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后对银行监管的思考

2013-04-10

山东纺织经济 2013年10期

杨 军

(新疆财经大学财务处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一、为监管带来重要抓手

抓手之一:对银行风险管理和资本计量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为法人监管提供了具体方法和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覆盖了新资本协议下一、二、三支柱的主要内容,对主要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流程、数据IT以及风险计量技术,给监管尤其是法人监管提供了具体抓手和依据。

抓手之二:监管信息来源更加全面深入。高级计量法下,主要风险都得以量化,银行需要报送的1104下资本报表从2张增加到39张,其中,BⅡ填报的内容按客户的风险暴露类别细分,如非零售、零售,非零售下继续分主权、金融机构、公司风险暴露等;对每一类暴露须填报每一信用等级对应的表内外项目余额、风险加权资产、违约暴露等;BIII下新增22张报表(仅指实施高级法银行),包括市场风险14张报表、操作风险1张报表等。这些信息使监管能更全面深入地掌握银行,尤其是法人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深入分析银行各条线业务变动情况,增强监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抓手之三:可以深入了解银行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适时传递监管要求和压力。高级计量法下,风险被量化成数值来表示,利于理解和比较,也能够实际应用于风险偏好管理、限额管理和绩效考核中去。当前,银行在应用方面还存在较多不足,监管中应加强对应用情况的监测和引导,在引导中适时传递监管要求和压力。

抓手之四:为监管找到多个有力管控手段。《办法》要求,银行在高级法下,模型增加、模型和CT等重要参数如有变动以及二支柱下建设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达标,均需要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如未建立ICAAP或ICAAP未达标,监管部门还需要在对银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银行提出资本加点要求。通过这些审批、评估,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银行风险管理情况,同时对于不审慎的情况,可以行使不予审批乃至资本加点等手段。

二、对《办法》实施后监管配套的几点建议

一是组织保障,加强监管交流。随着《办法》的实施和第一批实施高级法银行的审批通过,工作重点将转移到日常监管中,对银行实施高级法后的模型体系运行、监测和应用等进行监管。目前,银监会建立了一支专家团队,下一步可考虑进一步建立和加强各地银监局与专家团队的沟通交流,确定交流频率,与小组专家团队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和交流机制,并逐步明确职责。

二是健全制度,细化监管要求。《办法》从管理上和技术上对银行实施高级法进行了规范,在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中对持续监督有所涉及,但具体监管内容、程序、流程、交流机制还需要通过日常监管不断梳理和细化,明确监测内容、重点和频率,形成制度或监管手册,对各类风险的管理和技术性要求进行梳理并持续跟踪监测。

三是加强资源保障,解决监管资源约束问题。为开展高级法监管,需要培养一批专家团队,尤其是在法人监管层面需要专人开展风险评估评价。金融危机后,美国加强了对大型银行监管,增加了对大型银行监管人员的配置,并按公司、零售、资本管理、公司治理等专业分工进行深度检查。美联储还在总部加大了对模型监管人员的配备。银监会对大中型法人机构总部的监管人员较少,开展并完成全面专业的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资源瓶颈。

四是机制约束,确保银行对《办法》的执行。《办法》对银行实施高级法后应报送的各类报告做了要求,监管上应确保银行及时报送报告,并对报告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报告流于形式,从而进一步推动银行风险管理和资本计量的有效结合。

五是加强学习,将资本计量要求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随着《办法》的实施,银行风险计量和管理技术的变化将进一步加快,监管内容和方式方法也将随之变化。对此,监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了解和掌握《办法》的要求,方能推动银行落实《办法》的应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