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底层伦理之善
2013-02-15冯婷
冯 婷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一、底层社会的内涵及现状
何谓底层社会?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对当前中国社会群体的利益分化进行研究后认为,“20世纪90年代资源重新积淀的一个结果,是在我们的社会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底层社会。底层社会主要由贫困的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中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构成”[1]。底层社会可以分为两层:一是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的贫困人口,如下岗职工、荒地农民、失业青年、孤寡老人等;二是由于地理环境原因形成的、由来已久的贫困层,如西北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资源匮乏地区等。
长期以来,底层群体的聚集使得底层社会形成了以下特征:(1)底层社会往往独立于社会系统,被社会福利排斥在外,比如社会基础保障没有得到良好落实,大病医疗、子女求学、住房困难等问题依然困扰他们的生活;(2)底层群体普遍是中年人,受教育程度低,多从事体力劳动,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这些人想要回到支柱产业中去就业很困难,没有技术、没有学历、没有人脉关系成为他们就业的绊脚石;(3)底层社会结构呈塔形,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目前在国家各项政策扶持下,底层社会群体的生活条件、就业情况有所好转,但底层社会群体数量仍然巨大,塔尖人数较少,绝大多数还在塔底为生计努力奔波,时时担心着温饱问题,何谈发展。这样的结构模型对社会发展有害无益,也对产业经济的进步有阻碍作用。
如上所述的底层社会特征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底层群体原本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无论是经济水平还是精神方面的压力,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承受力往往不及其他群体,一旦矛盾激化,来自生存方方面面的压力不但威胁他们的平淡生活甚至危及其生命,因此社会不稳定因素最有可能在这一群体身上爆发。此外他们对未来的期望值也远不及其他群体,甚至抱着悲观、得过且过的态度应对生活,这无疑也不利于整个国家的改革发展,关注底层、关注民生成为新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二、底层之善与“以人为本”
提起底层群体,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贫穷、文化程度低、道德水平不高等对底层人群的定义;会想到农民工、乞丐、残疾人;会将他们视为游离于现代社会文明群体边缘的那一部分人,忽视了在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那些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伦理道德的闪光点。
孟子说,人性善。他提出:“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则;民之秉彝也,好是懿德。”[2]《中庸》开宗明义肯定这一系统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3]我们讲“真善美”,讲人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追求,其实三者的统一就是我们追寻的理想彼岸。其中“善”是基础,也是我们讨论的重点,善的行为往往来源于人的内在良知,但是判断善的标准却是外在的环境或是处境,所以才出现了许多的“道德难题”需要我们解决。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在于强调“善”和“善行”,注重保护人内心深处最纯洁的圣地。《三字经》开篇便提到“人之初,性本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研究者处处可见人性本善的证据,我们常常讲“善”是人的天性所致,“恶”是受了后天的浊气逐步变化的,正如生活小事所例证的:在公交车上为老弱让座、保护幼小、为慈善捐款等等,这些行为不会得到物质利益上的回报,却能使身心感到愉悦与满足。因此,我们赞同“人性向善论”,它阐述着人与世间万物的差别,保存着内在良知的价值,肯定着“善”作为衡量人格魅力和人生价值的标准,也同样为我们研究底层的“善”和“善行”提供依据。
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各地开展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帮扶、救助活动,在捐款箱前我们的镜头一次次被形形色色的捐款者所感动,一名身患残疾、无法直立行走的乞讨者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当他把仅有的三十元钱放进捐款箱的一霎,我们被他“身残心不残”的行为所震撼;一名衣着褴褛的拾荒男子来到募捐现场拿出一个装口香糖的盒子,掏出一叠皱皱巴巴的纸币整理好后放入了募捐箱,说出了“我穿的很脏,但我很善良”。这样的一幕幕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可悲的是与此相对,有很多企业和个人承诺捐款灾区,却迟迟不见行动。当我们总是无端的将底层社会的种种现象毫不客气地定义为与社会整体伦理、道德、法律相悖的时候,或许我们已经故意地忽视了他们身上原本就存在的真善美,而这本应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能够发出光辉的潜质,但是在我们物质生活不断充裕的今天,人性善似乎已被人们吝啬地隐藏在厚重的功利外表之下了。其实,这是一种“道德思维”的表现。“道德思维是从道德感知到道德观念,从外在要求到内心信念的桥梁。它使主体摆脱片面性、偶然性而进入全面性、必然性领域。它是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在道德上的集中体现,是人类完善自身、发展自身的必然途径。道德思维把个体和群体、意识和行动联系起来,它使人超脱于饮食男女之欲的低级需要,形成完善自身的高级精神需要。”[4]可见“伦理是处于道德最底线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于性、爱,以及普遍自然法则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无需明文规定,而是约定俗成的,并且随着道德标准的普遍上升而呈上升趋势”[5]。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性向善论”与现阶段倡导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内涵上是一致的。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这是一个进步的时代,但也充满了各种矛盾。我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这个先进时代所带来的优质生活,处处都可以体验“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的物质生活,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优质”的物质生活遮掩了日常生活的矛盾和冲突,人们在追求物质方面的享受时早已将其他一切抛之脑后,而“人性向善”的本性也被遮蔽在多姿多彩的物质生活中。社会底层的声音消失在嘈杂的城市,他们只能以“犀利哥”“乞丐帝”这样的形象来搏众人一乐,这样的氛围不仅笼罩着以艺术、文学为代表的精神生活领域,而且已开始向日常生活领域蔓延。
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外部势力的冲击,更重要的是协调好内部各种关系,以此来为发展积蓄一切力量。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社会正朝着积极、健康的道路前进,但经济社会的文化却弥漫着一种忽视底层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活习性的怪诞气息,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在这样一个竞争的时代,我们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奇迹,也随之诞生了一大批精英人物,他们使得社会有了天然的分层,处于社会上层的他们不会去关注底层,也不屑于理解底层伦理之性善本质。社会分层损害了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底层群体在不觉中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全人类所共有的利益及权利,但他们却为了生计做着社会进步所必需的工作,虽然仅仅是被当做“劳动力”或“人口”。在这样的社会文化中,“以人为本”如何才能在全社会实现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我们必须改变对底层社会的冷漠,关注底层、关注民生。
三、关注底层之善,构建和谐社会
今天,当我们面对越来越凸显的民生问题时,底层民生却仅仅处在一个被怜悯的地位,时而会被其他阶层想起,但绝大多数原因也只是探讨他们是否阻碍了社会的前进与发展,即便是这样的理解,我们仍自得于自己的悲悯之心、仁慈之心,却没有认真思考作为“人”底层群体所应享有与其他阶层同样的地位与价值。在我们为了理想与梦想奋斗始终却忘记了自己作为人最本质的情感与体验时,在我们沉醉于城市的那些光鲜夺目却缺少了不少“人气”的物质享乐时,在我们承担着社会转型带来的阵痛却不知如何排解时,是否应当把目光投向社会底层,一个真实存在并且反映着最深刻社会现实的地方,感受我们忽视甚至是忘记的底层群体的质朴精神。在那里,生存奋斗就是一首慷慨激昂的挑战曲,也是劳动者对生活最质朴的体验与享受。底层群体应当被看做社会一个必不可缺的结构来对待,关注底层群体的生命就是关注社会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就是关注人本身。
对底层的关注,并不是为了展示不幸与苦难,而是重视社会生活中容易被我们忽视的那些“真实”,是我们关注民生的第一步,是为了社会共同进步的协调发展,更是整个社会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实与深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认真的体会社会底层的困难疾苦,这也是道德、良知与责任的体现。思维来源于现实社会,又反作用于现实社会,那么,利用“道德思维”来构建和谐社会便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思想解放一小步,便能促进社会的大步前进。科学发展观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与世界观来指导我们的实践,深刻的总结了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也分析了社会发展仍存在的问题。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联系与发展、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人与社会的发展关系等理论的发展与丰富,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特别是它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思想是现阶段解决民生问题最有力的制度武器,虽然我们的工作中心仍然是经济建设,但人民群众作为经济建设必不可缺的力量,更是我们工作的重心。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整个社会才会向着积极、健康、稳定和人性化的方向发展,才是我们工作的最根本目的。我们还必须认清楚,党和国家在一切方针政策中时时处处强调的“人民”不是少数群体,而是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大多数人,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在实际工作中,老百姓的疾苦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老百姓的生活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领域。和谐美好的社会必须是全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幸福与安逸的社会,因此科学发展观其实质在于强调关注底层的重要性。
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就在不停的追求一种和谐美好的社会,而我国则是和谐社会思想起源的最早追溯地,其基本内涵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做到“天人合一”;二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做到“和睦相处”;三是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做到“合群济众”;四是处理与其他文明的关系时做到“和而不同”“兼容并包”。进入21世纪后,中共中央更是把和谐社会建设当做一种目标、一项战略任务、一个考核标准,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是我党对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新认识。我们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以依法治国为基础,人民民主得到广泛应用与实现,全社会积极行动朝着一个目标努力;公平正义,就是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无论是现有物质条件下的公平还是未来发展机会的公平;诚信友爱,就是全体社会成员互帮互助、诚实守信,让社会充满爱与阳光;充满活力,就是整个社会建设生机勃勃,人民乐观向上,即使是平凡岗位上的人仍拥有一颗奉献的心、友善的心;安定有序,就是社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依法行使,社会稳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在不损害自然资源的同时发展社会经济,建立生态文明的社会。以上六个方面协调发展才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与整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社会底层作为弱势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究竟应当得到怎样的关注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实质性问题之一。
首先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富国强民之路,它不仅能适应现阶段飞速发展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更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这条道路的指引下我们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社会每一位成员,特别是处在社会底层需要关心帮助的群体,给他们提供实质性的物质帮助、精神支持。第二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系统的全面发展,这是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环境的优化,只有大环境发展了,每个个体才有实现自我发展的可能。第三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别是以社会底层为本,因为底层的声音是对整个社会问题更直接和真实的反映,抓住了重点就能攻破问题的根本,溯本求源才能真正解决问题。第四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马克思曾经说劳动创造了万事万物,创造了美,生产实践活动也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根本标准。底层群体在他们的劳动中创造生活、享受生活,在与社会、自然的相互关系中得到发展与进步。第五注重社会公平,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反复强调过公平的重要性,人们生而平等,自然就有了强烈的追求公平的本性,这一点的落实对于底层群体尤为重要。底层群体本就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生活条件、发展机会上不占有优势,我们只有强化公平理念,将其贯彻于行动中才能重新燃起他们对整个社会的信心,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
人类历史源远流长,任何一次大规模的改革都是对经济利益分配的调整,这一点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表现得尤为突出。经济高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诸如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发展不均衡、利益分配不均衡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出现了新时期的社会底层现象,涉及伦理道德、法律规范、风俗习惯等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显然底层并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也不是利益分配的受益者,但他们呼吁社会仁爱、发展公平、获得幸福的声音应当唤醒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良知,为了使人真正成为人,社会成为真正的理性社会,我们弘扬有道德的自觉规范,倡导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发展,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稳定的向前迈进。
[1]孙立平,李培林,李 强.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孟子·告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中 庸[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
[4]唐凯麟.道德思维引论[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3):16-23.
[5]唐凯麟.伦理大思路[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