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湖北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013-04-10刘利
刘 利
(江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文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全会把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工作的重点,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充分体现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了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反映了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经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重申了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将《决定》中提出的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任务进行了量化、项目化、具体化。”[1]《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城乡居民能够较为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状况、着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点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2]
湖北省具有较好的地域优势,基础条件好,文化资源优势明显。长期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规划纲要》精神,湖北省明确提出,要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快形成覆盖全省、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对于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实现湖北可持续发展、跨越式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
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湖北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期,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积极发展文化产业,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农村文化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克服愚昧、落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3](p19)
2012年2月15日,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行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重点介绍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心,强调未来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状况;着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重点关注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国家投入重点向基层、向农村地区倾斜,努力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差距;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湖北省出台了具有本省特点的“十二五”规划细则。按照这一规划,在“十二五”时期,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第一,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第二,逐渐完善覆盖全省、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第三,逐步理顺农村文化工作体制和机制,有效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不断壮大文化队伍,提高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第四,加速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基本解决现有“五难”——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以及上网难的问题;第五,不断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使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二、湖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现状
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的文化服务,通俗地讲就是政府出钱、相关的文化机构免费提供、老百姓免费享受的文化服务。就湖北而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政府举办的、非赢利的、传播先进文化和保障大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种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涵盖文化政策、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技术技能、创造发明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满足大众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公共利益。近年来,湖北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06年11月和2009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对全省文化建设包括农村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文化建设投入较过去有明显增长。2005年,全省县及县以下文化事业财政补助经费为1.8亿元,2009年达到3.69亿元,年平均增长19.66%。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用于基层的各项文化与文物工程专项经费,由“十五”期间的1.69亿元,增长到“十一五”期间的11.02亿元。2010年,全省投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资金4014万元,建成县级支中心29个、乡镇基层服务点135个、村级服务点10091个,完成资源建设120GB,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
2.着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一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明显。2009年,全省共有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被授予“湖北省农民满意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称号。二是一大批民间歌舞、戏剧、杂技等表演团体活跃在农村集市、庙会和乡村。许多优秀的文艺节目还在全国和全省各类文艺调演、比赛上获得佳绩。三是开展“送戏下乡”、“免费看戏”和电影放映活动。2010年,全省送戏下乡达2万余场,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1.3万场,商业电影4.6万场,观众近7000万人次,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精心打造《垄上行》品牌,搭建为农服务平台。目前,全省除武汉以外的16个市州全部开办了涉农电视栏目 《垄上行》。2010年开展全省专业剧团“上山下乡”巡回演出,全年演出21816场,观众2320万人次。
3.在强基上下工夫,形成面向基层的文化阵地网络。湖北省坚持把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一是重点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政府共投资1.01亿元,新建、改建50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同时,争取国家发改委、文化部投资6936万元建成480个综合文化站。湖北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做法,被文化部誉为“湖北经验”。二是着力推进村文化室建设。2010年,全省向乡镇、社区、厂矿、监狱、工地等送书共25万册,其中为农民工送书50余次,约1万册。“共建”农家书屋5000家、“自建”1000多家,超额完成省政府“十件实事”确定的3500家任务。[4]三是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省移动公司在农村投入建设资金35亿元,建成3000多个基站、1000多个直放站,铺设17000多公里光缆。省广电部门全面实施“村村通”工程,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市县以及所有乡镇和91.1%的行政村实现了有线广播电视光缆联网;93%的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光缆联网,260万农户接入了有线电视。农村省级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二期建设基本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20610个。
4.加大培训力度,突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文化队伍整体素质。目前,全省县及县以下文化系统在职人员13302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3287人,约占总人数的25%。近年来,有关部门通过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其中,仅省一级组织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培训班组织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各类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参加人员已达2000余人,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已经全部轮训一次。
5.着力建设共享平台,努力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一是对文化共享工程的投入不断加大。截至2010年底,各级财政投入我省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经费已达2.3亿元。二是五级网络建设覆盖全省。“十一五”期间,完成了900余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实现了全省文化共享工程五级网络体系的全覆盖。三是数字资源建设特色鲜明。全省数字资源建设以荆楚地方文化为重点,突出信息的知识性、观赏性和实用性,并不断充实“农业科技”、“双奖好戏送下乡”、“楚风楚俗”、“湖北戏剧志”等29个数据库的内容,网上点击率达到45万人次。
6.多措并举促进多元文化发展,提升农民整体素质。近年来,我省对民营表演团体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服务措施,对民营演出团体进行统一管理登记备案,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推动民营表演团体走向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基层民间文艺团队5039个,从业人数16万余人;民营剧团2411个,已在文化部门注册的民营演出团体800多家,年均演出8万余场。个体民间艺人65357人、农村文化中心户13541家。为鼓励引导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从2006年开始,省文化厅开展了两年一届的全省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十佳乡镇创建活动,这对引导和培育符合农村消费水平、农民喜闻乐见的演出、娱乐、网络文化等市场,起到了引导示范和推动作用。
“目前湖北的文化投入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已初步建成覆盖广泛、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截至目前,湖北已完成98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9个社区文化中心建设,825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已配置到位,村级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建设正扎实推进,建成各级文化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和服务点4万多个,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完成99台流动舞台车、119台流动电影放映车的配备,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正在启动。这些设施设备的逐步完善,大大缓解了湖北城乡基层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获取信息难等问题。”“湖北省所有公共图书馆、79家博物馆、17个国家级和绝大部分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已免费开放”。[5]
据悉,文化部已确定选取湖北、浙江、重庆分别代表中、东、西部地区,承担“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综合性课题研究任务。借承担国家公共文化课题这一重大机遇,我省将力争在几年内,使全省1/3以上的城市成为国家级示范区,以更好地满足全省人民基本文化需求。
三、构建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思路与对策
湖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不仅促进和带动了湖北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且加快了湖北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构。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湖北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湖北文化产业创新为动力,全面推动全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1.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加基层公益性文化建设视野的投入。具体工作包括:第一,不折不扣地贯彻和执行党中央和湖北省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切实落实乡镇文化补助资金,做到“以钱养事”。第二,制订基层公益文化事业投入量化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包括县一级的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正常业务所需经费。第三,尽快出台免除农民群众电视收视费的政策措施,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文化需求。第四,研究制定针对农村特殊文化人群(比如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补助办法,支持他们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第五,引导和推动筹资渠道多元化,投入主体多元化,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格局。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文化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即,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强化党委、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文化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以责任指标来增强约束力,强化农村基层政府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识,逐步加强其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3.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加快湖北城乡文化一体化的发展步伐。特别是增加农村文化服务的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推动媒体办好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的发行和赠阅工作。[6]
4.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文化队伍综合素质。首先,要从我省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和稳定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农村文化服务工作队伍,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人才保证。其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发现人才,敞开渠道吸纳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鼓励专业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志愿者、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服务工作。再次,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农村文化服务工作者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最后,要健全和落实激励措施,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单位和农村文化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5.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农村文化建设品位。一方面,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力度,鼓励和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人、名品,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塑造地域色彩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文化。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项目、民俗表演项目,将我省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
此外,针对湖北省现有乡镇综合文化站点多、基本实现了乡镇文化站目标,但同时又存在人员待遇低、不稳定等问题的现实,要创新湖北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必须不断提高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待遇,抓好文化站队伍建设和经费等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要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体制,实行“管理在县,服务在基层”,合理确定编制,实行“县聘乡用”,确保录用人员的素质。要严格从业资格制度,稳定乡镇文化队伍,运用市场准入、财税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和资源投入农村文化市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各类文化中心户、民间职业剧团、业余剧团、演出队、放映队等文化实体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办文化的合力,推动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创新、持之以恒,不断提高湖北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动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2-2-16.
[2]《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发布[N].湖南日报,2012-2-16.
[3]刘玉堂,黄南珊,等.构建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以湖北省为个案[J].学习与实践,2007,(4).
[4]张通.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N].中国文化报,2011-10-14.
[5]魏劲松.湖北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建设985个文化站[N].经济日报,2012-2-18.
[6]李新龙,祁乔松.湖北省承担国家公共文化课题研究服务体系制度设计[N].湖北日报,20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