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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的解构者:美国文学语境中的美国非裔文学

2013-04-10罗良功

山东外语教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美国黑人非裔黑人

罗良功

(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

20世纪中后期以来,长期被忽视的美国非裔文学在美国本土和中国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学术关注,研究成果也越来越丰富,但同时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美国非裔文学作为美国文学一部分的存在价值和学术背景常常在学术研究中被忽视,具体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首先,在美国文学的整体研究和教学中,非裔文学常常没有融入整个美国文学体系中,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被包含在其中,如帕里尼(Jay Parini)和米利叶(Brett Millier)主编的《哥伦比亚美国诗歌史》(The Columbia History of A-merican Poetry,1993)将美国非裔诗歌用两章(“哈莱姆文艺复兴诗歌”、“黑人艺术运动诗人”)分别论述,而其他白人主流诗人几乎都是各用一章的篇幅进行论述。其次,许多有关美国非裔文学的研究常常局限于种族界限之内,有意或无意地回避美国文学大语境的存在。这种学术研究模式无疑有其历史意义上的进步意义,但是抑制了美国非裔文学的学术地位,并且遮蔽了美国文学和美国非裔文学的一个重要学术领域和学术视角,即美国非裔文学与美国文学(特别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国主流文学)之间的关系,从而使美国非裔文学研究难以得到足够重视和健康发展。正基于此,本文通过将美国非裔文学置于美国文学语境之中来探讨它与美国文学——特别是美国主流文学——之间的关系,试图揭示美国非裔文学的学术价值,为美国文学研究提供新的动力和视角。

1.0 美国非裔文学与美国文学的独立

美国非裔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对于美国文学摆脱其作为欧洲文学附庸的地位走向独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美国文学作为国家文学,并非随着国家政治上的独立而获得独立。事实上,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只是政治独立的宣言,而美国在文化上的独立却还任重道远。美国建国之后的文学创作虽然逐渐转向本土素材,但是在艺术形式和美学准则上仍然追随欧洲和英国,推行英国正统。1888-1890年间出版的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十一卷文学选集《美国文学文库》(Library of American Literature)多收录深受英国文学传统影响的新英格兰地区作家,而对本土风格明显的作家,如欧文、库柏、朗费罗等,给予极少篇幅,或者干脆拒之于外;直到1917年特伦特(William Trent)等人编辑出版的四卷本《剑桥美国文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merican Literature)仍然独尊那些在“斯宾塞、莎士比亚、弥尔顿等文学大师熏陶下创作出来的作品”,一如文学史学家博科维奇所评价的那样,“向人们展示了英国文学的一个新的分支”。(刘海平、王守仁,2001:ii)这种视英国(欧洲)文学为正统的文学观在美国根深蒂固,对美国本土文学和本土文化形成巨大而持久的压制。

美国文学本土化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美国独立之初,首部美国语辞典编纂者韦伯斯特(Noah Webster)就呼吁:“正如在政治上获得独立一样,美国在文学上也必须独立。”(转引自Ruland&Bradbury,1991:3)1837年,爱默生(R.W.Emerson)在剑桥大学发表题为“美国学者”的演讲,向美国的知识分子大声疾呼:“我们听从威严的欧洲缪斯已经太久了。……我们要用自己的双脚走路,用自己的双手工作,用自己的头脑说话”(Emerson,2003),呼吁美国文化独立。这无疑是追求美国文学独立的作家们的精神力量之源。当惠特曼在1855年首次出版他的《草叶集》第一版时,这部以美国本土语言和迥异于欧洲诗歌传统的形式书写美国本土生活、被视为离经叛道的诗集遭到了当时美国文化精英们群起围攻,爱默生对惠特曼的支持尤为可贵,这种追求美国本土文学和文化独立的不懈努力也为马克·吐温等后来者筑起了免遭欧洲文学正统论淹没的基座。如果说,麦尔维尔、爱默生、惠特曼、马可·吐温等人已然创造了一个与英国或欧洲文学传统平行的美国本土传统,标志着美国文学走向独立,这一表述是合理的,但同时也是不完整的。一个国家的文学,首先应该能够反映国家的整体形象,而无论是从这些作家的肤色还是他们作品书写的内容与形式来看,他们所代表的是白人美国,并没有反映黑人等美国少数民族的声音,没有反映出美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完整内涵。因而,从国家叙事的层面上来审视,美国文学独立之路并没有在惠特曼们的脚下走完,而剩下的一部分是由美国非裔作家们帮助完成的。在这一进程中,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和文学史意义。

20世纪20年代以美国纽约哈莱姆为中心的哈莱姆文艺复兴(亦称“新黑人运动”)是美国黑人民族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常常被视为一场美国黑人民族意识觉醒的文化(文学)运动,是黑人民族文化和文学从原始走向现代的重要分水岭;同时也是美国文学走向独立的关键一步。

首先,在意识形态上,哈莱姆文艺复兴强调美国黑人的种族身份和美国身份,并将改善美国黑人的身份和形象与改善美国国家形象直接联系在一起。这一运动的灵魂人物阿兰·洛克(Alain Locke)指出,“新黑人”所追求的是一种“美国主义”(Americanism),是“美国的需要、美国的理念。这种将美国主义建构在种族价值观基础之上的强制性努力是一场独特的社会实验;惟其最充分地分享美国的文化和体制,这一实验才能得到最终的成功”。(Locke 1968:11-12)新黑人运动正是通过这种被罗伯特·海登(Robert Hayden)所称为的“黑人的美国主义”(Hayden 1968:xiii),将自己的价值追求上升到国家层面,并以其“黑人性”使美国凸显出与欧洲白人社会的差异性。

其次,在文学创作上,大量涌现的美国黑人作家和文学作品为美国文学注入了全新的内容。美国黑人民族的生存状态及其民间文化等成为哈莱姆文艺复兴文学的重要题材和主题,将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麦尔维尔、马克·吐温等美国白人作家们表现美国本土经验的文学题材和主题进一步深入到美国独特的种族问题,从而使美国文学在表现题材和主题方面呈现出与欧洲旧大陆文学更大的差异性。例如,作为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旗手的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始终强调表现种族题材和主题,他说:“或许从根本上说,所有的民族都是一样的,但是既然黑人在这个国家一直处于隔离状态,他就一定会表现出只有他才有的某些种族的、与环境相关的差异性……在美国彻底接受黑人之前,在种族隔离和种族自我意识完全消失之前,黑人艺术家所创造的真正的艺术作品——假如体现出那么一点点肤色和差异性的话——一定要反映他的种族背景和种族环境。”(Hughes 2002a:32)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于休斯而言,表现种族主题和题材,不仅表现了美国存在,而且表现了美国的特色存在。这一时期黑人作家内部关于“艺术还是宣传”之争,双方都没有否定对种族题材和主题的表现。

同时,美国黑人作家开始自觉地将美国黑人的民间文化形式引入文学创作中,产生具有独特的美国本土特色的文学样式和形态。例如,休斯等黑人作家还积极借鉴惠特曼、庞德等美国白人作家的反欧洲传统艺术形式和手段,与美国黑人生存经验相结合而产生了迥然不同于欧洲传统的文学艺术。面对黑人知识分子批评他的诗集《给犹太人的好衣裳》,休斯反击道:“我没有采用济慈、坡、邓巴或者麦凯等人的传统形式。[……]我写诗是因为希望说出自己想要说的,因而选择了我认为最能表达自己思想的形式。当我试图创造自己的诗歌形式并以此为乐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希望我去模仿别人的表达模式:莎士比亚式的商籁体显然已经不适合表现比尔街或者勒诺克斯大街的生活,回旋诗体也不可能承载国家街的情感。”(Hughes 2002b:40)就休斯而言,艺术形式已经成为他的美国身份和种族身份的表达。同样,佐拉·尼尔·赫斯顿将美国南方黑人民间艺术形式引入其小说的叙事结构中,形成全然不同于欧洲叙事传统的兼具美国性和黑人性的叙事模式。

从美国文学发展的进程上看,哈莱姆文艺复兴文学不仅在创作上而且在文学理想上对于美国文学真正走向独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就文学创作而言,这一时期的黑人作家延续了19世纪以来美国部分白人作家表现美洲本土经验的文学努力,并与庞德、福克纳等人同时在不同的角度继续深化美国经验的表现力度和形式,共同促进美国文学以其独特的品性走向独立和繁荣。就文学理想而言,哈莱姆文艺复兴作家始终坚守美国黑人文学是美国的文学的前提,认同美国文学及其特质的存在,他们以此对于美国以白人为主的学术精英长期争论的关于“是否存在美国文学”的问题作出了庄严的回答。几乎在同一时期,美国权威的学术团体“现代语言协会”在20年代明确承认“确有美国文学这么回事”(转引自刘海平、王守仁,2001:iii),这无疑呼应了美国非裔文学追求新的国家书写的文学努力。美国非裔文学强调以种族书写国家的国家主义立场推进了美国文学的本土化进程和国家文学身份建构,推动美国文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文学摆脱了欧洲文学传统的操纵和影响。

2.0 美国非裔文学与美国文学的多样性

毋庸置疑,美国非裔文学以其根植于种族的美国性推动了美国文学作为一种差异性国家文学从欧洲文学传统的压制中崛起,也因此而走向国家文学的中心;与此同时,美国非裔文学又因其与美国性相伴生的种族性而成为美国文学中的一种差异性存在,从而消解了美国白人文学的一元正统地位,推动了美国文学的多样性共存。

非裔民族在美国的差异性生存决定了美国非裔文学的差异性特质。尽管美国非裔文学的历史一直延续着是美国文学还是黑人文学的争议,但始终无法消除其族群特征。菲利斯·惠特莉虽然以欧洲文学传统形式创作诗歌,但其白人艺术形式和语言表象之下的策略性的自我表达成为其诗歌的核心;保罗·劳伦斯·邓巴虽然立志当美国诗人而不是黑人诗人,并且钟情于以白人的审美标准来指导自己的创作,常常以欧洲诗歌形式创作诗歌,但是即便是这些欧洲传统形式的诗歌也突出地表现了他作为黑人在黑人身份和美国身份之间的挣扎和痛苦,正如杜波依斯在《黑人的灵魂》中所分析的美国黑人内心深处的黑人性和美国性之间的冲突,这是美国黑人民族精神状态的写照。当然,邓巴的痛苦也源于根深蒂固的单一性国家的概念,他没能像兰斯顿·休斯一样拥有将美国黑人视为美国人、将黑人性视为美国性的一部分的多元化国家的观念,因而没有休斯在“我也歌唱美国”一诗中应和惠特曼歌唱美国的歌声所表现出的那份乐观和豪迈。20世纪60-70年代的黑人艺术运动将黑人性与美国性的对立推向了顶峰,以极端民族主义立场推行文化分裂主义,将黑人文化与白人文化对立。拉瑞·尼尔(Larry Neal)在他被奉为黑人艺术运动纲领性文件的“黑人艺术运动”(1968)一文中说,这场运动就是要构建“一个直接诉诸于黑人美国的需要和追求的艺术”,倡议“重新评估西方文化美学,倡议建立一个不同的象征、神话、评论、偶像体系”,作为黑人权力运动的文化之翼,追求美国黑人的“自决和民族地位”。(Neal 1999:122)基于这种民族主义文化自觉,美国非裔作家们旗帜鲜明地进行着与白人文学传统相对抗的差异性书写。即使是在文化对峙结束之后的多元文化时期,美国非裔作家仍然坚持着这一文学道路,莫里森、奥古斯特·威尔逊、以及新近履职的美国桂冠诗人娜塔莎·特里瑟维等无不以其差异性书写跻身于美国文学的中心,同时也解构了美国文学中心的单一结构。

美国非裔文学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民族文化的差异性。非裔作家将美国黑人文化元素和形式融入文学作品的主题和形式之中,形成美国非裔文学的特质,史蒂文·亨德森(Stephen Henderson)将诗歌主题和结构上黑人文化元素的“饱和度”(saturation)视为衡量美国非裔文学的三大指标之一。(Henderson,1973)休斯、斯特林·布朗等将布鲁斯、黑人口头艺术、民间文化等有效地揉入诗歌中,为黑人艺术运动作家提供了形式和技巧上的范例(司各特,1984:452),凯文·扬、欧娜瑞·杰斐斯等众多21世纪新一代诗人仍然继续着他们的文学传统。美国非裔文学的差异性书写第二个方面是基于作家自由创造的差异性。这种创新常常受到黑人文化的激发但又不局限于黑人文化,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和作家个性。例如,阿米力·巴拉卡在黑人艺术运动之后,执着于创作“言说诗”(Speaking Poetry)。他强调诗歌的声音介质而不是语言的文本/书面介质的意义构建功能,其声音组合模式受到黑人口头表达和爵士音乐的激发,但又展示了更自由的拓展空间和跨越民族和语言的普适价值。

作为一种差异性存在,美国非裔文学以其民族文化特质与美国白人文学和美国其他族裔文学形成互补,同时在有些方面也形成了与后者的差异性并置。例如,就幽默而言,休斯、杰西·福赛特等人汲取美国黑人民间幽默和布鲁斯精神,将黑人两百年来在北美土地上的生存策略转化为文学策略;华盛顿·欧文的幽默则呈现出一种英国式的风趣和优雅,马克·吐温的幽默深深扎根于美国南方和社会底层生活和民间智慧。这三种幽默映射出互不兼容但相映成趣的文化和美学风貌。就简约风格而言,休斯源于布鲁斯音乐的近乎冷漠的简约与庞德追求的意象主义简约、海明威的冰山风格、乃至20世纪后期以雷蒙德·卡佛为代表的极简主义相互映照。就诗歌的表演性而言,索尼娅·桑切斯等美国非裔诗人的表演诗、寇尔群诗(Coltrane Poems)、说唱诗等都依托黑人音乐、口头艺术传统以及诗人表演家的个人才华演绎出诗歌书写文本之外的力量,这与金斯堡受益于惠特曼传统、爵士音乐、日常言说形式等因素的诗歌表演以及安·瓦尔德曼糅合西方歌剧、佛教诵经、伏都教仪式等形式的诗歌表演并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美国非裔文学以其独特性和异质性实现了与美国白人文学和其他族裔文学的差异性共存,促进了美国文学的多样化。美国语言派诗人兼理论家伯恩斯坦通过梳理美国不同族裔、不同流派的诗歌,借助于地方方言诗和个人方言诗两个概念,论证了多样化美国的多样化诗学的现实存在,而这种多样性正是对整体诗学的单一性解构的结果。(伯恩斯坦,2013)这无疑印证了一点,即美国非裔文学的差异性存在促进了美国文学一体性和中心性的消解,彰显了美国文学的多样性。

3.0 美国非裔文学与美国文学的差异性融合

美国非裔文学的差异性存在并不意味着它是独立于美国主流文学和其他族裔文学之外的一种孤立存在,事实上,它与美国的其他族裔文学和主流文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学史是对民族文化的记录、想象和传播,而在美国历史文化语境之下,非裔文学与主流文学和其他族裔文学一样,从各自的文化立场和视角出发,进行着各自的美国书写,他们各自在保留差异性的同时又相互借鉴、相互融合。

美国非裔文学与同处于美国文学边缘的其他少数族裔文学之间有着天然的亲近关系。在谋求合法性的去边缘化过程中,非裔文学为其他少数族裔文学树立了榜样。正如非裔作家以实玛利·里德在1995年的一次访谈中评价黑人艺术运动时所说,“如果没有黑人艺术运动,就不可能有文化多元主义运动。拉美裔、亚裔、还有其他民族,都说本民族的写作是60年代这场运动的楷模作用产生的结果。黑人提供了一个榜样,那就是你不必被吸收。你可以做你自己的事情,可以进入你自己的背景、自己的历史、自己的传统和文化。”(转引自 Ya Salaam 1997:70)里德在这里明确了非裔文学为其他少数族裔文学提供的榜样在于其差异性地存在于美国文学之中,这也正是20世纪非裔文学与亚裔文学、犹太裔文学、拉美裔文学合作的核心。

美国非裔文学与主流文学之间同样有着密切的互动和互渗。这种互动互渗,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已经客观地将两种文学捆绑在一起。就非裔文学而言,美国主流文学及其传统从一开始就参与塑造了美国非裔文学。美国学者迪克逊·布鲁斯(Dickson Bruce)基于1680年至1865年期间的美国社会历史文化对美国非裔文学的源流进行了考察,认为“美国非裔文学的源流是一个白人作家和黑人作家合作创造我所称的‘美国非裔文学存在’的过程”,包括培养黑人的“富有权威的、在美国社会更大的话语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声音和面具”;布鲁斯认为,黑人声音和面具的权威性正是黑人性的产物。(Bruce 2001:ix)白人作家和黑人作家的合作给予这种声音和面具以保存和发展的空间,最终成为美国非裔文学的重要传统。对于非裔文学与主流文学及其传统的之间的关系还可以借用小休斯顿·贝克(Houston A.Baker)的两个术语——“形式的掌控”(mastery of form)与“掌控的变形”(deformation of mastery)——来描述,在贝克看来,这两点反映了美国非裔现代主义的策略。(Baker,1987)面对美国主流文学及其文学传统,非裔作家们常常通过掌控白人主流文学形式并暗中加以颠覆,以此达到解构主流权威、实现自我表达的目的。非裔诗人格温朵琳·布鲁克斯(Gwendolyn Brooks)即深谙此道,她荣获普利策奖的诗集《布朗兹维尔一条街》借用美国主流文学的欧洲传统(如荷马和维吉尔的史诗、十四行诗等艺术形式),将它们移植到下层黑人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巧妙加入黑人文化元素,从而从源头消解了美国主流文学的权威性,并将黑人普通女性的普通生活置于崇高的地位,产生一部表现黑人民众生活的史诗。

同样,美国主流文学对非裔文学及其传统也有吸收和指涉。例如,美国现代主义诗人常常通过“扮黑”(playing the black)来实现艺术的现代化革新,庞德的创作和诗学思考常常借助于美国黑人口语技巧和艺术表意策略。马萨诸塞大学的史蒂文·特雷西教授新近完成的专著《未来主义的丛林风格、拉格泰姆心理与美国文学的布鲁斯化》(待发表)以800余页的篇幅,讨论了包括艾略特、庞德等文学巨臂在内的美国文学对美国非裔音乐的接受、改写和挪用,以及与非裔文学之间的互动关系。

总体上看,美国非裔文学与美国主流文学和其他族裔文学在共同的美国书写过程中,形成了丰富而又深厚的互文关系,文本之间、主体之间、文化之间盘根错节的关联呈现出对话、对抗、互补、并置等多种形态,促成了美国文学内部和而不同的差异性融合。这种差异性融合不仅强化了美国内部不同文学之间的纽带,而且改变了美国的文学生态,使去中心、多样化成为美国文学的整体特色。

综上所述,美国非裔文学在美国文学的发展过程和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也是研究美国文学和美国其他族裔文学的一扇窗口。因而,在中国当前的学术研究中,美国非裔文学及其与美国文学关系的研究是一个需要得到倍加重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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