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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小说《再见,我的爱》的绘画性

2013-02-09李若平

关键词:泰德物象绘画

李若平

(山西医科大学 外语系,山西 太原 030001)

《再见,我的爱》[1]是美国当代女作家珍妮弗·伊根于2000年发表于杂志《西洋镜:小说纵览》的一部短篇小说。之后作者对其稍作改动,将其编为2011年获得美国普利策小说奖的小说《恶棍来访》[2]中的章节之一。

《再见,我的爱》讲述的是主人公艺术教师泰德的一次意大利之行,他名义上是寻找两年前失踪的外甥女萨莎(最初版本中为曼德琳),实际上却是逃离现实生活,寻找艺术。作者在作品中借用多种绘画手法和表现形式来凸显人物性格,如色彩运用、人物速写、印象派手法等,充分展现了作品的绘画性。小说和绘画同属艺术范畴,绘画又有肖像画、人体画、风景画、静物画、景观画、寓言画、历史画等不同的创作样式。该作品以其鲜明的绘画性诠释了丰子恺 “文学中有画理”[3]50的观点。下面通过作品中的人物肖像画、人物连环画、景观画和室内静物画四种典型画面来展示《再见,我的爱》独特的表现技巧。

一、萨莎的描写——人物肖像画

绘画中,将人作为主要描绘对象,并且通过对其外形特征的描绘,既传达出人物又表现出画者一种内在的精神气质与情感,这就是人物肖像画。

作品中泰德回忆起一年夏季萨莎父母打架时,他带五岁的萨莎去密歇根湖游泳时的情景。通过泰德的眼睛可以看到,萨莎“披着红色的长发,皮肤白得发蓝”,“鼻子小巧”,“穿着红白相间的两件套泳装,像猫一样的轻”,“戴着白色水手帽”,“会用被太阳晒得暖暖的细胳膊细腿缠着他,把头靠在他肩上”[2]218-219。

文艺理论家、画家约翰内斯·伊顿曾说:不论绘画如何发展,色彩永远是首要的造型要素。因为色彩会引出色感,如冷暖感、距离感、重量感、湿度感等,会产生色彩的意义,如象征性、表情性等和色听现象[4]。而“文学上要描色彩,只能用言语当做颜料”[3]24,用色彩来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及环境所具有的象征性。在上面这幅人物肖像画中,红发、白肤、红白相间泳衣和白帽形成红白冷暖色调对比。在视觉上,红白并置往往产生很强的冲击力,给人印象深刻。整个画面清新、明丽,显示出小萨莎纯真、可爱、迷人的一面。红色是一种强有力的色彩,能使肌肉的机能与血液循环加快,在西方文学中红色常与罪过、愤怒有关,而白色则象征纯真、无邪。在《圣经·以赛亚书》中,耶和华描述他对人多么宽大: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5]。这是说即使人犯的罪深如朱红或丹颜,耶和华也能使这样的罪行变得洁白,没有一点瑕疵。在炼金术里,红色的汞与白色的银构成一个二元性,两者混合起来就能炼成黄金,所以,红白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就有了创造生命这样的象征意义。萨莎父母关系紧张,婚姻亮出红灯,即将破裂,他们之间的冲突必定对无辜的小萨莎心理上造成伤害。父母创造了孩子的生命,但却没有给她创造一个和谐健全的生活环境。用红白两色并置暗示出不和谐的家庭生活已经给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这为萨莎以后患上偷窃癖、吸毒、自杀未遂、离家出走埋下了伏笔。读者通过泰德的有限视角来观察萨莎,同时也能窥见泰德的内心世界:他非常喜欢这个外甥女,并想尽力保护她,使她免受伤害。

萨莎17岁时离家出走,两年后,泰德在萨莎继父的资助下去意大利那不勒斯找寻,竟偶遇萨莎。“她长大了,毋庸置疑已跨入成人世界的大门,胸部、臀部和柔软的细腰毫不吝啬地展现出来,她弹烟姿势很老练,所有这一切让泰德觉得变化是弹指一挥间的事,一个奇迹。她的头发一点儿也不像以前那么红,脸蛋既秀丽又顽皮,苍白得足以吸纳周围世界的各种色彩——紫的、绿的、粉的——犹如卢西安·弗洛伊德画出来的一张脸。”[2]216在这段文字中,因为泰德是偶遇萨莎,所以这幅人物肖像画采用了人物速写方法。人物速写作为绘画的一种技法,其创作动机是偶发的、即兴的、随意的,它要求画者在短时间内,以简练的手法画出对象的主要特征,如形体、动作、神态等。这种绘画形式主要强调速度、简洁的笔法和概括能力,其目的则在于及时记录生活、反映生活[6]。作为文学的一种表现形式,作品中的速写其内涵与绘画速写大体相同。另外,这段文字虽出现限制人物认知能力的字眼“觉得”,但是大多情况下叙述聚焦和人物聚焦出现了重合,作者是通过美术教师泰德的眼睛,用简括有力的笔墨对刚成年的萨莎用速写手法做出展示。这种速写既有静态的,也有动态的。从静态来看,萨莎胸、腰、胯凹凸有致,俨然是个成年人;从动态来看,作者抓住了一个具有造型意义的动作瞬间:弹烟。萨莎弹烟灰姿势老练,显然她深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弹烟背后透视的是萨莎人性中的反叛与弱点。人物形体刻画出来后,作者又通过泰德的眼睛展现出他像印象派画家一样的敏锐的色彩观察力,描绘出对人物的瞬间印象。另外,萨莎脸色苍白,给人的视觉印象除了她营养不良,健康状况欠佳外,还有一种孤独感存在,看来萨莎在意大利的生活并不如意。作品中提到的卢西安是一名英国抽象表现主义画家,偏好人物绘画,尤其是裸体绘画。抽象表现主义是“把抽象绘画和谐的形式关系同超现实主义禁忌式的形象结合在一起”,它表现的是“人的个人感情和生存的精神状态”[7]289。卢西安曾创作过一幅画:《手拿玫瑰花的女孩》,画中女孩手拿玫瑰花,脸色苍白,面露忧郁神色,内心仿佛笼罩着阴云,显得十分孤独。此时,画家画中那个手拿玫瑰花的女孩变成了作家笔下、泰德眼中手拿香烟的女孩。作者借鉴卢西安的抽象表现主义逻辑形式,使绘画变成文字,既展示了萨莎的个性特征,又暗示出泰德的生存精神状态。

偶遇之后,泰德邀请萨莎吃晚餐,萨莎“八点来到泰德住的酒店,她身穿红色短连衣裙,脚蹬黑色漆皮靴,浓妆让那张脸变成了刺眼的小面具,细长的眼睛弯曲如钩子”[2]220-221。在这幅人物肖像画中,红黑色彩对比给人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和兴奋感,充满诱惑。红色代表热情、欲望,黑色象征神秘、未知。红短裙、黑皮靴,涂浓妆往往同色情联系在一起,暗示出萨莎在意大利从事色情服务。在叙事学中,聚焦者不仅以自身的活动表现出自身形象,同时,通过聚焦者的眼光还要把聚焦对象显现出来,而聚焦者在其所表现的对象的形象中也会表达出聚焦者自身的某些信息,让人们对聚焦者有更多的把握[8]。聚焦对象萨莎在聚焦者泰德眼里是一个“主观化了的客体”,在泰德的主观感知中她的脸成了“刺眼的小面具”,眼睛“弯曲如钩子”,通过泰德的主观视角,读者能发觉这一人物潜意识中对萨莎非常排斥,内心想要远离她,逃之夭夭。

在泰德的主观世界里,19岁时的萨莎和5岁时的萨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5岁时萨莎天真无邪、可爱迷人,泰德产生出要保护她的欲望;19岁时萨莎老练成熟、性感危险,泰德时刻想要躲避她。而造成这种现象的背后既有年幼时家庭变故的原因,也有离家出走后的社会原因。从心理学来看,缺乏父母关爱的孩子,多敏感、脆弱,没有安全感,他们常会自己制造一些问题,来转移父母视线,引起父母注意,所以萨莎在青少年时期就养成了偷窃癖等一系列坏毛病,成为问题少女。

二、泰德的刻画——人物连环画

对于作品中主要人物泰德的刻画,作者主要采用印象主义手法以连环画的形式表现出来。连环画是指用多幅画面连续表现人物、事件的发展过程,线条流畅清新,让人物细节信息慢慢地通过多变的行为浮现出来。而印象主义绘画则发轫于19世纪上半叶,属于传统的绘画范畴,与其之前的艺术流派相比,它“追求更自然地描摹视觉印象,强调真实地表现艺术家对客观事物的感受”[9]。印象派画家面对真实而生动的自然景色写生时,能以迅捷的手法把他们在一瞬间所获得的印象表现出来。印象主义绘画手法体现到文学中则表现在作家注意如何将这种瞬间感觉用语言来描述,将人物心理状态通过可视性图景展示出来,凸显人物性格。在泰德这一人物连环画中,有几幅令人印象深刻。

泰德看到萨莎苍白的脸,会想到卢西安的人物肖像画;看到暮色中一排排合唱团般排列的棕榈树陪衬下的天空,就会想到贝里尼的风景画;看到“平坦、闪烁着灯光的城市在面前铺陈开来,慵懒地没入大海”,就会想到霍克尼、狄本科恩、约翰·摩尔的街景画;看到屋顶上垂下来的灯泡照亮墙壁上的一块块霉斑,就会想到具有提香和乔尔乔纳风格的壁画;看到夕阳西下而出现的一片躁动的土灰色,就会想到特纳、奥基费和保罗·克利的风景画。叙述聚焦与人物聚焦重合,透露出泰德用艺术家的眼光看待物象时,总是能捕捉到物象在特定时间内自然呈现的瞬息色彩和形状,也抓住了对物象的真实视觉感受,这说明他谙熟绘画的各流派,尤其是印象派,热爱艺术,对艺术有高度敏感的知觉力和洞察力。

泰德到意大利名义上是寻找萨莎,实际上却是逃离现实生活,寻找艺术。在国家博物馆,他在希腊神话人物奥菲士和欧律狄克的大理石浮雕前驻足欣赏,徘徊不前。这两个人物的故事是作品标题“再见,我的爱”所指,有关他们的神话故事是这样的:色雷斯国王奥菲士是个音乐天才,他善于弹琴,其琴声能使人、神闻之陶醉,歌声则能迷惑飞禽走兽。但是新婚时,他的妻子欧律狄克惨遭毒蛇齿咬身亡,奥菲士前往冥府解救妻子。他用琴声打动冥王,冥王遂免欧律狄克一死,但有一个条件:返往阳间的途中不能回头。回来的路上,欧律狄克在走道中绊倒,奥菲士下意识回头一看,结果导致妻子第二次死去。“在欧律狄克不得不第二次发配到冥府之前的那一刻,她和奥菲士互道别离。让泰德感动不已、心中精美玻璃器皿怦然而裂的是,他们互相凝视、轻柔抚摸对方时,彼此间平静地交流,既无戏剧性场面,也无眼泪,他觉得他们之间那种理解非言语所能形容:而无法言表的是,一切都已错过。”[2]214在这幅画中,泰德怦然心动、怅然若失的心态,对物象的瞬间印象透过画面淋漓尽致地被呈现出来。泰德投入自己的感情于浮雕中,与浮雕融合,与浮雕共喜共悲,渐入“无我”、“物我一体”的境地,得到美感,产生美学家西奥多·立普斯所说的审美欣赏中的“移感”[3]66。审美体验中,主客体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既是一种“接受”,同时又是一种“建构”,[7]82主体把自己的思想、情感、意志移到外在的物象上,通过这种移植活动,客体接近主体,显得更为亲切。在立普斯看来,审美对象是另一个自我,审美的欣赏是对另一个自我的欣赏。作为一名艺术家,情感之于泰德,如同氧气,他要从情感中获取精神力量,爱情和亲情在岁月的冲洗下变淡、变质,这使他时常感到沮丧和失落。在那不勒斯,尤其是在欣赏艺术时,他常常会想到妻子苏珊,但是现实中的妻子令他失望,所以他想象着另一个版本的能理解他、明白他,体贴入微,能同他一起分享艺术的苏珊。泰德希望自己同妻子之间的爱就像奥菲士和欧律狄克之间的爱一样永恒,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这一点也体现在他回忆起多年前与妻子在去纽约的途中乘坐渡轮玩耍的画面。“苏珊突然扭过头来说:我们得保证永远都这样。那一刻,他们的思绪紧密结合,泰德很清楚她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她感到了时间的流逝。泰德置身于跳跃的褐色水面,飞驰疾过的船只和海风中也感觉到了时间在消逝——到处都是运动、混沌——他握着苏珊的手说:永远永远都是这样。”[2]231

在这张带有叙述性场景式的画面里,通过物象的动态变化:海水跳跃,船只飞驰及海风拂面,显现出泰德与妻子的关系非常和谐,因为两个人心灵相通,同时感受到了时间在消逝,人生对于他们来说是明朗温馨的。泰德虽说是一所三流大学教授艺术史的教师,但他认为在理想状态下自己应该“随时随地思考艺术,并写些艺术评论”,作为一名艺术家,成为他自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翱翔。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下,爱情不在,亲情淡漠,事业驻足不前,曾经存在,曾经拥有的,永不再来。在这次意大利之旅中,他总是带着自觉、沉思的凝视观看物象,在这些物象及物象间的相互关系中或寻找冲突对比,或发觉平衡和谐,这既投合他的性情,对他而言又有特殊的意义。

三、街景的描绘——景观画

18世纪初,在威尼斯产生出一种新的风景画——景观画,与传统风景画不同的是,它以表现城市风光为主,手法细腻,以真实的景物为对象,描绘都市或城镇风光。通常情况下,景观画表现的是都市或城镇的“美”,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两幅景观画表现的却是意大利城市那不勒斯的“丑”。

离开博物馆后,泰德漫步街头,“发现自己走到了错综复杂的幽暗窄巷中”,巷子中的教堂“因布满污垢而表皮胀裂”,楼房“破旧不堪,楼内乌七八糟,传出猫叫声和孩子的啼哭声”,“门厅上方雕刻着的盾牌污渍斑斑,早已被人遗忘”,“泰德感到心绪不宁:时光荏苒,使得这些人人皆知的释义符号变得毫无意义”。在这幅景观画中,街巷、教堂、楼房及盾牌交错在一起,互相激荡、冲突,产生不和谐感。这张景观画写生时间是在下午,错综复杂的小巷因渐暗的光线显得更为狭窄、昏暗;教堂、楼房、盾牌虽破烂杂芜、阴暗低沉,给人带来不悦感,但却隐含着某种历史情怀,它们既是岁月摧残的牺牲品,又传达着一种神秘感和孤独感,而这种感觉则来自于作者对这一街景的描述,依据主体的感受需要突出主题与意境,人物思绪纷乱,无法平静。这幅画总体色调是灰暗的,所有物象饱受岁月洗礼,显得斑驳沧桑。就是在这样的地方,泰德偶遇萨莎,并邀请萨莎吃饭,后来在酒吧里,萨莎偷了泰德的钱包,第二天,泰德再次光临此地,寻找萨莎。

“周围景物全然不同,但又似曾相识:布满污垢的教堂,倾斜坚硬的墙壁,倒刺状的栅栏,循着一条窄街蜿蜒行进至街尾”,泰德忽然发现他“置身于一条大街上,大街两侧是一排排沉闷乏味的楼房,楼的底层凿开些口子,里面开着廉价服装店和鞋店,一阵重逢感微风似的拂过泰德”[2]228。这张景观画写生的时间是在上午,光线充足。画中有脏兮兮的教堂、倾斜的墙壁、倒刺状栅栏、蜿蜒窄街、开阔大街、沉闷乏味的楼房以及廉价商店。这些反和谐地组合在一起的物象依旧沉闷、破烂,既陌生又熟悉,画的总体色调因大街的出现而略显明亮,人物心境也有所改变,从原来的思绪纷扰、难以平静转变成一种重逢的喜悦感。

这两幅景观画直接将那不勒斯丑的一面呈现出来,使人无法规避,只能面对并体会,但却获得震撼的艺术效果。人物还未从博物馆的“美”中走出来,就看到了城市的“丑”,在泰德的心里形成强烈的反差:艺术永恒而岁月无情。与此同时,这两幅景观画也折射出了萨莎周遭生活环境的破落与阴暗,到处充满危险。

四、屋内景象的描写——静物画

静物画以日常生活中的实物为主要描绘对象,16世纪产生于意大利,是画家练习技巧的一种手段,旨在训练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和色彩表现能力[10]。画静物画时,首先应摆放好静物。在对静物的摆放构图时,画者通常会选择一个均衡的位置,既表现形式上的美感,又体现出运动与能量,并尽量让相似的形状与色彩在画面中反复出现,互相回应,把画面中不同元素融为一体。但是偶得的构图往往能成为最好的静物画,比精心布置的场景更加有趣、更有活力,从一个新的角度展示日常生活场景[11]。

在作品接近结尾处,泰德走进萨莎的出租屋,屋内景象一目了然。“一张窄床,一张书桌,一个塑料杯里插着一小枝薄荷,房间里弥漫着薄荷的味道,挂在衣架上的红裙子。太阳正在下山,阳光滑过屋顶和教堂塔尖,透过床边唯一一扇窗户落到屋里,窗台上放满了好像是萨莎旅游途中带回来的纪念品:一座小金塔,一个吉他拨片,一个白色长海螺。窗户中央垂下一根细绳,上面悬挂着用衣架做成的粗糙的圆环。”[2]232这是一张偶得的室内静物图,图中有床、桌、杯子、薄荷、裙子、塔、拨片、海螺、绳子、圆环。作者用超级写实主义绘画手法描述萨莎的屋内生活环境,超级写实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利用摄影成果进行客观、逼真的描绘”,它“不含主观感情、用大家共同的眼睛来观察和反映物象”[7]308-309,在造型中表现具体物象。作者通过泰德的眼睛客观、真实地再现萨莎房内各种物象。这些物象有方的、长的、圆的、三角形的、直性的、弧线的、高的、低的、规则的、不规则的,造型不一,构造简单,但却富有生活气息,它们朴实沉着地保持各自独立,却又相互依存,产生出某种情调。它们虽处于静止状态,但因为有阳光滑过,薄荷味弥漫,视觉心理作用下,物象产生某种动势,给人动的感觉。在这些简单的物象面前,不安与躁动悄然而退,出现坦然与从容。整幅画的色调是明亮的,红色、白色、金色和绿色,这些朝气蓬勃的颜色之间形成强烈的对比。西方称红、白、绿三色为圣诞色,白色是晶莹洁白的雪花,红色是圣诞老人穿的热情似火的圣诞服,绿色则是碧绿的松柏,三者结合象征幸福快乐,而金色则象征高雅、善良和宽容。画面中的形状与色彩所组成的秩序既折射出泰德此时内心的理智、宽容与恬静,也反映了萨莎的世界构成:身在异国他乡、孑然一身、一贫如洗,但是内心却向往幸福、快乐的生活。

五、结语

通过上面四种典型画面,读者可以体会出作品鲜明的绘画性。首先是色彩运用,这些画中的色彩极其有限,而且基本上都是纯色,高度精炼的色面结合,使得它们获得强烈的色彩效果,给人带来或明丽纯真,或妖娆诱惑,或欣欣向荣的感觉。其次,作者善于运用印象派绘画手法,表现出聚焦人物敏锐的观察力。最后,作者的展现手法也很独特,这些画面总是出现在叙述聚焦和人物聚焦重合时,读者随着人物来体验看到的画面,可谓一箭双雕,既折射出泰德的精神世界:敏感、执著、热爱艺术,又反映出萨莎的个性特征:叛逆、孤独、热爱生活。

参考文献:

[1] Egan,J.Goodbye,My Love [J].Zoetrope:All-Story,2000,4(3):10-15.

[2] Egan,J.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M].New York:Anchor Books,2001.

[3] 丰子恺.绘画与文学[M].长沙:岳麓书社,2012:24,50,66.

[4] 兰友利.色彩[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1:1-87.

[5] 圣经[EB/OL].[2013-01-07].http://www.yuncheng.com/read/book/10/ 1842769/31006674.

[6] 谷 田.速写基础知识[EB/OL].[2013-01-07].http://sunny-li.blog.163.com/ blog/static/ 202446106201262294347553/.

[7] 罗一平.美术概论[M].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3:75-90,289,308-309.

[8] 谭君强.叙事学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08.

[9] 孙家祥.现代主义绘画解读[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7.

[10] 百度百科.静物画[EB/OL].[2013-01-07].http://baike.baidu.com/view/105048.htm.

[11] 新浪博客.静物摆放[EB/OL].[2013-01-07].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f87caf010008w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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