题材的跨文体传播和仿制改编。刘廷玑《在园杂志》卷3对续书现象不满并指斥云:“近来词客稗官家,每见前人有书盛行于世,即袭其名,著为后书副之,取其易行,竟成习套。”这段话多被研究者从论述续书现象泛滥角度引用,但今人往往是从完全认同的角度引用的。似应强调:一者,刘廷玑为把续作现象说清说透,将戏曲与小说结合并论,两者有共同的繁兴机制、审美与商业动因,我们在强调商业动因时亦不应忽视其审美动因,否则是不会有很好的商业效应的。戏曲的宣传扩散了小说的题材,而小说的刻印刊行才是赚钱的。二者,事实上刘廷玑对于续作“续貂现象”的指斥并非完全无理,只不过未免过于偏激,在强调原作原创性的同时对续作贬抑过甚。试想,当时那些续作的阅读者有几个是抱着刘廷玑这样的态度来阅读的?有几个有刘廷玑这样的文艺欣赏水平?这里似乎牵涉到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从创作主体角度强调作品原创性,固然不错;然而从接受主体看,他们未必就那么看重小说(戏曲)的所谓原创性了。如陈洪就从互文性角度追索过鲁智深形象与《董西厢》法聪和尚的文本联系,其行脚僧通常的“装备”即兵器的种类、重量都写得那么类似,然而却不能由此低估鲁智深形象的艺术魅力。[9](P37)

其次,不仅兵器类的宝贝林林总总充斥于明清神怪小说与历史演义,明清通俗小说对一些与植物崇拜相关的宝物也充分注意到其实战中的作用,从而带有时代心理呼唤的特征。《封神演义》第58回写吕岳以“瘟丹”洒到西岐城井泉河道中,一郡生民染上疫病,杨戬访求神农得其授三丸丹药:“一粒救武王宫眷,一粒救子牙诸多门人,一粒用水化开,用杨枝细洒西城。凡有此疾者,名为传染之疫。”他还从紫芝崖拔来可治传染之疾的仙草(柴胡)。尽管有关的植物崇拜有着本土与外来渊源,[10]然而在时代新视野中人们开始更关心如何用于实战。时人所了解的中药知识用之小说,仙草神丹等宝物崇拜也与军需物资一并作为思考的对象,分明适应了明代中后期思想界的人文思潮,带有以人为本、重视战争中个体生命价值的可贵思想。

其三,从文学审美营构的角度,似乎也不能把宝物崇拜所蕴含的民俗心理估计得过于消极,正是该群体社会心理的存在,才使得明清尤其是清代小说能在不断地重复、印证过程中给人以反复回味的愉悦感。这源于潜在的儿童化的喜好重复的深层心理。弗洛伊德说过:“如果一个孩子听了大人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他就会再三再四地要求大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故事,而不愿换一个新的。而且他还会严格地规定,大人必须把故事重复得一模一样,并且会说故事的人所作的任何更动——哪怕后者做这些改动实际上是想要赢得小听众的新的赞许。所有这些都不与唯乐原则相矛盾。重复,对同一事情的重新体验,其本身显然就是一种愉快的源泉。”[11](P38)许多带有宝物描写的小说引起大量仿制和民间说书艺人的生发,即因其得到了读者听众的喜爱。需要指出的是,续作之粗制滥造(通常指的是续作之后的再续作和再再续作),我们似乎也不能像通常的文学史、小说史那样仅仅从艺术原创性、情节是否紧凑、形象是否个性化来品评和定位,而要从在当时所引起的“轰动效应”和审美消费热——确切说是猎奇与重温热闹的寻求刺激心理,来认真考察。许多续作因早有“原作”的广告作用在前,成书周期快而成本低、售价低,因而论者所经常提到的书贾牟利——“赚钱”其实是在经销续作上,而非销售原作所得。这样,其必然要考虑到续作大量印制的成本。那么,何以粗制滥造的“续作”还能卖得动银子,这真是个有趣而有意思的问题。可以不夸张地说,是这类小说中的宝物——斗法描写支撑着小说的刺激性,满足着读者的猎奇与重温热闹的心理需求,从而使得小说有“卖点”,尽管不能经久不息,毕竟还是能够风行一段时间。

其四,许多横跨小说与戏曲,即从小说改编成戏曲的故事,引起统治者禁毁,也离不开宝物在其中的煽惑力和鼓动力,是这类描写夸示了英雄人物、豪侠之士的威力勇武、超现实理想成真的诱人图景,构成了文学消费中的“卖点”。虽然有人从负面效应上对特定的戏曲题材予以指斥称:“余平生最恶,莫甚梨园。……若论戏场陋习,指不胜屈。其为最者,称帝称王,实属僭越……更有平天冠、赭黄袍,教匪窥窃流涎,又是《瓦冈寨》、《四盟山》,盗贼争夸得志,专心留意,无非《扫北》,熟读牢记,尽是《征西》,《封神榜》刻刻追求,《平妖传》时时赞羡,《三国志》上慢忠义,《水浒传》下诱强梁,实起祸之端倪,招邪之领袖,其害曷胜言哉?此观剧之患也。”[12](P356~358)这一派道德审判言辞,但正道出多数下层观众的潜在接受心态。不能否认,这里所说的“好勇斗狠”、“场面热闹”的描写片断,许多恰恰就是可以跨越神怪、历史演义与英雄传奇乃至才子佳人小说题材的宝物母题。这类母题或曰情节单元,在诸多宝物的具体描写中,往往又与其他情节构成新的表现模式,成为小说与戏曲中受人深心欢迎的“看点”;而微观上的这些“看点”与宏观上的忠奸、侠义、忠孝、复仇、追寻、修行等主题结合,遂构成一种坊间刊刻的“卖点”;其与诗文为主的文人雅士感士不遇、春恨悲秋的文学主题,已产生了雅俗和时代关注点的巨大分野,但却与诸如大蚌化女的精怪叙事、[13]御灾图存鬼神信仰的民俗话语等,[14]非常接近,产生了关注民生的内在密切联系,昭示着民俗神秘信仰为时代需要所借用的普遍潮动。

当然,在有卖点、能赚钱的前提下,也时时有标榜小说惩恶劝善道德教化功能的。如李云翔《钟伯敬评封神演义·序》称:“余友舒冲甫自楚中重资购有钟伯敬先生批阅《封神》一册,尚未竟其业,乃托余终其事。余不愧续貂,删其荒谬,去其鄙俚,而于每回之后或正词,或反说,或以嘲谑之语,以写其忠贞侠烈之品,奸邪顽顿之态,于世道人心不无唤醒耳。”梁章钜《归田琐记》也转述林樾亭言:“昔有士人罄家所有嫁其长女者,次女有怨色,士人慰之曰:‘无忧贫也。’乃因《尚书·武成》篇‘惟尔有神,尚克相予’语,演为《封神传》,以稿授女。后其婿梓行之,竟大获利云云。”[15](P132)小说撰写和印制面世竟是如此迅捷,获利如此既快且多,不免夸张,但也说明了这一类小说及相关题材的戏曲确曾畅销一时,热演许久。在这一意义上也就不难理解,实际上蔓延于清代历史演义和英雄传奇中的宝物描写,虽对于明代神怪小说宝物多有复制和延伸,其实也体现了类似的多重社会心理。

三、宝物迎合重视战争武器装备和运用的社会群体心理

宝物描写既体现了明清时小说寓意、寓言化创作的风习惯性,又持续不断地充实加强之。其作为日常器物、武器装备和生产技术的一个社会理想化延展,也是使人们心灵获得替代、补偿,从而产生意在言外、难于言传的民族优越感暗示及精神愉悦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民间故事消费过程中体现的民俗心理角度,汤普森曾充分估计美妙的幻想故事的心理抚慰功能:

生活中充满了为衣食居住的奋争,充满了长途跋涉的疲劳,充满了由于失恋或事业受挫而出现的沮丧,因此,作为生灵的人,在日思夜梦之中产生清除这一切艰辛的幻想是不足为奇的。一块能变出食品饮料的桌布、一件能击败敌人的武器、一张能载人自由飞翔的魔毯、一件能使人战胜疾病死亡并获得爱情的法宝——所有这些期望都成了实际生活中医治创痛的良药。[16](P313~315)

与小说中单纯的冷兵器交战描写相比,诸多宝物的参战与相斗,不仅有人的自身的力量、意志和技艺的较量,同时也使那些宝物本身的威力显得更加重要而被人所关注。有时,甚至关注宝本身的威效而忽略了角色人物本身。角色可以换,而宝物的神奇功能却带有某种稳定性。如宝瓶、宝葫芦,其对于敌手就常常具有囚禁作用;而宝扇也同样不论操纵在谁的手里都可以行使威力。除了宝物自身所存留的原有物件本身的工具性质之外,更有其夸张了的象征性审美想像。审美,常常就是在这场面展示的过程中实现,而不是胜负结局。引用宝物,不仅增强了其小说作品本身情节和场面的神秘性与可读性,还在总体上给接受主体一种现实中难于寻求的满足感和心理平衡效果,从而产生类似于武侠小说阅读消费的审美愉悦。其实后者恰恰就是从前者而来。

宝物描写,也是明清时代人们对于怡情冶性的小说人物超现实能力的关注,是有关战争中人与兵器装备关系的形象化思考和审美营构。宝物崇拜,既体现了明清时代各阶层人们对于客观外界的期盼式心理补偿,也是其各自主体意志、理想愿望扩张的激情,以及在人与外物关系上的审美想像。宝物想像和欣赏消费,满足了明清时代人们久远而来的、且又是现实急需的工具性需要。而在明清时代许多有识之士所了解到的历史经验尤其是现实事件里,不论是日常生活中必要的护身与疗病,还是战场征战拼杀,都显得更加离不开宝物——较之先前威力巨大的武器、医药和相关装备。这在现实中就是广义上的神奇宝物,而宝物文学叙事实际上是人们对于日常工具的神化,是夸大的一类具有特殊用途的工具。当人面对的是早就熟知的一般性常规武器时,不会有更多的奢望;而当人面前是放大无数倍的、具有惊人杀伤力和神奇能力的武器时,才会激发起征服外界的更高理想,高扬自身的创造力。同理,小说宝物世界的审美建构亦非平白无故,有理由认为,明清神怪小说乃至历史演义的繁盛,离不开时代风云激发下深层的宝物想像和期盼,外来的先进技术也使一些想像部分地成为可能。

以宝物为中心的明清文学与社会心理互相激发的历史进程体现出,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物——兵器,不仅仅是主奴式的,而更是双向互动式、共生并进式的。人们在想像、幻想着宝物的同时,也把自身对象化,从而建构着人自身。人不仅要对如何使用工具——兵器有一个熟悉了解的过程,而且在这一过程中更伴随着人对于改造、完善和提高兵器工具的期盼与思考。人与宝物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仍旧是人在现实中与工具(生存与发展之武器)的关系。在明清小说相关题材系列的描写中,这一关系的文学衍发不仅是时代社会现实的艺术折射,也是一种内心理想信念的审美新创。审美理想与现实经验的完美统一,构设出明清小说宝物描写的艺术世界。

因此,在这一艺术殿堂中,小说人物借助宝物而更加超人化,神奇不凡;宝物也凭借人物而建功显赫,为世人所知。人的想像创造了这些宝物,而宝物也再造了小说人物形象,使得一批平凡人物变成了超凡英雄,从而构成了一系列作品的神奇英雄谱系、群像。论者曾注意到:“在《封神演义》中,战斗的成败,几乎都取决于法力、法器即技术的高低与武器优劣,在战争生产力中,战争工具在取代人的骁勇。道高一尺也好,魔高一丈也好,高就高在法力法器上。初看,觉得《封神演义》对于截阐两派战争场面的描写荒诞可笑,深思之,方意识到作者超前的战争观和超人的幻想精神是多么可贵。不是吗?现代战争在很大程度上不就是现代武器装备的较量吗?不是谁的武器先进、谁的装备精良,谁就能取得战争的主动权吗?”[17](P486)其实,确切地说,时代现实的经验教训使相当一部分人认识到,战争就是在较量彼此战争武器的装备和运用,而在文学世界中则把观念形象化和趣味化了。推而广之,整个明清小说中与战争相关的宝物文学描写,的确都或多或少蕴含着“落后就要挨打”的可贵的深层反省文化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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