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存在与时间》看海德格尔的人学语法
2013-03-18王永东
王永东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410081)
从《存在与时间》看海德格尔的人学语法
王永东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410081)
本文从考察分析性语言哲学领域维特根斯坦的语法分析出发,以《存在与时间》为文本,深入揭示本体论语言哲学视域中海德格尔概念诠释的语法性,力求全面阐释语言哲学中的语法概念。研究表明,海德格尔以此在为核心的概念诠释同样是一种语法;对比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海德格尔的诠释学语法或者可以称为“人学语法”。
海德格尔;语法;诠释;语言哲学
1 引言
“‘语法’这个概念来源于语言学”(涂纪亮 2005:5)。相较于语言学研究,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法”进一步强调语言与人的活动、生活紧密联系,“语言没有独立的存在,而总是存在于‘生活形式’或者‘生活之流’之中”(同上:6)。正因如此,维特根斯坦的“语法”,也就是被语言哲学领域所熟悉的“哲学语法”是含义较为广阔的概念,既可以从狭义上指语言学所意谓的语言内部各种语言表达式的建构和使用规则,也可以指日常生活中各种语词、命题甚至语句的用法考察;然而,“语言哲学绝不仅仅指分析性语言哲学”(李洪儒 2011:3),本体论语言哲学在哲学语言转向中扮演了更为关键的角色,因此,尽管语法这一概念已具有广阔内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必然也必须应该考察本体论语言哲学对哲学概念的语法性研究。换言之,语言哲学中的语法研究应该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分析性语言哲学领域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日常语言概念语法分析,其二是更具基础地位的本体论语言哲学领域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哲学诠释学对相关概念的语法诠释。这同时印证了国内学者李洪儒的相关思想,即分析和诠释是语言哲学这一学科的主要研究方法,二者缺一不可(李洪儒 2011)。
2 语言哲学中的两种语法
目前,被语言哲学领域所熟知的是以日常语言概念分析为研究内容的分析哲学语法;事实上,作为以语言本身为归宿的哲学思潮,本体论语言哲学把概念诠释当作主要研究内容,从而形成了一种更为深刻,更具代表性和基础地位的“哲学语法”;相关研究以海德格尔此在诠释学为代表,因此,这种哲学语法或可以被称为“人学语法”。
2.1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
维特根斯坦的语法思想集中体现在其后期研究中;以语法思想为基础所形成的理论体系被称为“语言游戏论”(game theory)。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就是,“语言是游戏,语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洪汉鼎 2010:198)。维特根斯坦提出语法概念的目的就是描述语词等语言表达式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他在《哲学语法》(2003)中指出,“我要说语词在语法里的位置就是它的意义,但我也可以说:语词的意义就是对它的意义的解释所解释的东西……对意义的解释就是解释语词的用法,语词在语言中的用法就是它的意义。语法描述语词在语言中的用法,所以语法同语言的关系,就如同游戏的描述,游戏的规则与游戏的关系”(维特根斯坦 2003:59-60)。在此基础上,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区分“表层语法”(die Oberflachengrammatik)和“深层语法”(die Tie-fengrammatik)(维特根斯坦 2001:235)。前者指普通的语法分析,后者指真正的哲学语法分析,也就是语言实际使用的规则和用法的分析;维特根斯坦的语法研究显然更加重视后者。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思想,语词在语言中的实际用法就是语法规则,语词等语言表达式的语法规则随着它们的使用方式的不同而变化,也就是说语法规则是任意给定的。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用尺子去测量一条线段的长度,也可以用几何学方法得出此线段的长度,这无非就在于我们如何规定“测量”一词的意指(Wittgenstein 1975)。我们使用语言的方式与我们的生活方式、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等息息相关,它们是语言使用规则得以形成的坚实基础,由此,我们无法继续追问这些规则本身,后期维特根斯坦“生活形式”(life form)这一概念的提出就是对这一思想的总结与升华。对于以生活形式为地基所建构的语言游戏而言,语法考察就是意在揭示日常语言经验的多样性。事实上,维特根斯坦的语法思想已经超出了对语言本身的旨趣,而呈现为一种以思想、概念、语言和理解等为载体的反本质主义的哲学追问;哪里存在语法,哪里就需要深入思考而不可妄下结论;正是有鉴于此,一些学者认为,后期维特根斯坦并没有“消解哲学”(江怡 1999:14),而是打开了哲学的新思路;有学者甚至指出,在某种意义上,维特根斯坦拉开了“实践哲学”(洪汉鼎 2010:204)的帷幕。
2.2 海德格尔的人学语法
在语言哲学发展史上,“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是与维特根斯坦比肩齐名的本体论语言哲学奠基人之一。这两位思想巨匠同年出生;他们的思想归属于不同哲学传统却有诸多共性;尤为重要的是,两人的后期思想寻得了共同的归宿,即语言。相较于维特根斯坦的概念分析,海德格尔哲学方法论的内核就是以此在为枢轴的人学概念诠释。
简单讲,前期海德格尔寻得语言本体来诠释此在意识世界的生存论建构,语言就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后期海德格尔更是沉迷于诗性语言,探求言说本己之美。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相较于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距离语言似乎更进一步。把此在作为存在设定,海德格尔的目的是要排除传统哲学中一切类似于“世界”、“内在”和“外在”等等这些“在存在论上没有充分的理由却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件东西”(海德格尔 1999:236)的概念作为前提;这些概念只是此在“在之中”的“基本建构”(同上:240)。换言之,以此在为核心诠释存在才不会使存在本身“退回到哪个存在者上去”(同上)。“在存在论上,‘在世界之中’复又包含在此在之存在的结构整体之中。操心则被标画为这一结构整体的特征。这样一来,为了能对实在进行分析而首须澄清的基础和视野就被标识出来了。而且,只有在这一联系中才能从存在论上理解‘自在’的性质”(同上)。“操心”是海德格尔此在诠释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欲望和意志都显示为操心的变式,只有具有操心这种存在方式的存在者才能撞上阻碍者这种世内存在者”(同上)。就此,海德格尔意在指出,类似于尼采“强力意志”等概念只是操心的变式,操心是立足于此在生存论的更加原始的概念;并且由此,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也被“倒转过来”(同上:241)。“‘我思’等于说:我维系。一切维系都是‘我维系’。在一切联系与关系中总有‘我’作为根据”……“‘我’的存在被领会为res cogitans〔思执〕的实在性。”(Heidegger 1979:382) 这样,以此在为核心的意识世界就与外在世界建立了联系;自在实则是此在让其在,也就是理所当然的在。因此,“必须让此在自己解释自己。在这种开展活动中,现象学阐释只是随同行进,以便从生存论上把展开的东西的现象内容上升为概念”(海德格尔 1987:171)。由此可见,现象学诠释的目的是语言;这种诠释本身就是从人出发解释存在的语法。作为语言哲学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以概念诠释为基本内容的语法是语言哲学语法概念的必要组成部分。
3 《存在与时间》中的人学概念诠释
在海德格尔的代表作《存在与时间》中,“时间性”、“空间性”、“他人”、“因缘”和“意蕴”等等以此在为枢轴的人学概念被细腻诠释。在这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存在与时间》相当于一本人学语法书,它以概念诠释为方法阐释了此在的生存论建构。换言之,以此在为核心的人学概念诠释就是海德格尔人学语法的主要研究内容。
3.1 核心概念:此在
海德格尔人学概念的提出与展开以此在为枢轴,此在的核心地位(“优先地位”)通过对“此在”这一概念的本体论诠释展露无遗。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主要指出了此在在存在者和存在论层次上的优先性;“第一层是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这种存在者在它的存在中是通过生存得到规定的。第二层是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此在由于以生存为其规定性,故就它本身而言就是‘存在论的’。而作为生存之领会的受托者,此在却又同样源始地包含有对一切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因而此在的第三层优先地位就在于:它是使一切存在论在存在者层次上及存在论上都得以可能的条件。于是此在就摆明它是先于其它一切存在者而从存在论上首须问及的东西了”(海德格尔 1987:15)。显然,此在在第二个层次,即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是海德格尔所要强调的。此在由于是“生存之领会的受托者”而使得其他一切存在者获得其存在者地位。从语言哲学诠释学角度讲,存在问题其实就是怎样可以“说‘存在’”的问题;只有此在生存才有所谓“存在”;此在不在了,也就不能“说”是否“存在”了(海德格尔 1999:244)。此在显然是在世的核心与枢轴;在存在论意义上,此在甚至先于真理,“唯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理”(同上:260);真理由于此在的展开而体现为澄明。
3.2 此在的属性:时间性与空间性
此在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意在说明此在具有可能之在这一根本属性,这就是说,此在是“去”在的存在,此在的操心结构天然具有时间与空间向度,时间性与空间性是此在的根本属性。
海德格尔所提出的时间性与空间性这两个概念,它们的意谓和使用是与传统哲学相背离的,或者说就是对传统时空观的调转。海德格尔指出,“时间性”这个词的含义“已经被哲学的和先于哲学的语言用法遮盖了”(海德格尔 1987:19),为了从存在论上重新诠释“时间性”这一概念,须要对存在本身作出“时间状态上的规定”(同上);并且,“阐释存在之为存在的基础存在论任务中就包含有清理存在的时间状态的工作”(同上)。海德格尔认为,时间性这一概念是属于存在本身的,不是附加于存在之上或是作为其前提条件的;“至于我们为什么仍然不得不说:“时间性‘是’——操心的意义”,“时间性‘是’——如此如此被规定的,”那只有等澄清了一般存在与“是”的观念之时才能得以理解”(海德格尔 1999:372)。“是”的意义决定可以说“时间性是……”,而事实上,“时间性不存在”;时间性是“到时”或“时机”,它是存在者“出离自身”的现象;将来、曾在、当前是对于存在者而言的,时间性的绽出是存在者对其自身时间性的体验。时间概念的传统解释就源于这种时间性,“流俗的时间概念所意指的时间乃是空间”(同上:18),也就是“在时间中”这种意义上的时间。然而,实际上,空间性这一概念从属于此在时间性;“……此在特有的空间性也就必定奠基于时间性……‘在空间中’的现成事物的种种经验表象作为心理上出现的事物‘在时间中’进行,于是‘物理的东西’间接地出现‘在时间中’,这种说法并不是对空间之为直观形式进行生存论存在论上的阐释,而是从存在者层次上确认心理上的现成事物‘在时间中’一一相续”(同上:416)。此在之所以是空间性的,是因为此在天然具有操心结构,这决定了此在的生存活动,从而,“此在不像一件实在的物或用具那样充满一块空间……此在设置〔按“设置”的严格字面意义〕空间……此在生存着向来就占得了一个活动空间”(同上)。在此种意义上,空间性就是此在筹划自身的前提条件。
海德格尔对此在时间性与空间性的诠释以揭示此在生存论建构为根本目的,此在生存结构的展开以此在时间性为基础和前提。因此,“对语言本体性特征的理解只能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刘辉 2010:26)。
3.3 此在的展开:现身、领会与言谈
“……时间性在每一种绽出样式中都整体地到时,即:生存、实际性与沉沦的结构整体的整体性,也就是说,操心之结构的统一,奠基于时间性当下完整到时的绽出统一性。”(海德格尔 1999:398) 基于对此在时间性的诠释,此在生存结构的整体性被逐步呈现,操心结构的统一性就集中体现为此在展开状态的整体性。
此在展开状态由现身、领会与言谈构建而成。海德格尔对每种状态的诠释由一系列概念诠释所组成;“展开状态的日常存在方式由闲言,好奇与两可加以描述”(Heidegger 1962:89);限于篇幅,本文只讨论3种基本的展开状态。简单讲,海德格尔对畏、怕和希望等现身情态的概念诠释最为细腻;比如他对‘怕’的诠释,从此在怕的东西出发延伸至别人的怕,以及“因……害怕”、“为……害怕”,还有与怕相接近的“惊吓”、“恐怖”、“惊骇”等概念,甚至“怕的进一步衍变,诸如:胆怯、羞怯、慌乱、尴尬……”(海德格尔 1999:164)。由此可见,对‘怕’这一现象的诠释就是对‘怕’这一人学概念的诠释;并且,这种诠释的最终目的还是概念本身。海德格尔对领会的诠释篇幅巨大,可见这一概念的重要性;在某种意义上,领会就是操心的同义语,它是此在对自身存在的筹划。“在存在者层次上的话语中,我们有时使用对某事‘有所领会’这种说法,它的含义是‘能够领受某事’、‘会某事’或‘胜任某事’、‘能做某事’。”(同上:166)通过对这一概念日常用法的诠释,海德格尔在存在论上把领会解释为“为……”这一结构;作为“为”存在本身而存在的存在者,“为……”就是此在先行于自身之领会。“现身与领会同等源始地由话语加以规定”(Heidegger 1962:66)。可以说,言谈是此在现身的最高情态,它“组建”了此在的全部日常存在方式。“话语对于此之在即现身与领会具有构成作用,而此在又等于说在世的存在,所以,此在作为有所言谈的‘在之中’已经说出自身。此在有语言。”(海德格尔 1999:193) 言谈就是揭示,此在作为有所言谈的存在者“以揭示着世界和揭示着此在本身的方式存在着”(同上);因此,言谈或者语言“向来已经包含着一种成形的概念方式于自身中”(同上:166)。
概念诠释呈现出由现身、领会和言谈组建而成的完整的此在展开状态,这就获得了“把此在的存在‘概括地’阐释为操心的现象基地”(海德格尔 1987:219)。然而,此在的“操心”缘何而来?这就须要对世界的存在作出本体论阐释。
3.4 此在的寓所:因缘与意蕴
《存在与时间》第18节标题为“因缘与意蕴 世界之为世界”。对于此在而言,因缘与意蕴具有双重含义;其一,当此在作为存在者,世界就意味着“在之中”作为其寓所,因缘与意蕴就是世界之为世界的最终依据。简单讲,“因缘乃是世内存在者的存在:世内存在者向来已首先向之开放。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向来就有因缘”(Heidegger 1962:62)。然而,此在本身的存在无因缘——此在/存在是其自身的因缘(Mansbach 2002)。“因缘的何所缘,就是效用与合用的何所用……首要的‘何所用’就是一种为‘何之故’”(同上:60),也就是意蕴。“意蕴就是世界本身向之展开的东西”(海德格尔 1999:166)。“世内存在者都是向着世界被筹划的,这就是说,向着一个意蕴整体被筹划的。操劳在世已先把自己紧缚在意蕴的指引联络中了。”(同上:179) 其二,因缘与意蕴这两个概念尤其体现海德格尔的语言本体观;先于时空和此在之在的因缘与意蕴是时空、常人和世界等人学概念得以被诠释的前提和基础;因缘与意蕴得以显示自身的载体就是语言;海德格尔通过对“这儿”、“那儿”和“此”等地点副词的诠释说明语言作为因缘与意蕴之寓所对此在空间性的蕴含和预设。“‘这儿’、‘那儿’和‘此’等原本都不是对在世内占据空间地点的现成存在者所作的纯粹地点规定,而是此在的源始空间性的性质”……“这些词的本真的空间上的此在含义却指明,未经理论上的歪曲的此在之解释是直接就此在在空间上的‘世之存在’来看此在的,也就是说,是直接就此在有所去远有所定向地寓于它所操劳的世界的情形来看此在的”(同上:137)。由此可见,语言是承载因缘与意蕴之寓所——此在生活在语言之中。
4 结束语
《存在与时间》影响巨大,却只是海德格尔前期的代表作;书中所呈现的人学语法这一概念诠释的研究方法实则是海德格尔整个哲学思想的精华和旨趣所在。在他的后期著作《在通向语言的途中》(2004)中,以此在为核心的概念诠释随处可见(如《词语》一文中系词“是”(sei);形容词“丰富”(reich)、“细腻”(zart)等等)。本文研究初步表明,诠释和分析作为语言哲学的两种研究方法缺一不可;语法这一概念本身就是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概括;分析性语法和诠释学语法的并存与互补是语言哲学语法的应有之义。相较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海德格尔的人学语法更加切近语言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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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Heidegger’sHumanityGrammarfromBeingandTime
Wang Yong-dong
(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1,China)
This paper starts from Wittgenstein’s grammar analysis in the field of 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 based on the text of “being and time”, this research digs into the grammaticality of Heidegger’s conceptual interpretation in the view of ontolog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 thus to explain the concept ‘grammar’ in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cross the board. The study suggests that, focus on and around “Dasein”, Heidegger’s conceptual interpretation is also a kind of grammar; compared with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cal grammar”, Heidegger’s grammar may be defined as “humanity grammar”.
Heidegger; grammar; interpretation; philosophy of language
B089
A
1000-0100(2013)06-0067-4
2012-07-01
【责任编辑谢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