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经验与发展对策
2013-04-06衡阳市农机局
■衡阳市农机局 陈 健
衡阳市辖5县2市5区,总人口780万,其中农业人口430万。辖区总面积1.53万km2,其中耕地37.4万hm2(560万亩),常年粮食生产面积58.7万hm2(880万亩)。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衡阳各县市区涌现了一批实力较强的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问题、抑制了土地抛荒现象,为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至2012年末,全市拥有注册农机合作组织166个,合作社社员13041人,从业人员4072人,农机大户1000余户,辐射带动服务农户71680户;拥有农业机械12967台套,资产总值1.7亿元,服务总收入1.3亿元。2013年初,衡阳县安邦农机合作社、衡南县东冠农机合作社、衡南县三塘镇大广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衡南县泉湖农技农机专业合作社、衡东县霞流农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祁东县德穗农艺农机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衡阳县利民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1 主要作法
1.1 建设方式
(1)政府引导。全市各级大力宣传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将农机大户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鼓励以农民、机手为主体,以基层站所为纽带,以农机农技部门技术优势为依托,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政策扶持。衡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粮食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合作化、机械化的科学判断,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合作组织的发展。衡南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合作化机械化的意见》,要求各乡镇至少要建立5家以上的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并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衡阳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意见》,把农机发展列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3)财政支持。近年来,衡阳市各级政府和农机、财政部门积极扶持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持资金总额近4000万元。2012年,衡东县财政投入120万元扶持20个农机合作社,祁东县投入200多万元对农机大户和小型农机合作社整合后成立了10家农机合作社,衡阳县对每个合作社给予5万元奖励,衡南县每年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购机累加补贴和机库棚建设。
(4)部门配合。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合作社的建设标准、机械配置、技术培训、机械维修等方面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水稻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作物布局、土肥测试配方等技术指导;国土、开发、水利等部门对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项目支持,改善生产条件,使大中型作业机具发挥更大的效率;财政部门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经营管理部门抓好合作社的规模发展。2012年,衡东县政府组织纠风、财政、农机对全县21家合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5)市场运作。坚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绳,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规范合作社的发展,政府部门坚持“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的办社原则,鼓励公司或个人兴办合作社;明确合作社是经营主体,社内成员从中分红。
1.2 组织类型
(1)公司农户型。即企业自主投资开办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特点是企业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齐备、服务网络棋布。如衡阳县安邦合作社就是由湖南安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组建,形成了从土地流转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代耕代种作业服务、农机销售与维修服务4大块业务,农机作业实现了从耕整地、育插秧、植保、收割、谷物烘干、粮食加工等全程机械化。该合作社投资1000多万元购置各类农机具630台套,经营耕地4573hm2(6.86万亩),其中流转经营土地3680hm2(5.52万亩),订单式作业服务面积6667hm2(10万多亩),年收入1000多万元。
(2)部门依托型。即农机站与农技站所牵头发起创建的“站所+农机大户”合作模式。特点是充分利用农机站农技站与农机大户的技术、场地、设备优势、管理经验和农艺相结合等优势的组合。衡南县的泉湖农技农机专业合作社、东冠农机合作社就是由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等基层站所合作领办的,合作社整合基层站所优势资源,以部门技术、人力资源为依托,以资金入股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吸纳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加入合作社,社内成员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东冠农机合作社入会农户达1793户,拥有作业机械148台套,开展土地流转和代耕代种,作业服务区域涉及30个村及周边乡镇众多农户。
(3)村委领办型。即村支两委组织牵头,带领全村群众组建合作社,突出了基层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责任和带领群众合作致富的工作能力。如衡南县大广村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就是以村委会牵头创办,动员全村社员加入农机合作社。该村5名村干部每人入股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农民带机入社,产权不变,村支书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合作社入社社员30余人,全村187hm2(2800多亩)土地全由农机合作社代耕代种,实行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2012年,村农机合作社还组织机具跨区作业,服务周边农户880户,实现跨区作业服务收入100余万元。
(4)户户联合型。即农机大户之间围绕同一农机项目,联合组建的“农机大户+农机大户”的合作模式。衡阳市这种模式比较普遍。特点是农机户利用自有的农机具自愿结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共同作业,各自结算。
1.3 经营模式
(1)耕地承租经营。针对无耕种能力、劳动力外出务工及无种植意愿的农户,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土地向合作社流转,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由合作社经营,一般租赁期2~3年,租金200~300元/亩左右,全市160多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共流转承租水田面积达10万hm2(150多万亩)。
(2)有偿作业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与土地连片农户签订作业服务合同,对水稻耕种收及植保4环节实行机械化作业,收取300~320元/亩的费用,比散户作业收取标准低10%左右,深受农户欢迎。
(3)农事委托代管。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合作社负责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全市由合作组织代管的水稻种植面积达5.4万hm2(80多万亩)。
2 成长障碍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目前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据测算全市机耕道实际需求达1.6万km以上,而现有里程约3400km,每亩不足0.6km,差距甚远。二是土地整理未提到议程,田土不规则、丘块落差大,机械作业田间转移不便、使用效率降低,尤其对大中型高效率农机使用影响较大。三是水利排灌设施老化,导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流转土地上的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四是农机库棚建设滞后,目前合作组织的大多数拖拉机、收割机等大中型农机具露天停放,使机械使用寿命缩短。
(2)农机作业成本持续上涨。一是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及耕地分布零散,加大了农机作业难度,增加机具空运转时间、降低了机具作业效率,导致机手经济效益不理想。二是农用柴油价格连年上涨,农机经营者在农机作业过程未享受到燃油补贴,大大提高了作业成本。
(3)土地流转渠道仍然不畅。目前,衡阳市土地流转面积达15.33万hm2(230万亩),仅占全市耕地面积40%。而合作组织在流转土地过程中仍有较多阻力,有的农民不愿意流转造成被流转土地不连片,影响机械作业效率发挥;有的土地流转时间短,遏制了合作组织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意愿和长效发展。
3 发展对策
(1)强化政府推动与部门配合。把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发展纳入农机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同粮食生产一并列入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由部门行为变成政府行为。加大农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投入力度,农机、农业、水利、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协调各种矛盾,解决土地流转、机耕道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整理等难题,优化发展环境。同时成立行业自律协会,组织和引导农机合作组织规范和健康发展。
(2)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目前衡阳全市12个县市区只有50%的县市区给予了财政支持,其他县市区还未出台有关财政扶持政策,尤其是缺少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建议国家和省财政对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建立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要尽量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组织承担;给予合作组织发展扶持资金,设立农机库棚建设、农机作业燃油补贴项目。
(3)抓好典型示范引导。衡阳现有7个全国农机示范合作社,取得了一定建设经验并发挥了较好示范作用。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应用现有经验,每个县(市、区)应培育1~2个全县的典型、每个乡镇培育1个全乡镇的典型,通过重点培育和扶持建设,引导各类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农机部门以此为联系点,优先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及时了解情况、倾听意见,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拓思路、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