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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冯梦龙的戏曲创作

2013-03-21傅承洲

关键词:双雄纳妾三木

傅承洲

(中央民族大学 中文系,北京100081)

一、《双雄记》和《万事足》的原型与虚构

冯梦龙一生创作了两个剧本,即《双雄记》和《万事足》。关于这两部戏的编撰方式,明清剧评家有不同记载。祁彪佳《远山堂曲品》著录《双雄》,署名冯梦龙[1]33。《曲海总目提要》记载:“《双雄记》,明冯梦龙改本也,其始不知何人所撰。”[2]379从现存史料来看,《双雄记》为改本一说不能成立。祁彪佳《远山堂曲品》云:“此(指《双雄记》)冯犹龙少年时笔也,确守词隐家法,而能时出俊语。丹信为叔三木所陷,并及其义弟刘双;而刘方正者,不惜倾赀救之。世固不乏丹三木,亦安得有刘方正哉!姑苏近实有其事,特邀冯君以粉墨传之。”[1]33可知该剧是根据苏州发生的一件真实事件写成,且为受邀而作。祁彪佳为冯梦龙好友,其说可以信从。冯梦龙曾作散曲《青楼怨》,该曲有序云:“余友东山刘某,与白小樊相善。已而相违,倾偕余往,道六年别意,泪与声落,匆匆订密约而去,去则复不相闻。每瞷小樊,未尝不哽咽也。世果有李十郎乎?为写此词。”[3]210曲后附记:“子犹又作《双雄记》,以白小樊为黄素娘,刘生为刘双,卒以感动刘生为小樊脱籍。孰谓文人三寸无灵也?”[3]212《双雄记》中刘双与黄素娘的故事,是以其朋友刘生与白小樊的实事为原型创作的,也可以证明该剧非改本。冯梦龙改订传奇数十种,凡改本均署原作者姓名,如《新灌园》署“古吴张伯起创稿,同郡龙子犹更定”。《精忠旗》署“西陵李梅实草创,东吴龙子犹详定”。《风流梦》署“临川玉茗堂创稿,古吴龙子犹更定”。而《双雄记》署“古吴龙子犹编,松陵沈伯明校”。没有署创稿人,也可证明该剧为冯梦龙创作。《曲海总目提要》记载:“《万事足》,明冯梦龙撰。其剧前总评云:‘旧有万全記,词多鄙俚,调复不叶。此记缘饰情节而文之。’”[2]390《远山堂曲品》著录:“《万全》,传陈相国循、高相国谷,掇拾遗事,至于不经。此等识见,欲以作者自命,难矣。”[1]88从这两条材料来看,确有人在冯氏之前作有《万全记》,与《万事足》写同一题材,演陈循和高谷事。《万全记》“词多鄙俚,调复不叶。”也就是说,冯梦龙《万事足》从词到调均未用旧本,只是“缘饰情节而文之”,用了该剧的情节。而情节并非旧本创造,早有笔记记载,因而不能说是改编。《万事足》署“姑苏龙子犹新编,同邑袁幔亭乐句”。也就是说,《万事足》是用与《万全记》相同故事新编的一部传奇。

冯梦龙的这两部传奇,都是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加工虚构而成。冯梦龙在谈到小说创作的时候说:“野史尽真乎?曰:不必也。尽赝乎?曰:不必也。然则去其赝而存其真乎?曰:不必也。”(《警世通言叙》)[4]小说可以真人真事为原型进行艺术虚构,传奇也可以采用这种创作方法。《双雄记》写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剧本的中心情节与主要线索,写丹信与叔父丹三木的矛盾。丹信父母早亡,祖传家业俱是叔父丹三木掌管。丹信长大成人,丹三木担心侄子要分家产,便移居杭州。三木妻子每每相劝,三木不从,其妻因气恼而死。三木诬告丹信“抢掳家私,惊杀婶母。”钦差给事贾爱民贪赃枉法,将丹信关进监狱。刘双到杭州探信,也被诬为“同谋劫杀”,被下在狱中。时逢倭寇侵扰,杭严道备兵使者太史惠出榜,允许罪人之中情理可疑者立功赎罪。刘双叔父刘方正赴衙为丹信、刘双辩枉,遂得释罪从征。三年后,丹信挂征东大将军印,刘双授征东副将。而丹三木家产被天火烧尽,最后触阶而死。据祁彪佳《远山堂曲品》记载:“姑苏近实有其事,特邀冯君以粉墨传之。”[1]33苏州实事未见他书记载,《双雄记》哪些情节为冯梦龙虚构不得而知,明朝没有征东大将军丹信,也没有征东副将刘双,就凭这条材料,便可证明该剧不是完全照搬苏州实事,剧作家有虚构加工。另一个故事是刘双与黄素娘的恋情。刘双与妓女黄素娘曾有终身之约,因老鸠可恶,断绝往来,黄素娘日夜思念刘双,刘双也常想起素娘。后来虽历经波折,终于团圆。刘双与黄素娘都有生活原型,且是冯梦龙的朋友。上文所引冯梦龙散曲《青楼怨》小序与附记有明确记载。剧中的虚构是显而易见的,故事原型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刘某是李十郎(《霍小玉传》中之李益)一类人物,与《双雄记》中忠于爱情的刘双明显不同。

《万事足》的创作方式与《双雄记》基本相同。差别只在一个取材于现实,一个取材于历史。《万事足》中的主要人物陈循和高谷,历史上实有其人,明永乐十三年同年进士,陈循为当年状元,两人景泰年间官至尚书、内阁大学士,英宗复辟,陈循被贬,高谷称病请辞。传奇中心情节为陈循帮助高谷置妾生子的故事。高谷娶妻邳氏,年近四十尚无子嗣。邳氏嫉妒成性,不许高谷纳妾。高谷在赶考途中救一女子性命,纳为小妾,安置在女观之中,后生一子。陈循、高谷双双高中进士,选官翰林院,迎接家眷到京团聚。因邳氏悍妬,高谷不能接小妾进京。陈循棒喝邳氏,邳氏终于同意高谷纳妾,高谷与小妾及儿子团圆。《菽园杂记》载:“高文义公谷无子,置一妾。夫人素妬悍,每间之不得近。一日,陈学士循过焉,留酌聚话及此。夫人于屛后闻之,即出诟骂。陈公掀案作怒而起,以一棒扑夫人仆地。至不能兴,高力劝乃止。且数之曰:‘汝无子,法当去。今不去汝而置妾,汝复间之,是欲绝其后也。汝不改,吾当奏闻朝廷,置汝于法,不贷也。’自是妬少衰,生中书舍人峘,陈公一怒之力也。”[5]两相对照,可以看出,《万事足》对高谷纳妾的情节作了戏剧化的处理,高谷生子改在陈循棒喝之前。《万事足》按传奇惯例,采用双线结构,还写了陈循贤妻帮助丈夫纳妾生子的故事。陈循年过三旬无子,妻子梅氏贤惠大度,屡劝大夫纳妾,陈循看重夫妻情份,不愿舍李觅桃。梅氏自做主张,为陈循买妾,陈循不愿入洞房,梅氏设计将陈循灌醉,醉中与妾同房,终于得子。这一故事亦非冯梦龙凭空虚构,《情史》载:“西毕氏中岁无子,甚忧。然与妻恩爱,不忍置妾。醉后,其妻阴以侍婢与睡,即有娠,毕疑之。既产子,欲毙之,其妻以实告。乃纳其婢试之,明年复产一子,遂释然。乃感其妻。后二子济川、济时,相继登进士,济川为翰林编修。”[6]冯梦龙将西毕氏的故事移到陈循身上。冯氏对此故事也有改造,西毕氏妻子让其纳侍婢为妾,梅氏帮助丈夫买妾。

二、创作倾向的变化及其原因

文学创作与作家的年龄、身份、地位有密切关系,作家往往通过笔下的人物与情节来反映自己的生活与理想,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冯梦龙也不例外,他的传奇《双雄记》和《万事足》虽说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加工而成,但他对题材的选择与细节的加工,也使作品打上了冯氏的烙印。《双雄记》写于万历二十九年或稍后,此时冯梦龙二十七八岁,是一位才华横溢而又怀才不遇的青年才俊。剧中主人公丹信、刘双渴望功名、志在必得的抱负就是青年冯梦龙心理的真实写照。由于科举不顺,怀才不遇,又身居社会底层,冯梦龙对现实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在《双雄记》中,对人性的贪婪、官场的腐败进行了无情的揭露与鞭挞。比如丹三木嗜财如命,心狠手辣,为了独霸祖传家产,竟然诬告亲侄儿丹信“抢掳家私,惊杀婶母”,将丹信送进监狱。又比如贾给事贪婪成性,他到苏州,用官银十两,向县里买一万个鸡蛋。付款后先不取蛋,让人家孵小鸡,几个月后,他要了一万只鸡。又用官银七两,向县里买一万根笋。付款后也不取笋,说寄养园中,几个月后,他要了一万根竹子。这是他在苏州最得意的生财之道,实际上就是挖空心思搜刮民脂民膏。他到杭州后,收了丹三木的几百两银子,不问青红皂白,先后将丹信、刘双关进监狱。

冯梦龙从小生活在苏州,受时代与环境的影响,青年时期也经常出入青楼酒馆,在他早年的著作中,毫不掩饰地记载了他与妓女交往的情况。“余少时从狎邪游,得所转赠诗帨甚多。”[9]一方面,冯梦龙从色艺双全的青楼女子那里收集民歌,他的《挂枝儿》、《山歌》中有不少篇章便来源于妓女口中。另一方面,冯梦龙在青楼饮酒听曲,排遣内心的苦闷。因而他对妓女的生活、思想与情感非常熟悉,对她们给予了深切的同情。《双雄记》写刘双与黄素娘的恋情,既是写刘某和白小樊,更是写冯梦龙自己。他与名妓侯慧卿相爱,后来慧卿从良,冯梦龙大病一场,闭门谢客,写了大量思念慧卿的诗歌和散曲,现存诗一首、散曲两套。可见,冯梦龙与忠于爱情的刘双倒是十分相似。

《万事足》作于明崇祯七年到十一年之间,此时冯梦龙六十多岁,身为福建寿宁县知县。冯梦龙是一位正直清廉、勤政爱民、深得寿宁百姓爱戴的父母官。《福宁府志》、《寿宁县志》均将他列入《循吏传》,称他“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有恩,待士有礼。”[7]3他专门撰写《四书指月》,到学宫为士子讲解经学。他还到寿宁各地调查孝子节妇,予以表彰。

创作《万事足》,就和他表彰孝子节妇、为士子讲解经学一样,目的在于道德教化。冯梦龙认为,家庭婚姻中有两大弱点,即男人的惧、女人的妬。而两者又是紧密相关的,“妬虽天性,强半酿成于男子。”“惧者,妬之招也。”[8]587他作此剧就是要男人立志,不要怕老婆,给女人除妬,让男人纳妾生子。剧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就是为这一主旨设置的。具体的剧情前面已介绍,这里不再复述。

用现代心理学的观点看,嫉妒,是恋爱婚姻中的正常心理,爱情总是排他的。妻子不容丈夫纳妾就如丈夫不容妻子另有男子一样。可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男人们用法律制度、社会舆论等手段,规定他们享有一夫多妻的特权,却不允许女人有任何的不满,否则便犯“七出”之条。这种制度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违背人性的。冯梦龙在他的剧作中,极力丑化不许丈夫纳妾的女性,表彰心灵已被严重扭曲的不妬之妇,充分反映出冯梦龙作为知县要维护现有社会制度与秩序的庸俗思想倾向。作为寿宁知县的冯梦龙已不单是在写戏,同时还在从事他的本职工作。

《双雄记》和《万事足》两部传奇,就其思想倾向而言,反差甚大,虽出自一人之手,却叫人难以相信,版本史料俱在,实事确凿无疑。这两部传奇创作时间相距30多年,作者的年龄、身份、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思想观念、创作倾向随之而变,乃在情理之中。

三、合律依腔的样板

冯梦龙是一位主张严守曲律的剧作家,他对当时剧坛创作状况非常不满,批评一些传奇作者“中州韵不问,但取口内连罗;九宫谱何知,只用本头活套。”[8]479“发愤此道良久,思有以正时尚之讹,因搜戏曲中情节可观而不甚奸律者,稍为窜正。”[8]480改订传奇数十种,希望以此来影响乃至改变晚明戏曲的创作状况。像这样一位戏剧家,可以想象,他本人创作传奇,当怎样对待戏曲格律问题。

《双雄记》可以说是一部严守曲律的传奇标本,冯梦龙完成该剧后还专门请沈璟为其改订,“余早岁曾以《双雄》戏笔,售知于词隐先生。先生丹头秘诀,倾怀指授。”(《曲律叙》)[11]沈璟是吴江派的鼻祖,《南九宫曲谱》的作者,主张“名为乐府,须教合律依腔。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12]沈璟改订传奇,肯定首先是从格律方面修改。冯梦龙可以说得沈璟之真传,吕天成《曲品》云:《双雄记》“事虽卑琐,而能恪守词隐先生功令,亦持教之杰也。”[1]237祁彪佳《远山堂曲品》评《双雄记》:“确守词隐家法,而能时出俊语。”[1]33都是肯定《双雄记》严守格律。冯梦龙也颇为自信,晚年曾对《双雄记》作了“重定”,并标注于刻本题目中,还加上了批语,从这些批语就可看出该剧守律之严。除了标注韵脚的字音、平仄外,主要就是订正时人填词之误,指出正体之句数、字数,为后人提供一个样板。第三十三折【南吕.琐窗寒】批曰:“此调按谱合如此,今人唱《荆钗记》腔,皆误。”[8]573第十五折【越调.小桃红】批曰:“此是正体,与《牧羊》诸记不同。”[8]521第四折【商调.簇御林】批曰:“‘做叔侄’只该六个字。”[8]493第十四折【太师引】批曰:“第五句是北调正体。”[8]519还有一些批语是查正曲牌,第八折【仙吕入双调.朝元令】批曰:“此套旧曲名【朝元歌】,沈谱未明,余为查正。”[8]502第二十七折【中吕.楚江情】批曰:“按谱此调此增句【罗江怨】。”[8]556冯梦龙在全剧最后一支曲子写到:“悲欢顷刻皆妆就,善恶分明看到头,韵协音和传不朽。”[8]584自信《双雄记》“韵协音和”,可以流传不朽。

《万事足》作于冯梦龙晚年,在改订、评点大量时人传奇之后,冯氏对曲谱的研究更加精深,自己谱曲得心应手。冯梦龙编撰《墨憨词谱》,主要征引南戏和元人杂剧,“所收新传奇,止其手笔《万事足》并袁作《珍珠衫》、李作《永团圆》几曲而已。”[13]袁于令、李玉与冯梦龙志趣相投,在曲谱方面造诣很深,冯梦龙编《万事足》曾邀袁于令订正宫调,李玉曾撰《北词广正谱》。冯梦龙将《万事足》与袁作《珍珠衫》、李作《永团圆》作为曲谱之例证,说明他自信《万事足》可以作为合律依腔的样板。

冯梦龙的两部传奇,均用双线结构。《双雄记》的两条线索非常清晰,剧中的“双雄”指结义兄弟丹信和刘双,主线是丹信与叔父丹三木的矛盾,副线是刘双与黄素娘的恋情,两条线索交错发展。这种结构方式并非冯梦龙的创造,南戏名剧《拜月亭记》就采用了这种结构方式,书生蒋世隆与落难公子陀满兴福也是结拜兄弟,主线是蒋世隆与王瑞兰在战乱之中的爱情波折,副线是陀满兴福的逃难经历。冯梦龙撰《墨憨词谱》,“自《荆》、《刘》、《拜》、《杀》迄元剧古曲若干,无不旁引而曲证,及所收新传奇,止其手笔《万事足》并袁作《珍珠衫》、李作《永团圆》几曲而已。”[13]可见,冯梦龙对《拜月亭记》非常熟悉且推崇备至。不过,冯梦龙在《双雄记叙》中,只提到“《荆》、《刘》、《蔡》、《杀》”,不提及《拜月亭记》,与时人所称的四大南戏不同,凌濛初《谭曲杂札》云:“《荆》、《刘》、《拜》、《杀》为四大家。”[11]253冯梦龙恰好替换掉《拜月亭记》,很可能是他撰写《双雄记》借鉴了《拜月亭记》而在序言中有意回避。结构方式相似而具体内容大不相同,初次写戏借鉴名剧没有必要掩饰。《拜月亭记》两线脱节常为今人诟病,《双雄记》中刘双与黄素娘的爱情故事与主线关系也不密切,好像是作者因同情白小樊的遭遇便将其故事硬塞进剧中。丹信叔父丹有我与刘双叔父刘方正,一个自私狠毒,“单知有我真禽兽”[8]542,诬陷亲侄儿,遭到恶报;一个重义轻财,为双雄鸣冤,最后入山访道成仙。作家有意设置身份相同而性格迥异的两个人物,形成鲜明对比,善恶分明。

《万事足》也是双线结构,陈循与高谷为同年好友,均为中年无子。两条线索便是两人分别纳妾生子的故事,紧扣同一主题。四个主要人物,两两形成对照。陈循刚烈,因夫妻感情甚笃,虽无子不愿纳妾;高谷惧内,赴考途中纳妾生子不能团圆。陈妻梅氏贤达,丈夫不愿置妾而主动买妾,设计圆房;高妻邳氏悍妬,千方百计阻止丈夫娶妾。对一个人物性格的渲染,自然成为相对应人物性格的衬托。这种结构与人物关系的巧妙安排只有在稍后的李笠翁的传奇中才能找到。

从上分析可以看到,《双雄记》内容有一定深度而艺术略显稚嫩,《万事足》艺术臻于成熟而内容流于庸俗,都算不上一流名剧。祁彪佳《远山堂曲品》将明人剧作分为妙、雅、逸、艳、能、具六品,冯梦龙的《双雄记》入选能品。吕天成《曲品》将隆庆、万历以来的作家、作品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冯梦龙的《双雄记》入上下品,明代剧评家对冯梦龙剧作的评价还是比较准确的。作为一位戏曲家,冯梦龙的创作成就远不及其在戏曲评点和改订方面的贡献。

[1]中国古代戏曲论著集成(六)[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2]黄文暘.曲海总目提要:上册[M].天津:天津古籍书店,1992.

[3]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14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

[4]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3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663.

[5]陆容.菽园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5:47-48.

[6]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7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385.

[7]高洪钧.冯梦龙集笺注[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

[8]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12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

[9]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18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62.

[10]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17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64-65.

[11]中国古代戏曲论著集成:四[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47.

[12]沈璟.沈璟集: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849.

[13]沈自晋.南词新谱:上[M].北京:中国书店,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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