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费希特的民族教育思想
2013-02-15张宝梅
张宝梅
(武汉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被认为是康德哲学的真正代言人和唯一正统继承人,康德哲学的克服者和完成者。他被誉为19世纪最明亮的哲学巨星”[1]。此外,他还是一位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等著作里。费希特提出,若要使德意志民族摆脱目前所面临的一切灾难,唯有实施民族教育,通过教育和道德复兴来为德意志的爱国主义开辟道路。他希望能通过民族教育来唤醒德意志人民的民族意识,从而实现德意志民族的独立和复兴。因此,他总结道:“一句话,我作为维护德意志民族生存的唯一手段提出的建议,就是完全改变迄今的教育制度”[2]。
一
费希特的民族教育思想的形成与他所处的历史时代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和之后拿破仑的军队对德意志的占领对费希特的思想变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费希特从原来赞颂法国大革命转变为视法国大革命为帝国主义的征服行为,从而产生了对法兰西民族的仇恨。最终拿破仑的入侵使得费希特产生“教育兴国”的教育思想。
在费希特的思想里自由是最高原则。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初,费希特支持法国大革命所提出的自由、平等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费希特把法兰西民族视为实现人类自由的代表,他曾写道:“在我看来,法国革命对于全人类都是重要的。……法国革命正是一幅关于人的权利和人的价值这个伟大课题的瑰丽画卷”[3]。在费希特看来,法国大革命使法国人民获得了自由,并鼓舞着其他国家还未获得自由的人民去争取自由。因此,费希特认为法国才是追求自由的人们的祖国。然而,当拿破仑率领的法国军队侵入德意志境内,摧毁德意志无数封建小邦国时,德意志开始陷入分崩离析的状态。而又由于1807年的《提尔西特和约》使得德意志人民蒙受了“奇耻大辱”。这一切导致德意志的知识界开始出现与法国大革命相对立的民族主义情绪,在德意志人民那里反抗外来民族压迫的情绪越来越高涨。由此,德意志的知识分子要求将保持德意志的民族特性作为文化界的重要任务。这时费希特对法兰西民族感到失望,不再把法兰西民族视为实现人类自由的代表。他把目光转向德意志,开始寻找救国的道路。从此,以费希特为代表的德意志人民走上了寻求民族独立的道路。
在救国的道路上,费希特是走在德意志知识分子的前列。费希特不顾法军的严密监视,在“1808年他举行了著名的演讲《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其中他呼吁全体德国人团结起来以抵抗拿破仑”[4]。费希特认为,要用一种民族精神把德意志人民都组织起来,使他们为伟大祖国的统一而奋斗献身。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教育德意志人民认识到全民族的共同利益。因此,费希特希望通过演讲来宣扬德意志的民族精神,以增强德意志民众的民族意识。他在演讲里总结道:“合乎理性的国家不能靠弄虚作假的做法,用手头现有的材料建立起来,相反地要建立起这样的国家,一个民族首先必须获得文化素养,教育水准必须得到提高。一个民族只有依靠脚踏实地的工作,首先解决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课题,然后才能解决建立完善的国家的课题”[2]。费希特认为,在过去由于利己主义的自我毁灭,德意志民族已经丧失了独立性。如果德意志人民想要救亡图存,那么就必须创造一个由理性支配的新世界。而要做到这一点,途径就是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因此,对于德意志民族来说,“现在从长远意义上列入议事日程的步骤是进行民族教育,培养完善的人”[2]。在这里,他明确地提出“教育兴国”的思想。
“普鲁士人民所受的屈辱是他们教育及道德失败的结果。”[5]因此,费希特提倡,要挽救德意志民族濒于危亡,必须彻底改造旧的国民教育制度,实施“一种全新的、以前在任何民族中还从来没有存在过的民族教育”[2]。而且民族教育应该以道德培养为主,因为只有通过彻底革新旧的国民教育制度,实行新教育来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德意志民族才能实现独立和复兴。
二
在费希特看来,彻底改革现有的教育制度是使德意志民族延续下去的唯一办法。费希特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新的国民教育制度上。他认为现存的德意志教育制度有缺陷,不利于民族精神的复兴。因此,他倡议实施一种全新的教育制度。费希特认为,新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国民的道德品质,陶冶他们的道德情操。
(一)关于道德教育
费希特认为道德教育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教育所要培养的完人首先是具有良好德行的人。所谓德行也就是要培养德意志国民的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他认为一切教育都应该以培养坚强的品性为宗旨。他说:“新教育必须按照一种确实可靠、普遍有效的规则,培养这种坚定不移的意志;……在人心中培养坚定不移的善良意志的这样一种确实可靠、深思熟虑的做法,应当是我所提倡的那种教育方法,而这就是这种教育方法的首要特征。”[2]
费希特强调,要进行道德教育,首先就是对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培养。其中,培养国民的爱国心是教育的第一要务,因为“在他的心中,对整体、对国家和对祖国的爱永世长存,他是这整体中的一员,这种爱消灭了任何其他自私的冲动”[2]。费希特曾指出,他演讲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教育来培养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操。因为当时德意志的国民考虑更多的是个人利益,在德意志违反理性的利己主义已经发展到极端。因此,在国难当头时,他提倡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一切道德的根基是自我控制、自我克制,是将自己的自私的冲动从属于整体的概念。”[2]而费希特所理解的“爱国主义”就是“那种需要加以培养的精神本身直接体现了对祖国的高度热爱,它把它的尘世生活理解为永恒的生活,把祖国理解为这种永恒生活的载体,它如果要在德意志人当中建立起来,就会把对德意志祖国的爱理解为自己的必然组成部分,在自身直接体现出来,从这种爱中自然会产生出保卫祖国的勇士和安分守己的公民”[2]。通过民族教育,把每一个德意志人培养成从内心里自认为是德意志的一分子。费希特强调,这是德国要通向人类理性的“自由王国”的必经之路。这样,民族教育就与爱国主义互相结合起来了。关于民族精神的培养,费希特认为,它应该是重振民族精神。因为德意志民族本身就是具有高尚精神的优秀民族,只是由于人们自私自利的追求,才使这种民族精神泯灭,以致遭受到外族入侵的民族灾难。所以,现在需要重振德意志民族精神。在费希特的全部演讲里,可以说都是在宣扬德意志的民族精神。他阐述道,德意志民族精神是一种具有无限创造力的精神,它将会是指引德意志民族独立和复兴的源泉与动力。因此,费希特希望能通过民族教育来振兴民族精神,培养学子对自己民族的爱,这才是复兴德意志民族的根本要旨。
在费希特看来,培养道德属于顺乎人类天性,能使得人类达到完整的人格。完整的人格就是属于人性完善发展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就在于发展学子的认识能力,而这是通过激发学子的自主活动来实现的。因为被动学习只会获得死知识,甚至会扼杀学子的认识能力。另一方面,费希特认为,发展智育的目的也是为了德育,发展学子的认识能力只是属于培养他们道德的手段。另外,他主张需要有社会团体例如学校作为培养学子道德的条件。
(二)关于精神教育
提到精神教育,费希特大力提倡宗教和诗歌。他在演讲中说道:“达到真正宗教的教育是新教育的最后一项任务。”“宗教是人完全摆脱一切外来束缚的解救和解放,所以,宗教毕竟对人负有教育责任,是人应该不抱任何其他目的,而直截了当地得到的某种东西。”[2]在这里,费希特认为为全民族争取自由是一种宗教生活。在他的眼里,恶人实在是太多,而这并不是依靠法律所能制裁的,只有通过提倡宗教,从而来感化他们,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对于诗歌,费希特认为它是使全体国民的生活都洋溢着精神教育的最好方法。“在将发端于个人生活的思维引入公共生活的手段当中,最出色的是诗,因此,诗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的第二个主要部门。”[6]正因为有了诗,“因而整个生命,直至其最终的感性基础,看来都沉浸在新的光芒之中,可以感到愉悦和惬意,而且不知不觉地给人以一种能自己变得高尚起来的幻觉——这就是真正的诗要做的事情”[6]。而且费希特认为只有在活生生的语言里,才拥有这样的诗,而在一种僵死的语言里不可能有什么诗。由于德意志民族的语言一直保持着来自自然的那种纯洁,所以费希特把这种语言称为“活语言”,“在具有活生生的语言的民族那里,精神文化影响着生命;在不具有这种语言的民族那里,精神文化与生命则各行其道,互不相干”[2]。
在费希特眼里,精神教育对学子的贡献将会是很大的。“不管学子们从教育获得的知识的总和有多大或有多小,学子们肯定从中获得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在他们的整个一生都能把握他们必然要认识的任何真理……”[6]
三
在如何开展新教育的问题上,费希特受到康德等人思想的影响。他大力推荐教育家约翰·海因利希·裴斯泰洛齐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并把他和马丁·路德作为德意志民族的救星。费希特希望能通过国民教育的方式来实施他所主张的道德教育和精神教育。国民教育是教育和民族感情的紧密结合,它可以分为全民教育和全面教育两个部分,并提倡学者教育和大众教育。
费希特认为过去旧的教育仅仅在极少数人中间实施,而新的教育则要普及到德意志的全体国民。因此,费希特在讲演中详尽地阐述了他的国民教育计划。首先,费希特提出,全民教育意指教育应该在德意志全体国民中实施。他说:“把新的教养施给一切德意志人,以致这种教养不是成为一个特殊阶层的教养,而是不折不扣地成为这个民族本身的教养,并且毫无例外地成为它的一切单个成员的教养;……按照这种方式,就在我们当中决不会形成民众教育,而是会形成特有的、德意志的民族教育。”[2]只有当全体国民都接受这种民族教育,才能使德国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新整体,才能塑造能够担任德意志民族振兴的一代新人。因此,费希特特别指出:只要我们认真地贯彻落实他所提倡的全民教育战略,那么“所有各经济领域,不要很长时间,也不要很多麻烦,便可达到空前的繁荣昌盛,如果需要进行核算的话,国家所获的利益将超过它最初投资的千倍”[7]。在以后的历史长河中果然验证了这一预言。
对于全面教育来说,它是对个人而言的。费希特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受到道德、智力等全方位的培养。费希特主张不但要把智育与德育互相结合,而且还要把教育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学生应该在课余时间里从事生产劳动,从而养成他们自食其力的生活态度。那是因为发展智力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途径,而智育的真正目的就是要通过学生的理智训练发展其理性,从而促进他们道德的发展。因此,费希特提议:“在学子们组成的共同体里,除了有学习方面的精神发展,也还有体育锻炼,有机械的,但在这里已变为高尚理想的农业劳动,以及各式各样的手工业劳动。”[2]这样,对学子进行智育、德育和体育的培养都是为了帮助培养他们的自由意志,塑造他们的坚毅性格,从而最终把它都应用于改造当时整个败坏的社会中。
在教育目标上,费希特把它划分为学者教育和大众教育。学者教育旨在培养学子的自由学术能力,而大众教育则是培养学子将来生活的能力。费希特从振兴德意志民族出发,主张大学应该实施“学者教育”,培养国家所需要的新型人才,也就是“学者”。费希特在耶拿大学发表了《论学者的使命》的演讲,他详细论述了学者的任务和作用。费希特所指的“学者”是属于具有特殊使命的阶层:一部分人主要是为社会服务;另一部分人主要是把提高全人类的道德风尚作为己任,从而达到促进整个人类完善的目的。费希特认为对于学者而言,“他的进步决定着人类发展的一切其他领域的进步;他应该永远走在其他领域的前头,以便为他们开辟道路,研究这条道路,引导他们沿着这条道路前进”[8]。因此,他大力主张大学要进行“学者教育”。在费希特看来,以前的德国大学沿袭了中世纪大学的旧传统,学校不重视培养学子发现知识的能力,他们缺乏创新精神,这样的大学是无法满足德国社会发展的需要的。费希特所设想的新式大学应是培养学子能够科学运用其理智的学府。因此,费希特对学生和教师都提出严格的要求,主张用考试与做论文等方式来取代以前的演讲制。国家应该为大学提供足够的经费,所有学生都无需缴纳学费,这样,他们就不必为衣食问题而分心,从而可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把大学变成纯粹的学术机关。费希特的教育思想给德国大学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中世纪时建立的大学,基本上都遵照柏林大学的经验,先后被改革成为现代的大学。”[9]
在学习内容上,费希特强调学习哲学的重要性,因为其他学科都是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而在教学方法上,费希特提倡使用直观教学法来进行教学,鼓励学生进行自我探索;主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费希特强调教授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要注重理解。在他看来,这个原则非常适用于学校里道德课程的教学。为了避免偏见,学生应该学会独立思考。费希特写道:“自己思维、自己判断,这是人的特权,是人之为人的特权,不是性别的特权,它是人的幸福的最高源泉。”[10]费希特后来所取得的教学成就和他独特的教学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是第一批不按照规定的教科书讲课的教师之一。费希特在讲演中曾印发过一张张自己的私人讲演稿,目的就是为了让听众不因做记录而转移注意力。
最后,费希特希望通过依靠国家的力量来进行民族教育。由此“如果国家普遍实施我们建议的民族教育,那么,由于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受到了这种教育,国家从此刻起就根本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军队了,而是在他们那里就得到了一支在任何时代都还没有见到过的军队”[2]。
总而言之,在费希特的民族教育思想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国家就是一切”、“国家至高无上”。他以探寻德意志民族在战争中遭到惨败的原因为出发点,认为教育是培养国民的民族意识的重要手段。同时,费希特所强调的教育是属于全体国民的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德意志人民的一种坚定不移的意志和民族精神。这样,就把教育与民族意识、爱国主义三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对于德国来说,费希特强调教育在国家的独立当中具有的重要作用。他所提倡的道德教育和精神教育,把德意志国民对自己祖国的热爱之情都激发出来,从而把所有德意志人民团结起来,以反对当时法国侵占德意志,为德意志民族的复兴开辟了一条光明大道。另一方面,费希特的民族教育思想极大地促进了19世纪德国教育改革的进程。德国之所以能够在19世纪迅速崛起,这应该归功于当时德国大学培养了大量新型的合格人才。同时,他的教育思想还对其他国家的大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关于培养学生获取知识能力的教学方法,至今还被各国的大学所采用。
然而,费希特的教育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费希特强调德意志民族的独特性,以期唤起德意志民众的民族意识,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在宣扬过程中夸大了德意志民族文化的作用。其次,费希特通过实施民族教育,把德意志民族的复兴和世界大同主义统一起来。这一思想被后来纳粹的扩张主义所吸收,从而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最后,尽管费希特看到民族教育的强大精神力量,但是他却忽略了当时德意志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从而使得他的民族教育思想缺乏实践基础。这是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必然结果。
[1]程志民.绝对主体的建构:费希特的哲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3.
[2][德]费希特.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M].梁志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
[3]梁志学.费希特著作选集: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73.
[4][英]伯兰特·罗素.西方的智慧[M].贺 霖,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324.
[5]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M].London:Methuen,1972:257.
[6]梁志学.费希特著作选集:第五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283-286,320-321.
[7][德]弗·鲍尔生.德国教育史[M].腾大春,腾大生,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162.
[8][德]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M].梁志学,沈 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8.
[9]Abraham Fletner.University:American、English、Germa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0:316.
[10][德]威廉·格·雅柯布斯.费希特[M].李秋零,田 薇,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