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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中去认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

2013-04-10郝晓光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5期
关键词:分工范畴矛盾

郝晓光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7)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必由之路

历经20多年的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开篇之作:《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①该书作者为郝晓光、郝孚逸。,终于在2011年6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的理论工作者可能会吓一跳。马克思主义理论只有剩余价值学说,没有剩余价值哲学呀!

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宝贵遗产。但是,揭示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剩余价值学说是否同样能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该如何将剩余价值学说从“社会变革理论”提升为“社会发展理论”呢?

这里还要从马克思主义在现实中遇到的挑战谈起。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遇到了无法回避的瓶颈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发展。但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个新中国的立国之本,却面临着话语权受到削弱的危险。

面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不断激化的各种社会矛盾,中国出现了两种尖锐对立的思潮。一种思潮所代表的是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主张全盘西化、走完全市场经济的社会发展道路;另一种思潮所代表的是改革开放的“利益牺牲者”,主张回到文革时代,走计划经济的社会发展道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导我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但以上两种尖锐对立的思潮并没有认清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性质,从而掌握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论是主张“全盘西化”的一方,还是主张“回到文革”的一方,都是在回避矛盾,只不过一种是在向“右”回避、而另一种是在向“左”回避罢了。回避矛盾和幻想解决矛盾都是不现实的,矛盾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从来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永远不会消亡。模仿别人的“全盘西化”和走回头路的“回到文革”都是短见的,也必将是短命的。要想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不能从历史推论中去寻找答案,而只能从历史本身中去寻找答案;不能从别人的历史中去寻找答案、而只能从自己的历史中去寻找答案。回顾历史,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导我们建立了新中国;展望未来,也只有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领导我们去发展新中国。

马克思主义理论所阐述的社会基本矛盾却并没有退出当代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历史舞台,关键是要发展马克思主义,以进一步解释变化了的世界。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源泉、动力、目的,都在于实践。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所给予的理论勇气,在仔细观照中国现实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首当其冲是要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

剩余价值学说是我们建立新中国的理论基础,发展的剩余价值学说必然是我们发展新中国的理论基础。然而,仅仅从政治经济学而不是从哲学上去发展剩余价值学说,是无法继承剩余价值学说真谛的;要想继承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没有捷径可走,必须下大工夫研究建立完整的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具体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应没完没了地论方法、讲意义、谈感想,而应该沉下心来集中精力去办一件实事、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而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就是这样一件实事、大事。

二、剩余价值哲学与剩余价值学说的文本关系

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首先要了解《资本论》的基本结构。《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马克思继续进行第一卷的修改和译文校订工作,并对第二卷和第三卷的手稿进行反复修改,但由于国际工人协会活动占用马克思大量的时间和他自己身体状况的恶化,第二、三卷未能及时出版,他就逝世了。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继承马克思未竟的事业,把《资本论》“第二册”、“第三册”整理为第二卷和第三卷,并分别于1885年和1894年出版。恩格斯在世时,曾打算整理出版《资本论》第四卷(理论史),可惜他未能实现这个愿望,后来由考茨基整理并于1904年、1905年、1910年分三卷出版;现在已作为《资本论》第四卷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资本论》以剩余价值为中心贯穿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第一卷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这是暂时撇开流通过程和分配过程来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第二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这是在资本生产过程的基础上来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第三卷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研究资本的各种具体形式(如商业资本、生息资本等)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如商业利润、利息、地租等),这是资本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分配过程的统一,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第四卷系统地分析批判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说,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学说史。

从《资本论》一至四卷的基本结构上不难看出,剩余价值学说在建立系统和完整的哲学逻辑方面并没有进行专门的论述,所以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甚至有可能以哲学逻辑为内容形成《资本论》的第五卷。那么,如果要研究剩余价值学说的哲学逻辑——建立剩余价值哲学,该如何入手呢?

以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为目标,《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以下简称《初探》)进行了长达1/4世纪的刻苦钻研和艰难探索:1986年对我国哲学界长期误用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进行了彻底的 “否证”①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1-6页;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1986年第17期,《光明日报》1987年1月5日,《江汉论坛》1986年第12期。——揭开了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的序幕;1987年论证了商品价值的哲学含义②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7-20页;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1989年论证了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哲学关系③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30-36页;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1989年第9期。——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力价值概念;1990年论证了商品范畴的哲学含义④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37-45页;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1990年第8期。——探讨了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2006年针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关系总和”这两个概念的矛盾关系,充分论证了分工与分配概念和“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关系总和”概念的对应关系以及分工与分配概念在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⑤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46-54页;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研究建立了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提出了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相对应的另一对“基本矛盾”(人的基本矛盾:分工与分配矛盾);2007年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范畴的二重性⑥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55-65页;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提出了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完整哲学体系的初步设想;2008年破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两大难题⑦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75-84页;原载于《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建立了剩余价值哲学的本体论框架;2010年论述了剩余价值学说的哲学逻辑⑧见《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第85-93页;原载于《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阐明了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原理。

三、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范畴

构成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范畴有两个:物性范畴和人性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范畴”的经典定义是列宁给出的:“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1](p128)“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1](p332)在马克思主义之前,还没有人把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彻底推广到包括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强调“存在决定意识”,而且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范畴不仅包含客观世界中的物质(存在),也包含人类社会中的“物质”(社会存在);这种人类社会中的“物质”——“社会存在”,是历史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的核心内容,也就是我们要定义的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那么,作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物性范畴”的“社会存在”究竟又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什么样的“物质”呢?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写道:“开始是最简单的、普通的、常见的、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2](p357)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卢卡奇认为:“社会存在”是一种“具有价值特征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3]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认为:“不可以把物质作为它本身来考察,而必须作为社会地、历史地为生产组织起来的东西来考察”。[4]仔细分析一下以上观点描述的概念:“物质资料的生产”、“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具有价值特征的存在和意识的统一体”、“社会地和历史地为生产组织起来的东西”;这些既模糊又清晰的概念明明白白地指向了一种人人都熟悉的“社会存在”——商品!但是,也许有人会问,“商品”这个“经济学概念”怎么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这个“哲学概念”呢?对此,采用卢卡奇的观点来回答这个问题显得特别具有针对性:“孤立地考察商品的问题,或仅仅把它视为经济学的核心问题,都是不能允许的,而必须把它视为囊括一切方面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的、结构的问题”;[5](p276)而本文作者则详细论述了“商品范畴”的哲学属性(《初探》:37-45页)。

相对而言,确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要比确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容易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物质范畴的研究是非常丰富、非常深刻和非常集中的;[6]确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只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范畴的核心内容“取出来”就行了。但是对于“人性范畴”来说,问题却没这么简单。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范畴”有列宁的经典定义可以作为依据,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却没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明确表述。实际上,关于“人性范畴”的问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最具争议和最具挑战性的难题。

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范畴”演变发展而来的,而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则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本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中演变发展而来的。大家知道,马克思有一个关于“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p5)这个论断强调人的“社会关系总和”。然而,马克思另一个关于“人的本质”的同样著名的论断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7](p37)这个论断强调人的“自由发展”。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本质或人性范畴到底是什么?是人的“社会关系总和”(社会约束)?还是人的“自由发展”(个性解放)?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阐明的人的这两种互相对立、互相矛盾的社会属性的呢?这对矛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显得特别突出、特别深刻。

面对这样一对深刻的哲学矛盾,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该从哪里下手呢?让人惊喜的是,我们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第二个论断中发现,人的“自由发展”这个哲学概念是与“否定分工”这个经济学概念相对应的(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于是,我们按照马克思的这种哲学概念与经济学概念相互对应的思想线索继续思考,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第一个论断是否也存在哲学概念与经济学概念的对应关系呢?如果存在,与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这个哲学概念相对应的经济学概念又是什么呢?

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关系总和”都是人的社会属性(社会存在),都属于“人性范畴”的基本内容。人的“自由发展”讲的是人的“社会个性”,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讲的是人的“社会共性”。那么,人的社会个性和社会共性是如何体现和如何实现的呢?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体现人的社会个性的是劳动的分工,体现人的社会共性的是劳动的分配。那么,劳动分工是怎样体现人的社会个性,而劳动分配又是怎样体现人的社会共性的呢?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人都要参加社会劳动,工人做工、农民种地,这就是分工不同,体现工人和农民的社会个性不同。然而,工人生产机器、农民生产粮食,但工人的分配所得并不是机器、农民的分配所得也并不是粮食,工人和农民的分配所得都是一种叫做“货币”的东西,这样就体现了工人和农民相同的社会共性。如果说人的社会个性和社会共性是由人的劳动分工和劳动分配来体现的,那么,按照马克思的设想,人的社会个性和社会共性又如何才能彻底实现呢?马克思预见,在共产主义社会,分工将被消灭(否定分工),人的“自由发展”或人的社会个性将彻底实现;马克思还预见,在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按需分配”,这实际上也就相当于是“消灭分配”(否定分配),这时,人的“社会关系总和”或人的社会共性将彻底实现。

所以,应该深刻和辩证地而不是直接和教条地去理解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否定分工与分配”的思想。在这种深刻和辩证理解的基础上,只要对“否定分工与分配”的哲学思想再进行一次“哲学否定”,就会顺理成章得到“分工与分配矛盾”的哲学思想。也就是说,“分工与分配矛盾”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不是对分工与分配的“否定”,而是对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不难看出,“商品”和“分工与分配”二者是不能各自独立存在的;“商品”不能离开“分工与分配”,“分工与分配”也不能离开“商品”。所以,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和“人性范畴”是不可分割的,“物性范畴”与“人性范畴”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第一个基本特点。

四、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矛盾

构成剩余价值哲学的基本矛盾有两对:社会基本矛盾和人的基本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人的社会个性与社会共性的矛盾,在剩余价值哲学中演化成人在社会劳动中的分工与分配的矛盾。那么,“分工与分配矛盾”在社会生产实践中的解释是什么呢?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人都要参加社会劳动,参加社会劳动的核心问题就是劳动的分工与分配问题。对于这两个核心问题来说,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总是处在矛盾的冲突状态,满意“分配”的人往往不满意“分工”,而满意“分工”的人又往往不满意“分配”。从一般意义上说,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同时满意自己的“分工”与“分配”,对自己的分工与分配现状总是处于左右为难的矛盾状态。从哲学上说,这种矛盾状态就是人在社会生产中的一种“本质属性”、是人的一种“社会本性”。实际上,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够透彻地阐明人在社会生产实践中的这种“社会本性”。

从确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的分析过程中,我们认识到了一对新的哲学矛盾——分工与分配的矛盾(“二分矛盾”)。自然,这立刻会使人联想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原有的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二生矛盾”)。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二生矛盾”推动社会发展,当一种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产生社会变革。总的来说,“二生矛盾”是社会“质变发展”的动力,是促进一种社会形态发展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对于同一种社会形态“内部”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的“量变发展”来说,“二生矛盾”并不起主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不妨将“二生矛盾”称为促进社会发展的“质变矛盾”。那么,促进社会发展的“量变矛盾”又是什么呢?显然,这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一直没有解决的根本性难题。

“二分矛盾”的发现和提出,使得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的这个根本性难题变成了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在同一种社会形态“内部”,“二生矛盾”的缓和并不能阻止“二分矛盾”的激化,相反,“二生矛盾”的缓和必然会导致“二分矛盾”的激化。因为,从哲学的一般性来说,“二生矛盾”是一对“社会基本矛盾”,而“二分矛盾”则是一对“人的基本矛盾”。虽然“二生矛盾”总体上与人的“社会关系总和”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毕竟只有“二分矛盾”才和社会中的每个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具体社会关系密切相关;社会中的人可以不关心“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但不可能不关心“自己的”分工与分配。对于社会中的人来说,一旦“二生矛盾”基本缓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再体现为一种社会形态与另一种社会形态(或一种社会阶段与另一种社会阶段)的“阶级关系”(或“阶层关系”),而是体现为同一种社会形态内的“人的关系”;这时,按照矛盾运动的法则,原先蕴涵在“二生矛盾”中的“社会动能”就会转化为社会中的“人的动能”并以“二分矛盾”的形式释放出来推动社会发展。总的来说,和“二生矛盾”一样,“二分矛盾”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促进同一种社会形态内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对于同一种社会形态 “内部”的“量变发展”来说,“二分矛盾”起主要作用;为此,我们不妨将“二分矛盾”称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量变矛盾”。

不难看出,“二生矛盾”和“二分矛盾”是不能各自独立存在的;如果分工与分配不存在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也就不存在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也就不存在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这两对“基本矛盾”是不可分割的;“二生矛盾”不能离开“二分矛盾”,“二分矛盾”也不能离开“二生矛盾”,二者此起彼伏、量变质变地共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二生矛盾”与“二分矛盾”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第二个基本特点。

五、剩余价值哲学解决的根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是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掌握社会发展动力的科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

我国理论界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是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开始的,后来又受到了批判。然而,不论是提倡人道主义的一方——其代表作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以下简称《探讨》)[8],还是批判人道主义的一方——其代表作是《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以下简称《问题》)[9],都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的缺失而显得苍白无力。

《探讨》和《问题》都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但在表述的过程中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角度。《探讨》一开始就强调,在不断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根据不同时期任务的需要,可以和那些“进步的民主主义者、民族主义者”以及“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者结成同盟”,同时又重申了“恩格斯关于思想家是以前人所留下的思想资料为前提来建立自己的新学说”的论点。从上述角度看问题,《探讨》虽不赞成把马克思主义“纳入人道主义的体系”和“全部归结为人道主义”;但是应该承认“马克思主义是包含着人道主义的”。《问题》的观点则很明确:“究竟应该怎样来看待人类历史的发展,怎样来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究竟应该用怎样的世界观和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还是人道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作为我们观察这些问题和指导自己行动的思想武器?我认为,现在这场争论的核心和实质就在这里。”在详细论证什么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还是人的善良本性和美好愿望之后,《问题》断言:“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根本不能互相混合、互相纳入、互相包括或互相归结。完全归结不能,部分归结也不能”。

其实,不论是《探讨》还是《问题》,谁都不怀疑人道主义在社会学上的积极因素,二者的根本分歧不在于社会学,而在于哲学。《探讨》想把人道主义的观点纳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去,认为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之外,还有人道主义的因素,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而《问题》则坚决否定,认为: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根本不能互相混合、互相纳入、互相包括或互相归结,完全归结不能,部分归结也不能。

平心而论,《探讨》的愿望是善良的,说穿了就是想把“人的因素”纳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矛盾”中去,只是不知道如何去纳入罢了。《问题》的愿望也很美好,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纯洁性,不管三七二十一,坚决把人道主义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矛盾”之外。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矛盾”到底包不包含“人的因素”?说“不包含”肯定是不行的,要是说“包含”,那包含什么?如何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除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社会基本矛盾”之外,是否还存在“人的基本矛盾”?如果存在,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的基本矛盾”是什么内容?它和“社会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构成社会的基本范畴,所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对“社会基本矛盾”。因此,要想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人的基本矛盾”,就必须先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的基本范畴——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实际上,“人性范畴”问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最具争议和最具挑战性的难题;不攻克这个哲学难题,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问题,就永远也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其中最基本的哲学任务就是要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从根本上,也就是从哲学上,彻底解决“人的问题”。我们认为,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在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上是有突破性进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人的基本矛盾——分工与分配的矛盾。⑩

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的确立,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奠定了强大基石、开辟了广阔前景。从来没有一种哲学能够同时确立 “物性范畴”和“人性范畴”,只有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做到了;也从来没有一种哲学能够同时确立“社会基本矛盾”和“人的基本矛盾”,也只有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做到了。不仅做到了,而且,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和“人性范畴”是高度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人的基本矛盾”也是高度统一的。如此,优美的哲学本体论构架就形成了。

当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是一项宏大的哲学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和一个人一本书就能够完成的。为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奋斗,结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完整体系,续写出《资本论》未完成的辉煌篇章!

[1]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陈学明.卢卡奇的社会存在本体论[J].湖北社会科学,1989,(7).

[4]李惠斌.葛兰西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理解[N].光明日报,1989-07-17.

[5]卢卡奇.物化和无产阶级的意识[A].复旦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室.西方学者论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

[6]费·季·阿尔希普采夫.作为哲学范畴的物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8]周扬.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N]人民日报,1983-03-16.

[9]胡乔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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