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和应对“中等收入陷阱”
2013-03-19易培强
易培强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怎样认识和应对“中等收入陷阱”
易培强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中等收入陷阱”的提出有其实证依据,并有警示作用,应从发展风险预警的意义上来把握这一概念。一些国家掉进“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社会发展滞后,而这又与收入分配不公密切相关。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挑战的重要战略是构建完善合理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其重点之一是改善农民工群体的收入分配和生存发展状况。
“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发展模式;社会发展;收入分配;农民工市民化
一“中等收入陷阱”概念辨析
“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由何而来?世界银行按人均国民总收入(GNI①)对各经济体发展水平进行分类。按照2011年7月的最新标准,低收入国家为年人均GNI在1 005美元以下,中低收入国家为1 006~3 975美元,中高收入国家为3 976~12 275美元,高收入国家为12 276美元以上。低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通常被称为发展中国家。“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是2007年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中首次提出的。该报告说:使各经济体赖以从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经济体攀升是不能够重复使用的,进一步的经济增长被原有的增长机制锁定,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0 000美元的上限,一国很容易进入经济增长阶段的停滞徘徊期。与较富或较穷的国家相比,中等收入国家的增长会相对较慢。此后,“中等收入陷阱”成为国际经济学界热烈讨论的问题。中国于2009年人均GDP达到4 000美元,进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也引起了各方愈来愈多的关注。
对于“中等收入陷阱”命题,一些学者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认为它是一个伪命题。这是失之偏颇的。应当说,“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是有其实证依据的。拉美一些国家,如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上世纪50年代起经济增长迅速,于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陆续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但此后出现增长乏力,几十年处于低速增长状态,至今仍停滞在中等收入阶段,没能迈上更高台阶。接着,类似现象在南亚、东南亚、北非、中东一些国家也或迟或早出现。“中等收入陷阱”就是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提出的。同时,“中等收入陷阱”的警示,对于目前占世界经济体多数的中等收入国家②,如何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弊和阻滞因素,迈上新台阶,也具有某些启示意义。不过,在使用“中等收入陷阱”概念,讨论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时,也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任何一个经济体的发展,都不是也不可能是直线式匀速上升的,总会有上下起伏和周期波动,这是合符经济运动规律的正常现象。一般说来,一个经济体在起点低、基数小的时段,经济增长率较高,而经过起飞阶段,起点高、基数大了,继续保持原有速率难度加大,很可能出现增长减速。同时,经济发展从一个阶段跨入另一个阶段,从一个台阶登上更高的台阶,难度相当大,需要较长时间创造条件、积聚能量。所以,一个经济体摆脱贫困状态,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甚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仍处于走向新阶段的过程中,不能说就已掉进“中等收入陷阱”。只有当一个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后,经济增长长时期内停滞不前,且一时难见转机,才可说是跌入“中等收入陷阱”。
其次,一个处于某种发展阶段(低收入阶段、中等收入阶段、高收入阶段)的经济体,长期停滞不前,在相当长时期内未能实现向更高阶段的跨越,或者发展水平没有大的提升,如果我们把这种发展状态定义为跌入了发展陷阱,那么,在每个发展阶段都存在陷阱,都有可能跌入陷阱。也就是说,除“中等收入陷阱”外,还会有“低收入陷阱”(“贫困陷阱”)、“高收入陷阱”。“贫困陷阱”早已为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所提出并描述(“马尔萨斯陷阱”或“马尔萨斯均衡”③、“低水平均衡陷阱”、“贫困恶性循环”等)。而且,当今世界确实有一些国家(集中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长时期未能从深陷的贫困状态中走出来。问题在于是否也有一个“高收入陷阱”和如何看待“高收入陷阱”?按照不少秉持“中等收入陷阱”说的学者的观点,似乎那些已踏进高收入门槛的经济体特别是那些以较短时间成功跻身于高收入俱乐部的国家(日本、韩国等),已走上坦途,继续发展就不会遇到陷阱,或者说由于它们自身力量足够强大,以至经济发展中的负面因素形成不了大的障碍。但现实并非如此。经济发展是无止境的,达到高收入水平后,还要向更高水平迈进,又会面对新的矛盾和难点,同样可能遇到障碍或陷阱。以国际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典范日本来说,从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短短十多年就从中等收入国家跃升到高收入国家。然而,不久日本经济就长期陷入低迷状态,徘徊不前。再将视角放大到全球,自美国次贷危机引爆世界金融经济危机以来,多数高收入国家不同程度地陷入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经济增长率极低甚至出现负增长,失业率高企,大多数居民的实际收入下降,财产缩水,社会动荡不安,即使不能断定已掉进“高收入陷阱”,也可说是被高收入“黑洞”[1]的阴影所笼罩。纵观全球经济发展态势,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济表现总体上要好于发达国家的经济表现。所以,关注全球经济发展,不只是要关注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所面对的问题,越过“贫困陷阱”和“中等收入陷阱”,也要关注发达国家所面对的问题和避免“高收入陷阱”。尤其是那些最发达的国家,必须正视和认真解决自身的问题。
再次,“中等收入陷阱”说并没有揭示出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不具普适性。“中等收入陷阱”,只能说是中等收入国家继续前进道路上可能遇到的一种险境,并不是注定无法绕开的,不能断定所有中等收入国家都会掉进增长或发展陷阱。事实上,一个时期以来,中等收入国家的增长率,并不比高收入国家低。进入新世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显著地高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所以,看待“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只有从发展风险预警意义上来把握,才是积极的正确的;如果宣扬必然跌入陷阱的悲观论,那就是消极的错误的。
二某些发展中国家掉进“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
某些国家为何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而且,不同发展中国家,由于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的差异以及历史文化特点,导致其掉进陷阱的因素也各不相同。但都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因。
其一,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滞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一般是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利用低成本的劳动力和廉价的自然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进口替代和扩大出口,从低收入阶段跨进中等收入阶段的。而在跃升到中等收入阶段后,原有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面对的国际经济竞争也日益激烈。适应经济条件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些国家要继续保持发展的势头,就必须进行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实行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升级;从主要依赖出口转为注重开发国内市场,扩大内需;经济增长驱动力从单纯的要素投入驱动转向要素生产率和创新驱动。但这些国家却固守原有的发展模式,迟迟未能进行发展模式的转型,或者转型失败,以致停滞在中等收入阶段。
其二,社会发展滞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互动的。经济发展要求并促进社会相应的发展,社会发展则保证和影响经济发展。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要继续向前跨越,不但要转换经济发展模式,社会方面也必须有大的发展或转型,形成一个较合理的社会结构。主要是:社会有合理的较高的流动性,以保证人们之间的动态的机会公平;中等收入者稳步地较快增加,形成一个占社会人口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建立起了较完备的独立的法律体系和透明性强的公正廉洁的政府机构,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有较畅通的渠道,从而社会稳定性有较可靠的保证。可是,一些中等收入国家社会发展或转型长期滞后,致使社会缺乏流动性,社会的利益和阶层结构被固化,低层民众收入增长缓慢,城市贫民人数增多,一个占人口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无法形成,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失望。而政府机构却被既得利益阶层所左右或利用,结果酿成社会危机和“民主乱象”。这种混乱的社会政治局面又阻碍着经济的稳定发展。
上述两方面问题的产生又与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密切相关。一个国家走出贫困状态,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按理说应该也有条件相应地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可是,由于发展过程中公平正义缺失,发展成果被少数人占有而较少惠及广大民众,收入差距拉大,导致严重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来说,拉美国家远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0.35的平均水平,其中阿根廷为0.53,智利为0.54,巴西、玻利维亚更是高达0.61。其他地区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的贫富差距也很大。如马来西亚,20世纪80年代中期基尼系数就达到0.45左右,20世纪90年代后始终保持接近0.5的水平[2]。贫富差距拉大,使贫困人口不减反增,中产阶级难以成长壮大。如巴西1999年贫困人口5 410万人,贫困发生率达34.9%[3]。
收入差距过大的畸型的分配结构,对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产生严重阻滞作用。经济转型要求扩大消费需求,扩展国内市场,但广大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缓慢,严重制约着消费需求的扩大。经济转型还要求提升产业层次,加快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驱动。而劳动队伍中的大多数陷入低收入或贫困境地,致使其接受教育培训、提高知识技术水平、积累人力资本受到很大限制。于是经济转型升级就遭遇到劳动者素质和创新能力跟不上的瓶颈制约。同时,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要在较长时期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政治稳定,要靠社会大多数人基于共同利益的凝聚力,要形成一个作为经济社会推动和稳定力量的占人口多数的中产阶层。而那些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恰恰缺少一个人数足够多、力量足够强大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支撑。
三中国能否越过“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会不会掉进“中等收入陷阱”?一些人持完全肯定或基本肯定态度,认为中国会“最终跌入”或者“有极高的概率”和“非常有可能”跌入“中等收入陷阱”[4]。近年来,我国调低了经济增长目标(“十二五”规划的GDP年均增长预期目标为7%,2013年经济增长率定为7.5%),实际经济增速放缓(2012年为7.8%,2013年第一季度为7.7%),有些人就产生疑惑:中国经济是否走向陷阱?或者离陷阱越来越近?断定中国会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说法,意在唱衰或唱空中国经济,决不能轻信。
中国完全可以绕开或越过“中等收入陷阱”,这已为我国30多年经济发展历程所证实。1978年起,中国经济从人均GDP仅183美元的低起点上快速发展,2001年增至人均GDP1 041美元,达到中下等收入水平。到2009年,人均GDP突破4 000美元,跃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2011年为5 540美元,2012年达到6 100美元。上升之快,为世界罕见。
当然,随着劳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自然资源因长期过度开发而趋紧、环境压力加大,原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不复存在,加上基数增大,中国经济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长期以9%~10%的年率高速增长。不过,我国经济蕴藏的巨大潜力也为其增长预留了广阔的空间:我国仍处在继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阶段,这将极大促进投资和市场的扩张;幅员广阔,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性较大,由此引发的后进地区对先进地区的赶超效应,将产生带动经济增长的巨大能量,中西部地区的后发优势正在显现;人口众多,潜在的消费需求巨大且多层次性明显,发展性、享受性消费总体上还相当不足,提升消费层次、扩大消费需求还有很大空间,而消费的持续扩大则为经济增长提供不竭的动力。只要将这些潜力尽量挖掘释放出来,我国经济仍能在较长时期以较快速度发展。从近年来经济运行实际看,保持7%以上的年增长率是完全可能的,这在当今世界仍然是相当可观的较高速度。这样,再用10年左右完成向高收入阶段的跨越,是完全有把握的。
在新世纪新阶段,适应新的国内外形势和发展要求,我们党在总结以往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经济建设上,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和效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积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同时,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特别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要我们坚持实施这些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战略方针,就一定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建设不断进步,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样,“中等收入陷阱”就会被甩在我们的后头。所以,从根本上说,中国完全可以越过“中等收入陷阱”的意念,是来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高度自信。
我们坚信中国完全可以越过“中等收入陷阱”,并不等于说中国就没有掉进陷阱的风险。在从中等收入水平走向高收入水平的前进道路上,我们同样存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社会建设滞后的问题,同样要越过这两道坎。
当然,凭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制定和实施了正确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由于长时期形成的积弊和惯性力量,特别是不合理的、失衡的权力和利益格局的固化,使党和政府发展方略的贯彻实施不时遇到阻碍,从而加大了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和推进社会建设的难度。同时,世界经济增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也给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不懈的努力来攻克改革发展中的一个个难题,包括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
四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挑战的重要战略选择:构建和完善合理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
中国怎样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针对我国现实,借鉴一些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经验教训,要特别重视按照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变居民收入和财产占有严重不公平状况,构建和完善合理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经济发展的基点放到消费持续增长上,就要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5]20,而其关键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持续地有较快提高,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适当水平的社会保障待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凝聚全社会智慧和力量,要有全民教育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的支撑。这也要求改善广大人民的收入分配状况。同时,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覆盖;提升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最基本的因素是人人都能从社会发展进步中增进其切身利益,都能看到实现美好生活梦想的希望。所有这些,都要以差距适当、各部分人利益比较协调的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前提。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完善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就要在初次分配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同时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对中低收入者给予适当倾斜,对困难人群给以更多帮扶。对此,笔者最近有所论述④。这里只就改善农民工收入分配状况问题作些探讨。
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生活中引人注目影响深广的大事件。现在,进城农民工已有2.5亿左右,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分布于全国各地区的大、中、小城市,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他们作为若干主要产业劳动大军的主体,为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城市的许多行业,如建筑、环保、生活服务等的普工,几乎或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最累、最脏、危险性大的活多由他们担当。可以说,城市的正常运转一天也不能离开农民工,如果少了他们,城市生活就会停摆。可是,这些终年辛劳的城市建设者并未分享应获得的城市发展成果,待遇总体上偏低,生存发展状况堪忧,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或者成为城市边缘人。这已成为中国城镇化中一种极不和谐的景象。
有关农民工的收入分配,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劳动报酬普遍被压低,而且支付保障机制缺失。农村转移劳动者(主要是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劳动者)长期供给旺盛,加以职业稳定性低(雇主为减低用工成本,一般倾向于或有意不与雇员签订较长时期用工合同),雇主往往借此压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本来是为保障劳动报酬不被过分压低而设立一条底线,却被一些企业作为实行最低工资的依据,对外来务工者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付给劳动报酬。即使是这种被压低的工资,在有些行业和企业(主要是建筑业)还常被拖欠,近些年成为新闻热点的对年终讨薪事件的披露,就折射出一些农民工的痛楚和无奈。另外,任意延长工时而不给或少给补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大多数农民工未能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基本公共服务。由于户籍制度的藩篱,或受就业年限影响(社保与户籍和就业年限密切相关),进城打工多年并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无法享受同城职工或居民的社保待遇(包括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同时,多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享用,也与户籍挂钩,或因身份不同而待遇有别,结果是因未“入户”而不能享受政府补助性住房的优惠,农民工子女不能在公立学校就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要缴纳不菲的择校费、赞助费才能上学。
在现行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下,农民工工资收入低,且不稳定,又无法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平等待遇,而进城后生活成本却大幅上升,这就使他们不得不过着紧巴巴的日子:衣食只求温饱;租居人家的杂屋、“城中村”或待拆迁的破旧房子;精神文化生活贫乏,更谈不上休闲旅游活动……农民工群体为城市的繁荣发展付出了高昂代价,作出了重大牺牲。现在是到了让他们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切实改变其境遇的时候了。改善农民工收入分配状况,对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其一,较大幅度增加农民工收入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据有关数据显示,2011年,农民工家庭人均工资收入为10 508元,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5 161元[6]。如果作为城镇一个人数众多的群体的农民工收入能有较大幅度增加,使其家庭人均消费支出达到或接近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社会消费的扩大就相当可观。
其二,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有赖于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发展状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有一支宏大的素质较高的劳动者队伍。农民工已经成为普通劳动者大军的主体,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只具有初中和以下文化程度,缺少专门技术,只能从事初级体力劳动。这与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对劳动者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也是近年一些地区劳动力市场普通工过剩而技工短缺的原因之一。同时,作为劳动后备军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子女,应超越其父辈,成为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新一代。这不但直接决定他们能否摆脱“贫二代”的命运,而且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为此,要让农民工有获得职业培训的机会和条件,同时保证农民工子女能与城里其他孩子一样,完成合格的义务教育,并有机会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包括优质教育)。而这都要以农民工能获得稳定的一般水平的收入,能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和基本的公共服务为前提。
其三,农民工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将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使之成为占人口多数的群众,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广大农村迁移城市人口,是新增中等收入者的后备军和潜在群体。只要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待遇问题,使他们成为享有市民权利的名符其实的城镇人口,并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体实现,那么,今后10年内,预计农村迁移人口(包括现有的和今后将迁移的)会有一半以上升为中等收入者,从而使这个社会群体有相当程度的扩大。
其四,农民工市民化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达51.27%(以常住人口计算),但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这主要由于2亿多进城农民工虽已成为城市建设者,也常住城市,而户籍仍在农村,由此他们在就业、社保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社会服务方面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这种城镇区域扩张和常住人口增加,不能说是真正或完全意义的城镇化,只能算是“半城镇化”。所以,加快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就要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这不只是一个转换户籍、改变身份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分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证其享有作为城镇居民应有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权益,从乡下人变为真正的城里人。
按照“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33“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5]14的指导方针,与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相统一,加快改善农民工的收入分配状况和生存发展境遇,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切实保护农民工就业、劳动所得等权益,保证其工资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在用工和工资待遇上,要破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推行构建稳定的劳资关系,实行同工同酬、同城同酬。坚决制止、纠正任意压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为此,要加强劳动立法,严格劳动执法。鉴于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地位和其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的现实,应制定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或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增列相关的专门条款。农民工技术水平和职业层次偏低,是导致其工资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要给他们提供接受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学习掌握新的知识和技术的机会,从而为职业提升、增加工资收入创造条件。同时也要提倡和引导农民工(特别是二代农民工)及其子女,努力奋斗、勤劳致富来改善生活,改变命运。
二是在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要特别关注农村转移人口这个特殊社会群体。对现有的碎片化的社会保障要进行制度整合。按照统一性、普惠性、公平性原则,逐步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享受同等保障待遇。对此政府和企业负有重要责任。政府要在财力支持上作出切实安排。企业要按有关规定缴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各种社保费用。
三是在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让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人口平等地享有城镇各种公共服务。要打破农民工子女入托、入园、入学、高考的户籍限制,保证农民工后代有接受教育的同等机会。公办中小学和幼教机构要向农民工子女开放,在学校教育中对农民工子女要与城镇原居民子女一视同仁,不允许有任何岐视。政府要加大廉租房、廉价自居房的建设和供应,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为了保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财力,财政转移支付要改按户籍人口安排为按常住人口安排。
注释:
①人均国民总收入(GNI)指一经济体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来自国外的净收入(劳动报酬和财产收入)之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直接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对经济体发展水平分类的指标。
②世界银行按照2011年确定的标准统计的215个经济体中,低收入的35个,中等收入的110个(属下中等收入的56个、上中等收入的54个),高收入的70个。
③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Malthus)于1789年根据收益边际递减律提出了“贫困陷阱”(Porerty Trap)。
④参见易培强著《关于共同富裕目标及其实现的思考》,载《武陵学刊》2012年第5期;易培强著《收入初次分配要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2期。
[1]胡培兆.中等收入“陷阱”与高收入“黑洞”[J].经济学动态,2012(11):17-20.
[2]孔泾源.“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背景、成因举证与中国政策[J].改革,2011(10):5-13.
[3]马晓河.“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观照和中国策略[J].改革,2011(11):5-16.
[4]高杰,何平,张锐.“中等收入陷阱”理论述评[J].经济学动态,2012(3):83-89.
[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张桂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困境与出路[N].光明日报,2013-02-22.
(责任编辑:张群喜)
How to Recognize and Respond to“the Middle-income Trap”
YI Pei-qiang
(College of Commerce,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1,China)
The concept of“the middle-income trap”gives us a warning.The main reason of some countries falling into“the middle-income trap”is that their economic development pattern transformation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ag behind.China’s most important strategy for“the middle-income trap”challenge is to build and perfect reasonable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especially improving the migrant workers’income distribution and living condition.
“the middle-income trap”;economic development pattern;social development;income distribution; urbaniz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F014.4
:A
:1674-9014(2013)04-0050-06
2013-05-27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期政策和长效机制研究”(12&ZD050)。
易培强,男,湖南醴陵人,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