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河湖取水口普查汇总概述
2013-04-09邹连文宋承新赵红兵
邹连文,宋承新,赵红兵
(1.山东省水文局,山东 济南 250002;2.山东省 水利厅,山东 济南 250014)
山东省河湖取水口普查汇总概述
邹连文1,宋承新1,赵红兵2
(1.山东省水文局,山东 济南 250002;2.山东省 水利厅,山东 济南 250014)
阐述了山东省河湖取水口普查的汇总情况,生活、生产、生态供水情况,河湖取水口区域分布特点。为探讨地表水开发潜力,优化经济社会用水结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探索。
水利普查;河湖取水口;取水量;地表水
河湖取水口是指利用取水工程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向河道外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取水工程包括引水闸(涵)、引水渠道、管道、泵站等。
本次普查范围为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取水口,重点普查规模以上取水口。本次普查取水口规模设定为:农业取水口取水流量0.20m3/s及以上或其他用途取水口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
1 河湖取水口普查综述
河湖取水口的普查范围为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取水口。通过普查,山东省共有河湖取水口11045个,其中农业取水口10335个,非农业取水口710个;全省2011年河湖取水量为128.5亿m3,其中引黄济津项目出省水量为7.41亿m3。按照农业取水流量0.2m3/s及以上和非农业取水口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的规模标准划分,规模以上取水口4684个,规模以下取水口6356个;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量为125.8亿m3,占总取水量的97.9%,规模以下取水口取水量2.7亿m3,占总取水量的2.1%。按照主要取水用途划分,城乡生活供水取水口416个,生活供水取水量15.2亿m3,占总取水量的11.8%,全省河湖取水口供水人口为2725万;一般工业取水口203个,工业取水量3.6亿m3,占取水量的2.8%;火核电取水口27个,火核电取水量1.12亿m3,占取水量的0.9%;农业取水口10355个,农业取水量107.1亿m3,占取水量的83.4%,主要用途为农业供水的河湖取水口2011年实灌面积296.6万hm2;生态环境取水口64个,生态环境取水量1.38亿m3,占取水量的1.1%,说明农业是河湖取水的主要用水大户。
2 河湖取水量汇总
2.1 各地市取水量分布
全省各市2011年河湖取水口取水量最多的是菏泽市,其次分别为聊城、滨州、德州、东营、临沂、济宁、济南;取水量最少的是莱芜市,其次分别为威海、枣庄、淄博、日照、泰安、烟台、青岛、潍坊。菏泽、聊城、滨州、德州、东营为沿黄平原水网区,当地水资源紧缺,为缓解经济社会供需水矛盾,建立了大量的引黄蓄水平原水库,在可引黄时期,将大量的黄河水引入当地河道、沟渠及平原水库中蓄存,在需水季节供农业灌溉及经济社会各部门用水,因此取水量较大。其他地市主要取用当地河流、水库和湖泊中的地表水。从总体来看,沿黄地市取水量大,离黄河较远的地市受水资源条件制约,河湖取水口取水量一般较小。
2.2 按水源类型汇总
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为125.8亿m3,其中从河流中取水量为103.9亿m3,占82.6%;湖泊取水量为0.79亿m3,占0.6%;水库中取水量为21.13亿m3,占16.8%。全省规模以下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为2.69亿m3,其中从河流中取水量为1.82亿m3,占67.9%;水库中取水量为0.86亿m3,占32.1%。
2.3 按取水用途汇总
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按供水用途分,城乡供水取水量15.16亿m3,占12.1%;一般工业取水量3.57亿m3,占2.8%;火核电取水量1.12亿m3,占0.9%;农业取水量104.6亿m3,占83.1%;生态环境取水量1.38亿m3,占1.1%。城乡供
水取水量超过2亿m的地市有济南、青岛、潍坊3市,接近2亿m3的地市有东营、烟台2市,城乡供水取水量超过或接近1亿m3的地市有威海、临沂2市。工业取水量较大的地市是日照和潍坊。其他各市城乡供水、工业取水量所占比重均较小,农业取水量比重为90%左右。
2.4 规模以上取水口按取水方式汇总
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按取水方式分自流和抽提2种,自流取水量为103.9亿m3,占82.6%;抽提取水量为21.86亿m3,占17.4%;全省多数地市自流取水量大于抽提取水量,只有济宁抽提取水量大于自流取水量,烟台的抽提取水量接近自流取水量。
3 河湖取水特征指标分析
3.1 灌溉面积
2011年全省农业河湖取水量107.1亿m3,扣除当年引黄济津的7.41亿m3,实际灌溉水量为99.6亿m3,全年实灌面积296.58万hm2,平均用水量3363m3/hm2。实灌面积最大的是德州市,为56.03万hm2。其次分别为菏泽54.32万hm2,聊城47.95万hm2,滨州30.81万hm2,济南19.97万hm2,东营19.14万hm2。实灌面积最小的是威海市,仅0.35万hm2。农业用水受当地引水条件和降水状况双重影响,2011年全省降水相对偏丰且分布还算合理,各市农业用水有差异,符合当地实际。
3.2 供水人口
2011年全省城乡供水河湖取水量15.22亿m3,实际供水人口2725.5万,人均用水量153L/人·d。河湖供水人口最大的是青岛市,为797.31万。其次分别为潍坊360.86万、烟台338.7万、济南295.29万、德州171.8万、临沂162.55万。济宁和聊城无地表水水源地,2市的城乡生活全部采用地下水。
3.3 取水计量情况
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为125.8亿m3,其中有计量记录水量为110.6亿m3,采用综合推算得到的水量为15.2亿m3,计量记录水量为采用流量施测或仪器计量的水量,该水量占总取水量的87.9%。
3.4 取水许可情况
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为118.4亿m3(扣除当年引黄济津的7.41亿m3),有取水许可证的河湖取水口许可取水量为82.7亿m3,其中有取水许可证取水口2011年河湖取水量为82.4亿m,无取水许可证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36亿m3。有取水许可的河湖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占总取水量的69%。
3.5 取水量重复系数
山东省存在取水量重复计量的取水口有892个,占取水口总数的8.1%。河湖取水口取水量重复系数指该取水口取水量中已有上游取水口计量的水量的比重系数。各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根据取水口间的水量关系,分析估算重复计量的水量数值,初步确定取水口取水量重复系数,并将各取水口取水量重复系数,报地市水利普查机构进行合理性分析论证后采用。山东省取水口取水量重复系数的取值范围一般为0.01~1.0,非引黄区取水量重复系数小,引黄区取水量重复系数大,经分析各取水口取水量重复系数符合实际情况。全省2011年河湖取水量重复计量的水量为0.9亿m3。
3.6 初步分析
2011年山东省平均年降水量747.9mm,比2010年696.3mm偏多7.4%,比1956—2000年多年平均679.5mm偏多10.1%,属降水偏丰年份。2011年全省降水总量为1171.77亿m3,水资源总量347.61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37.49亿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0.12亿m3。当地降水形成的入海、出境水量为137.40亿m3。全省降水总量中有20.3%的降水转化为河川地表径流沿河道汇集或少部分蓄存在水库中,有9.4%的降水经地表渗漏转化为地下水。在当地降水形成的237.49亿m3地表水中,因汛期降水集中,形成的地表径流更为集中,现有的水库蓄水能力有限,若增加蓄水工程,经济上不合理,为了减少洪涝的灾害,只能将多余的137.40亿m3洪水入海、出境。2011年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水有100亿m3可以开发利用。当地河湖的取水量为51.5亿m3,为当地地表水可以开发利用量的51.5%,说明了当地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
4 结 语
山东省河湖取水口普查,第一次全面查清了山东省河湖取水口的基本情况、取水状况与用途、取水许可及管理情况,真实反映了山东省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客观现实,为加快山东省水利建设,提高供水能力,优化经济社会各部门的用水结构,支撑生态文明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赵其芬)
TV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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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3)-08-0016-02
邹连文(1964—),男,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